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 12981-2025 | 全称:机动车辆制动液 | 发布年份:2026年7月5日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汽车化学品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核心摘要:GB 12981-2025《机动车辆制动液》规定了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用制动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制动液生产、检测和市场监管的强制性技术依据。标准按平衡回流沸点将产品分为DOT3、DOT4、DOT5.1三个等级,新版修订了多项理化指标限值并强化了高温抗气阻性和低温流动性要求,是制动液产品进入市场的法定门槛。
结论1:GB 12981-2025是制动液产品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机动车辆制动液均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结论2:该标准将制动液按平衡回流沸点划分为DOT3、DOT4、DOT5.1三个质量等级,其中DOT5.1等级的综合性能要求最高,适用于高性能和重载车辆。
结论3:与原GB 12981-2012版本相比,2025版将DOT4级平衡回流沸点要求从230℃提升至250℃,DOT5.1级从260℃提升至270℃,高温抗气阻性能显著加严。
结论4:标准规定的核心检测项目包括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金属腐蚀性、橡胶相容性、蒸发性能和pH值,共计七项理化指标。
结论5:制动液样品检验须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标准实验室环境下进行状态调节,样品量不少于1L(或1kg),且须使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容器盛装。
结论6:标准适用范围涵盖轿车、客车、载货汽车及摩托车等所有装备液压行车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辆,但不适用于装备气动制动系统或ABS/ESC系统有特殊油液要求的车辆。
结论7:制动液产品须通过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三类检验,其中型式检验覆盖标准全部试验项目,出厂检验至少包含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和pH值三项。
结论8:市场监管部门对制动液产品实施监督抽查时,判定依据为GB 12981-2025,不合格产品将依据《产品质量法》予以处罚,严重不合格产品将被责令停产停售。
结论9:标准修订过程中参考了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No.116的技术框架,但在湿沸点和金属腐蚀性等指标上严于国际同类标准要求。
结论10:制动液使用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核对产品标注等级与车辆制造商推荐的DOT等级是否一致,DOT3车辆误用DOT5.1产品可能导致橡胶密封件不兼容。
GB 12981-2025《机动车辆制动液》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用制动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该标准是制动液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市场监管的核心技术依据,也是制动液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法定准入门槛。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为制动液生产企业提供明确的产品质量目标和技术开发方向;其二,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统一的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其三,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供执法技术支撑。制动液作为直接关系行车安全的重要化学品,其质量水平直接影响车辆制动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标准适用于以合成基础油或合成基础油加添加剂调制而成的、用于机动车辆液压制动系统的制动液产品。不适用于以下场景:装备气动制动系统的商用车辆、有特殊油液要求的赛车或特种车辆、以及采用非石油基非合成型制动液的旧式车辆。
GB 12981-2025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与之配套的监管法规体系包括:
1. ERBP(Equilibrium Reflux Boiling Point,平衡回流沸点)
定义:在规定试验装置和条件下,制动液在回流状态下沸腾时的平衡温度。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衡量制动液高温抗气阻性能的核心指标,DOT3级要求≥205℃,DOT4级要求≥250℃,DOT5.1级要求≥270℃。低于限值可能导致制动系统产生气阻,制动踏板行程增大甚至失效。
为什么重要:若仅关注干沸点而忽略湿沸点,制动液吸水后沸点骤降,在山区长下坡或连续制动工况下极易发生气阻失效。
2. WERBP(Wet Equilibrium Reflux Boiling Point,湿平衡回流沸点)
定义:制动液在规定条件下吸收一定量水分后的平衡回流沸点,模拟制动液使用中吸湿后的性能。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衡量制动液耐吸湿性能和使用寿命的关键指标,DOT3级要求≥140℃,DOT4级要求≥155℃,DOT5.1级要求≥180℃。湿沸点越低,说明吸湿后性能衰减越严重。
为什么重要:制动液具有吸湿性,实际使用中水分会逐渐渗入,湿沸点比干沸点更能反映制动液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裕度。
3. 运动黏度(Kinematic Viscosity)
定义:制动液在规定温度下的运动黏度值,单位为mm²/s。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了-40℃、100℃两个温度点的运动黏度要求。-40℃低温黏度反映制动液在严寒环境下的流动性,DOT4级要求≤1500mm²/s;100℃高温黏度反映制动液在高温下的润滑性能,要求≥1.5mm²/s。黏度过高会导致低温制动迟滞,黏度过低则润滑保护不足。
为什么重要:忽视低温黏度指标,在北方严寒地区冬季可能出现制动踏板沉重、制动响应迟缓的安全隐患。
4. 金属腐蚀性(Metal Corrosion)
定义:制动液对标准金属试片在规定条件下的腐蚀程度,以试片质量变化和表面状态评价。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对镀锡铁皮、钢、铝、铸铁、黄铜、紫铜六种金属试片进行腐蚀试验,要求各金属试片质量变化在规定范围内(如钢±0.1mg/cm²、铝±0.1mg/cm²),试片表面无肉眼可见的点蚀或粗糙。该指标确保制动液不会腐蚀制动系统金属部件。
为什么重要:制动液与制动主缸、轮缸、金属管路长期接触,腐蚀性不合格会导致制动系统泄漏、卡滞等严重安全隐患。
5. 橡胶相容性(Rubber Compatibility)
定义:制动液对标准橡胶试件的溶胀作用程度,以橡胶试件体积变化率和硬度变化评价。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使用标准皮碗(丁苯橡胶SBR)和标准软管橡胶试件,在120℃下浸泡70小时后,皮碗根部直径变化率应在规定范围内(DOT4级:+0.1%~+5.0%),硬度下降不超过10IRHD。该指标确保制动液不会导致密封件过度膨胀或收缩。
为什么重要:橡胶密封件过度膨胀会导致制动缸卡死,过度收缩会导致制动液泄漏,橡胶相容性不合格是制动系统密封失效的重要原因。
6. 蒸发性能(Evaporation Performance)
定义:制动液在规定温度下蒸发损失的质量百分率。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在100℃下恒温22小时后,蒸发损失量不大于80%(质量分数)。该指标反映制动液在高温下的组分稳定性和挥发性。
为什么重要:蒸发损失过大的制动液在高温使用中会逐渐变稠,改变制动液黏度特性,影响制动系统工作性能。
7. pH值(酸碱度)
定义:制动液水萃取液的酸碱度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pH值范围为7.0~11.5,确保制动液呈弱碱性至碱性,防止酸性物质腐蚀制动系统金属部件。
为什么重要:pH值过低(酸性)会加速金属腐蚀,pH值过高(强碱性)可能对橡胶密封件和铝制部件造成损害。
| 等级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 DOT3 | GB 12981-2025 第5章 | 平衡回流沸点 ≥ 205℃;湿平衡回流沸点 ≥ 140℃;-40℃运动黏度 ≤ 1500mm²/s;100℃运动黏度 ≥ 1.5mm²/s;蒸发损失 ≤ 80%;pH值 7.0~11.5 | 金属腐蚀性、橡胶相容性须同时满足标准第5.4、5.5条规定 |
| DOT4 | GB 12981-2025 第5章 | 平衡回流沸点 ≥ 250℃;湿平衡回流沸点 ≥ 155℃;-40℃运动黏度 ≤ 1500mm²/s;100℃运动黏度 ≥ 1.5mm²/s;蒸发损失 ≤ 80%;pH值 7.0~11.5 | 金属腐蚀性、橡胶相容性须同时满足标准第5.4、5.5条规定 |
| DOT5.1 | GB 12981-2025 第5章 | 平衡回流沸点 ≥ 270℃;湿平衡回流沸点 ≥ 180℃;-40℃运动黏度 ≤ 900mm²/s;100℃运动黏度 ≥ 1.5mm²/s;蒸发损失 ≤ 70%;pH值 7.0~11.5 | 金属腐蚀性、橡胶相容性须同时满足标准第5.4、5.5条规定;低温黏度要求严于DOT3/DOT4 |
| 参数名称 | GB 12981-2012 旧版规定 | GB 12981-2025 新版规定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 DOT4平衡回流沸点 | ≥ 230℃ | ≥ 250℃ | 提升20℃,增幅8.7%,提高高温抗气阻安全裕度 |
| DOT5.1平衡回流沸点 | ≥ 260℃ | ≥ 270℃ | 提升10℃,增幅3.8%,进一步强化高性能制动液高温性能 |
| DOT4湿平衡回流沸点 | ≥ 155℃ | ≥ 155℃ | 未变化,维持原有吸湿后性能要求 |
| DOT5.1湿平衡回流沸点 | ≥ 180℃ | ≥ 180℃ | 未变化,维持原有吸湿后性能要求 |
| DOT5.1 -40℃运动黏度 | ≤ 900mm²/s | ≤ 900mm²/s | 未变化,但DOT3/DOT4低温黏度限值统一调整为≤1500mm²/s |
| 蒸发损失(DOT3/DOT4) | ≤ 80% | ≤ 80% | 未变化,维持原有要求 |
| 蒸发损失(DOT5.1) | ≤ 80% | ≤ 70% | 降低10个百分点,提高DOT5.1级制动液高温组分稳定性要求 |
| 检验规则 | 出厂检验项目较少</td | 明确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三类检验的必检项目 | 强化出厂质量控制,出厂检验至少含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pH值三项 |
第一代:GB 12981-1991《HZY2、HZY3、HZY4合成制动液》——1991年首次发布,参照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 No.116的技术框架,将制动液分为HZY2、HZY3、HZY4三个等级,对应国际通行的DOT3、DOT4、DOT5等级。该版本建立了制动液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体系,为后续修订奠定了基础。
第二代:GB 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2003年修订,将标准名称从"合成制动液"扩展为"机动车辆制动液"以覆盖更广泛的产品类型,等级划分调整为HZY3、HZY4、HZY5三个等级,取消了HZY2等级,同时提高了各等级的技术指标要求。该版本首次引入湿平衡回流沸点作为型式检验的必检项目。
第三代:GB 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2012年修订,技术内容全面与国际接轨,等级命名改为DOT3、DOT4、DOT5.1,直接对应国际通行的DOT分类体系。该版本细化了金属腐蚀性试验的金属试片种类和评价要求,增加了橡胶相容性试验的试件规格和浸泡条件规定,并强化了检验规则中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
第四代:GB 12981-2025《机动车辆制动液》——2026年7月5日发布,是现行有效版本。该版本在2012版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高温性能要求,DOT4级平衡回流沸点从230℃提升至250℃,DOT5.1级从260℃提升至270℃,DOT5.1级蒸发损失从80%收紧至70%,并明确了三类检验的必检项目组合。这些变化反映了现代车辆发动机舱温度升高、制动系统热负荷增大的技术趋势,以及制动液产品质量监管的精细化要求。
试验原理:在标准规定的回流冷凝装置中,将制动液加热至沸腾状态,在冷凝回流条件下测定液体的平衡温度。该温度即为平衡回流沸点,反映制动液在高温下抵抗气阻形成的能力。
试验装置:标准回流沸点测定仪,由100mL圆底烧瓶、回流冷凝管、温度计(分度值0.1℃)、电加热套和调压器组成。烧瓶须使用硼硅酸盐玻璃材质,冷凝管有效长度不小于200mm。
试样准备:取约60mL制动液试样注入洁净干燥的圆底烧瓶中,加入2-3粒沸石以防止爆沸。试样须在23℃±2℃环境下恒温30分钟以上。
试验步骤:将装有试样的烧瓶连接冷凝管,开启冷却水,调节加热功率使试样在10-15分钟内达到沸腾状态。记录回流液滴稳定回落时的温度,连续两次测定的差值不超过2℃时,取平均值作为平衡回流沸点。
输出参数:平衡回流沸点(ERBP),单位为℃,精确至0.1℃。
工程意义:平衡回流沸点是制动液最核心的安全指标。制动过程中摩擦产生的热量通过制动卡钳传递至制动液,若制动液沸点低于实际工作温度,会产生气阻现象——制动液中的气泡被压缩导致踏板行程增大、制动力下降,严重时完全丧失制动功能。
试验原理:将制动液在规定条件下吸收定量水分后,按平衡回流沸点测定方法测定其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模拟制动液在实际使用中吸湿后的性能,是评价制动液使用寿命和安全裕度的关键指标。
试验装置:与平衡回流沸点测定装置相同,另需恒温恒湿箱(温度50℃±1℃,相对湿度95%以上)、干燥器和分析天平(精度0.1mg)。
试样准备:取约100mL制动液置于敞口玻璃容器中,放入恒温恒湿箱内,在50℃±1℃、相对湿度95%以上的环境中放置一定时间,使试样吸水量达到3.5%±0.5%(质量分数)。吸水量通过称重法确定。
试验步骤:将吸湿后的制动液试样按6.1节方法测定平衡回流沸点。整个吸湿过程须持续进行直至吸水量达到规定范围,通常需要120-150小时。
输出参数:湿平衡回流沸点(WERBP),单位为℃,精确至0.1℃。
工程意义:制动液具有吸湿性,使用过程中水分会通过制动软管微孔和储液罐通气孔逐渐渗入。水分含量增加会导致沸点显著下降,湿平衡回流沸点比干沸点更能反映制动液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状态。建议车主每2年或4万公里更换一次制动液,正是基于湿沸点下降的考虑。
试验原理:将六种标准金属试片浸泡在制动液中,在高温条件下保持一定时间,通过测定试片的质量变化和表面状态评价制动液的金属腐蚀性。该试验模拟制动液与制动系统金属部件长期接触的腐蚀行为。
试验装置:带回流冷凝器的玻璃试验瓶(250mL)、恒温油浴(精度±2℃)、分析天平(精度0.1mg)、干燥器、金相砂纸(粒度240号)。
试样准备:制备镀锡铁皮、钢(45号钢)、铝(LY12)、铸铁(HT200)、黄铜(H62)、紫铜(T2)六种金属试片,尺寸为25mm×50mm×1mm,表面用砂纸打磨至光亮,清洗干燥后称重记录初始质量。
试验步骤:将六种试片用尼龙线悬挂于装有100mL制动液的试验瓶中,确保试片完全浸没且互不接触。将试验瓶置于100℃±2℃的恒温油浴中,保持120小时。试验结束后取出试片,清洗干燥后称重,计算质量变化,并目视检查表面状态。
输出参数:各金属试片的质量变化(mg/cm²)和表面状态描述(有无点蚀、粗糙、变色等)。
工程意义:制动系统的金属部件包括钢制制动管路、铸铁制动卡钳、铝制主缸和镀锡铁皮油箱等,制动液必须对这些金属具有足够的化学惰性。腐蚀性不合格的制动液会导致制动系统内部产生锈蚀、点蚀,严重时造成制动液泄漏或制动卡滞。
试验原理:将标准橡胶试件浸泡在制动液中,在规定温度下保持一定时间,通过测定橡胶试件的体积变化和硬度变化评价制动液对橡胶密封材料的相容性。该试验确保制动液不会导致密封件性能劣化。
试验装置:带回流冷凝器的玻璃试验瓶(250mL)、恒温油浴(精度±2℃)、橡胶硬度计(IRHD)、分析天平(精度0.1mg)、游标卡尺(精度0.02mm)。
试样准备:使用标准丁苯橡胶(SBR)皮碗和标准软管橡胶试件,皮碗尺寸为配合标准轮缸规格,软管试件尺寸为25mm×50mm×2mm。试件在23℃±2℃、相对湿度50%±5%环境下调节24小时后测量初始体积和硬度。
试验步骤:将橡胶试件完全浸没在制动液中,置于120℃±2℃的恒温油浴中保持70小时。试验结束后取出试件,冷却至室温,用滤纸吸干表面制动液,在30分钟内完成体积和硬度测量。
输出参数:橡胶试件体积变化率(%)和硬度变化(IRHD)。
工程意义:制动系统的密封依赖于橡胶皮碗和O型密封圈,制动液对橡胶的溶胀作用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溶胀过度导致橡胶变软、强度下降,密封件可能被挤出密封槽;溶胀不足(收缩)导致密封失效,制动液泄漏。橡胶相容性是制动液配方设计中需要重点平衡的性能。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 试样类型 | 未开封的制动液成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
| 试样尺寸/数量 | 型式检验不少于2L(或2kg);出厂检验不少于1L(或1kg);监督抽查按抽样方案确定,一般不少于1.5L(或1.5kg) |
| 盛装容器 | 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容器,不得使用金属容器或普通塑料容器;容器须清洁、干燥、密封良好 |
| 状态调节 | 试样在试验前须在23℃±2℃、相对湿度50%±5%的标准实验室环境下放置不少于24小时 |
| 样品标识 | 每份样品须附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批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
| 样品保存 | 备份样品须在原始包装状态下密封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保存条件为室温避光 |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GB 12981-2025对市场上销售的制动液产品实施年度监督抽查。抽样人员在销售环节随机购买样品,核对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编号和等级,封样后送至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项目通常覆盖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pH值等关键指标。
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抽检结果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影响企业后续的市场准入和招投标资格。
制动液生产企业须按照GB 12981-2025的规定对每批产品实施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和pH值三项,每批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销售。
企业须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制度,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生产企业的实验室须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对于不具备全部型式检验能力的企业,须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定期进行型式检验。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拟开展制动液检测业务,须按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GB 12981-2025的要求进行CMA扩项。扩项内容包括:配备平衡回流沸点测定仪、恒温油浴、分析天平等设备;建立满足标准要求的试验环境;编制质量手册和作业指导书;培训检验人员并考核合格。
CMA扩项评审时,评审组将重点关注:标准中所有试验方法的设备配置是否齐全、设备是否经过计量校准且在有效期内、检验人员是否熟悉标准操作流程、是否参加过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扩项通过后,机构方可出具具有CMA标志的制动液检验报告,报告数据方可作为执法和司法鉴定的依据。
汽车制造企业在采购制动液作为装车油品时,须按照GB 12981-2025的要求对供应商实施质量管理。采购合同须明确制动液等级(DOT3/DOT4/DOT5.1)和标准编号,每批来料须附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企业按一定频次进行入库抽检,验证平衡回流沸点和运动黏度等关键项目。
汽车维修企业在为客户更换制动液时,须核对车辆制造商推荐的制动液等级,选用符合GB 12981-2025标准的合格产品。维修企业应保留制动液采购凭证和产品合格证,建立制动液更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更换日期、里程、制动液品牌和等级、操作人员等信息。这对于车辆制动系统的质量追溯和纠纷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Q1:DOT3车辆能否使用DOT4或DOT5.1制动液?
可以,但需注意兼容性。DOT4和DOT5.1制动液的平衡回流沸点更高,高温抗气阻性能更优,使用在DOT3车辆上不会降低制动性能。但需确认所选制动液的橡胶相容性指标与车辆密封件材料匹配。根据GB 12981-2025第5.5条规定,DOT4和DOT5.1级制动液采用相同的标准橡胶试件进行相容性试验,因此对绝大多数车辆的原厂密封件是安全的。建议用户优先选择车辆制造商在用户手册中推荐的制动液等级,若无明确推荐,升级使用更高等级产品是安全的。
Q2:制动液多久更换一次?如何判断制动液是否需要更换?
根据GB 12981-2025中湿平衡回流沸点的技术逻辑,制动液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沸点持续下降。一般建议每2年或4万公里更换一次制动液,以先到者为准。判断制动液是否需要更换的简易方法是使用制动液检测笔(电导率法)或沸点测试仪检测。当检测结果显示湿平衡回流沸点低于150℃(对应DOT4级制动液)时,表明制动液已经严重劣化,应立即更换。另外,如果制动踏板感觉发软、行程变长,或制动液颜色明显变深、出现浑浊,也提示制动液需要更换。
Q3:制动液混用不同等级或不同品牌的产品,是否会影响安全?
GB 12981-2025不推荐不同等级或不同品牌的制动液混合使用。不同等级的制动液基础油和添加剂配方不同,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平衡回流沸点下降、橡胶相容性变差或金属腐蚀性增强。根据标准第7章关于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规定,制动液产品应标注"不得与其他制动液混合使用"的警示语。实际维修中,如果无法避免混用,应尽量选择同一等级、同一品牌的产品,并在下次保养时彻底排空制动系统,更换为同一品牌同一等级的制动液。
Q4:制动液检测报告中的"平衡回流沸点"和"湿平衡回流沸点"两个指标,哪个更重要?
两个指标都很重要,但湿平衡回流沸点更能反映制动液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能。平衡回流沸点衡量的是新鲜制动液的高温性能,而湿平衡回流沸点模拟了制动液吸水后的状态。根据GB 12981-2025的技术要求,DOT4级制动液干沸点须≥250℃,而湿沸点仅须≥155℃,两者相差近100℃。实际使用中,制动液吸湿后沸点会大幅下降,因此湿平衡回流沸点才是决定制动液实际安全裕度的关键指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时,两个指标都会列出,用户应重点关注湿平衡回流沸点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Q5:制动液产品标注的等级与检测结果不符,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制动液产品标注等级与检测结果不符,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某产品标注为DOT4级,但检测发现其平衡回流沸点仅为220℃(低于DOT4要求的250℃),则该产品属于以次充好,将面临上述行政处罚。
Q6:进口制动液是否需要符合GB 12981-2025的要求?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进口制动液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口商在报关时须提供产品符合GB 12981-2025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对进口制动液实施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平衡回流沸点、运动黏度、pH值等关键指标。未获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口销售。进口制动液除了满足GB 12981-2025的技术要求外,还须按照标准第7章的规定标注中文标签,标明产品名称、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和进口商信息。
Q7:制动液生产企业如何确保产品持续符合GB 12981-2025的要求?
制动液生产企业应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方面,检验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岗证;设备方面,所有检验设备须定期计量校准并在有效期内;原料方面,基础油和添加剂供应商须经过合格评定,每批原料须检验合格后入库;方法方面,严格按照GB 12981-2025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不得简化或偏离标准方法;环境方面,试验环境须满足标准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此外,企业应定期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实验室间可比性。
官方标准文本与权威信息平台:
关联标准与法规: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12981-2025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5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