




标准编号:GB7063-2011 | 全称:汽车护轮板 | 发布年份:2011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汽车零部件 |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4日
核心摘要:GB7063-2011《汽车护轮板》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汽车护轮板的设计、尺寸、强度及安装要求,是保障车辆行驶安全、防止轮胎卷起异物伤及行人及车辆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的核心判定体系围绕护轮板的覆盖范围、承载强度、材料耐久性及安装牢固性四大维度展开。对于企业而言,最关键的实务结论是:自2012年起所有M1类及N1类新车型必须满足该标准,否则无法通过CCC认证。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7063-2011《汽车护轮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原推荐性标准GB/T 7063-1994。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护轮板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其核心作用是确保安装在车轮后方的护轮板能够有效覆盖轮胎,防止轮胎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雨天或泥泞路面)卷起的泥水、石子、冰块等飞溅物对后方车辆或行人造成伤害,同时降低路面扬尘对环境的污染。该标准适用于M1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和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的所有汽车,不适用于赛车、特种作业车及低速汽车。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7063-2011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中国汽车产品准入体系中具有法律强制力。其引用和关联的上位法规及规范主要包括:
1. 护轮板(Mudguard)
定义:安装在车轮后方,用于遮挡轮胎甩起的泥水、石子等异物的板状部件,通常由金属或塑料制成。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护轮板是标准的核心对象,其覆盖范围、强度及安装方式直接决定防护效果。标准要求护轮板必须覆盖轮胎宽度及一定角度范围,且不得因振动或冲击而脱落。
为什么重要:若护轮板覆盖不足或强度不够,在高速行驶时可能破裂或脱落,导致飞溅物伤人,甚至护轮板本身成为道路障碍物,引发交通事故。
2. 覆盖范围(Coverage Area)
定义:护轮板在车辆纵向和横向平面上对轮胎的投影覆盖区域。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4.2条明确规定,护轮板必须覆盖轮胎宽度方向上的全部胎面,且在车轮后方60°角(从轮胎中心测量)的扇形区域内不得有裸露的轮胎表面。
为什么重要:覆盖范围不足时,轮胎甩出的泥水会直接溅到后方车辆挡风玻璃或行人身上,造成视线遮挡或伤害。这是标准中最常见的CCC认证不符合项。
3. 静态加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定义:在护轮板表面施加垂直静载荷,以检验其抵抗变形的能力的试验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3条要求,在护轮板最薄弱区域施加100N的静载荷(约10.2kg重物),护轮板变形量不得超过20mm,卸载后残余变形不得超过5mm。
为什么重要:如果护轮板在冰雪堆积或人员踩踏时发生过大变形,可能触碰轮胎或脱落,导致机械故障。此试验是护轮板结构刚度的核心判据。
4. 冲击强度(Impact Strength)
定义:护轮板抵抗石块、冰雹等高速冲击而不破裂或穿孔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引用GB/T 1043.1-2008《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进行材料冲击试验,要求护轮板材料在-20℃环境下冲击强度不低于10kJ/m²。
为什么重要:在冬季或寒冷地区,塑料护轮板容易变脆,若冲击强度不足,被路面飞溅的石子击中后可能瞬间碎裂,丧失防护功能。
5. 安装牢固性(Installation Stability)
定义:护轮板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抵抗振动、风压及轮胎甩击力而不发生位移或松脱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4.5条要求,护轮板应使用不少于2个独立的紧固件(螺栓或卡扣)固定,且紧固件必须采用防松结构(如弹簧垫圈、尼龙自锁螺母)。
为什么重要:如果仅用单个紧固件或未使用防松措施,车辆在颠簸路面行驶时护轮板可能因振动而脱落,从车体后方飞出,严重威胁后方车辆安全。
6. 耐候性(Weather Resistance)
定义:护轮板材料在长期暴露于紫外线、温度交变、湿度及化学腐蚀(如融雪盐)环境下保持其物理性能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4.6条要求,护轮板材料必须通过1000小时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参照GB/T 16422.2),试验后拉伸强度保持率不低于80%,外观不得出现严重龟裂或粉化。
为什么重要:护轮板长期暴露在车外,若耐候性差,使用1-2年后可能褪色、变脆或开裂,导致防护功能提前失效,增加车主更换成本和安全风险。
GB7063-2011未对护轮板进行等级划分,而是规定了统一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以下表格汇总了所有检测项目及合格判定条件:
| 检测项目 | 判定试验标准 | 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 覆盖范围 | GB7063-2011 第4.2条 | 纵向:车轮后方60°扇形区域完全覆盖;横向:覆盖轮胎完整胎面宽度 | 测量时轮胎处于满载状态,车轮转向至最大转角 |
| 静态加载变形 | GB7063-2011 第5.3条 | 加载100N时变形量≤20mm;卸载后残余变形≤5mm | 加载点选在护轮板最薄弱区域(通常为悬空中心) |
| 冲击强度 | GB/T 1043.1-2008 | -20℃时冲击强度≥10kJ/m² | 仅适用于塑料护轮板;金属护轮板不做此要求 |
| 安装牢固性 | GB7063-2011 第4.5条 | 紧固件数量≥2个;必须采用防松结构 | 试验时施加5g加速度振动(10-500Hz)后检查无松动 |
| 耐候性 | GB/T 16422.2 | 1000h氙灯老化后拉伸强度保持率≥80%;无龟裂/粉化 | 仅适用于非金属护轮板 |
| 尺寸公差 | GB7063-2011 第4.3条 | 长度公差±3mm;宽度公差±2mm;厚度公差±0.5mm | 适用于所有材料类型 |
| 表面质量 | GB7063-2011 第4.4条 | 无毛刺、裂纹、气泡、缩孔等缺陷;边缘倒角R≥1mm | 目视检查+手感检查 |
GB7063-2011相对于前版GB/T 7063-1994(推荐性标准)有重大变化。以下表格详细对比了关键参数及技术要求:
| 参数名称 | 旧版(GB/T 7063-1994) | 新版(GB7063-2011)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 标准属性 | 推荐性(GB/T) | 强制性(GB) | 升级为强制性标准,CCC认证强制符合 |
| 覆盖范围角度 | 车轮后方45° | 车轮后方60° | 覆盖范围扩大33%,防护效果显著提升 |
| 静态加载力 | 50N | 100N | 加载力增加100%,要求护轮板结构刚度翻倍 |
| 残余变形限值 | 10mm | 5mm | 残余变形限值收紧50%,对材料弹性恢复要求更高 |
| 冲击强度要求 | 无明确规定 | 新增:-20℃时≥10kJ/m² | 新增低温冲击性能要求,塑料护轮板需重新选材 |
| 紧固件防松要求 | 未明确 | 明确要求防松结构 | 新增防松要求,杜绝单点固定导致脱落的风险 |
| 耐候性试验时长 | 500h | 1000h | 老化时长增加100%,要求材料耐候性大幅提升 |
| 适用范围 | M1类车辆 | M1类及N1类车辆 | 适用范围扩大至轻型载货车辆,覆盖更多车型 |
第一代:GB/T 7063-1986《汽车护轮板》
1986年首次发布,为推荐性标准。当时中国汽车工业处于起步阶段,标准主要参考了日本JIS D 4605-1980。要求较为宽松,覆盖范围仅为车轮后方30°,加载力仅30N,且未规定冲击强度。此版本基本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多数国产车型未安装护轮板。
第二代:GB/T 7063-1994《汽车护轮板》
1994年修订版,将覆盖范围扩大至45°,加载力提升至50N,并首次引入材料要求(如耐候性500h)。但标准仍为推荐性,实施效果不理想。随着中国加入WTO及汽车保有量激增,因护轮板缺失或破损导致的行人伤害事故逐年上升,促使主管部门考虑将其升级为强制性标准。
第三代:GB7063-2011《汽车护轮板》(现行有效)
2011年发布,2012年实施,是现行强制性标准。相较于前两代推荐性标准,做了全面升级:覆盖范围扩大至60°,加载力提高至100N,新增低温冲击强度要求,耐候性时长翻倍,紧固件防松结构强制化,适用范围扩展至N1类车辆。该版本直接引用GB7258作为上位法规,并通过CCC认证制度强制执行,彻底改变了护轮板“形同虚设”的历史。截至2026年,该标准仍为现行有效版本,尚未有修订计划。
6.1 覆盖范围检查方法
试验原理:通过投影法验证护轮板对轮胎的遮挡区域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的60°扇形区及全胎面宽度覆盖。
试验装置:车辆举升平台、轮胎气压表、激光投影仪(或专用覆盖范围模板)、角度测量仪(精度±0.5°)。
试样:整车(M1或N1类),轮胎充气至制造商规定的满载气压,车辆处于空载状态。
试验步骤:将车辆停放在举升平台上,前轮转向至最大转角(左/右分别测量)。在轮胎中心点安装激光投影仪,投射出60°扇形光束至后方。测量扇形区域内是否有轮胎表面裸露(即未被护轮板遮挡)。同时用卡尺测量护轮板边缘与轮胎胎面最外点的横向距离,确认覆盖全胎面。
输出参数:最大裸露角度(单位:°)及横向覆盖宽度(单位:mm)。合格判据:最大裸露角度=0°,横向覆盖宽度≥轮胎总宽度。
工程意义:此试验是护轮板设计的首要约束。若覆盖范围不足,即使其他性能全部达标,整车仍判定为不合格。设计师需在护轮板长度、宽度及安装角度之间做权衡,确保在车轮极限转角时仍能完全覆盖。
6.2 静态加载变形试验
试验原理:模拟冰雪堆积或人员踩踏等极端工况,检验护轮板在垂直载荷下的抗变形能力及弹性恢复能力。
试验装置:万能材料试验机(量程≥500N,精度1级)、百分表(量程50mm,精度0.01mm)、刚性加载压头(直径50mm的圆盘)。
试样:护轮板总成(包含安装支架及紧固件),按实车状态固定在试验夹具上。
试验步骤:在护轮板表面寻找最薄弱区域(通常为悬空中心或加强筋稀疏处)。安装百分表,置零。以5mm/min的速度施加100N垂直载荷,保持30秒,记录最大变形量。卸载后静置60秒,记录残余变形量。
输出参数:最大变形量(单位:mm)及残余变形量(单位:mm)。合格判据:最大变形量≤20mm且残余变形量≤5mm。
工程意义:变形量过大意味着护轮板在受力时可能触碰轮胎,导致异响或磨损;残余变形过大则表明结构发生塑性屈服,无法恢复原状。设计师可通过增加加强筋、优化材料厚度(如从2mm增加至3mm)或改用高弹性模量材料来提升刚度。
6.3 低温冲击强度试验
试验原理:模拟冬季低温环境下,护轮板被路面飞溅的石子高速冲击时的抗破裂能力。
试验装置:简支梁冲击试验机(符合GB/T 1043.1要求)、低温箱(可达-40℃,控温精度±1℃)、量具(精度0.02mm)。
试样:从护轮板上截取标准试件(长80mm×宽10mm×厚4mm),开V型缺口(缺口底部半径0.25mm)。每组至少5个试件。
试验步骤:将试件放入-20℃低温箱中,保温2小时。取出后立即(10秒内)放置于冲击试验机支座上,摆锤从固定高度释放冲击试件缺口背面。记录冲击吸收能量,除以试件缺口处横截面积,得到冲击强度。
输出参数:冲击强度(单位:kJ/m²)。合格判据:5个试件的平均值≥10kJ/m²,且单个值≥8kJ/m²。
工程意义:塑料护轮板在低温下会从韧性断裂转变为脆性断裂,冲击强度是衡量脆化温度的关键指标。若选材不当(如使用普通聚丙烯PP),在-20℃时冲击强度可能降至5kJ/m²以下,冬季行驶中存在破裂风险。建议采用改性PP+EPDM(三元乙丙橡胶)或PA6(尼龙6)材料,可满足标准要求。
以下表格汇总了GB7063-2011标准中对试验样品(护轮板总成及材料)的具体要求: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 试样类型 | 护轮板总成(含安装支架、紧固件及衬垫);材料试件(用于冲击及老化试验) |
| 试样尺寸 | 总成:实车状态完整件;材料试件:80mm×10mm×4mm(冲击试验);150mm×50mm×2mm(老化试验) |
| 试样数量 | 覆盖范围及安装牢固性:1组(1件总成);静态加载:1件;冲击强度:5件;耐候性:3件;尺寸公差:3件 |
| 状态调节 | 总成:在23℃±2℃、50%±5%RH环境下放置24h以上;材料试件:冲击试验前在-20℃±1℃低温箱中保温2h |
| 取样位置 | 护轮板总成:从量产件中随机抽取;材料试件:从护轮板本体上切取,避开加强筋及边缘5mm区域 |
| 标识要求 | 每件试样需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商标、零件号、制造日期(年/月)、材料牌号 |
场景一: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的护轮板检验
对于M1及N1类新车型,在申请CCC认证时,必须提交护轮板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机构(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会依据GB7063-2011对覆盖范围、静态加载、冲击强度、安装牢固性及耐候性进行全项检测。常见的不符合项包括:覆盖范围不足(尤其是后轮双胎车型的横向覆盖)、塑料护轮板低温冲击强度不达标、紧固件未使用防松垫圈。企业需在送样前进行预测试,特别是针对塑料护轮板,建议选用改性PP材料并增加加强筋设计。
场景二:出厂检验与一致性检查
车辆批量生产后,质量保证部门需按GB7063-2011进行出厂抽检。抽检频率通常为每批次1件(按生产批次或月产量确定)。重点检查项目为尺寸公差(长度/宽度/厚度)和表面质量(毛刺、裂纹、气泡)。一致性检查中,若发现护轮板材料或结构发生变更(如供应商更换、模具修改),必须重新进行全项试验。建议企业建立护轮板供应商管理台账,记录每次材料变更的测试数据。
场景三:事故鉴定与司法判定
在涉及护轮板脱落或飞溅物伤人的交通事故中,司法鉴定机构会依据GB7063-2011对涉事车辆的护轮板进行技术鉴定。鉴定重点包括:紧固件是否满足防松要求、护轮板是否存在脆性断裂(需进行冲击强度测试)、覆盖范围是否达标。若鉴定结论为“不符合GB7063-2011”,则车辆制造商或车主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对于改装车(如私自拆除或更换非原厂护轮板),鉴定结论将直接影响责任划分。
场景四:企业研发与产品迭代
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开发新一代护轮板产品时,需将GB7063-2011的要求作为设计输入。研发流程通常包括:材料选型(对比PP、PA6、ABS等材料的冲击强度和耐候性数据)、结构设计(通过CAE仿真优化加强筋布局以满足100N加载变形≤20mm)、样件验证(覆盖范围3D扫描、静态加载试验、低温冲击试验)。建议企业在设计阶段就与检测机构合作进行预测试,避免在CCC认证阶段出现重大返工。对于出口车型,还需同时满足ECE R61(欧洲)或FMVSS 105(美国)等国际法规。
Q1:我的车型是N1类厢式货车(总质量3.5吨),是否必须安装符合GB7063-2011的护轮板?
A1:是的,根据GB7063-2011第1章“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标准适用于所有M1类及N1类汽车。N1类厢式货车属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因此必须安装护轮板。同时,上位标准GB7258-2017第11.3条也明确要求“汽车应设置符合GB7063规定的护轮板”。在CCC认证中,N1类车辆的护轮板是必检项目,不得省略或简化。
Q2:我们生产的护轮板是金属材质(钢板冲压),是否还需要做冲击强度试验?
A2:不需要。GB7063-2011第4.6条及第5.4条明确规定了冲击强度试验“仅适用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护轮板”。金属护轮板(如钢板、铝合金板)因其固有的高冲击韧性,标准豁免了此项试验。但金属护轮板仍需满足静态加载变形、安装牢固性、覆盖范围及耐腐蚀性要求(耐腐蚀性可参照GB/T 10125进行中性盐雾试验,建议≥240h无红锈)。
Q3:我们的护轮板在静态加载试验中变形量达到22mm(超出20mm限值),该怎么调整设计?
A3:变形量超差通常意味着护轮板刚度不足。建议从以下三个方向调整:第一,增加材料厚度(如从2.5mm增加至3.5mm),刚度与厚度的三次方成正比,效果最显著;第二,在护轮板背面增加加强筋(高度8-15mm,宽度3-5mm,间距50-80mm),可大幅提升抗弯截面模量;第三,改用更高弹性模量的材料(如用PA6+30%玻纤替代PP,弹性模量可从1500MPa提升至8000MPa)。调整后需重新进行CAE仿真及实物验证。
Q4:护轮板的紧固件必须用螺栓吗?用卡扣是否合格?
A4:标准第4.5条并未限定紧固件的具体类型,只要求“应使用不少于2个独立的紧固件”且“必须采用防松结构”。因此,卡扣(如金属弹簧卡扣或尼龙卡扣)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①数量≥2个;②卡扣本身具有防松功能(如倒钩结构或自锁设计);③通过5g加速度振动试验后无松脱。在实际应用中,卡扣方案常见于保险杠等塑料件,但护轮板因承受风压及冰雪载荷较大,建议优先选用螺栓+弹簧垫圈方案,可靠性更高。
Q5:我的车型只在中国国内销售,护轮板是否必须满足GB7063-2011?
A5:是的,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M1及N1类车辆,都必须满足GB7063-2011。该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车辆未安装护轮板或护轮板不符合标准,将无法获得CCC认证证书,也就无法在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备案,最终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上牌。对于仅在国内销售的车型,不存在“豁免”或“替代标准”的可能性。
Q6:护轮板的耐候性试验(1000h氙灯老化)是否可以用自然暴晒试验替代?
A6:不可以直接替代。GB7063-2011第5.5条明确引用GB/T 16422.2《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要求采用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自然暴晒试验(如GB/T 3681)虽然更真实,但耗时长(通常需要1-3年),无法满足CCC认证的时效性要求。企业可以在研发阶段同时进行自然暴晒作为参考,但正式检测报告必须基于人工加速老化试验。需要注意的是,氙灯老化试验的辐照度、黑板温度、喷水周期等参数必须严格按GB/T 16422.2设定,否则试验结果可能不被认可。
Q7:如果我的护轮板在售后维修中被更换了非原厂件,是否违反GB7063-2011?
A7:是的,存在违规风险。GB7063-2011是对“车辆”整体的强制性要求,而非仅针对“原厂件”。如果维修时更换的护轮板不符合标准(如覆盖范围不足、未使用防松紧固件、材料冲击强度不达标),则该车辆在技术状态上已不符合GB7063-2011。在年检或事故鉴定中,一旦发现使用了不合格的售后件,车辆将被判定为“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车主可能面临罚款或无法通过年检。建议车主在更换护轮板时,选择带有CCC认证标志的原厂或OEM配套件。
结论1:GB7063-2011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M1及N1类汽车必须安装符合该标准的护轮板,否则无法通过CCC认证和车辆上牌。
结论2:护轮板的覆盖范围必须满足车轮后方60°扇形区域完全覆盖且横向覆盖全胎面宽度,这是标准中最核心的几何约束。
结论3:静态加载试验要求护轮板在100N垂直载荷下变形量不超过20mm,卸载后残余变形不超过5mm,否则判定为结构刚度不合格。
结论4:塑料护轮板必须通过-20℃低温冲击强度试验,冲击强度不低于10kJ/m²,这是防止冬季脆性断裂的关键指标。
结论5:护轮板必须使用不少于2个独立的防松紧固件(如螺栓+弹簧垫圈),单点固定或普通卡扣均不符合标准。
结论6:非金属护轮板必须通过1000小时氙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试验后拉伸强度保持率不低于80%且外观无龟裂粉化。
结论7:金属护轮板豁免冲击强度试验,但仍需满足静态加载、安装牢固性、覆盖范围及耐腐蚀性要求。
结论8:护轮板的尺寸公差要求为长度±3mm、宽度±2mm、厚度±0.5mm,表面不得有毛刺、裂纹、气泡等缺陷。
结论9:售后维修中更换的非原厂护轮板如果不符合GB7063-2011,将导致车辆整体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存在年检不通过和安全风险。
结论10:2011版标准相对于1994版做了全面升级,覆盖范围扩大33%、加载力翻倍、新增低温冲击要求,企业需重新验证现有产品是否满足新标准。
相关标准编号(首次出现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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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7063-2011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4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