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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GB17930-2016《车用汽油》深度解读
GB17930-2016《车用汽油》深度解读

 

GB17930-2016《车用汽油》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 17930-2016 | 标准全称:车用汽油 | 发布年份:2016年(现行有效)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石油化工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7日

核心摘要:GB 17930-2016《车用汽油》规定了车用汽油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我国汽油产品质量监管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按研究法辛烷值分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四个牌号,并设置国Ⅴ、国ⅥA和国ⅥB三个阶段排放限值。与2013版相比,国Ⅵ阶段大幅收紧了烯烃、芳烃含量限值,并新增蒸气压限值要求。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 17930-2016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车用汽油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结论2:该标准将车用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划分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四个牌号,各牌号之间的核心区分指标为抗爆性,其中98号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要求不低于98。

结论3:标准设置了国Ⅴ、国ⅥA和国ⅥB三个阶段的技术要求,其中国ⅥB阶段要求烯烃含量不大于15%(体积分数),芳烃含量不大于35%(体积分数),较国Ⅴ阶段分别收紧了9个和5个百分点。

结论4:硫含量是车用汽油最关键的环保指标,国Ⅵ阶段将硫含量限值从国Ⅴ的10mg/kg进一步收紧至不大于10mg/kg,且该限值适用于所有牌号和阶段。

结论5: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涉及GB/T 503、GB/T 5487、GB/T 8019等多项国家标准,其中辛烷值测定采用GB/T 5487(研究法)和GB/T 503(马达法),胶质含量测定采用GB/T 8019。

结论6:车用汽油的蒸气压指标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限值,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蒸气压为45-65kPa,冬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45-85kPa,该规定适用于国ⅥA和国ⅥB阶段。

结论7:该标准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使用的车用汽油,不适用于车用乙醇汽油(E10),后者执行GB 18351标准,两者不得混用。

结论8:标准中铅含量限值为不大于0.005g/L,铁含量限值为不大于0.01g/L,锰含量限值为不大于0.002g/L,均为强制性指标,不得超标。

结论9:与国际标准对比,GB 17930-2016国ⅥB阶段的烯烃限值(15%)严于欧洲EN 228标准(18%),芳烃限值(35%)与欧Ⅵ标准相当,硫含量限值(10mg/kg)与欧Ⅵ一致。

结论10:企业生产车用汽油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胶质含量等关键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该标准是我国石油炼制行业和车用燃料领域的基础性技术法规,是汽油产品质量监管的核心依据。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为汽油生产企业提供统一的质量控制基准,确保产品满足发动机性能和排放要求;二是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保障市场流通汽油的质量安全;三是为汽车制造企业提供燃料适配性参考,支撑发动机设计与燃油系统的匹配开发。

该标准适用于由石油制取或由石油制取后添加改善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汽油,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即汽油发动机)的燃料。标准不适用于车用乙醇汽油(E10),后者执行GB 18351《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此外,该标准也不适用于赛车用汽油、航空汽油等特殊用途燃料。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 17930-2016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地位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具体监管框架包括以下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并规定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禁止销售。GB 17930-2016是落实该法要求的关键技术支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第四、五阶段)》(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63号):该公告对车用汽油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提出控制要求,GB 17930-2016中的国Ⅴ、国Ⅵ阶段限值与该公告要求衔接一致。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车用汽油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企业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组织生产,许可证审查以GB 17930-2016为质量依据。

在监管实践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 17930-2016对加油站、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的汽油产品实施监督抽查,检验项目覆盖硫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辛烷值、蒸气压等关键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研究法辛烷值(Research Octane Number, RON)
定义:在标准试验条件下,用CFR发动机测定汽油抗爆性的指标,以异辛烷(规定为100)和正庚烷(规定为0)的混合液为参比燃料进行对比评定。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是划分汽油牌号的唯一依据,89号、92号、95号、98号分别对应RON不小于89、92、95、98。RON值低于牌号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为什么重要:RON值直接反映汽油在低转速工况下的抗爆能力,若实际RON低于标称牌号,发动机在高负荷工况下将出现爆震,导致动力下降、油耗升高,严重时损坏活塞和气缸。

2. 硫含量(Sulfur Content)
定义: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汽油中所含硫元素的总量,以mg/kg或mg/L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是环保性能的核心指标,国Ⅴ、国ⅥA、国ⅥB阶段均要求硫含量不大于10mg/kg。硫含量超标会导致尾气处理装置(三元催化器)中毒失效,增加尾气污染物排放。
为什么重要:硫含量是衡量汽油清洁程度的首要指标,超标汽油不仅污染环境,还会缩短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使用寿命。检测时需注意单位换算,标准中硫含量以mg/kg计,而铅、铁、锰含量以g/L计。

3. 烯烃含量(Olefin Content)
定义:汽油中不饱和链烃(含碳碳双键的烃类)的体积分数,以%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A阶段要求不大于18%,国ⅥB阶段收紧至不大于15%。烯烃含量过高会增加发动机沉积物生成倾向,并提高尾气中臭氧前体物的排放。
为什么重要:烯烃是汽油中化学性质较活泼的成分,含量过高会导致油路和进气阀积碳加速,同时增加光化学烟雾的生成潜势。国ⅥB阶段将限值从18%降至15%,是标准最显著的变化之一。

4. 芳烃含量(Aromatic Content)
定义:汽油中含苯环结构的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的体积分数,以%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A和国ⅥB阶段均要求不大于35%。芳烃含量过高会提高汽油的密度和能量密度,但同时增加燃烧室沉积物和尾气中苯系物的排放。
为什么重要:芳烃虽然能提高汽油的辛烷值,但过高的芳烃含量会增加发动机进气系统积碳和尾气毒性。标准将芳烃限值定为35%,是在抗爆性能与环保性能之间的平衡点。

5. 蒸气压(Vapor Pressure)
定义:在规定温度下,汽油的气液两相达到平衡时的蒸气压力,以kPa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阶段规定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蒸气压为45-65kPa,冬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45-85kPa。蒸气压过高会导致燃油蒸发排放增加,过低则影响发动机冷启动性能。
为什么重要:蒸气压是汽油挥发性最直接的度量指标,直接影响车辆蒸发排放和夏季加油时的油气回收效率。标准区分夏季和冬季限值,体现了对季节气候变化的技术响应。

6. 诱导期(Induction Period)
定义:在规定条件下(100℃,氧气压力0.7MPa),汽油抵抗氧化变质的持续时间,以分钟(min)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阶段要求诱导期不小于480min。诱导期过短说明汽油抗氧化稳定性差,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容易生成胶质,堵塞油路和喷嘴。
为什么重要:诱导期是评价汽油储存稳定性的关键指标,对于长周期储存的成品油质量保障尤为重要。检测方法为GB/T 8018,试验周期较长,通常需要数小时。

7. 胶质含量(Gum Content)
定义:汽油中不挥发的氧化产物和添加剂残留物的含量,分为未洗胶质和溶剂洗胶质,以mg/100mL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阶段要求溶剂洗胶质不大于5mg/100mL。胶质含量超标会导致进气门、化油器(或喷嘴)积碳,直接影响发动机工作状态。
为什么重要:胶质是汽油使用性能的重要评价指标,直接关系到发动机进气系统的清洁程度。检测方法为GB/T 8019,采用喷射蒸发法测定。

8. 苯含量(Benzene Content)
定义:汽油中苯的体积分数,以%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国Ⅵ阶段要求苯含量不大于0.8%(体积分数)。苯是已知致癌物,严格控制汽油中苯含量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什么重要:苯是汽油中挥发性最强、毒性最大的芳香烃之一,在加油和车辆使用过程中挥发进入大气,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标准将苯含量限值从国Ⅴ的1.0%收紧至0.8%,体现了健康保护力度的加强。

 

三、全牌号判定参数汇总表

项目89号92号95号98号试验方法附加说明
研究法辛烷值(RON)≥89≥92≥95≥98GB/T 5487牌号划分依据
抗爆指数(RON+MON)/2≥84≥87≥90≥93GB/T 5487、GB/T 503MON按GB/T 503测定
铅含量(g/L)≤0.005GB/T 8020所有牌号一致
铁含量(g/L)≤0.01SH/T 0712所有牌号一致
锰含量(g/L)≤0.002SH/T 0711所有牌号一致
硫含量(mg/kg)≤10SH/T 0689、GB/T 11140等国Ⅴ/国ⅥA/国ⅥB均一致
烯烃含量(%,体积分数)国ⅥA:≤18
国ⅥB:≤15
GB/T 11132国ⅥB阶段加严
芳烃含量(%,体积分数)≤35GB/T 11132、GB/T 30519国ⅥA/国ⅥB一致
苯含量(%,体积分数)≤0.8SH/T 0713、GB/T 30519国Ⅵ阶段要求
蒸气压(kPa)夏季:45-65
冬季:45-85
GB/T 8017仅限国ⅥA/国ⅥB
诱导期(min)≥480GB/T 8018所有牌号一致
胶质含量(mg/100mL)≤5GB/T 8019溶剂洗胶质
博士试验通过SH/T 0174硫醇硫定性检测

 

四、版本变化对比

参数名称GB 17930-2013(国Ⅴ)GB 17930-2016(国ⅥA)GB 17930-2016(国ⅥB)变化方向与影响
硫含量(mg/kg)≤10≤10≤10无变化,维持10mg/kg限值
烯烃含量(%,体积分数)≤24≤18≤15国ⅥA较国Ⅴ收紧25%,国ⅥB较国Ⅴ收紧37.5%
芳烃含量(%,体积分数)≤40≤35≤35国Ⅵ阶段较国Ⅴ收紧12.5%
苯含量(%,体积分数)≤1.0≤0.8≤0.8国Ⅵ阶段较国Ⅴ收紧20%
蒸气压(kPa)夏季:45-65
冬季:45-85
夏季:45-65
冬季:45-85
夏季:45-65
冬季:45-85
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锰含量(g/L)≤0.002≤0.002≤0.002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胶质含量(mg/100mL)≤5≤5≤5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诱导期(min)≥480≥480≥480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氧含量(%,质量分数)≤2.7≤2.7≤2.7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甲醇含量(%,质量分数)≤0.3≤0.3≤0.3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磷含量(g/L)≤0.001≤0.001≤0.001无变化,维持原限值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GB 17930标准自发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反映了我国油品质量升级和环保要求提高的进程。回顾该标准的演进历史,有助于理解当前版本各项限值设定的背景和逻辑。

第一代标准为GB 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于1999年首次发布,替代了此前执行的多项汽油标准。该版本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汽油无铅化,规定铅含量不大于0.005g/L,这是我国车用汽油质量升级的起点。该版本同时规定了研究法辛烷值90号、93号和97号三个牌号,辛烷值要求与当时国际主流水平基本一致。

第二代标准为GB 17930-2006《车用汽油》,于2006年发布实施。该版本在1999版基础上,将硫含量限值从不大于0.05%(质量分数)逐步收紧到不大于0.015%(国Ⅲ阶段),并增加了对烯烃、芳烃含量的限制要求。2006版标准首次将排放阶段概念引入汽油质量标准,对应当时实施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国Ⅲ)要求。

第三代标准为GB 17930-2011《车用汽油》,于2011年发布。该版本对应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国Ⅳ),将硫含量限值进一步收紧至不大于0.005%(即50mg/kg),同时将牌号调整为90号、93号和97号。2011版标准还增加了蒸气压的分季节限值规定,并提高了对胶质含量和诱导期的要求。

第四代标准为GB 17930-2013《车用汽油》,于2013年发布,对应国Ⅴ排放阶段。该版本将硫含量限值大幅收紧至不大于10mg/kg,同时将牌号体系调整为89号、92号、95号和98号,与国际通行的汽油牌号划分方式接轨。2013版还将烯烃含量限值从28%收紧至24%,芳烃含量限值从40%收紧至40%并维持不变,苯含量限值从1.0%维持不变。

现行版本GB 17930-2016《车用汽油》于2016年12月23日发布,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版本首次在一份标准中同时规定国Ⅴ、国ⅥA和国ⅥB三个阶段的技术要求,其中国ⅥA阶段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ⅥB阶段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Ⅵ阶段的烯烃含量限值从国Ⅴ的24%收紧至18%(国ⅥA)和15%(国ⅥB),芳烃含量从40%收紧至35%,苯含量从1.0%收紧至0.8%。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研究法辛烷值测定(GB/T 5487)

试验原理:在标准CFR试验发动机上,以规定的操作条件(转速600r/min,进气温度可调),将被测汽油与已知辛烷值的参比燃料(异辛烷和正庚烷的混合液)进行爆震强度对比。通过调节压缩比使被测燃料产生标准爆震强度,读取压缩比对应的辛烷值。

试验装置:CFR-ASTM F-1型爆震试验机,配备标准化的化油器、爆震传感器和仪表系统。试验机须安装在恒温恒湿试验室内,环境温度控制在20-30℃,相对湿度不大于80%。

试样要求:试样量为0.5-1L,用清洁干燥的玻璃瓶或金属容器盛装,试样须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试验前须在室温下放置至少2小时。

试验步骤:首先用两种不同辛烷值的参比燃料标定试验机,确认爆震表读数在标准范围内。然后依次测定被测燃料的爆震强度,通过内插法确定与研究法辛烷值对应的压缩比读数。每个试样至少测定两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输出参数:研究法辛烷值(RON),以无量纲数值表示。该值用于判定汽油牌号是否达标,如92号汽油的RON须不低于92。

工程意义:RON是发动机开发匹配的核心输入参数,直接影响点火提前角的标定和压缩比的设计选择。对于炼油企业而言,RON决定了汽油调合方案的组分比例和经济效益。

6.2 硫含量测定(SH/T 0689)

试验原理:采用紫外荧光法,将试样注入高温燃烧管中,在1000℃以上的富氧气氛中燃烧,硫元素转化为二氧化硫(SO₂)。燃烧产生的气体经干燥后进入紫外荧光检测器,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照射SO₂分子,测定其发射的荧光强度,荧光强度与硫含量成正比。

试验装置:紫外荧光硫分析仪,包括自动进样器、高温燃烧炉(1000-1100℃)、气体干燥系统和紫外荧光检测器。仪器须配备标准曲线校准功能,测量范围通常为0.1-100mg/kg。

试样要求:试样量根据预期硫含量确定,通常为5-20μL,用微量注射器精确注入。试样须均匀无水分,若含有游离水应先用滤纸过滤除去。

试验步骤:首先用含硫标准溶液建立校准曲线,相关系数须不低于0.999。然后依次注入空白溶剂和待测试样,每个试样平行测定两次。两次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超过5%时,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输出参数:硫含量,单位为mg/kg。该值是判定汽油环保性能的核心指标,国Ⅵ阶段限值为不大于10mg/kg。

工程意义:硫含量直接关系到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使用寿命和排放达标能力。对于炼油企业,硫含量控制需要加氢脱硫装置的有效运行,是衡量炼油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

6.3 烯烃和芳烃含量测定(GB/T 11132)

试验原理:采用荧光指示剂吸附法(FIA法),将少量试样注入装有活化硅胶的玻璃吸附柱中,用异丙醇作为展开剂使试样各组分在硅胶柱上分离。由于不同烃类对荧光指示剂的亲和力不同,在紫外灯照射下,饱和烃、烯烃和芳烃分别呈现不同的荧光颜色,通过测量各色带的长度计算各组分的体积分数。

试验装置:荧光指示剂吸附柱(玻璃制),紫外灯(波长365nm),微量注射器(1mL),硅胶(100-200目,经活化处理)。

试样要求:试样量为0.75-1.00mL,须为无水、无添加剂的汽油样品。若样品中含有水溶性物质,须先用无水硫酸钠干燥处理。

试验步骤:将硅胶装入吸附柱并压实,注入试样后加少量异丙醇展开。在紫外灯下观察色带分离情况,待色带稳定后测量饱和烃(无色或微黄色)、烯烃(浅蓝色至蓝紫色)和芳烃(棕色至深褐色)各色带的长度。每个试样测定两次,取平均值。

输出参数:烯烃含量和芳烃含量,均以体积分数(%)表示。国ⅥB阶段要求烯烃不大于15%,芳烃不大于35%。

工程意义:烯烃和芳烃含量是汽油调合过程中需要精确控制的组分指标。催化裂化汽油烯烃含量较高,重整汽油芳烃含量较高,调合时需要根据各组分性质计算最佳配比。

6.4 蒸气压测定(GB/T 8017)

试验原理:采用雷德法(Reid Method),将冷却至0-1℃的试样注入预先抽真空的蒸气压弹中,将蒸气压弹置于37.8℃的恒温水浴中,待系统达到热平衡后读取压力表读数,该读数即为雷德蒸气压。

试验装置:蒸气压弹(金属制,容积约500mL),恒温水浴(控温精度±0.1℃),压力表(精度0.25级),冷却浴(0-1℃)。

试样要求:试样量为1L,用清洁干燥的金属容器盛装,容器须完全充满试样并密封。试样从采集到测定全过程须保持低温(0-4℃),避免轻组分挥发损失。

试验步骤:将试样和蒸气压弹同时冷却至0-1℃,迅速将试样注入蒸气压弹至规定液位,密封后将蒸气压弹置于37.8℃恒温水浴中,振荡数次后静置。待压力表读数稳定后(通常需5-10分钟),读取压力值,减去空气饱和压力修正值后即为蒸气压。

输出参数:蒸气压,单位为kPa。夏季限值为45-65kPa,冬季限值为45-85kPa。

工程意义:蒸气压是汽油挥发性最直接的度量,过高会导致蒸发排放增加和加油时油气损失,过低则影响发动机冷启动性能。标准分季节设置限值,体现了对气候条件差异的技术响应。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车用汽油成品,包括炼油厂出厂产品、油库中转产品、加油站销售产品。不适用于已加入乙醇的汽油(E10)和变性燃料乙醇调合产品。
试样尺寸常规检验取样量不少于2L,仲裁检验取样量不少于4L。蒸气压测定需单独取样1L,用金属容器盛装并完全充满。
试样数量每批产品按GB/T 4756规定的方法取样。批量不大于1000桶时,取样不少于1个;批量大于1000桶时,按比例增加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取样量不少于1L。
状态调节试样须在室温(20±5℃)下避光保存,自取样之日起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全部检验项目。蒸气压试样须在0-4℃条件下冷藏保存,并在取样后4小时内开始测定。
盛装容器使用清洁干燥的玻璃瓶或金属容器,不得使用塑料容器(蒸气压试样除外)。容器须密封良好,标签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和取样日期。
特殊要求测定挥发性项目(蒸气压、馏程)的试样不得打开容器盖,须在低温条件下直接取样。测定光敏性项目(胶质含量)的试样须用棕色玻璃瓶盛装。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汽油产品质量实施年度监督抽查时,依据GB 17930-2016规定的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进行。抽查对象覆盖炼油企业出厂产品、油库中转产品和加油站终端销售产品,重点检验硫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辛烷值、蒸气压等关键指标。

监督抽检中,检验机构须取得CMA资质认定,检验报告须包含标准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项判定结论。综合判定时,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等措施。

8.2 出厂检验与质量内控

汽油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须覆盖GB 17930-2016中规定的全部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硫含量、烯烃含量、芳烃含量、苯含量、蒸气压、诱导期、胶质含量等。每批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销售。

在质量内控方面,炼油企业通常建立高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指标。例如,国ⅥB阶段烯烃限值为15%,企业内控指标通常设定为不大于13%,以确保调合误差和生产波动不会导致不合格产品出厂。内控指标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装置运行稳定性、调合组分性质和经济效益等因素。

8.3 CMA扩项与实验室能力建设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GB 17930-2016相关检测项目的CMA扩项时,须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扩项评审内容包括人员能力、设备配置、环境条件、方法验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设备配置方面,辛烷值测定需要配备CFR试验机,硫含量测定需要配备紫外荧光硫分析仪,烯烃芳烃含量测定需要配备荧光指示剂吸附装置。所有设备须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方法验证须提供精密度和准确度数据,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并获得满意结果。

8.4 企业研发与配方优化

炼油企业在开发新配方汽油或优化现有产品时,需要以GB 17930-2016为质量基准。研发过程中,技术人员利用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对各调合组分进行系统评价,确定催化裂化汽油、重整汽油、烷基化汽油、异构化汽油等组分的最佳配比。

配方优化的核心约束条件是烯烃含量和芳烃含量。催化裂化汽油烯烃含量通常为20%-35%,重整汽油芳烃含量通常为60%-75%,直接调合难以满足国ⅥB阶段要求。企业需要增加烷基化装置、异构化装置或醚化装置,调整装置加工路线,降低调合汽油中的烯烃和芳烃含量。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92号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实测为91.5,该批次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吗?

根据GB 17930-2016第4.2条表1规定,92号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须不小于92。实测值为91.5,已低于标准限值,综合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需要说明的是,辛烷值测定结果存在一定的试验不确定度,GB/T 5487标准中给出了重复性和再现性要求。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仲裁检验,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重新测定。

 

Q2:冬季和夏季的蒸气压限值不同,加油站如何确保销售的汽油符合标准?

根据GB 17930-2016第4.2条表1规定,夏季(5月1日至10月31日)蒸气压为45-65kPa,冬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45-85kPa。炼油企业须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汽油调合方案,在夏季降低丁烷等轻组分比例,在冬季适当提高轻组分比例。加油站须从合规渠道进货,并索取每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确认蒸气压指标符合当季限值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时,会依据抽样日期判定适用的蒸气压限值。

 

Q3:国ⅥA和国ⅥB阶段的汽油能否混合使用?

根据GB 17930-2016的规定,国ⅥA和国ⅥB阶段的主要区别在于烯烃含量限值不同(国ⅥA为不大于18%,国ⅥB为不大于15%)。两种产品在发动机性能上具有兼容性,可以混合使用,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但从产品质量管理角度,炼油企业应明确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阶段,加油站应确保所售产品符合当地实施阶段的排放标准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全面实施国ⅥB阶段标准。

 

Q4:如何判断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是否符合GB 17930-2016标准?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判断:一是查看加油站是否公示所售汽油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上应标注执行标准编号为GB 17930-2016及对应的牌号和阶段;二是查看加油机上的油品标识,应标注"92号汽油(Ⅵ)"等字样;三是索取加油发票,发票上应注明油品名称和牌号。若怀疑油品质量存在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组织抽样检验。

 

Q5:车用汽油中加入乙醇后,是否还适用GB 17930-2016标准?

不适用。GB 17930-2016第1章明确规定,该标准不适用于车用乙醇汽油(E10)。车用乙醇汽油(E10)是指在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汽油组分油中,按体积比加入10%的变性燃料乙醇后形成的产品,执行GB 18351《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两种标准的硫含量、烯烃含量等限值要求不同,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也有差异。使用乙醇汽油的车辆应加注符合GB 18351标准的燃料,不得将乙醇汽油与普通汽油混合使用。

 

Q6:汽油中硫含量超标会对车辆造成什么影响?

硫含量超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导致三元催化转化器中毒失效,尾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显著增加,车辆年检排放检测无法通过;二是硫化物会腐蚀燃油系统和排气系统部件,缩短氧传感器和催化器的使用寿命;三是硫含量高的汽油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会形成酸雨,加剧大气污染。根据GB 17930-2016规定,硫含量限值为不大于10mg/kg,超标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

 

Q7:企业生产车用汽油需要取得哪些资质?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生产车用汽油须取得两项资质:一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审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体系。此外,企业还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GB 17930-2016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 17930-2016《车用汽油》的技术内容和实施要求:

相关标准编号:

  • 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
  •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 GB/T 5487-2015《汽油 研究法辛烷值的测定》
  • SH/T 0689-2000《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 GB/T 11132-2008《液体石油产品烃类的测定 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 GB/T 8017-2012《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17930-2016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7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