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 13735-2017 | 全称: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 发布年份:2017年(现行有效)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农用塑料制品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05日
核心摘要: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规定了农业用地膜的厚度、力学性能及重金属限量等技术要求,是地膜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强制性产品标准。该标准将地膜分为I类(耐老化)和II类(普通)两类,并明确规定地膜标称厚度不得小于0.010mm,从源头保障农田残膜可回收性。
结论1:GB 13735-2017是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结论2:该标准规定地膜标称厚度不得小于0.010mm,这是判定地膜产品是否合格的最低厚度门槛,低于此值即为不合格产品。
结论3:标准将地膜产品划分为I类(耐老化地膜)和II类(普通地膜)两个类别,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I类产品增加了人工气候老化后的力学性能保持率要求。
结论4: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是判定地膜力学性能的核心指标,I类地膜的纵向和横向拉伸负荷均须不低于1.6N,II类地膜须不低于1.0N。
结论5:标准对地膜中的重金属含量实施严格管控,铅、镉、铬、汞、砷五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砷含量单独不得超过5mg/kg。
结论6:与旧版标准GB 13735-1992相比,2017版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0.008mm厚度的合格判定,将厚度下限从0.008mm提升至0.010mm。
结论7:该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包括厚度测定、拉伸性能试验、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和重金属含量测定,其中拉伸性能试验依据GB/T 1040.1执行。
结论8:地膜产品的取样方案按照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每批产品需根据批量大小确定样本量和接收质量限(AQL)。
结论9:该标准是农业农村部"农膜回收行动"和市场监管总局"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监督抽检中厚度不合格是最主要的判不合格项。
结论10:生产企业在配方设计时,应优先选用无毒环保型添加剂,控制填充母料中重金属杂质的引入,确保重金属总量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以下简称"地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必要助剂,经吹塑成型的地面覆盖薄膜。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为地膜产品设定统一的质量底线,确保地膜在使用周期内具备足够的力学强度和耐老化性能;第二,通过强制规定厚度下限,从源头控制地膜的可回收性,减少农田"白色污染";第三,通过对重金属含量的限制,保障土壤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该标准不适用于降解地膜、黑色地膜等特殊功能性地膜产品,此类产品适用相应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
GB 13735-2017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法律法规层面具有强制执行力。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引用该标准:
在监管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标准对地膜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农业农村部门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中引用该标准的厚度指标,生态环境部门在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中亦将该标准作为执法依据。
1. 地膜(Mulch Film)
定义:以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吹塑成型,用于地面覆盖栽培的薄膜。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全文的适用对象,所有技术要求均针对该产品设定。
为什么重要:不理解"地膜"与普通包装薄膜的区别,会导致误用包装膜标准来检验地膜产品。
2. I类地膜(Type I Mulch Film)
定义:耐老化地膜,添加了耐老化助剂,具有较长使用寿命的地膜产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I类地膜需满足更高的力学性能要求(拉伸负荷≥1.6N),并须通过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后性能保持率≥80%的判定。
为什么重要:将I类误判为II类会导致力学性能指标判定过严,反之则过松。
3. II类地膜(Type II Mulch Film)
定义:普通地膜,未对耐老化性能作特殊要求的地膜产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II类地膜仅需满足基础力学性能要求(拉伸负荷≥1.0N),无需进行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为什么重要:II类是市场上流通量最大的地膜品类,抽检中绝大多数样品按此类判定。
4. 标称厚度(Nominal Thickness)
定义:产品标识上标注的厚度值,是生产者对产品厚度的承诺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称厚度不得小于0.010mm,这是标准设定的强制性下限。实测厚度平均值不得小于标称值。
为什么重要:标称厚度是市场监管部门判定"超薄地膜"的第一依据,标注0.008mm即属违法。
5. 拉伸负荷(Tensile Load)
定义:试样在拉伸试验中断裂时承受的最大拉力,单位为牛顿(N)。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I类地膜纵横向拉伸负荷均须≥1.6N,II类地膜均须≥1.0N,是判定力学性能合格与否的核心参数。
为什么重要:拉伸负荷过低意味着地膜在铺设和覆土过程中容易破裂,直接影响保温保墒效果。
6. 断裂标称应变(Nominal Strain at Break)
定义:试样在拉伸断裂时标距的伸长量与初始标距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I类地膜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均须≥250%,II类地膜均须≥150%。
为什么重要:该参数反映地膜的柔韧性和延展性,过低则地膜脆硬,在低温环境下易脆裂。
7. 人工气候老化(Artificial Weathering)
定义:在实验室条件下,利用氙灯老化试验箱模拟太阳光、温度、湿度等气候因素对材料进行加速老化的试验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仅适用于I类地膜,老化试验后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的保持率均须≥80%。
为什么重要:这是区分I类与II类的关键试验项目,未通过老化试验的I类产品应判为不合格。
8. 重金属含量(Heavy Metal Content)
定义:地膜中铅、镉、铬、汞、砷五种重金属元素的总含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其中砷含量单独不得超过5mg/kg。
为什么重要:重金属超标的地膜在土壤中降解后,会污染农田土壤并被作物吸收,最终进入食物链。
| 类别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I类 (耐老化地膜) | GB 13735-2017 第5章 (试验方法) | 标称厚度 ≥ 0.010mm 平均厚度偏差:±0.003mm以内 拉伸负荷(纵/横向)≥ 1.6N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250% 老化后拉伸负荷保持率 ≥ 80% 老化后断裂标称应变保持率 ≥ 80% 重金属总量 ≤ 100mg/kg 砷(As)≤ 5mg/kg | 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时间:600h 老化试验依据GB/T 16422.2 |
| II类 (普通地膜) | GB 13735-2017 第5章 (试验方法) | 标称厚度 ≥ 0.010mm 平均厚度偏差:±0.003mm以内 拉伸负荷(纵/横向)≥ 1.0N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150% 重金属总量 ≤ 100mg/kg 砷(As)≤ 5mg/kg | 无需进行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
| 参数名称 | 旧版GB 13735-1992 | 新版GB 13735-2017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厚度下限 | 0.008mm(允许) | 0.010mm(强制) | 厚度下限提升25%,淘汰超薄地膜,从源头保障可回收性 |
| 产品分类 | 未分类 | I类(耐老化)/ II类(普通) | 新增分类体系,I类增加老化性能考核,满足不同使用周期需求 |
| 拉伸负荷 (II类) | ≥ 0.9N | ≥ 1.0N | 普通地膜拉伸负荷提升11%,提高铺设和回收时的抗破损能力 |
| 断裂标称应变 (II类) | ≥ 120% | ≥ 150% | 延展性要求提升25%,降低地膜低温脆裂风险 |
| 重金属限量 | 无要求 | 总量≤100mg/kg 砷≤5mg/kg | 新增环保安全指标,填补旧版空白,与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衔接 |
| 人工气候 老化试验 | 无要求 | I类:600h老化 保持率≥80% | 新增I类产品的耐老化考核项目,提升地膜使用寿命的可验证性 |
第一代:GB 13735-1992(1992年发布)
我国首部地膜强制性国家标准,于1992年发布实施。该版本首次确立了地膜的力学性能指标体系,规定厚度允许偏差为±0.003mm,但未设定厚度下限,导致市场上0.005mm甚至更薄的"超薄地膜"大量流通。该版本未对重金属含量作出限制,也未对产品进行分类。
第二代:GB 13735-2017(2017年发布,现行有效)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发布新版标准,替代1992版。新版标准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将厚度下限强制设定为0.010mm,从源头杜绝超薄地膜的生产与使用;二是引入产品分类体系,将地膜分为耐老化(I类)和普通(II类)两类;三是新增重金属限量要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该版本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行状态与修订动向
截至2026年7月,GB 13735-2017仍为现行有效版本。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信息,该标准已列入修订计划,修订方向预计包括:进一步收紧厚度偏差范围、增加可降解地膜的相关要求、提高重金属限量指标等。建议相关企业持续关注标准修订动态,提前做好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调整准备。
试验原理:采用机械接触式测厚仪,通过测量探头与平台之间的垂直距离来确定薄膜厚度。厚度是地膜最基础的质量指标,直接关系产品的力学性能和可回收性。
试验装置:精度为0.001mm的测厚仪,测量面直径6mm,接触压力为0.5N~1.0N。
试样:沿地膜宽度方向等间距裁取10个试样,每个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
试验步骤:将试样平整放置于测厚仪平台上,避免产生皱褶和拉伸变形;在试样上均匀分布测量5个点(中心1点+四角各1点);记录每个测点的厚度值,计算10个试样的平均厚度。
输出参数:平均厚度(mm)、厚度偏差(平均厚度与标称厚度之差,mm)。
工程意义:平均厚度低于标称厚度或低于0.010mm下限,即判为不合格。厚度偏薄的地膜在使用中更易破损,且回收时易碎裂为小块残片,造成土壤污染。
试验原理:将标准哑铃型试样夹持在拉力试验机的上下夹具之间,以恒定速度拉伸直至试样断裂,记录拉伸过程中的力值和伸长量,计算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
试验装置:符合GB/T 1040.1要求的拉力试验机,夹具分离速度为(250±50)mm/min,量程满足最大载荷要求。
试样:按GB/T 1040.1规定的I型哑铃试样裁切,纵横向各不少于5个试样。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条件下调节至少4小时。
试验步骤:将试样对中夹持在上下夹具上,确保试样纵轴与拉伸方向一致;启动试验机,以设定速度拉伸至试样断裂;记录最大拉力值和断裂时的标距伸长量;纵横向各取5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输出参数:拉伸负荷(N)、断裂标称应变(%)。
工程意义:拉伸负荷反映地膜抵抗拉伸破坏的能力,断裂标称应变反映地膜的柔韧性。两项指标同时满足要求,才能保证地膜在铺设、覆土和回收过程中不易破裂。
试验原理:利用氙灯老化试验箱模拟太阳光辐射、温度、湿度等自然气候因素,对地膜试样进行加速老化处理,通过比较老化前后力学性能的变化来评价地膜的耐老化性能。
试验装置:符合GB/T 16422.2规定的氙灯老化试验箱,辐照度(0.51±0.02)W/m²(340nm波长处),黑板温度(65±3)℃,相对湿度(65±5)%。
试样:按拉伸性能试验要求裁取纵横向试样各不少于10个,其中5个用于老化试验,另5个作为对照样保存于干燥器中。
试验步骤:将试样安装在试验箱的试样架上,确保试样表面均匀受光;设定试验条件为连续光照,喷水周期为18min/102min(喷水/干燥);老化时间为600h;老化结束后,取出试样在标准环境下调节4小时,然后按6.2节方法测定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
输出参数:老化后拉伸负荷保持率(%)、老化后断裂标称应变保持率(%)。
工程意义:保持率≥80%为合格。该指标模拟地膜在实际农田环境中经历一个完整生长季后的力学性能衰减情况,是I类地膜"耐老化"属性的核心验证手段。
试验原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将地膜样品经酸消解后,测定消解液中铅、镉、铬、汞、砷五种元素的浓度,计算各元素含量及总量。
试验装置:微波消解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或质谱仪,分析天平(精度0.1mg)。
试样:取地膜样品剪碎至5mm×5mm以下,混合均匀后称取0.5g(精确至0.1mg)作为消解试样。
试验步骤:将试样置于消解罐中,加入硝酸和过氧化氢混合消解液;按设定的微波消解程序进行消解;消解液定容至50mL,摇匀;使用ICP-OES或ICP-MS测定各元素浓度;同时做空白试验和加标回收试验。
输出参数:铅、镉、铬、汞、砷各元素含量(mg/kg)、五种元素总量(mg/kg)。
工程意义:重金属是地膜中对土壤环境危害最大的有害物质。该试验确保地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处于安全范围,防止有害物质通过土壤-作物系统进入食物链。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注意事项 |
| 试样类型 | 同一配方、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的地膜产品为一个检验批 | 不同颜色、不同厚度规格的产品须分别组批 |
| 取样方案 | 按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一般检验水平II,AQL=4.0 | 批量≤50卷时取3卷;批量51~500卷时取5卷;批量501~1200卷时取8卷 |
| 试样尺寸 | 厚度测定:100mm×100mm×10片 拉伸试验:I型哑铃试样,纵横向各≥5个 老化试验:纵横向各≥10个 重金属测定:剪碎至5mm×5mm以下,称取0.5g | 取样时避开地膜边缘50mm区域,确保试样代表性 |
| 状态调节 | 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调节时间≥4小时 | 老化试验后的试样同样需在标准环境下调节4小时后再测试 |
| 样品保存 | 原始样品应密封避光保存,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 用于仲裁检验的样品须双方共同封样签字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地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依据GB 13735-2017对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地膜产品实施抽样检验。抽检项目通常包括厚度、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和重金属含量。抽检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没收和罚款等行政措施。
从近年抽检数据看,厚度不合格是最主要的判不合格项,占比超过70%。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仍违规生产厚度低于0.010mm的"超薄地膜"。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一经查实即按《产品质量法》顶格处罚。
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地膜残留量监测和评估。监测工作中,厚度是评估地膜可回收性的关键参数。厚度≥0.010mm的地膜在回收时能够保持完整形态,回收率可达80%以上;而厚度<0.010mm的地膜在田间使用后极易破碎,回收率不足50%,残留碎片在土壤中可存留数百年。
农业农村部门还依据该标准开展地膜产品田间适用性评价,对不同品牌、不同类别地膜在特定作物和气候条件下的使用效果进行对比,为农户科学选膜提供指导。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或更新CMA资质时,GB 13735-2017是农用地膜检测领域的必设项目。机构须具备厚度测定、拉伸性能试验、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和重金属含量测定的全部仪器设备和操作能力,并通过能力验证或测量审核后方可开展检测业务。
对于已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该标准的检测能力同样属于关键领域。实验室须按CNAS-CL01要求建立方法验证记录、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和人员操作考核档案。具备GB 13735-2017全项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在农用地膜检测市场的竞争力显著增强。
地膜生产企业将该标准作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依据。出厂检验项目通常包括厚度、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每批产品均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型式检验则涵盖标准全部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在配方设计方面,企业须关注标准对重金属含量的限制。部分再生料和填充母料中含有较高水平的铅、镉等重金属元素,直接使用会导致产品超标。企业应建立原料重金属含量筛查制度,优先选用环保型助剂和填料,从源头控制重金属引入。同时,I类地膜生产企业须优化耐老化助剂体系,确保产品经过600h老化试验后性能保持率仍能达到80%以上。
Q1:市场上仍有销售厚度标识为0.008mm的地膜,这样的产品是否合规?
根据GB 13735-2017第4.2条规定,地膜标称厚度不得小于0.010mm。标称厚度为0.008mm的地膜属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此类产品,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予以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农业农村部门也明确要求各地在春耕备耕期间开展地膜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超薄地膜下田。
Q2:地膜产品抽检中厚度实测值低于标称值但高于0.010mm,是否判定为合格?
该情形应判定为不合格。GB 13735-2017第4.2条规定,地膜平均厚度的偏差应在±0.003mm以内。举例说明:若标称厚度为0.012mm,实测平均厚度为0.010mm,偏差为-0.002mm,虽然未低于0.010mm的绝对下限,但已超出±0.003mm的允许偏差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判定时须同时满足"标称厚度≥0.010mm"和"实测平均厚度与标称厚度偏差在±0.003mm以内"两个条件,任一不满足即判为不合格。
Q3:企业在生产中添加再生料,是否会影响GB 13735-2017的符合性?
会影响。再生料中可能含有重金属杂质和老化降解成分,导致两方面风险:一是重金属总量可能超过100mg/kg的限值,尤其是铅和铬元素超标风险较高;二是再生料的分子量分布变宽、力学性能下降,可能导致拉伸负荷和断裂标称应变达不到标准要求。若企业确需添加再生料,建议将再生料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并对每批次再生料进行重金属筛查和力学性能验证。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地膜生产者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新料生产,对再生料的使用持审慎态度。
Q4:I类地膜在人工气候老化试验中,拉伸负荷保持率仅为75%,是否还有整改空间?
保持率75%低于80%的合格线,判定为不合格。整改方向包括:一是优化耐老化助剂体系,增加受阻胺光稳定剂(HALS)的添加量,适当复配紫外线吸收剂,提升体系的抗光老化能力;二是检查基础树脂的牌号选择,选用分子量较高、分子量分布较窄的聚乙烯树脂,提高基体树脂本身的耐老化性能;三是调整加工温度,避免挤出过程中因过热导致助剂分解失效。建议企业在批量生产前进行小试配方验证,通过老化试验后再投入规模化生产。
Q5:监督抽检中地膜产品的取样数量和判定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GB 13735-2017第6章检验规则,地膜产品按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进行取样,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I,接收质量限(AQL)为4.0。以批量500卷为例,样本量字码为H,对应样本量为8卷。判定规则为:在8卷样本中,若不合格品数≤1,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不合格品数≥2,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分为出厂检验项目(厚度、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和型式检验项目(全项含老化试验和重金属含量)。监督抽检通常按型式检验项目执行。
Q6:地膜产品的标志和包装要求是否也属于强制性内容?
属于强制性内容。GB 13735-2017第7章对标志和包装作出了明确规定:产品标志应包含产品名称、类别(I类或II类)、标称厚度、宽度、长度、净质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标志不清或缺失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包装应使用防潮、防光的材料,每卷地膜应单独包装并附产品合格证。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会将标志和包装的规范性作为检查内容之一,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样面临行政处罚。
Q7:地膜产品在出口时,是否仍需执行GB 13735-2017?
出口地膜产品须同时满足我国强制性标准和进口国的技术要求。GB 13735-2017作为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产品,出口产品同样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此外,出口企业还须关注进口国的准入要求,如欧盟REACH法规对化学品和重金属的限制、美国ASTM D882标准对薄膜拉伸性能的规定等。建议出口企业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产品执行的标准和检验方法,避免因标准差异导致贸易纠纷。
权威标准文本与官方信息:
关联标准与参考文件: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13735-2017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05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