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 15742-2019 | 标准全称: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发布年份:2019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机动车零部件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6日
核心摘要:GB 15742-2019规定了机动车用喇叭的声压级、频率特性及耐久性等性能要求与对应试验方法,是机动车喇叭产品市场准入和强制性认证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将喇叭分为A级和B级两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声压级限值要求,并明确了配套车辆安装特性。相较于旧版,新标准在试验工况、样品预处理和耐久性判定指标方面均有显著修订,直接影响产品合规判定路径。
结论1:GB 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是机动车喇叭产品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喇叭产品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
结论2:该标准将机动车用喇叭按声压级水平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其中A级喇叭声压级要求为105 dB(A)至118 dB(A),B级喇叭声压级要求为95 dB(A)至105 dB(A),测量距离均为车前2米处。
结论3:与2001版标准相比,2019版在喇叭耐久性试验后的声压级衰减判定指标上进行了修订,将衰减量限值从不大于10 dB收紧为不大于6 dB,显著提高了对产品耐久性能的考核要求。
结论4:标准规定喇叭的标称频率范围为180 Hz至3550 Hz,实测基本频率与标称频率的偏差不得超过±5%,这一频带覆盖了机动车警示音的主要能量集中区域。
结论5:喇叭样品在声学测量前必须在温度23°C±5°C、相对湿度50%±20%的环境下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状态调节,否则试验结果不被认可。
结论6:标准明确规定喇叭的声压级测量须在自由声场或半自由声场条件下进行,背景噪声应低于被测声压级10 dB以上,测量距离为喇叭正前方2米、高度与喇叭中心线一致。
结论7:耐久性试验要求喇叭在额定电压下连续鸣叫总计10万次(A级)或5万次(B级),每次鸣叫持续1秒、间隔1秒,试验后仍须满足声压级衰减不大于6 dB的判定要求。
结论8:该标准适用于M类和N类机动车使用的电喇叭和气喇叭,但不适用于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安装的专用警报器,后者适用其他专项标准。
结论9: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CNCA-C11-01),机动车用喇叭属于CCC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认证检测依据即为GB 15742-2019。
结论10:该标准非等效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 R28法规(统一规定关于声响信号装置和机动车喇叭的批准规定),在声压级限值和试验方法上基本协调一致,但在耐久性试验循环次数等细节上存在差异。
定义:GB 15742-2019《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了机动车用电喇叭和气喇叭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是机动车喇叭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认证的最基础技术依据。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为喇叭产品设定了统一的声学性能门槛,确保机动车在道路上具备足够的警示能力,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第二,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CCC强制性认证提供了明确的判定依据,使检测机构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第三,为整车企业选择配套喇叭供应商提供了技术对标框架,促进产业链的规范化发展。
适用场景包括:喇叭产品出厂检验、型式检验、CCC认证检测、市场监督抽查、整车企业供应商准入审核、以及涉及喇叭声压级争议的司法鉴定等。不适用于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安装的专用警报器,此类产品适用GB 8108等专项标准。
GB 15742-2019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在具体监管环节,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直接引用了该标准:
1. 声压级(Sound Pressure Level, SPL)
定义:声压级是衡量声音强弱的物理量,以分贝(dB)为单位,计算公式为SPL = 20log₀(p/p₀),其中p为有效声压,p₀为参考声压(20μPa)。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声压级是判定喇叭合格与否的首要指标。标准规定A级喇叭在车前2米处测量的声压级须在105 dB(A)至118 dB(A)之间,B级喇叭须在95 dB(A)至105 dB(A)之间。低于下限值表示喇叭警示效果不足,高于上限值则可能造成噪声污染。
为什么重要:如果检测人员不理解声压级的A计权特性,直接用线性档位测量,会导致测量结果偏差数十分贝,造成误判。
2. 频率特性(Frequency Characteristic)
定义:频率特性指喇叭发声时基本频率(基频)的数值及其稳定性,单位为赫兹(Hz)。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喇叭的标称频率范围为180 Hz至3550 Hz,实测基本频率与标称频率的偏差不得超过±5%。频率偏差过大意味着喇叭实际发声音调与设计值不符,可能影响声音的辨识度和传播效率。
为什么重要:频率测试需使用FFT分析仪而非普通声级计,若用错仪器将无法获得有效的基本频率数据。
3. 耐久性(Durability)
定义:耐久性指喇叭在规定的连续鸣叫循环次数后,仍能保持其声学性能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要求A级喇叭在10万次鸣叫循环(每次鸣叫1秒、间隔1秒)后,声压级衰减不得超过6 dB;B级喇叭为5万次循环。该指标直接考核喇叭在生命周期内的可靠性。
为什么重要:耐久性试验耗时长达数十小时,若企业不了解试验的自动控制要求,可能导致试验无效返工。
4. 自由声场(Free Field)
定义:自由声场是指声波可以无反射地自由传播的空间,在实验室中通常通过消声室实现。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要求声压级测量须在自由声场或半自由声场条件下进行,以保证测量结果不受反射声干扰。背景噪声应低于被测声压级10 dB以上。
为什么重要:在不满足声场条件的普通房间内测量,反射声会导致测量结果偏高2-5 dB,可能将不合格产品误判为合格。
5. 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定义:标称电压是喇叭设计时确定的工作电压值,对于12V电气系统的车辆,标称电压为12V;对于24V系统,标称电压为24V。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声压级测量和耐久性试验均须在标称电压下进行,电压偏差不得超过±1V(12V系统)或±2V(24V系统)。电压不足会直接导致声压级下降。
为什么重要:检测时若未使用稳压电源而直接使用车辆蓄电池供电,蓄电池电压波动可能导致测量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
6. 自由场灵敏度(Free-field Sensitivity)
定义:自由场灵敏度是传声器在自由声场中输出电压与声压之比,用于将传声器的电信号转换为声压级数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要求测量传声器须经计量校准并在有效期内,其自由场灵敏度偏差不得超过±0.5 dB。传声器校准偏差是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什么重要:未按期校准的传声器可能产生1-2 dB的系统偏差,直接影响合格判定边界附近产品的结论。
| 等级/类别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A级 | GB 15742-2019 第6.3条 | 声压级:105 dB(A) ≤ SPL ≤ 118 dB(A) 频率偏差:≤ ±5% 耐久后衰减:≤ 6 dB | 测量距离:2m;背景噪声:低于被测值10 dB以上;耐久循环:10万次 |
| B级 | GB 15742-2019 第6.3条 | 声压级:95 dB(A) ≤ SPL ≤ 105 dB(A) 频率偏差:≤ ±5% 耐久后衰减:≤ 6 dB | 测量距离:2m;背景噪声:低于被测值10 dB以上;耐久循环:5万次 |
| 参数名称 | 旧版本(GB 15742-2001) | 新版本(GB 15742-2019)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耐久性试验后声压级衰减限值 | ≤ 10 dB | ≤ 6 dB | 限值收紧40%,显著提高耐久性能门槛 |
| 声压级上限(A级) | 未明确规定上限 | ≤ 118 dB(A) | 新增上限要求,防止过度噪声污染 |
| 声压级上限(B级) | 未明确规定上限 | ≤ 105 dB(A) | 新增上限要求,明确B级适用场景 |
| 试验环境温度范围 | -10°C ~ 40°C | 23°C ± 5°C | 改为恒温条件,提高测量重复性 |
| 频率范围规定 | 180 Hz ~ 3550 Hz(推荐性) | 180 Hz ~ 3550 Hz(强制性) | 由推荐改为强制,强化频率一致性管控 |
第一代:GB 15742-1995(首次发布)
GB 15742-1995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机动车喇叭的国家标准,首次统一了喇叭声压级的测量方法和基本限值要求。该版本参照了当时国际通行的ECE R28法规框架,确立了2米测量距离、A计权声压级等核心方法学基础,为我国机动车喇叭产品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第二代:GB 15742-2001(第一次修订)
2001版标准在1995版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主要变化包括:一是细化了声压级的频率计权要求,增加了1/3倍频程分析的规定;二是引入了耐久性试验后声压级衰减不大于10 dB的判定指标;三是增加了气喇叭的专项技术要求。这一版本在我国加入WTO后为喇叭产品的国际贸易对接提供了技术桥梁。
第三代:GB 15742-2019(现行有效版本)
2019版是现行有效版本,于2019年10月14日发布,2020年5月1日实施。该版本在结构上全面对接了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在技术内容上实现了多项关键升级:将耐久性衰减限值从10 dB收紧至6 dB,新增了A级和B级喇叭的声压级上限要求,将试验环境温度从宽范围改为恒温条件,并将频率范围条款从推荐性改为强制性。这些变化体现了我国汽车工业从"满足基本使用"向"追求高品质"的转变。
试验原理:在规定的自由声场条件下,用声级计在距喇叭正面2米处测量其A计权声压级,以评价喇叭的声学输出强度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的等级限值。
装置:试验需在消声室或半消声室内进行,配备经过计量校准的精密积分声级计(IEC 61672-1 1级)或等效测量系统,以及满足标称电压要求的直流稳压电源。
试样:喇叭样品应完整安装,按制造商规定的方向固定于试验支架上,喇叭口朝向传声器,安装方式应模拟实车安装状态。
步骤:首先将样品在23°C±5°C、相对湿度50%±20%的环境下状态调节不少于2小时;然后开启稳压电源,将电压调至标称电压(12V或24V),驱动喇叭持续鸣叫;在距喇叭正面2米、与喇叭中心线等高处,用声级计测量A计权声压级,记录稳定读数。
输出参数:声压级数值,单位为dB(A)。
工程意义:该试验是喇叭产品合格判定的第一道关卡。声压级过低无法起到有效警示作用,过高则会对行人和周边环境造成噪声干扰,因此标准设置了上下限双重约束。
试验原理:通过频谱分析确定喇叭发声的基本频率(基频),并将其与制造商标称的频率值进行比较,验证频率偏差是否在±5%允许范围内。
装置:需配备FFT频谱分析仪或具有频谱分析功能的声学测量系统,频率分辨率不低于1 Hz,同时配备与声压级测量相同的稳压电源和声场环境。
试样:与声压级测量试验使用同一组样品,确保两项试验结果的关联性。
步骤:在完成声压级测量后,保持试验状态不变,将测量信号接入频谱分析仪,在喇叭持续鸣叫状态下采集不少于10秒的声信号,通过FFT变换获得频谱图,识别基频峰值对应的频率值。
输出参数:实测基本频率值(Hz)及其与标称频率的偏差百分比(%)。
工程意义:频率特性直接影响喇叭声音的辨识度。如果喇叭实际发声频率偏离设计值过大,其声音在道路交通噪声中可能难以被其他道路使用者有效识别,从而削弱警示功能。
试验原理:通过模拟喇叭在真实使用中的反复鸣叫工况,加速考核其机械和电气部件的疲劳寿命,检验其在寿命周期内保持规定声学性能的能力。
装置:耐久性试验台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能够按照设定程序循环通断喇叭电源,实现"鸣叫1秒、间隔1秒"的循环模式,并自动记录循环次数。同时配备电压监测装置,确保整个试验过程中电压稳定在标称值±1V(12V系统)或±2V(24V系统)范围内。
试样:与声压级测量使用同一组样品。试验前须完成声压级初始值测量并记录。
步骤:将喇叭安装于耐久性试验台上,接通稳压电源,启动自动循环控制程序。A级喇叭持续运行10万次循环,B级喇叭持续运行5万次循环。试验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喇叭是否出现异常声响、松动或电气故障。试验结束后,待喇叭冷却至室温,重新按照6.1条的方法测量声压级,计算与初始值的差值。
输出参数:耐久性试验后声压级衰减量(dB),即初始声压级减去耐久后声压级的差值。
工程意义:耐久性是衡量喇叭产品质量的最核心可靠性指标。2019版标准将衰减限值从10 dB收紧至6 dB,意味着产品在寿命周期内的声学性能衰减必须控制在较小范围内,这直接推动了制造企业在振膜材料、触点材料和整体结构设计上的升级。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试样类型 | 完整喇叭总成(含喇叭本体、支架及安装附件),不接受单独的音盆或线圈等部件作为试样 |
| 试样尺寸 | 以制造商产品图纸为准,但声学测量时喇叭口面直径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5% |
| 试样数量 | 型式检验不少于3件;CCC认证检测按认证规则执行;监督抽检按抽样方案执行(通常为2件,1件备样) |
| 状态调节 | 声学测量前须在温度23°C±5°C、相对湿度50%±20%环境下放置不少于2小时 |
| 安装方向 | 按制造商规定的实车安装方向固定,喇叭口朝向传声器,安装扭矩按产品说明书规定值 |
| 电气条件 | 12V系统试验电压为12V±1V,24V系统试验电压为24V±2V,电压纹波不大于0.1V |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对流通领域的机动车喇叭产品实施突击抽检。抽样人员在销售门店或整车配套仓库随机抽取样品,封样后送交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机构按照GB 15742-2019全项目检验,包括声压级、频率特性、耐久性三大核心指标。抽检结论直接决定产品是否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面临下架、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实际抽检中,声压级不合格是最常见的判定结果,尤其是B级喇叭声压级低于95 dB(A)的情况较为多发。这通常是因为部分中小企业在设计阶段未进行充分的声学仿真优化,或使用了低成本的磁路系统导致转换效率不足。
整车企业在选择喇叭供应商时,通常要求供应商提供依据GB 15742-2019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并以此作为供应商准入的技术门槛之一。在批量供货阶段,整车企业的IQC(来料检验)部门会按照GB/T 2828.1的抽样方案对每批喇叭进行抽检,主要检验声压级和外观项目,以确保批量产品与型式检验样品的一致性。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整车企业还会在国标基础上增加内控指标,例如将声压级的一致性范围从标准的±6 dB收紧至±3 dB,以提升整车品质的一致性表现。
对于计划开展喇叭产品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 15742-2019建立检测能力是申请CMA资质认定的核心环节。实验室需要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消声室(或半消声室)、精密积分声级计、FFT频谱分析仪、耐久性试验台等关键设备,并建立满足ISO/IEC 17025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CNAS认可评审中,评审专家会重点关注声压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传声器的校准溯源链、以及耐久性试验台的自动控制精度。新标准实施后,实验室还须关注标准变更带来的方法验证和人员培训需求。
喇叭制造企业在新产品研发阶段,将GB 15742-2019的各项指标作为设计输入。研发团队通过声学仿真软件(如COMSOL、ANSYS)优化喇叭的振膜形状、磁路结构和声学腔体设计,使声压级和频率特性在设计阶段就满足标准要求。在样件阶段,企业实验室依据标准进行摸底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迭代优化设计。
2019版标准将耐久性衰减限值从10 dB收紧至6 dB后,许多企业不得不重新评估振膜材料的疲劳寿命。聚酯薄膜振膜在10万次循环后的性能衰减往往超过6 dB,促使企业转向性能更优的聚醚醚酮(PEEK)或复合振膜材料,这直接推动了行业材料升级。
Q1:我公司生产的喇叭声压级实测为104 dB(A),能否判定为B级合格?
根据GB 15742-2019第6.3条和表1的规定,B级喇叭的声压级合格范围为95 dB(A)至105 dB(A)(含边界值)。104 dB(A)落在该范围内,因此可以判定为B级合格。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声压级测量存在测量不确定度(通常为±1.5 dB),若考虑不确定度后测量值可能跨越105 dB(A)的上限边界,建议在判定时结合不确定度评估结论综合考量,必要时进行复测确认。
Q2:我们的喇叭产品在耐久性试验10万次循环后声压级衰减了7 dB,是否一定不合格?
根据GB 15742-2019第7.4条和表2的规定,耐久性试验后声压级衰减量应不大于6 dB。衰减7 dB已超出限值,判定为不合格。需要说明的是,该判定是基于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不因产品使用场景或企业声称的"设计寿命"而改变。如果企业对试验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在另一家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但复检结果仍按同一标准判定。
Q3:我们想降低喇叭的声压级以符合城市噪声法规,能否将A级喇叭调整为B级?
可以。标准允许制造商根据产品设计定位选择A级或B级进行符合性声明。但需要注意两点:第一,B级喇叭的声压级上限为105 dB(A),如果产品实测声压级超过105 dB(A),则不能声明为B级;第二,B级喇叭的耐久性试验循环次数为5万次而非10万次,如果产品设计已按A级进行耐久性优化,降级为B级并不会减少其实际使用寿命,但在型式检验报告中应明确标注所符合的等级。此外,整车配套时须确保所选等级满足整车公告和CCC认证的备案参数。
Q4:我们的喇叭在-20°C低温环境下声压级明显下降,标准是否允许低温工况下的豁免?
GB 15742-2019的合格判定是基于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23°C±5°C、相对湿度50%±20%)下进行的声学测量。标准没有规定低温工况下的声压级限值,因此不存在"低温豁免"的概念。但在实际使用中,低温导致声压级下降是物理现象(振膜材料刚性变化、磁路性能下降等因素),企业应通过材料选型和结构设计来尽量减小温度敏感性。若产品在低温环境下声压级下降幅度过大,可能影响整车在冬季寒冷地区的实际警示效果,建议企业在设计验证阶段增加低温环境下的性能摸底测试。
Q5:我厂生产的喇叭已通过CCC认证,但市场抽检不合格,会有什么后果?
CCC认证产品在市场监督抽检中被判定不合格,将触发以下连锁后果:第一,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二,认证机构将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暂停或撤销该产品的CCC认证证书;第三,如果抽检不合格涉及安全指标(如声压级低于下限值),还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触发召回程序。企业应在收到不合格通知后15日内向认证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纠正措施计划。
Q6:我们计划出口喇叭到欧洲市场,GB 15742-2019和ECE R28法规可以互认吗?
GB 15742-2019非等效采用ECE R28法规,在声压级限值框架和试验方法上基本协调一致,但存在以下差异:第一,耐久性试验循环次数不同——GB 15742-2019规定A级10万次、B级5万次,而ECE R28规定为10万次(不分等级);第二,GB 15742-2019设置了声压级上限值(A级118 dB(A)、B级105 dB(A)),而ECE R28仅规定下限值(A级105 dB(A)、B级95 dB(A))未设上限;第三,频率范围的强制性要求是GB 15742-2019的特色条款,ECE R28未作强制规定。因此,两个标准的检测报告不能直接互认,出口欧洲仍需按照ECE R28法规进行单独的型式批准。
Q7:喇叭产品的声压级测量结果不稳定,不同实验室测出的数据差异较大,可能是什么原因?
声压级测量结果跨实验室差异的常见原因包括:第一,声场条件差异——不同实验室消声室的截止频率和本底噪声不同,对低频段声波的吸收效果存在差异;第二,传声器校准链差异——传声器的自由场灵敏度校准若未溯源到同一国家标准,可能产生系统偏差;第三,安装条件差异——喇叭的安装支架刚度、固定扭矩不同会影响喇叭的振动模态,进而影响辐射声压级;第四,电压稳定性差异——试验过程中电压波动超过允许范围会导致声压级读数漂移。建议企业在委托检测时,要求实验室提供完整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并在多实验室比对时采用同一组样品、同一安装夹具。
以下资源可帮助您进一步理解GB 15742-2019的技术内容、监管要求和国际对标情况:
相关标准与法规参考: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15742-2019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6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