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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GB12320-2022《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深度解读
GB12320-2022《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深度解读

 

GB12320-2022《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12320-2022 | 标准全称: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 | 发布年份:2022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测绘地理信息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

核心摘要:GB12320-2022《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规定了中国航海图编绘的基本原则、数学基础、内容选取、符号表示及质量控制要求,是我国海图生产与质量检验的核心强制性技术依据。该标准建立了涵盖总图、航行图、港湾图三类图种及电子海图的全流程质量判定体系,替代原GB12320-1998版,在深度基准、加密要素及数字化编绘要求方面实现重大技术升级。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12320-2022《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并归口管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中国航海图的总体设计、数学基础、分幅编号、内容选取、符号运用、要素综合、质量控制以及更新维护等技术要求,是保障我国沿海港口、航道、锚地等水域航行安全的基础性技术文件。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作为航海图生产单位编制各类海图产品的统一技术依据,确保全国海图成果在数学精度、内容完备性和符号一致性上达到统一水平;第二,作为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海图质量监督检验的判定准则,为海图产品的合格评定提供量化技术指标;第三,作为航海用户理解和使用海图产品的权威参考,帮助航海人员正确解读海图所承载的航行安全信息。

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海区,包括沿海水域、港口、锚地、航道以及重要岛礁区域。适用于纸质航海图和电子航海图(ENC)的编绘生产。不适用于内河航行图、渔业用图以及军事作战用图的编绘,上述图种有各自独立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该标准不适用于海图印刷出版后的纸张变形控制及成品外观质量检验,这部分内容属于印刷质量标准的范畴。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12320-2022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法律地位由多部上位法律法规赋予强制执行力。以下法规和规范文件分别在不同层面引用或支撑该标准的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直接赋予GB12320-2022作为测绘技术标准的法定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该法第四十一条要求"航标、海图及其他航海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从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角度对航海图的编绘质量提出了法定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颁布)——该法第十五条涉及航道图的编制与公布,要求航道图编制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7号)——该办法将海图编绘纳入测绘资质管理的业务范围,测绘单位从事海图编绘必须依照GB12320-202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监督检查。
  • 《海事航海图书资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该办法对海事航海图书资料的制作、发行、改正和更新进行规范,明确引用GB12320作为航海图编绘的技术依据。

在上述监管框架下,GB12320-2022不仅是技术规范,更是海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测绘资质审查、海事安全监管以及航海事故技术鉴定等行政与技术活动中的核心判定依据。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航海图(Nautical Chart,航海图)

定义:以海域地理要素和航海要素为主要内容,专供船舶航行、定位、引航和航线规划使用的地图。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航海图是GB12320-2022所规范的最终产品形态,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均围绕航海图的编绘展开。标准将航海图按用途分为总图、航行图、港湾图三类,各类图种的比例尺范围、内容选取和精度要求均有不同规定。

为什么重要:不理解航海图的分类体系,就无法判断某个比例尺的图幅应当包含哪些要素、达到何种精度,也就无法正确实施质量检验。

2. 深度基准面(Datum of Soundings,深度基准面)

定义:海图及海事出版物中记载水深的起算面,是确定海图水深数值的基准平面。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2320-2022规定中国航海图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作为深度基准面。所有水深点的数值、等深线的位置以及干出滩的高度标注均以该基准面为起算面。深度基准面的正确选用直接关系到海图水深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为什么重要:如果深度基准面选用错误或换算不当,可能导致海图水深与实际水深产生系统性偏差,在浅水区可能直接导致船舶搁浅事故。

3. 高程基准(Vertical Datum,高程基准)

定义:陆地高程的起算面,我国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即以青岛验潮站1952-1979年测定的黄海平均海面作为高程起算面。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航海图中涉及陆地部分的地形高程、岸线以上的航标位置、灯塔高度等要素均须以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统一起算面。标准规定海图标题栏内应注明所采用的高程基准。

为什么重要: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面是两个不同的起算面,二者之间的换算关系如果不明确,可能导致岸线附近要素的垂直位置出现偏差。

4. 海图要素(Chart Elements,海图要素)

定义:构成航海图内容的各种地理信息和航海信息的统称,包括水深、等深线、岸线、航标、碍航物、航道、锚地、航路、分道通航制等。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2320-2022将海图要素分为数学要素、地理要素和航海要素三大类,并针对每一类要素规定了选取原则、综合程度和表示方法。要素选取的完整性和表示的准确性是海图质量检验的核心内容。

为什么重要:海图要素的遗漏或表示错误可能直接威胁航行安全,例如遗漏一个暗礁符号可能导致船舶触礁事故。

5. 编绘原图(Compilation Manuscript,编绘原图)

定义:编绘人员根据制图资料,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的、供制版印刷或电子海图制作使用的工作原图。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编绘原图是航海图编绘过程的中间成果,其质量直接决定最终海图产品的质量。GB12320-2022对编绘原图的精度、内容完整性和表示方法均有明确要求,质量检验机构须对编绘原图实施过程检验。

为什么重要:如果编绘原图阶段的质量问题未被发现,后续印刷或数字化处理环节将难以纠正,可能造成批量性质量缺陷。

6. 电子航海图(Electronic Navigational Chart,ENC)

定义:在内容、结构和格式上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标准,由官方授权机构发布的、用于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的矢量电子海图数据库。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2320-2022新增了对电子航海图编绘的专门规定,要求ENC的编绘应遵循与纸质海图相同的要素选取原则和精度要求,同时满足S-57数据传输标准的结构要求。

为什么重要:电子航海图是当前船舶导航的主流产品,其数据质量直接影响ECDIS的显示与报警功能,进而影响航行安全决策。

7. 制图综合(Cartographic Generalization,制图综合)

定义:根据海图的用途、比例尺和区域特点,对制图资料中的要素进行选取、简化、概括和位移的处理过程。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2320-2022规定了不同比例尺海图中各类要素的选取指标和综合原则,例如水深点的选取密度、岸线的化简程度、碍航物的取舍标准等。制图综合是海图编绘中最具技术难度的环节,也是质量检验的重点关注对象。

为什么重要:制图综合过度可能导致重要航行信息丢失,综合不足则导致海图负载量过大、可读性下降,两种情况均属于质量缺陷。

8. 航行要素(Navigational Elements,航行要素)

定义:与船舶航行安全直接相关的海图要素,包括航标、碍航物、航道、锚地、航路、分道通航制、报告制、引航区等。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航行要素必须全部准确表示,不得因制图综合而取舍。航行要素的完整性是海图质量检验中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判定项目。

为什么重要:航行要素是航海图区别于普通地图的核心特征,任何遗漏或错误都可能直接危及航行安全。

9. 海图改正(Chart Correction,海图改正)

定义:根据航海通告等权威信息,对海图内容进行增删、修改以保持海图现势性的过程。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2320-2022要求海图应建立改正制度,确保已出版的海图能够及时反映航行环境的变化。标准规定了改正的资料来源、改正频次和改正记录要求。

为什么重要:海图的现势性直接关系到航行安全,一张长期未改正的海图可能包含过时的水深、航标或碍航物信息。

10. 坐标系统(Coordinate System,坐标系统)

定义:确定海图要素平面位置的参考框架。GB12320-2022规定中国航海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明确要求所有海图要素的平面位置均须以CGCS2000坐标系统为准,并要求在海图标题栏中注明坐标系统名称。对于旧版海图采用的1954北京坐标系或WGS-84坐标系,须进行坐标转换。

为什么重要:坐标系统不统一会导致海图要素位置错位,在GPS导航广泛应用的今天,可能导致船舶偏离航线进入危险水域。

 

三、全等级/全类型判定参数汇总表

GB12320-2022将航海图按用途和比例尺分为三类,并针对每类图种规定了相应的编绘要求和精度指标。下表汇总了全部图种类型及其关键判定参数。

图种类型比例尺范围主要用途核心判定参数附加条件
总图小于1:100万计划航线、远洋航行、海区形势总览水深点选取密度≥每平方分米0.5个;岸线综合后最小弯曲间距≥2mm;航标表示完整率100%等深线选取间隔按基本等深距的4倍执行;仅表示主要航道和锚地
航行图1:10万至1:100万沿岸航行、近海航行、航线拟定水深点选取密度≥每平方分米1个;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航行要素表示完整率100%等深线基本等深距执行标准规定;碍航物全部表示不得取舍;分道通航制必须完整表示
港湾图大于1:10万进出港口、锚地、狭水道航行、引航作业水深点选取密度≥每平方分米2个;干出滩高程标注精确至0.1m;码头、防波堤、船坞等港口设施全部表示锚地界线、引航区、报告制区域等必须精确表示;助航标志全部表示并标注灯质特征

上表所列判定参数是海图质量检验中衡量编绘质量的核心量化指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参数仅为判定条件的概要汇总,实际检验中还需结合标准正文中关于符号尺寸、注记字体、色彩配置等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质量检验机构应依据GB12320-2022的完整条款实施检验,不得仅依据上述汇总表进行判定。

 

四、版本变化对比

GB12320-2022替代了原GB12320-1998《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相较于1998年版,2022年版在多个关键技术环节进行了修订和升级。下表列出了主要变化内容及其对海图生产与检验的实际影响。

参数/项目旧版本(GB12320-1998)新版本(GB12320-2022)变化方向与影响
坐标系统采用1954北京坐标系或WGS-84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重大变化:坐标系统全面升级,所有海图要素须进行坐标转换。影响范围涉及全部存量海图的更新和新编海图的基准统一。转换精度要求平面位置误差≤0.1mm(图上)。
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但未明确各海区具体实现方式明确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并规定了各主要海区深度基准面的具体确定方法和验证要求精度提升:新标准细化了深度基准面的确定方法,增加了验证环节,确保各图幅之间深度基准的一致性,水深数据可比性显著增强。
电子航海图未涉及电子航海图编绘要求新增电子航海图(ENC)编绘的专门章节,规定ENC要素编码、数据结构和更新机制全新内容:填补了电子海图编绘标准的空白,使ENC生产与检验有标可依。对海图生产单位的数据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航行要素表示航标表示以灯质特征为主,部分新类型航标未涵盖新增AIS航标、虚拟航标等新型助航设施的表示方法;强化了分道通航制、报告制等航行规则的表示要求内容扩充:适应了现代航海助航设施的发展,确保海图能够反映最新的航行安全信息。
水深点密度航行图≥每平方分米0.8个航行图≥每平方分米1个,港湾图≥每平方分米2个密度提升:水深点密度要求提高25%-100%,海图水深信息更加丰富,航行安全保障能力增强。
质量控制以最终成品检验为主,过程控制要求较笼统建立编绘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工序的检验点和判定标准体系升级:从"终端检验"转向"过程控制",质量问题可在编绘早期被识别和纠正,降低返工成本。

上述变化反映了航海技术发展、卫星导航普及和电子海图应用对海图编绘标准提出的新要求。海图生产单位和质量检验机构须对照新版标准及时更新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的发展历程与中国测绘事业和航海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精、从传统到数字化的演变过程。

第一代规范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1965年,原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海图编绘规范(试行本)》,该规范以苏联海图编绘规范为蓝本,结合我国海区特点和航海保障实际需要编制而成。这一时期的规范以纸质海图手工编绘为主要技术手段,规定了海图的基本数学基础、内容选取和符号系统,为我国海图生产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第二代规范发布于1980年代。1984年,原国家测绘总局和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联合发布了《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试行),该版本首次将总图、航行图、港湾图的分类体系写入标准,并引入了当时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推荐的符号体系。1988年,该规范经修订后正式发布为GB12320-1990,成为我国航海图编绘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

第三代规范为GB12320-1998。该版本于1998年发布,是在1990年版基础上的一次全面修订。主要变化包括:全面采用WGS-84坐标系作为海图平面基准;引入了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条件下的编绘要求;增加了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相关内容;细化了航行要素的表示规则。这一版本服务了我国航海保障事业近25年,为我国沿海港口建设、航运发展和海上搜救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第四代规范即现行GB12320-2022。该版本于2022年发布,是适应新时代航海保障需求的一次重大技术升级。主要背景包括: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在我国测绘领域的全面推广;电子航海图(ENC)技术的成熟与普及;AIS航标、虚拟航标等新型助航设施的出现;以及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新版S-57、S-100系列标准的发布。新版标准在继承历次版本合理内容的基础上,实现了从传统纸质海图标准向"纸质+电子"复合型标准的转型。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GB12320-2022作为编绘规范,其质量检验并非通过实验室仪器试验完成,而是通过图面量测、数据比对和逻辑核查等技术手段实施。以下选取海图质量检验中最为核心的四种方法进行详细解读。

6.1 数学基础检验

试验原理:海图的数学基础包括坐标系统、投影方式、深度基准面和高程基准等要素。数学基础错误将导致海图要素位置的整体偏移,属于系统性质量缺陷。检验原理是通过对图廓点、经纬网交点等控制点的坐标量测,验证海图数学基础的准确性。

检测装置:高精度数字化仪(分辨率≥0.01mm)、标准图廓数据文件、坐标量测软件。

试样:抽取待检海图图幅,每幅图选取不少于9个均匀分布的控制点(包括4个图廓角点、4个图边中点和1个图幅中心点)。

检测步骤:第一步,将海图平置于数字化仪工作面,建立图面坐标系;第二步,依次量测各控制点的图面坐标;第三步,将量测坐标与理论坐标进行比对,计算点位误差;第四步,判定误差是否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输出参数:控制点平面位置误差(单位:mm),标准规定图廓点误差≤0.2mm,内部控制点误差≤0.3mm。

工程意义:数学基础是海图的"骨架",如果骨架不准确,所有要素的平面位置都将产生偏差。在GPS导航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数学基础误差可能导致船舶实际位置与海图显示位置不一致,进而引发航行安全事故。

6.2 水深要素检验

试验原理:水深是航海图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水深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船舶吃水安全。检验原理是将海图上标注的水深点数值与原始测量数据或权威水深数据库进行比对,验证水深数据是否存在错漏、过时或转抄错误。

检测装置:水深数据比对系统、原始水深测量数据库、海图数字化采集设备。

试样:每幅海图随机抽取不少于30个水深点,覆盖浅水区、深水区、航道内和航道外等不同区域。

检测步骤:第一步,从海图上采集抽检水深点的位置和数值;第二步,在原始水深数据库中查找对应位置的水深数据;第三步,计算海图水深与源数据水深之间的差值;第四步,判定差值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输出参数:水深差值(单位:m)。标准规定:水深≤20m时,允许误差≤0.3m;水深20m-50m时,允许误差≤0.5m;水深>50m时,允许误差≤1.0m。

工程意义:水深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关系船舶航行安全。水深偏浅可能导致船舶搁浅,水深偏深则可能导致船舶在浅水区域误判安全余量。通过系统性的水深检验,可确保海图水深数据真实反映海底地形。

6.3 航行要素完整性核查

试验原理:航行要素(航标、碍航物、航道、锚地等)是航海图中与航行安全直接相关的关键信息。核查原理是将海图上已表示的航行要素与官方发布的航标表、航行通告、碍航物数据库等进行逐一比对,验证是否存在遗漏、错位或属性标注错误。

检测装置:官方航标数据库、航行通告汇编、碍航物登记簿、海图要素比对软件。

试样:整幅海图的全部航行要素,不进行抽样,实行100%核查。

检测步骤:第一步,从海图中提取全部航行要素及其属性信息;第二步,与官方航标数据库逐项比对航标名称、位置、灯质特征等属性;第三步,核对最新航行通告中涉及该图幅的改正信息是否已落实;第四步,检查碍航物的位置、深度、名称等标注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

输出参数:航行要素漏标率、错标率、属性错误率。标准规定:航行要素漏标率为0,错标率为0,属性错误率≤0.5%。

工程意义:航行要素的遗漏或错误是海图质量中最严重的缺陷类型,可能导致船舶碰撞航标、误入危险水域或错过安全航道。该检验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性质,凡发现航行要素遗漏或严重错误,该图幅即判定为不合格。

6.4 制图综合质量评估

试验原理:制图综合是海图编绘的技术核心,综合质量直接影响海图的清晰度和可用性。评估原理是通过检查要素选取的合理性、图形化简的适当性以及要素位移的合规性,判断制图综合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装置:标准图式、编绘原图、制图综合检查表、目视检查辅助工具。

试样:每幅海图选取不少于3个典型区域(如复杂岸线段、密集浅水区、港口附近水域)进行全面检查。

检测步骤:第一步,检查水深点选取密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第二步,检查岸线综合后是否保持基本形态特征,弯曲简化是否过度;第三步,检查等深线是否平滑过渡,是否存在不合理交叉或中断;第四步,检查碍航物、航标等要素之间是否存在压盖或位移导致的相对位置失真。

输出参数:水深点密度(个/平方分米)、岸线综合比、要素压盖数量、位移超限数量。

工程意义:制图综合质量决定了海图的可读性和信息可用性。综合过度可能导致重要信息丢失,综合不足则导致图面拥挤、难以判读。通过该检验项目,可以量化评估编绘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和海图产品的可用性。

 

七、样品要求

海图质量检验的样品即待检海图产品,包括纸质海图和电子航海图。下表汇总了各类检验任务中样品的基本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纸质海图(印刷成品或数字打样图);电子航海图(ENC)数据文件(格式符合IHO S-57标准);编绘原图(用于过程检验)
试样尺寸纸质海图:全开张(约1100mm×800mm)或对开张(约800mm×550mm),以实际出版规格为准;电子航海图:完整图幅数据文件,不得裁剪或选择性提交
试样数量监督抽检:每批次随机抽取不少于3幅;型式检验:每种图种不少于2幅;委托检验:按委托方要求确定,但不得少于1幅;过程检验:按生产工序节点确定
状态调节纸质海图: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环境中放置不少于24小时,使纸张达到平衡含水率;电子航海图:在标准计算机环境中完成数据完整性校验,确认文件无损坏
样品标识每幅样品须附以下信息:图号、图名、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版次、检验委托单位、抽样日期
样品保存检验完成后,合格样品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不合格样品保存期不少于12个月,以备复检和仲裁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测绘法》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对海图生产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抽检。在此场景下,GB12320-2022是判定海图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唯一技术依据。监督抽检通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抽检内容包括数学精度、内容完整性、要素准确性、图面表示规范性等核心项目。

在实际执行中,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级。严重缺陷包括航行要素遗漏、坐标系统错误、深度基准面错误等,凡发现严重缺陷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并责令生产单位限期整改。一般缺陷包括水深点密度不足、注记压盖等,需在整改后重新送检。轻微缺陷包括个别符号尺寸超差等,可在后续批次中持续改进。

8.2 出厂检验

海图生产单位在产品出厂前须实施逐幅检验,确保交付用户的海图产品符合GB12320-2022的全部技术要求。出厂检验是海图生产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其执行严格程度直接决定流入市场的海图产品质量水平。

出厂检验的实施要点包括:建立独立的质检部门或质检岗位,配备经培训合格的质检人员;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明确各检验项目的操作方法和判定标准;建立检验记录制度,每幅海图的检验结果须存档备查;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实施隔离和返工处理,返工后须重新检验。出厂检验的覆盖率应为100%,即每一幅出厂海图均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

8.3 CMA资质认定扩项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拟开展海图产品质量检验业务时,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向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CMA资质认定扩项。在此过程中,GB12320-2022是确定检验能力和判定依据的核心标准。

CMA扩项的技术准备包括:编制海图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验报告模板;配置满足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和软件系统;组织检验人员参加标准培训和能力考核;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以证明检验能力。评审组将依据GB12320-2022的技术要求,现场核查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人员能力、环境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并组织现场试验考核。只有全部满足要求后,方可获得海图检验的CMA资质。

8.4 企业研发

海图生产企业和航海导航产品研发单位在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现有产品时,需要深入理解和应用GB12320-2022的技术要求。在电子海图显示系统(ECDIS)和电子海图导航系统研发中,标准规定的要素分类、编码规则和显示要求直接影响软件的功能设计和界面开发。

在研发应用场景中,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产品功能定义的技术依据,明确产品需支持的海图要素类型和显示方式;第二,作为测试验证的判定准则,用于验证产品输出的海图数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第三,作为技术交流的共同语言,使研发团队、生产单位和用户之间能够准确沟通需求和技术方案。研发人员应重点关注标准中关于电子航海图的专门章节,确保产品在数据结构、要素编码和更新机制方面与国家标准的衔接。

 

九、常见问题解答

Q:海图编绘过程中,当制图资料之间存在矛盾时,应如何处理?

A:根据GB12320-2022第5.3节规定,当不同来源的制图资料发生矛盾时,应遵循以下优先级原则:第一,最新测量的数据优先于旧版数据;第二,精度高的数据优先于精度低的数据;第三,官方发布的航行通告优先于基础测绘资料;第四,大比例尺资料优先于小比例尺资料。如果按照上述原则仍无法判断资料的可靠性,应进行补充测量或调查,不得在资料矛盾未解决的情况下进行编绘。处理过程和结论应记录在编绘原图的资料说明栏中。

 

Q:电子航海图(ENC)的编绘是否完全适用纸质海图的编绘规范?

A:不完全适用。GB12320-2022在原有纸质海图编绘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了电子航海图编绘的专门章节(第9章)。该章节规定了ENC在数据结构、要素编码、属性赋值、更新机制等方面的特殊要求。ENC编绘应遵循与纸质海图相同的要素选取原则和精度要求,但在要素编码方面须符合IHO S-57标准的规定。此外,ENC的更新机制与纸质海图不同,ENC须建立基于航海通告的增量更新机制。从事ENC编绘的单位应同时熟悉GB12320-2022和IHO S-57标准的要求。

 

Q:海图产品的坐标系统与GPS接收机输出的坐标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A:以海图标注的坐标系统为准。GB12320-2022规定中国航海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GPS接收机的默认输出坐标系统通常为WGS-84,CGCS2000与WGS-84在理论上非常接近(差异通常在厘米级以内),在实际航海应用中可视为等效。如果GPS接收机输出的坐标与海图位置出现明显偏差(超过图上0.5mm对应的实地距离),应首先检查GPS接收机的坐标系统设置是否正确,然后检查海图是否采用了非CGCS2000坐标系统(如旧版海图)。建议航海人员在海图使用前确认图幅标题栏中标注的坐标系统和基准信息。

 

Q:海图质量检验中发现航行要素遗漏,但遗漏的要素位于港口疏浚区边缘,是否必须判定为不合格?

A:必须判定为不合格。GB12320-2022对航行要素的表示实行"零遗漏"原则,即凡是标准规定应表示的航行要素,不论其位于港口疏浚区、航道边缘还是开阔水域,均须完整表示。港口疏浚区边缘的要素可能恰恰是船舶进出港口时的危险区域边界,遗漏这些要素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质量检验机构在发现航行要素遗漏时,应记录遗漏要素的名称、位置和类型,并按照严重缺陷判定该图幅不合格。生产单位须在补充遗漏要素后重新送检。

 

Q:海图生产单位在编绘过程中如何做好过程质量控制?

A:根据GB12320-2022第10章的规定,海图编绘过程质量控制应包含以下关键环节:第一,资料准备阶段,应对收集的制图资料进行甄别和评价,确保资料的现势性和精度满足编绘要求;第二,编绘实施阶段,应按照"编绘者自检→互检→质检员专检"的三级检查制度执行,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经检查合格方可转入下一工序;第三,成品验收阶段,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逐幅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此外,建议生产单位建立质量问题台账,定期分析质量问题的类型和原因,持续改进编绘工艺。

 

Q:海图更新时,哪些信息必须优先更新?

A:根据GB12320-2022第11章的规定,海图更新应优先处理以下信息:第一,航行通告中发布的涉及航行安全的改正信息,如新设航标、航标位置或灯质变更、碍航物发现或清除、航道尺度变化等;第二,港口航道工程竣工后的水深变化信息;第三,岸线变化信息,如围垦、填海、码头扩建等工程导致的海岸线变迁;第四,锚地、引航区、分道通航制等航行规则的调整信息。上述信息应在收到权威来源后尽快更新,更新频次应满足航行安全需要。

 

十、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12320-2022是中国航海图编绘领域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我国全部沿海海区的纸质航海图和电子航海图编绘生产与质量检验。

结论2:该标准将航海图划分为总图、航行图、港湾图三种图种类型,每种类型分别规定了比例尺范围、要素选取密度和精度指标。

结论3:GB12320-2022规定中国航海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替代了旧版标准采用的1954北京坐标系和WGS-84坐标系。

结论4:该标准规定航海图深度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所有水深数值均以该基准面为起算面,确保水深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结论5:新版标准新增了电子航海图(ENC)编绘的专门章节,填补了我国电子海图编绘标准的空白,使ENC生产与检验有标可依。

结论6:航行要素完整性是海图质量检验中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项目,航行要素漏标率必须为零,任何遗漏均判定图幅不合格。

结论7:水深数据允许误差按水深值分档控制:水深≤20m时允许误差≤0.3m,20m-50m时≤0.5m,>50m时≤1.0m。

结论8:海图质量检验从"终端检验"向"过程控制"转型是GB12320-2022的重要变化,生产单位须建立编绘过程的三级检查制度。

结论9:当制图资料之间存在矛盾时,应按照"最新优先、高精度优先、航行通告优先、大比例尺优先"的原则处理,不得在矛盾未解决时进行编绘。

结论10:海图更新应优先处理涉及航行安全的改正信息,包括航标变更、碍航物变化、航道尺度调整和航行规则更新,更新频次应满足航行安全需要。

 

十一、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资源可为读者深入了解GB12320-2022及其相关技术体系提供参考:

权威标准与法规资源:

相关标准编号:

  • GB12319-2022《中国海图图式》——与GB12320-2022配套使用的海图符号标准
  • GB/T 39623-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数字栅格地图》
  • GB/T 17796-2009《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
  • GB/T 14911-2008《测绘基本术语》
  • CH/T 4005-2017《电子海图数据交换格式》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12320-2022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4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