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资质
CNAS资质
ISO资质
2026/07/14
GB7300.1301-2025《饲料添加剂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深度解读
GB7300.1301-2025《饲料添加剂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深度解读

 

GB7300.1301-2025《饲料添加剂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7300.1301-2025 | 全称:饲料添加剂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 | 发布年份:2025年(实施日期:2026年7月14日) | 所属领域:农产品质量检验-饲料添加剂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4日

核心摘要:GB7300.1301-2025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胆汁酸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判定规则,是饲料行业胆汁酸产品的唯一强制性质量依据。核心判定体系包含外观、主含量(胆酸/鹅去氧胆酸)、重金属(铅、砷、镉)及微生物指标。最大变化是首次将鹅去氧胆酸含量纳入强制性指标,并收紧了铅的限量,企业需立即调整配方与质检流程。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7300.1301-2025《饲料添加剂 第13部分:其他 胆汁酸》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胆汁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是胆汁酸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管的唯一强制性技术依据,替代了此前行业标准QB/T 5603-2021中关于胆汁酸的部分内容,并将适用范围从“饲料添加剂胆汁酸”扩展至“以动物胆汁或胆汁酸为原料,经提取、纯化、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用于饲料添加的胆汁酸产品”。其核心作用在于统一市场准入门槛,保障饲料安全,防止劣质或有害胆汁酸产品进入养殖环节。

该标准适用于以猪、牛、羊、鸡等动物胆汁为原料生产的饲料添加剂胆汁酸产品,不适用于以化学合成法或生物发酵法生产的胆汁酸(此类产品需参照其他相关标准)。在饲料工业中,胆汁酸主要作为脂肪乳化剂和促生长剂使用,可提高饲料脂肪的消化吸收率,改善动物生产性能。标准实施后,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饲料添加剂胆汁酸产品,必须同时符合GB 7300系列通用要求及本部分的具体规定。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该标准的法律地位根植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及其配套规章。根据该条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7300.1301-2025是GB 7300《饲料添加剂》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在监管框架中,该标准被以下法规和规范引用:

  •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23年版)》:将胆汁酸列为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并规定其质量应符合GB7300.1301-2025。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要求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原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其中出厂检验必须依据GB7300.1301-2025进行。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企业申请胆汁酸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交产品符合GB7300.1301-2025的检测报告。
  •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的公告》:批准文号的核发与换发均以产品符合相应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前提。

此外,该标准与《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形成互补:GB 13078规定了饲料中重金属、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的通用限量,而GB7300.1301-2025则针对胆汁酸这一特定产品,设定了更严格的专属指标(如鹅去氧胆酸含量)。企业在执行时,需同时满足两项标准的要求。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胆酸 (Cholic Acid, CA)

定义:一种由动物肝脏合成的初级胆汁酸,分子式为C₂₄H₄₀O₅,是胆汁酸产品中最主要的功能性成分之一。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作为主含量指标之一,要求胆酸含量≥20%(以干基计)。低于此阈值的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该指标直接反映产品的脂肪乳化活性。

为什么重要:如果不理解胆酸的定义,可能会混淆胆酸与总胆汁酸的概念,误以为总胆汁酸含量达标即合格,从而忽略胆酸单独限量的要求,导致产品在监督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

2. 鹅去氧胆酸 (Chenodeoxycholic Acid, CDCA)

定义:另一种初级胆汁酸,分子式为C₂₄H₄₀O₄,是胆汁酸产品中第二个核心功能成分。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作为新增的强制性指标,要求鹅去氧胆酸含量≥15%(以干基计)。这是本次标准修订最显著的变化之一,旨在提升产品的整体功效。

为什么重要:旧标准仅控制胆酸含量,导致部分企业通过添加廉价原料(如仅含胆酸的工业副产品)来达标。CDCA的强制要求迫使企业使用更优质的原料(如猪胆膏、牛胆膏),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

3. 总胆汁酸 (Total Bile Acids, TBA)

定义:产品中所有胆汁酸(胆酸、鹅去氧胆酸、去氧胆酸、石胆酸等)的总和含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要求总胆汁酸含量≥50%(以干基计)。这是产品合格的门槛值,也是企业出厂检验的核心项目。检测方法为酶比色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

为什么重要:TBA是衡量产品整体有效成分浓度的综合指标。如果只关注CA和CDCA而忽略TBA,可能会生产出CA和CDCA达标但其他无效成分过多(如水分、灰分)的产品,影响实际使用效果。

4. 重金属(以Pb计)(Heavy Metals, as Pb)

定义:在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与硫代乙酰胺或硫化钠作用显色的金属杂质的总和,以铅(Pb)的当量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要求重金属(以Pb计)≤10 mg/kg。这是强制性卫生指标,超标产品不得用于饲料,否则会通过动物富集最终影响人类食品安全。

为什么重要:胆汁酸原料(动物胆汁)可能因环境污染或加工过程引入铅、镉等重金属。如果不理解该指标,企业在原料验收时可能忽略重金属检测,导致成品在监督抽检中因重金属超标被处罚。

5. 干燥失重 (Loss on Drying, LOD)

定义:在105℃下烘干至恒重后,样品减少的质量占原样品质量的百分比。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要求干燥失重≤8.0%。该指标控制产品的水分含量。水分过高会导致产品结块、霉变,并缩短保质期。

为什么重要:干燥失重是物理稳定性指标。如果忽视此项,企业可能因干燥不充分而出厂高水分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发生霉变,导致整批退货。

6. 粒度 (Particle Size)

定义:在标准筛(如80目筛)上,通过筛网的样品质量占样品总质量的百分比。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要求通过80目试验筛的样品量≥95%。该指标保证产品的均匀性和在水中的分散性,便于在饲料中混合均匀。

为什么重要:粒度不合格的产品在饲料混合时容易分层,导致动物摄入剂量不均,影响养殖效果。企业如果不控制粒度,可能遭到下游饲料厂家的投诉。

7. 砷 (Arsenic, As)

定义:以As计的总砷含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要求砷含量≤2 mg/kg。砷是剧毒元素,饲料添加剂中的砷必须严格控制,防止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健康。

为什么重要:砷的来源主要是原料污染。如果企业原料验收不严格,使用含砷量高的胆汁原料,成品砷含量极易超标,构成严重食品安全风险。

 

三、检测项目与合格判定条件汇总表

序号检测项目单位技术要求(阈值)试验方法标准
1外观淡黄色至黄褐色粉末,无结块,无霉变目视检查
2胆酸(CA)%≥ 20.0GB/T 7300.1301附录A(高效液相色谱法)
3鹅去氧胆酸(CDCA)%≥ 15.0GB/T 7300.1301附录A
4总胆汁酸(TBA)%≥ 50.0GB/T 7300.1301附录B(酶比色法)或附录A
5干燥失重%≤ 8.0GB/T 6435
6粒度(通过80目筛)%≥ 95.0GB/T 5917.1
7重金属(以Pb计)mg/kg≤ 10.0GB/T 13080
8砷(As)mg/kg≤ 2.0GB/T 13079
9镉(Cd)mg/kg≤ 0.5GB/T 13082
10微生物指标符合GB 13078的规定GB/T 13091等

注:表中“%”均为质量分数,以干基计。所有指标必须同时满足,任意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四、标准文本结构导航

GB7300.1301-2025作为GB 7300系列标准的第13部分,其文本结构清晰,便于企业对照执行。以下为各章节及附录的主要内容导航:

  • 第1章 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胆汁或胆汁酸为原料,经特定工艺制成的饲料添加剂胆汁酸产品。界定了不适用范围。
  • 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本标准中引用的其他标准,如GB/T 6435(干燥失重)、GB/T 13080(重金属)等,这些文件同样是检测的依据。
  • 第3章 术语和定义:定义了胆酸、鹅去氧胆酸、总胆汁酸等关键术语,统一了行业用语。
  • 第4章 技术要求:核心章节,以表格形式列出外观、理化指标(CA、CDCA、TBA、干燥失重、粒度)、卫生指标(重金属、砷、镉、微生物)的强制性限值。
  • 第5章 试验方法:规定各指标的具体检测方法,其中CA和CDCA的检测依赖附录A,TBA的检测依赖附录B。
  • 第6章 检验规则:规定出厂检验(逐批检验项目:外观、干燥失重、CA、CDCA、TBA)和型式检验(所有项目,每年至少一次)的频次和判定规则。
  • 第7章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饲料添加剂”字样、产品名称、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及本标准编号。
  • 附录A(规范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胆酸和鹅去氧胆酸含量。这是本标准的核心技术附录,详细规定了色谱条件、溶液配制、计算步骤。
  • 附录B(规范性):酶比色法测定总胆汁酸含量。提供了另一种快速检测方案,适用于企业日常质控。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胆汁酸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应用始于21世纪初,其标准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的演变过程。

第一代:行业标准阶段(2010-2021年)

2010年,国家首次发布行业标准QB/T 5603-2010《饲料添加剂 胆汁酸》。该标准仅规定了总胆汁酸含量(≥40%)和重金属限量(≤20 mg/kg),未单独控制胆酸和鹅去氧胆酸。这一阶段,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企业通过添加廉价填充料(如淀粉、糊精)来稀释有效成分,导致产品效果不稳定。2015年,该标准进行了微小修订,增加了砷的限量(≤5 mg/kg),但核心指标未变。

第二代:国家标准过渡阶段(2021-2025年)

2021年,行业标准更新为QB/T 5603-2021,首次引入了胆酸含量(≥15%)指标,并降低了重金属限量(≤15 mg/kg)。然而,该标准仍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法律约束力有限。在此期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始推动饲料添加剂系列标准由行业标准向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以提升监管力度。

第三代:强制性国家标准阶段(2025年至今)

2025年发布的GB7300.1301-2025是胆汁酸标准的历史性跨越。主要变化包括:一是法律地位从推荐性行业标准升级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即违法;二是新增鹅去氧胆酸(CDCA)强制性指标(≥15%),填补了核心成分控制的空白;三是进一步收紧了重金属限量(从≤15 mg/kg降至≤10 mg/kg),并增加了镉的限量(≤0.5 mg/kg);四是完善了检测方法,将高效液相色谱法列为仲裁法,提高了检测准确性。这一代标准标志着胆汁酸产品正式进入“高门槛、严监管”时代。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胆酸和鹅去氧胆酸(附录A)

试验原理:利用胆酸(CA)和鹅去氧胆酸(CDCA)在特定色谱条件下(C18反相色谱柱、甲醇-水流动相)的保留时间不同,通过紫外检测器(波长210 nm)进行分离和定量。样品经甲醇提取后,过滤进样,与标准品色谱图对比,外标法计算含量。

装置: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自动进样器)、C18色谱柱(250 mm × 4.6 mm,5 μm)、超声波清洗器、微孔滤膜(0.45 μm)。

试样:称取约0.1 g样品(精确至0.0001 g),置于10 mL容量瓶中,加入甲醇超声溶解并定容,摇匀后过0.45 μm滤膜。

步骤:配制CA和CDCA标准系列溶液(浓度范围覆盖样品预期含量)。设定流动相为甲醇-水(75:25,V/V),流速1.0 mL/min,柱温30℃。分别注入标准溶液和样品溶液各20 μL,记录色谱图。根据峰面积,用外标法计算样品中CA和CDCA的含量。

输出参数:胆酸含量(%)、鹅去氧胆酸含量(%)。

工程意义:该方法具有高选择性、高准确度的特点,是标准中规定的仲裁法。对于企业而言,建议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以便在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中准确测定核心成分含量,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如果企业不具备条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6.2 酶比色法测定总胆汁酸(附录B)

试验原理:总胆汁酸在3α-羟基类固醇脱氢酶(3α-HSD)的催化下,与NAD+反应生成NADH。NADH在偶联反应中使四氮唑盐(例如INT)还原为深色甲臜,其吸光度与总胆汁酸浓度成正比。在54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根据标准曲线计算总胆汁酸含量。

装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恒温水浴锅(37℃)、分析天平。

试样:称取约0.2 g样品(精确至0.0001 g),用pH 7.0磷酸盐缓冲液溶解并定容至100 mL,摇匀后取上清液或过滤。

步骤:配制总胆汁酸标准品系列溶液。取适量样品溶液,加入酶试剂(含3α-HSD、NAD+、INT等),在37℃水浴中反应15分钟。以空白试剂为参比,在540 nm处测定吸光度。根据标准曲线计算样品中总胆汁酸含量。

输出参数:总胆汁酸含量(%)。

工程意义:酶比色法操作简便、成本较低,适合企业进行日常快速质控。但该方法对酶试剂的稳定性要求较高,且易受样品颜色干扰。当检测结果与高效液相色谱法出现争议时,以高效液相色谱法为准。

6.3 重金属(以Pb计)的测定(GB/T 13080)

试验原理:样品经湿法消解(硝酸-高氯酸)或干法灰化后,在pH 3.5的醋酸盐缓冲液中,铅离子与双硫腙反应生成红色络合物,用三氯甲烷萃取后,在波长520 nm处测定吸光度。

装置:分光光度计、消解炉、分液漏斗。

试样:称取约5 g样品,置于消解管中,加入硝酸-高氯酸混合液,加热消解至无色透明,冷却后定容。

步骤:取适量消解液,调节pH至3.5,加入双硫腙显色液,振摇萃取。分离有机相,于520 nm处测定吸光度,与标准铅溶液系列对比定量。

输出参数:重金属(以Pb计)含量(mg/kg)。

工程意义:重金属是饲料添加剂的核心安全指标。本方法为分光光度法,灵敏度高,可满足≤10 mg/kg的限量要求。企业应建立重金属检测能力,尤其是对原料(如动物胆汁)进行进货检验,从源头控制风险。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饲料添加剂胆汁酸产品,应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粉末。不得有结块、霉变或异味。
试样尺寸无特殊尺寸要求。需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对于颗粒不均匀的产品,应充分研磨后取样。
试样数量出厂检验:每批至少取500 g,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查(保留至保质期满后3个月)。型式检验:取不少于1000 g。
状态调节样品应在室温(20-25℃)、相对湿度50%-60%的条件下放置至少2小时,以消除水分和环境温度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对于干燥失重测定,需在105℃烘干至恒重。
贮存条件样品应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长期保存应在-18℃以下冷冻。
预处理测定CA和CDCA时,需用甲醇超声溶解;测定TBA时,需用磷酸盐缓冲液溶解;测定重金属时,需进行湿法消解或干法灰化。

 

八、实际应用场景

场景一: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

对于胆汁酸生产企业,GB7300.1301-2025是产品出厂前的“通行证”。企业质检部门需按照标准第6章“检验规则”的要求,对每一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外观、干燥失重、胆酸(CA)、鹅去氧胆酸(CDCA)和总胆汁酸(TBA)。其中,CA和CDCA的检测必须依赖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A),企业需配备相应仪器或委托第三方。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报告并附在产品包装内。若发现CA或CDCA不达标,应立即追溯原料批次和生产工艺,调整配方(如增加猪胆膏或牛胆膏的投料比例),直至复检合格。每年还需进行一次型式检验,覆盖所有指标(包括重金属、砷、镉、微生物等),以验证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场景二:饲料企业的进货验收

饲料企业(如猪、鸡、水产饲料生产商)在采购胆汁酸添加剂时,应依据GB7300.1301-2025进行进货验收。验收时需核对供应商的出厂检验报告,确认CA≥20%、CDCA≥15%、TBA≥50%三项核心指标。如有条件,可自行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重点关注重金属和砷含量是否超标。对于不合格产品,应依据合同条款要求退货或索赔。该标准为饲料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质量依据,有助于淘汰低质供应商,保障饲料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场景三:监督抽检与市场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饲料添加剂市场进行监督抽检时,以GB7300.1301-2025为判定依据。抽检重点通常包括:一是核心成分含量(CA、CDCA、TBA)是否达标,防止企业偷工减料;二是卫生指标(重金属、砷、镉)是否超标,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监管部门可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企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该标准的强制性属性,使得监管行动具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场景四:企业研发与配方优化

对于研发人员,GB7300.1301-2025既是约束也是指引。新标准对CDCA的强制要求,促使研发团队寻找富含CDCA的原料来源(如猪胆膏中CDCA含量较高)。研发方向包括:开发低重金属残留的提取纯化工艺(如膜分离、大孔树脂吸附);优化干燥工艺以控制干燥失重(如喷雾干燥参数调整);探索复配技术,使CA和CDCA的比例更符合动物生理需求。同时,研发团队需关注标准中试验方法的更新,及时将高效液相色谱法纳入内部质控体系,提升检测精度。

 

九、常见问题解答

Q:我公司生产的胆汁酸产品,胆酸含量为25%,但鹅去氧胆酸只有10%,能否判定为合格?

A:不能。根据GB7300.1301-2025第4章的规定,鹅去氧胆酸(CDCA)的强制性要求为≥15%。即使胆酸(CA)和总胆汁酸(TBA)均达标,CDCA单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仍判定为不合格。建议企业检查原料组成:如果以牛胆膏为主原料,其CDCA含量通常较低(约5%-10%);应改用猪胆膏(CDCA含量可达20%-30%)或混合使用,以确保CDCA达标。

 

Q:我们公司的产品中总胆汁酸含量为55%,但重金属(以Pb计)为12 mg/kg,是否可以通过添加螯合剂来降低重金属含量?

A:不可以。该标准要求重金属(以Pb计)≤10 mg/kg,12 mg/kg属于不合格。添加螯合剂(如EDTA)虽然可能降低可溶态重金属的量,但标准检测的是总重金属含量,螯合剂无法改变总含量。正确的做法是:在原料环节选择重金属含量低的胆汁原料,或优化提取工艺(如增加脱色、脱重金属工序)来降低重金属水平。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检验,不得人为“调整”检测结果。

 

Q:我厂产品在出厂检验时CA和CDCA都合格,但被下游饲料企业检测出CDCA偏低,如何解决争议?

A:根据标准第5章的规定,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应采用仲裁法——即附录A的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建议双方共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附录A的方法重新检测。如果HPLC检测结果仍然偏低,说明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常见原因包括:取样不均匀(需充分混合)、样品受潮(需重新干燥)、或检测仪器未校准。企业应自查内部质控流程,确保检测方法一致。

 

Q:我们正在研发一种新型胆汁酸产品,原料为鸡胆汁,但鸡胆汁中CDCA含量很低(约5%),是否可以通过添加化学合成的CDCA来达标?

A:GB7300.1301-2025第1章“范围”明确指出,本标准适用于以动物胆汁或胆汁酸为原料的产品。如果添加化学合成的CDCA,产品将不再属于“以动物胆汁为原料”的范畴,可能不适用本标准。此外,化学合成的CDCA是否属于饲料添加剂目录中的允许品种,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建议研发团队慎重考虑,并咨询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如果坚持使用鸡胆汁原料,可尝试通过酶转化技术将其他胆汁酸转化为CDCA,但需确保工艺安全且符合法规要求。

 

Q:我厂的产品在型式检验中镉含量为0.6 mg/kg,超过了0.5 mg/kg的限量,但其他指标都合格。是否可以仅因为镉超标就判定整批不合格?

A:是的。标准第4章“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强制性要求,单项判定不合格即整批不合格。镉含量0.6 mg/kg属于超标,该批产品不得出厂销售。企业应立即追溯镉的来源:可能来自原料(动物胆汁受镉污染)或加工设备(如不锈钢设备在酸性条件下溶出镉)。解决方案包括更换原料供应商、升级设备(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或钛合金)、增加除镉工序(如离子交换)等。

 

十、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7300.1301-2025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6年7月14日起,所有饲料添加剂胆汁酸产品必须同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否则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结论2:胆酸(CA)含量必须≥20%,鹅去氧胆酸(CDCA)含量必须≥15%,总胆汁酸(TBA)含量必须≥50%,三项核心成分指标缺一不可,任何一项不达标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结论3:重金属(以Pb计)的限量从旧标准的≤15 mg/kg收紧至≤10 mg/kg,同时新增镉的限量≤0.5 mg/kg,企业必须加强原料和成品的重金属检测。

结论4:鹅去氧胆酸(CDCA)是本次标准新增的强制性指标,旨在提升产品功效,企业需调整配方,确保CDCA含量达标,优先选用猪胆膏等富含CDCA的原料。

结论5: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A)是测定胆酸和鹅去氧胆酸的仲裁法,当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以此方法为准。企业应优先采用或委托具备该检测能力的机构。

结论6:出厂检验必须逐批进行,项目至少包括外观、干燥失重、CA、CDCA和TBA;型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覆盖标准中所有指标。

结论7: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饲料添加剂”字样、本标准编号(GB7300.1301-2025)、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缺少任何一项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结论8:干燥失重(水分)必须≤8.0%,粒度(通过80目筛)必须≥95%,这两项物理指标直接影响产品的贮存稳定性和使用均匀性。

结论9:砷含量必须≤2 mg/kg,镉含量必须≤0.5 mg/kg,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GB 13078的规定,卫生安全指标是产品准入的红线。

结论10:对于使用鸡胆汁等低CDCA原料的企业,必须通过工艺改进(如酶转化、混合原料)来达到CDCA指标,否则产品将被市场淘汰。

 

十一、延伸阅读与资源

相关标准:

权威信源链接: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7300.1301-2025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4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或GB 13078修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