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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GB16809-2024《防火窗》深度解读
GB16809-2024《防火窗》深度解读

 

GB16809-2024《防火窗》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16809-2024 | 标准全称:防火窗 | 发布年份:2024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建筑材料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07日

核心摘要:GB16809-2024《防火窗》规定了建筑用防火窗的分类、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是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强制性技术依据。标准将防火窗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耐火等级,分别对应1.50h、1.00h、0.50h的耐火完整性要求。新标准整合了GB/T12513-2006部分试验方法,强化了耐火性能与热辐射隔断性双重要求。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16809-2024《防火窗》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防火窗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否则不得出厂、销售和投入使用。

结论2:标准将防火窗按耐火性能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其耐火完整性要求分别为1.50h、1.00h和0.50h,其中甲级防火窗还须满足耐火隔热性要求。

结论3:GB16809-2024规定了防火窗的耐火性能、热辐射隔断性能、气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五大类核心技术指标,其中耐火性能为强制性判定项目,任一等级不合格即判定产品不合格。

结论4:标准明确了防火窗的试验方法采用GB/T12513-2006中规定的耐火试验装置和判定准则,试验时窗扇应处于关闭状态,试件受火面为窗扇开启面。

结论5: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试验样品数量为1樘,样品尺寸为实际工程用尺寸,当实际尺寸超过试验炉尺寸时,应按标准规定的缩尺比例进行试验,缩尺系数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结论6: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钢框架、木框架及其他材料框架的防火窗,不适用于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和防火玻璃挡烟垂壁等产品。

结论7:防火窗产品在出厂前应逐樘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按批进行耐火性能、热辐射隔断性能和气密性能检验,耐火性能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结论8:根据GB16809-2024规定,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试验结果出现试件背火面窜火、试件垮塌或试件背火面出现持续10s以上火焰时,直接判定为丧失耐火完整性。

结论9:新标准与旧版GB16809-2008相比,增加了热辐射隔断性能要求,调整了防火窗分类体系,删除了原标准中"活动式防火窗"和"固定式防火窗"的划分方式,改为按耐火等级分类。

结论10:防火窗生产企业申请消防产品认证或CMA检测时,应依据GB16809-2024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样品数量为3樘(耐火性能、热辐射隔断性能、气密性能各1樘),检验周期通常为30-45个工作日。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16809-2024《防火窗》规定了防火窗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是建筑防火门窗产品领域的基础性强制性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具有防火功能的窗户产品,包括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钢木复合防火窗及其他复合材料防火窗。

该标准在建筑防火产品标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与GB12955《防火门》形成配套体系,共同构成建筑水平与垂直分隔构件的防火屏障技术要求。防火窗作为建筑外立面和内部隔墙上的关键防火分隔构件,其耐火性能直接关系到火灾时烟气与火焰在建筑内的蔓延路径控制,对保障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和防止火灾竖向蔓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按GB15763.1执行)、防火玻璃挡烟垂壁(按GA533执行)、仅具有透光功能的普通玻璃窗(按GB/T31433执行)、以及用于石油化工等特殊工业场所的专用防火窗(按相应行业标准执行)。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16809-2024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在建筑防火领域,该标准被以下核心法规和技术规范引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防火窗属于消防产品中的建筑耐火构件类别,其质量监督检验直接适用本条款。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在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防火窗的设置应符合GB16809的规定。该条款在建筑防火设计源头对防火窗的耐火等级选型提出了强制要求。
  •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第4.3.2条:防火窗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该标准将防火窗安装节点的密封性能与产品本体性能置于同等重要的监管地位。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七条: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防火窗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调整后的自愿性认证产品,但仍需通过型式检验和市场准入监督。

在市场监管层面,防火窗产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GB16809-2024对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产品进行年度抽检。同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环节中,防火窗的耐火等级和安装质量是验收检查的必查项目,验收依据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耐火完整性(Fire Integrity)

定义: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和热气穿透或防止火焰在背火面出现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耐火完整性是防火窗最核心的判定指标。GB16809-2024规定甲级防火窗耐火完整性≥1.50h,乙级≥1.00h,丙级≥0.50h。试验中试件背火面出现持续10s以上火焰,或试件出现垮塌,即判定丧失完整性。

为什么重要:耐火完整性是防火窗能否阻止火焰穿越的关键参数。如果不理解"持续10s火焰"这一判定阈值,在试验结果判读时容易将瞬时火焰误判为合格,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2. 耐火隔热性(Fire Insulation)

定义: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当其一面受火时,在一定时间内背火面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的能力。按GB/T12513-2006规定,背火面平均温度温升不超过140℃,最高温度温升不超过180℃。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6809-2024中甲级防火窗须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要求,乙级和丙级防火窗仅要求耐火完整性。背火面温度测点布置在试件背火面中心点及距边缘50mm处的五个测点位置。

为什么重要:隔热性能直接影响火灾时背火面可燃物的引燃风险。仅关注完整性而忽视隔热性,会高估甲级防火窗的实际防护能力。

3. 热辐射隔断性能(Thermal Radiation Shielding Performance)

定义: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防火窗背火面一定距离处的热辐射照度不超过规定限值的能力。GB16809-2024规定,防火窗背火面距试件表面3m处的热辐射照度不应超过15kW/m²。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该指标为新增项目,用于评价防火窗在火灾条件下对背火面人员和可燃物的热辐射防护能力。试验中采用热流计在背火面距试件表面3m处测量辐射照度。

为什么重要:热辐射隔断性能是评价防火窗在火灾中保护疏散通道内人员安全的重要指标。旧版标准未包含此要求,新标准实施后不满足该指标的甲级防火窗将无法通过型式检验。

4. 气密性能(Air Permeability Performance)

定义:在规定压力差下,防火窗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空气渗透量。按GB/T7106-2019规定的方法进行分级,分为1-8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6809-2024要求防火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4级,即在标准状态下,10Pa压差下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不应超过4.5m³/(m²·h)。

为什么重要:气密性能直接影响防火窗在火灾中的防烟效果。烟气是火灾中导致人员伤亡的首要因素,低气密性防火窗在火灾中可能成为烟气渗透通道,削弱防火分隔效果。

5. 抗风压性能(Wind Loa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定义:在标准风荷载作用下,防火窗不发生损坏、功能障碍或开启件被吹开的能力。按GB/T7106-2019规定的分级方法,分为1-9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6809-2024要求防火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应低于3级,对应风压值不低于1.5kPa。高层建筑用防火窗应依据实际风荷载设计值进行选型。

为什么重要:抗风压性能不足会导致防火窗在强风作用下变形、玻璃破碎,破坏其防火完整性。特别是超高层建筑中,防火窗的抗风压性能直接关系到极端风荷载下的安全性。

6. 水密性能(Water Tightness Performance)

定义:在标准淋水条件下,防火窗阻止雨水渗入室内的能力。按GB/T7106-2019规定的分级方法,分为1-6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6809-2024要求防火窗的水密性能不应低于3级,对应淋水压力不低于250Pa。该指标保证防火窗在多雨地区长期使用中的密封可靠性。

为什么重要:水密性能差的防火窗在雨水长期侵蚀下,密封材料老化加速,可能导致防火膨胀密封条失效,降低实际耐火性能。

7. 型式检验(Type Test)

定义: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的检验。型式检验是产品定型鉴定和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依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16809-2024规定防火窗在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结构/材料/工艺发生重大改变、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正常生产满两年、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项检验。

为什么重要:型式检验是防火窗产品市场准入的"通行证"。仅做出厂检验的产品无法证明其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在消防验收和监督抽查中不具备合规性。

 

三、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表

等级判定试验标准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甲级GB/T12513-2006
GB16809-2024
耐火完整性≥1.50h
耐火隔热性:背火面平均温升≤140℃,最高温升≤180℃
热辐射照度≤15kW/m²(距背火面3m处)
气密性能≥4级
抗风压性能≥3级
水密性能≥3级
试件受火面为窗扇开启面
试件在试验过程中不得出现垮塌
窗扇自动关闭装置应在受火后60s内关闭
乙级GB/T12513-2006
GB16809-2024
耐火完整性≥1.00h
热辐射照度≤15kW/m²(距背火面3m处)
气密性能≥4级
抗风压性能≥3级
水密性能≥3级
试件受火面为窗扇开启面
不要求耐火隔热性
窗扇自动关闭装置应在受火后60s内关闭
丙级GB/T12513-2006
GB16809-2024
耐火完整性≥0.50h
热辐射照度≤15kW/m²(距背火面3m处)
气密性能≥4级
抗风压性能≥3级
水密性能≥3级
试件受火面为窗扇开启面
不要求耐火隔热性
窗扇自动关闭装置应在受火后60s内关闭

 

四、版本变化对比

参数名称旧版本GB16809-2008新版本GB16809-2024变化方向与影响
分类方式按使用功能分为活动式防火窗和固定式防火窗按耐火性能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耐火等级结构性变化。取消功能分类,改为耐火等级分类,与GB12955防火门分类体系一致,便于设计选型和验收管理
耐火性能要求甲级≥1.50h,乙级≥1.00h,丙级≥0.50h(仅完整性)甲级≥1.50h(完整+隔热),乙级≥1.00h(完整性),丙级≥0.50h(完整性)甲级要求显著提升。新增隔热性要求,甲级防火窗必须同时满足完整性和隔热性,技术门槛大幅提高
热辐射隔断性能无此要求背火面距试件3m处热辐射照度≤15kW/m²新增强制性指标。所有等级防火窗均须满足,对防火玻璃和框架材料的隔热性能提出更高要求
气密性能未明确等级要求≥4级(按GB/T7106-2019)明确量化要求。气密性能从无明确限值变为强制性最低等级要求,提升防火窗的防烟性能
抗风压性能未明确等级要求≥3级(按GB/T7106-2019)明确量化要求。确保防火窗在风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完整性
水密性能未明确等级要求≥3级(按GB/T7106-2019)明确量化要求。保证多雨地区防火窗长期使用的密封可靠性
试验方法引用自定试验方法引用GB/T12513-2006耐火试验方法方法统一。与防火玻璃构件试验方法接轨,提高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和国际互认性
检验规则出厂检验项目较少出厂检验增加气密性能检测,型式检验增加热辐射隔断性能检测检验要求加严。出厂逐樘检验+型式检验频次明确,产品质量控制更加严格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代:GB16809-1997《钢质防火窗》

1997年首次发布,标准名称为《钢质防火窗》,仅适用于钢质框架的防火窗产品。该版本将防火窗分为甲级(1.20h)和乙级(0.90h)两个耐火等级,仅考核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参照当时的GB7633《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该版本的局限性在于适用范围窄,仅覆盖钢质产品,无法满足市场上木质和复合材质防火窗的检验需求。

第二代:GB16809-2008《防火窗》

2008年修订发布,标准名称从"钢质防火窗"扩展为"防火窗",适用范围扩大至钢质、木质、钢木复合及其他材料的防火窗。该版本将耐火等级调整为甲级(1.50h)、乙级(1.00h)、丙级(0.50h)三个等级,首次按使用功能划分活动式防火窗和固定式防火窗,并增加了气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的检测要求。该版本取消了耐火隔热性要求,所有等级仅考核耐火完整性。

第三代:GB16809-2024《防火窗》

2024年修订发布,是现行有效版本。该版本在2008版基础上进行了重大技术调整:一是分类体系由功能分类改为耐火等级分类,与GB12955防火门标准体系完全对齐;二是甲级防火窗恢复耐火隔热性要求,消除长期以来甲级防火窗"只挡火不隔热"的技术短板;三是新增热辐射隔断性能指标,所有等级均须满足背火面3m处热辐射照度≤15kW/m²的要求;四是全面引用GB/T12513-2006耐火试验方法和GB/T7106-2019建筑门窗气密、抗风压、水密检测方法,实现试验方法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接轨。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耐火性能试验

试验原理:将防火窗试件安装在耐火试验炉上,按标准时间-温度曲线(ISO834标准火灾曲线)对试件单面受火,通过观测背火面是否出现火焰、试件是否垮塌以及背火面温度变化,判定试件在规定的耐火时间内是否保持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

试验装置:耐火试验炉应满足GB/T12513-2006第4章规定的炉体结构、燃烧系统、温度测量系统和压力测量系统要求。试验炉内应配备不少于6支炉内热电偶,均匀分布在试件受火面水平距离100mm处。炉内压力应在试件底面以下500mm处测量,试验期间炉内压力应保持微正压(2-5Pa)。

试样:试件为实际工程用尺寸的防火窗1樘,包含窗框、窗扇、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附件等全部组件。当试件尺寸超过试验炉开口尺寸时,可按比例缩尺,但缩尺后试件宽度不应小于1.0m,高度不应小于1.0m。试件安装时应采用与实际工程相同的安装方式,窗框与试验炉开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火材料填塞密实。

试验步骤:试验前将试件在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40%-80%条件下调节至少72h。启动燃烧系统,炉内温度按ISO834标准曲线升温,即T=345log₁₀(8t+1)+20(T为炉温,t为时间)。试验过程中持续记录炉温、背火面温度、试件变形情况及背火面火焰出现情况。试验持续至达到预定耐火时间或试件丧失完整性/隔热性为止。

输出参数:耐火完整性时间(min)、耐火隔热性时间(min)、背火面平均温度温升(℃)、背火面最高温度温升(℃)、试件变形量(mm)、是否出现火焰及出现时间(min:s)。

工程意义:耐火性能试验结果直接决定防火窗的耐火等级归属。判定为甲级(≥90min完整+隔热)、乙级(≥60min完整)或丙级(≥30min完整)。该试验是防火窗型式检验的必做项目,也是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的核心检测项目。

 

6.2 热辐射隔断性能试验

试验原理:在耐火试验过程中,使用热流计测量防火窗背火面距试件表面一定距离处的热辐射照度值,评价防火窗在火灾条件下对背火面热辐射的衰减能力。热辐射照度超过规定限值时,背火面附近的可燃物可能被引燃,人员皮肤也可能受到灼伤。

试验装置:采用Schmidt-Boelter型热流计(水冷式),量程0-50kW/m²,响应时间不超过0.5s。热流计安装在背火面距试件表面3m处,与试件表面平行,其感测面中心与试件中心对齐。热流计信号通过数据采集系统连续记录,采样频率不低于1Hz。

试样:与耐火性能试验使用同一样品,即在耐火试验过程中同步进行热辐射照度测量。试验过程中应保证热流计视场内无遮挡物,测量环境应避免其他热源干扰。

试验步骤:在耐火试验启动前,记录初始热辐射照度值作为零点。试验启动后,持续记录热辐射照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当试件达到预定耐火时间或丧失耐火完整性时,试验结束,取整个试验期间热辐射照度的最大值作为判定值。

输出参数:最大热辐射照度(kW/m²)、达到最大热辐射照度的时间(min)、热辐射照度随时间变化曲线。

工程意义:热辐射隔断性能是GB16809-2024新增的强制性指标,限值为≤15kW/m²。该指标直接影响防火窗在建筑中的选型——在疏散通道两侧设置防火窗时,应特别关注其热辐射隔断性能。超过限值的防火窗在火灾中可能引燃背火面1-3m范围内的可燃物,危及疏散安全。

 

6.3 气密性能试验

试验原理:在防火窗两侧施加规定的气压差,测量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通过试件的空气渗透量。气密性能反映防火窗在关闭状态下阻止空气(包括火灾烟气)渗透的能力。

试验装置:按GB/T7106-2019规定使用建筑门窗气密性能检测设备,包括密封箱体、供风系统、压力测量系统和流量测量系统。压力测量精度±0.5%,流量测量精度±2%。

试样:与实际工程用尺寸相同的防火窗1樘,安装于密封箱体上,安装方式与实际工程一致。试件应处于完全关闭状态,窗扇锁闭装置应处于锁紧位置。

试验步骤:按GB/T7106-2019规定,在试件两侧施加10Pa、20Pa、30Pa、40Pa、50Pa、60Pa、70Pa、80Pa、90Pa、100Pa等10个压力差等级,分别测量正压和负压条件下的空气渗透量。每个压力等级稳定后持续测量至少30s,取平均值作为该压力等级下的渗透量。

输出参数: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₁(m³/(m²·h)),在10Pa压差下的分级指标值,气密性能等级(1-8级)。

工程意义:气密性能等级≥4级是GB16809-2024的强制性要求。在火灾中,防火窗的气密性能越好,烟气渗透越少,背火面疏散通道的可用安全疏散时间(ASET)越长。同时,气密性能也影响防火窗的节能性能,气密性差的防火窗在冬季热损失显著增大。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实际工程用成品防火窗,包含窗框、窗扇、防火玻璃、防火膨胀密封条、五金附件(合页、锁闭装置、自动关闭装置等)全部组件。不得使用试验专用简化样品。
试样尺寸优先采用实际工程用尺寸。当实际尺寸超过试验炉开口尺寸时,可缩尺至试验炉允许尺寸,但缩尺后宽度不应小于1.0m,高度不应小于1.0m。缩尺比例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且缩尺后样品的构造、材料、节点做法应与实际产品完全一致。
试样数量型式检验:耐火性能试验1樘、热辐射隔断性能试验1樘(可与耐火试验同步进行)、气密性能试验1樘,合计最少3樘。出厂检验:逐樘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气密性能按批抽检,每批抽检数量为批量的5%,且不少于2樘。
状态调节试件应在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40%-80%条件下调节至少72h后方可进行试验。调节期间试件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得开启窗扇或拆解任何组件。
安装要求试件应按照实际工程安装方式安装于试验炉或试验装置上。窗框与试验炉开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与工程相同的耐火材料填塞密实。窗扇应处于完全关闭状态,锁闭装置处于锁紧位置。活动式防火窗的自动关闭装置应处于待触发状态。
样品标识每樘试件应有永久性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标识位置位于窗框侧面,不得影响试验结果。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16809-2024对防火窗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实施年度监督抽查。抽查项目通常包括耐火性能、热辐射隔断性能、气密性能三个核心指标,必要时增加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检测。监督抽查的抽样基数不应少于10樘,抽样数量为3樘(1樘用于耐火性能试验,1樘用于热辐射隔断性能试验,1樘用于气密性能试验)。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包括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监督抽查中耐火性能试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检申请。复检样品应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抽取,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检仍不合格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2 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环节中,防火窗的耐火等级和安装质量是必查项目。验收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核对防火窗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确认其耐火等级与设计图纸一致。现场检查内容包括:防火窗的规格型号与设计文件一致性、安装牢固程度、窗扇开启方向、自动关闭装置功能、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封堵质量等。

验收中发现防火窗产品无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过期或产品实际耐火等级低于设计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合格,建设单位须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对于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防火窗的工程,消防验收机构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8.3 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与CMA扩项

防火窗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应按照GB16809-2024第8章规定执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气密性能等。外观质量应逐樘检验,气密性能按批抽检。出厂检验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并随产品合格证一并提供给用户。

检测机构申请CMA资质扩项时,应依据GB16809-2024建立完整的检验能力体系,包括:耐火试验炉及配套测量系统(满足GB/T12513-2006要求)、热流计及校准装置、气密性能检测设备(满足GB/T7106-2019要求)等。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CMA扩项评审时,评审组将现场见证耐火性能试验全过程,考核检测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和数据记录完整性。

8.4 企业研发与产品优化

防火窗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应依据GB16809-2024进行设计验证。研发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防火玻璃的选型(单片防火玻璃、复合防火玻璃或灌浆防火玻璃)、窗框材料的耐火性能(钢质框架需考虑热传导对隔热性能的影响,木质框架需考虑炭化速率和结构稳定性)、防火膨胀密封条的膨胀倍率和膨胀温度等。

研发验证试验通常先进行小比例试件试验(如500mm×500mm),优化设计方案后再进行全尺寸试验。全尺寸试验成本较高,建议企业在方案定型后再送检。研发过程中应特别关注甲级防火窗的隔热性能——普通钢质框架的导热系数较大,在耐火试验中容易成为热量传递的"热桥",导致背火面温度超标。常用的优化方案包括:在钢质框架内填充隔热材料、采用断桥式框架结构、选用低导热系数的防火玻璃等。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甲级防火窗的隔热性能如何判定?背火面温度超过多少算不合格?

根据GB16809-2024第6.2.2条和GB/T12513-2006第8.3.2条规定,甲级防火窗的耐火隔热性判定条件为:背火面平均温度温升不超过140℃,且背火面最高温度温升不超过180℃。试验中在试件背火面设置5个热电偶测点(中心点1个,四角距边缘50mm处各1个),持续记录温度变化。当任一测点温度超过限值,即判定丧失隔热性。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防火窗在1.50h内保持完整性,若在1.20h时背火面温度超标,其耐火隔热时间仅为1.20h,不能判定为甲级合格。

 

Q2:我们公司生产的防火窗在耐火试验中玻璃出现裂纹但没有火焰穿出,这种情况判定合格吗?

根据GB16809-2024第6.2.1条和GB/T12513-2006第8.2节规定,判定耐火完整性丧失的条件包括:试件背火面出现持续10s及以上的火焰、试件出现垮塌、或试件背火面出现足以引燃棉垫的裂缝或孔洞。如果仅玻璃出现裂纹但未产生火焰穿透、未出现垮塌、棉垫未被引燃,则不应判定为丧失完整性。但需要注意的是,玻璃裂纹可能导致后续热辐射照度急剧上升,如果热辐射照度超过15kW/m²,仍可能判定热辐射隔断性能不合格。建议企业在研发阶段关注玻璃裂纹模式,选择适合的防火玻璃类型(如复合防火玻璃在受火时内部膨胀形成不透明隔热层,可有效阻止热辐射穿透)。

 

Q3:防火窗的耐火试验样品尺寸和实际工程尺寸不一致时,检验结果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GB16809-2024第7.2.2条规定,试件优先采用实际工程用尺寸。当实际尺寸超过试验炉允许尺寸时,可按比例缩尺,但缩尺后试件宽度不应小于1.0m,高度不应小于1.0m。缩尺样品的构造、材料、节点做法必须与实际产品完全一致,且缩尺比例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缩尺试验结果仅对同构造、同材料、同工艺的产品有效。如果实际产品尺寸超过试验尺寸的1.5倍,建议另做足尺试验验证。在工程验收时,若设计文件中防火窗尺寸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样品尺寸相差较大(超过±20%),验收人员有权要求补充检验报告。

 

Q4:防火窗的自动关闭装置在耐火试验中何时启动?不启动会怎样?

根据GB16809-2024第6.2.3条规定,活动式防火窗应安装自动关闭装置,在耐火试验中,窗扇应在受火后60s内自动关闭。试验开始时窗扇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模拟火灾时防火窗未及时关闭的工况。如果自动关闭装置在60s内未能将窗扇完全关闭,该试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这是因为防火窗在火灾中必须依靠自动关闭装置确保其处于关闭状态,才能发挥防火分隔作用。企业在设计自动关闭装置时,应选择动作可靠、温度响应灵敏的温控元件(如易熔合金、形状记忆合金弹簧等),并确保在窗扇长期开启状态下装置不失效。

 

Q5:GB16809-2024中规定的气密性能4级要求,在实际工程中如何验证?

气密性能4级要求在工程现场可以通过简易的烟枪法或超声法进行初步验证。烟枪法是将发烟装置置于防火窗一侧,观察烟雾是否从缝隙渗透至另一侧,适用于定性判断。超声法利用超声波检测仪在窗扇关闭状态下检测缝隙处的泄漏情况,可半定量评估气密性能。但工程现场验证不能替代实验室检测——气密性能4级的正式判定应在实验室按GB/T7106-2019规定的方法进行,在10Pa压差下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不应超过4.5m³/(m²·h)。工程验收时,应核查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气密性能等级是否满足≥4级要求,并检查窗扇密封条的安装质量和完整性。

 

Q6:防火窗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是多久?过了有效期怎么办?

GB16809-2024未明确规定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但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和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防火窗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2年。超过有效期后,生产企业应重新送样进行型式检验。此外,在以下情况下即使未超过有效期也必须重新进行型式检验:产品结构、材料或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时;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后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企业在型式检验报告到期前3个月就应着手准备重新送检,避免因报告过期影响产品正常销售和工程验收。

 

Q7:防火窗的耐火试验中,如果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封堵材料被火焰烧穿,会影响判定结果吗?

根据GB16809-2024第7.3.3条规定,试件安装时窗框与试验炉开口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与实际工程相同的耐火材料填塞密实。试验中观察和记录的应是被测防火窗本身的耐火性能,而非安装缝隙的性能。如果安装缝隙的封堵材料在试验中先于防火窗本体失效,导致火焰从缝隙处穿出,该试验结果不能反映防火窗本体的真实耐火性能,试验应视为无效并重新进行。因此,在试验前应确保缝隙封堵质量可靠,通常采用与防火窗同等级或更高等级的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填塞。工程实践中,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封堵施工质量同样直接关系到防火窗的实际防火效果,GB/T51410-2020对此有专门规定。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相关标准与文件:

  • GB12955-2008《防火门》——与GB16809-2024配套的建筑防火门窗系列标准,防火门与防火窗的耐火等级分类体系一致
  • GB/T12513-2006《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16809-2024引用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 GB/T7106-201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16809-2024引用的物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
  • 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防火窗在建筑中的设置位置和耐火等级要求的上位规范
  • GA836-201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消防验收环节对防火窗的检查评定依据

权威资源链接: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16809-2024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07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