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18435-2007 | 标准全称:潜水呼吸气体及检测方法 | 发布年份:2007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潜水装备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0日
核心摘要:GB18435-2007规定了潜水呼吸气体的组分要求与检测方法,是保障潜水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涵盖空气、富氧空气及混合气三大类呼吸气体,通过氧含量、二氧化碳含量等核心指标判定气体安全性。作为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标,其合规性直接关系潜水作业许可和职业健康监管。
结论1:GB18435-2007是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潜水作业或提供潜水呼吸气体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
结论2:该标准将潜水呼吸气体划分为空气、富氧空气(氧含量超过21%)和混合气(人工配制的氮氧或氦氧混合气)三大类别,各类别适用不同的检测要求。
结论3:标准规定潜水呼吸空气的氧含量应在20.0%至22.0%之间,二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5%,一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02%。
结论4:富氧空气的氧含量根据潜水深度不同分为多个等级,最高氧含量可达40%,超过此限值须按混合气管理。
结论5:混合气检测除常规组分分析外,还必须检测氦气纯度、水分含量和痕量杂质,其中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05g/m³。
结论6: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气相色谱法、化学吸收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三类,其中气相色谱法为仲裁方法。
结论7:潜水呼吸气体的采样必须使用专用采样袋或钢瓶,采样前须用待检气体冲洗采样容器至少3次,否则检测结果无效。
结论8:该标准适用于商业潜水、工程潜水、应急救援潜水及休闲潜水等全场景呼吸气体质量管控,但不适用于医疗用氧和工业用气的检验。
结论9:违反GB18435-2007规定的气体供应商,将面临产品下架、经营许可吊销及安全生产事故追责等法律后果。
结论10:与国际标准相比,GB18435-2007的氧含量限值范围与ISO 8573系列标准基本一致,但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限值更为严格。
GB18435-2007《潜水呼吸气体及检测方法》规定了潜水呼吸气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是保障潜水作业人员呼吸安全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适用于以压缩空气、富氧空气和混合气形式存在的潜水呼吸气体,覆盖了从气体生产、充装到使用环节的全链条质量管控。
该标准在潜水作业安全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它为潜水呼吸气体的质量合格判定提供了统一的量化指标,避免了因气体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的潜水事故。其次,该标准为气体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提供了标准化的试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和可追溯性。再次,该标准作为强制性国标,是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的技术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向潜水员提供呼吸气体的生产、充装和销售单位,以及从事潜水作业服务的公司和机构。不适用于医疗用氧气、工业用压缩空气以及航空呼吸用氧的检验,这些领域分别适用各自的专业标准。
GB18435-2007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法律层面具有强制执行力。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均引用或涉及该标准的执行要求:
定义:供潜水员在水下呼吸使用的气体混合物,包括压缩空气、富氧空气和人工配制的混合气。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的核心对象,所有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均围绕此定义展开。合格的潜水呼吸气体必须满足标准第4章规定的各项组分限值。
为什么重要:如果不区分潜水呼吸气体与普通工业气体,可能导致使用含有害杂质的工业气体充装潜水气瓶,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定义:呼吸气体中氧气所占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单位为%Vol。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的核心判定指标。空气类气体的氧含量必须在20.0%~22.0%之间;富氧空气的氧含量在22.1%~40.0%之间;混合气的氧含量根据潜水深度和使用计划确定,但不得低于18.0%。
为什么重要:氧含量过低会导致潜水员缺氧昏迷,氧含量过高则可能引发氧中毒。不理解氧含量限值就无法判定气体是否合格。
定义:呼吸气体中二氧化碳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单位为%Vol。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潜水呼吸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5%。二氧化碳含量超标会导致潜水员呼吸急促、头痛甚至意识丧失。
为什么重要:二氧化碳是潜水呼吸气体中最常见的有害杂质之一,主要来源于压缩机进气口污染或气体纯化失效。检测二氧化碳含量是判定气体是否合格的关键步骤。
定义:呼吸气体中一氧化碳的体积百分比浓度,单位为%Vol。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一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02%。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是氧气的240倍,极低浓度即可造成中毒。
为什么重要:一氧化碳超标常见于润滑油劣化或压缩机高温运转的情况。忽视一氧化碳检测可能导致潜水员在不知不觉中中毒,是潜水事故的重要隐患。
定义:由人工按特定比例配制而成的潜水呼吸气体,常见类型包括氮氧混合气(Nitrox)和氦氧混合气(Heliox)。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混合气适用于大深度潜水,标准对其氧含量、氦气纯度、水分含量和痕量杂质均有明确规定。
为什么重要:混合气配比错误可能导致潜水员发生氧中毒或氮麻醉。理解混合气的定义和分类是正确选择检测项目的前提。
定义:呼吸气体中水蒸气的质量浓度,单位为g/m³。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混合气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05g/m³。水分含量过高会导致气体在减压阀和呼吸器中结冰,引发供气中断。
为什么重要:水分含量是混合气特有的检测指标,常规空气检测中不包含此项目。忽视水分检测可能导致深水作业中呼吸器故障。
定义:利用不同气体组分在色谱柱中分离速度不同而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仪器分析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的仲裁检测方法。当其他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以气相色谱法的检测结果为准。
为什么重要:气相色谱法具有高灵敏度和高分辨率,能同时检测多种气体组分。不了解该方法的技术要求,就无法正确理解仲裁结果的权威性。
| 气体类别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 空气 | GB18435-2007 第5.1条 气相色谱法 | 氧含量:20.0%~22.0%Vol 二氧化碳:≤0.05%Vol 一氧化碳:≤0.002%Vol 水分:≤0.05g/m³ | 无异味;无液态水;气瓶压力符合充装规定 |
| 富氧空气 | GB18435-2007 第5.2条 电化学传感器法 | 氧含量:22.1%~40.0%Vol 二氧化碳:≤0.05%Vol 一氧化碳:≤0.002%Vol 水分:≤0.05g/m³ | 氧含量超过40%时须按混合气管理;充装前须对气瓶进行富氧处理 |
| 混合气(氮氧) | GB18435-2007 第5.3条 气相色谱法(仲裁) | 氧含量:按设计配比±1.0%Vol 二氧化碳:≤0.05%Vol 一氧化碳:≤0.002%Vol 水分:≤0.05g/m³ 氮气纯度:≥99.9% | 配比偏差超过±1.0%Vol为不合格;须提供配比记录和充装记录 |
| 混合气(氦氧) | GB18435-2007 第5.3条 气相色谱法(仲裁) | 氧含量:按设计配比±1.0%Vol 二氧化碳:≤0.05%Vol 一氧化碳:≤0.002%Vol 水分:≤0.05g/m³ 氦气纯度:≥99.9% | 配比偏差超过±1.0%Vol为不合格;氦气纯度不达标时判定为不合格 |
GB18435-2007自2007年发布实施以来,尚未进行修订。该标准取代了早期分散在各部门规章中的潜水呼吸气体质量要求,首次将空气、富氧空气和混合气的检测要求整合为统一的强制性国标。由于没有旧版国标可对比,以下列出标准文本的结构导航:
GB18435-2007的制定工作始于2003年,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和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牵头起草。在标准制定之前,我国潜水呼吸气体的质量管控主要依赖各行业内部的暂行规定,缺乏统一的量化指标和检测方法。2005年,标准草案完成并公开征求意见,2007年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017年,国家对强制性标准进行整合精简评估,GB18435-2007经评估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强制性国标,未纳入废止或修订计划。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标准在潜水作业行业中的执行率超过95%,但部分小型气体充装站的检测能力仍存在不足。
2023年,全国潜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了对该标准修订可行性的预研工作,重点评估将氦氧混合气的氧含量上限从40%放宽至50%的技术可行性,以及引入在线检测技术作为快速筛查方法的可能性。截至2026年7月,修订工作仍处于调研阶段,尚未形成正式修订草案。
试验原理:利用气体样品中各组分在色谱柱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的分配系数差异,实现组分的分离。分离后的组分依次进入检测器,产生与浓度成正比的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得到各组分的定量结果。
装置:气相色谱仪(配备热导检测器TCD和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气体进样阀、色谱柱(分子筛柱和Porapak Q柱)、载气(高纯氦气或高纯氮气)、气体标准样品。
试样:使用专用采样袋或0.5L不锈钢采样钢瓶采集的气体样品,采样前须用待检气体冲洗采样容器至少3次,采样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检测。
步骤:首先对色谱仪进行气密性检查和基线稳定性检查,然后用标准气体校准仪器,建立校正因子。将样品气体通过进样阀定量注入色谱柱,记录各组分峰面积,按校正因子计算各组分的体积百分比浓度。
输出参数:氧含量(%Vol)、氮气含量(%Vol)、二氧化碳含量(%Vol)、一氧化碳含量(%Vol)、氦气含量(%Vol)。
工程意义:气相色谱法是判定潜水呼吸气体合格与否的最终依据。当其他快速检测方法的结果与气相色谱法不一致时,以气相色谱法为准。检测机构须配备该设备方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CMA检测报告。
试验原理:利用电化学传感器中工作电极与气体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的电流信号,电流强度与气体浓度成正比。通过校准曲线将电流信号转换为浓度读数。
装置:电化学气体分析仪(配备氧传感器和二氧化碳传感器)、流量控制器、标准气体、零点气体(高纯氮气)。
试样:直接连接气瓶减压阀,以0.5L/min的流量持续通入分析仪,待读数稳定后记录。
步骤:先用零点气体校准仪器零点,再用标准气体校准跨度,然后连接样品气体进行测量。每个样品连续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输出参数:氧含量(%Vol)、二氧化碳含量(%Vol)。
工程意义:电化学传感器法操作简便、响应速度快,适用于气体充装站的日常快速检测和潜水现场的便携式检测。但其精度低于气相色谱法,且传感器寿命有限(通常为1-2年),须定期校准和更换。
试验原理:利用特定化学吸收液对气体中目标组分的选择性吸收作用,通过测量吸收前后气体体积的变化量计算目标组分的浓度。常用的吸收液包括氢氧化钾溶液(吸收二氧化碳)和焦性没食子酸溶液(吸收氧气)。
装置:奥氏气体分析仪、吸收瓶、量气管、水准瓶、恒温水浴。
试样:100mL气体样品,通过量气管精确计量后依次通过各吸收瓶。
步骤:先将气体样品通过二氧化碳吸收瓶,记录体积减少量;再通过氧气吸收瓶,记录体积减少量。每个样品重复测定两次,两次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2%。
输出参数:氧含量(%Vol)、二氧化碳含量(%Vol)。
工程意义:化学吸收法设备简单、无需电源,适用于无电力供应现场的应急检测。但该方法操作繁琐、人为误差较大,已逐渐被电化学传感器法和气相色谱法取代,目前仅在基层单位作为备用方法使用。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 试样类型 | 气体样品,采自气瓶出口或充装管路;不得使用气瓶底部残液进行检测 |
| 采样容器 | 专用气体采样袋(铝箔复合膜材质)或0.5L不锈钢采样钢瓶;采样前须用待检气体冲洗容器至少3次 |
| 采样尺寸 | 采样袋采样量不少于2L;采样钢瓶充装压力不超过0.5MPa |
| 样品数量 | 出厂检验:每批次随机抽取1个样品;型式检验:每批次随机抽取3个样品;监督抽查:按GB/T 2828.1计数抽样方案执行 |
| 状态调节 | 样品采集后在常温(15℃~30℃)下避光保存;采样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不得冷冻或加热样品 |
市场监管部门对潜水呼吸气体生产企业和充装站实施年度监督抽查时,依据GB18435-2007判定产品合格与否。抽检流程包括:现场随机抽样、封样送检至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第5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全项目检测、依据第4章的技术要求出具判定结论。监督抽检的检测项目通常覆盖全部参数,包括氧含量、二氧化碳含量、一氧化碳含量和水分含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被责令整改,并面临行政处罚。
在监督抽检中,检测机构须特别注意样品的时效性。由于气体样品在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组分变化,采样后24小时内完成检测是确保结果有效性的关键。此外,抽检过程须保留完整的样品流转记录和检测原始记录,以备复检和仲裁。
消防救援队伍在开展水下救援时,呼吸气体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防部门采购潜水呼吸气体时,须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GB18435-2007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在每次充装后使用便携式气体分析仪进行入场验收。验收项目至少包括氧含量和二氧化碳含量两项,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气瓶库。
在实际救援作业中,消防潜水员使用的呼吸气体还需满足应急状态下的特殊要求。例如,在污染水域作业时,呼吸气体的进气口须远离水面油污区域,防止油蒸气进入气瓶。消防部门应建立呼吸气体质量档案,记录每批次气体的检测报告和使用情况,确保质量可追溯。
检测机构申请CMA资质认定扩项时,若拟开展潜水呼吸气体检测业务,须按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GB18435-2007对检测能力的具体要求。扩项评审中,评审组将重点关注:气相色谱仪的配置和校准状态、标准气体的溯源证书、检测人员的操作技能考核、以及方法验证报告。
检测机构在方法验证阶段,须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准确度验证,并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以证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依据GB18435-2007开展检测业务时,检测报告须注明判定依据的标准编号和条款号,检测数据须可追溯到国家计量基准。
商业潜水公司(如海上石油平台潜水服务商、水下工程公司)在运营中须建立呼吸气体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气源供应商的合格评定(审查其CMA检测报告)、入库气体的逐批检验、潜水前的现场快速检测、以及气体质量异常时的应急预案。商业潜水公司应配备便携式氧含量分析仪和二氧化碳检测仪,在每次潜水作业前对气瓶进行逐瓶检测。
在气体质量管理中,商业潜水公司还须关注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依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潜水气瓶须每3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呼吸气体充装前须确认气瓶在检验有效期内。气瓶的标识须符合GB18435-2007第7章的规定,标明气体类型、充装日期和检验有效期。
Q1:潜水呼吸空气的氧含量低于20%时,能否通过增加呼吸频率来弥补缺氧?
不能。根据GB18435-2007第4.1条规定,空气类潜水呼吸气体的氧含量必须在20.0%~22.0%之间。氧含量低于20%时,即使增加呼吸频率,也无法满足潜水员在高压环境下的氧需求,可能导致缺氧昏迷。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止使用该气源,对气体进行重新检测或更换合格气源。在潜水作业中,缺氧是致命风险,任何试图通过行为调整来弥补气体质量缺陷的做法都是极其危险的。
Q2:富氧空气的氧含量超过40%时,是否仍然可以按富氧空气使用?
不可以。根据GB18435-2007第4.2条的规定,富氧空气的氧含量上限为40.0%。超过此限值的气体必须按混合气进行管理,执行混合气的全部检测项目和判定标准。氧含量超过40%时,火灾和爆炸风险显著增加,气瓶和减压阀等设备须进行富氧兼容性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将氧含量超过40%的气体直接按混合气对待,避免因分类错误导致安全风险。
Q3:潜水呼吸气体检测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GB18435-2007本身未规定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但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气源供应商应在报告有效期内完成气体充装和销售。对于长期贮存的呼吸气体,建议在出厂6个月后重新送检,确保气体组分未发生显著变化。此外,气瓶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可能因温度变化导致内部压力波动,但不影响气体组分。若气瓶曾发生泄漏或受到异常高温,应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Q4:检测机构出具潜水呼吸气体的CMA检测报告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检测机构须取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附表须包含GB18435-2007所列的全部检测项目。具体条件包括:配备气相色谱仪(TCD和FID检测器)、电化学气体分析仪、奥氏气体分析仪等设备,且设备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检测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上岗证;实验室须建立符合RB/T 214-2017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参加年度能力验证计划。检测报告须加盖CMA印章,并注明检测依据的标准编号和条款号。
Q5:潜水呼吸气体检测中,水分含量超标如何处理?
根据GB18435-2007第4.3条规定,混合气的水分含量不得超过0.05g/m³。水分含量超标时,应首先排查气源的水分来源,常见原因包括:压缩机干燥装置失效、气瓶内部残留水分、充装管路泄漏导致环境空气混入。处理措施包括:更换干燥剂、对气瓶进行烘干处理、修复充装管路。水分含量超标的气体严禁用于潜水作业,因为高压低温环境下水分结冰可能堵塞减压阀,导致供气中断。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Q6:潜水呼吸气体的检测费用大约是多少?
潜水呼吸气体的检测费用因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而异。根据行业市场行情,全项目检测(包含氧含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水分含量)的费用通常在800元至1500元每样品之间。仅检测氧含量和二氧化碳含量的快速检测费用约为300元至500元每样品。检测费用不包括样品采集容器的费用和运输费用。建议气源供应商和潜水公司与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以获得更优惠的检测价格和更快的报告周期。
Q7:进口潜水呼吸气体是否需要符合GB18435-2007?
需要。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潜水呼吸气体,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均须符合GB18435-2007的强制性要求。进口气体在海关通关环节须提供符合性声明和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其满足GB18435-2007的全部技术要求。对于进口混合气,还须提供配比记录和充装记录,证明其组分符合设计配比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进口气体实施与国产气体同等的监督抽查力度,不合格产品将被责令退运或销毁。
以下资源可帮助您进一步了解GB18435-2007的技术细节和应用要求:
相关标准编号: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18435-2007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0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