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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深度解读
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深度解读

 

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19159-2012 | 标准全称:车用液化石油气 | 发布年份:2012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能源产品 |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0日

核心摘要: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规定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是车用LPG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的核心依据。该标准将产品分为1号、2号和3号三个质量等级,分别对应不同丙烷含量要求。相比2003版,新标准大幅收紧了总烯烃、丁二烯等关键指标限值,并新增了蒸发残留物和油渍观察项目。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19159-2012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车用液化石油气必须执行该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结论2:该标准将车用液化石油气按丙烷含量分为1号、2号和3号三个等级,其中1号产品丙烷含量不低于85%,2号不低于60%,3号不低于40%,不同等级对应不同气候和发动机类型需求。

结论3:与2003版标准相比,2012版将总烯烃含量限值从原有水平收紧至不大于12%(体积分数),新增了丁二烯不大于0.2%的严格限值,对胶质物和蒸发残留物提出了量化控制要求。

结论4:该标准规定的关键检测项目共14项,包括蒸气压、丙烷含量、丁二烯、总烯烃、蒸发残留物、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等,全部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

结论5:标准要求车用液化石油气中硫化氢含量不大于10mg/m³,硫含量不大于270mg/m³,该限值远严于普通民用液化石油气,旨在保护车载燃料系统不受腐蚀损害。

结论6: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试验方法全部采用SH/T系列行业标准,包括SH/T 0230(蒸气压)、SH/T 0233(总烯烃)、SH/T 0614(丁二烯)等,检验机构需具备相应CMA资质能力方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结论7:标准要求产品中不得检出游离水,蒸气压在37.8℃时不得超过1340kPa,该指标确保车辆储罐和燃料系统在高温环境下运行安全。

结论8:该标准适用于作为火花点火式内燃机燃料的车用液化石油气,不适用于作为化工原料或民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气,适用范围划分清晰。

结论9:每批次出厂产品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产品等级、检验结果和标准编号,未附质量证明书的产品视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结论10:该标准对应的试验方法标准均为行业标准(SH/T系列),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CMA资质扩项时需同时具备GB19159-2012和对应SH/T方法标准的双重要求。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19159-2012《车用液化石油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该标准是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判定的核心技术依据,也是车辆燃气系统设计、加气站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文件。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为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统一的出厂检验标准;第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市场监督抽检提供了判定依据;第三,为加气站和终端用户提供了产品验收和使用的技术参考。标准不适用于作为化工原料或民用燃料的液化石油气,适用范围界定清晰。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19159-2012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立。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具体而言,以下法规和规章直接引用或关联该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列为不合格产品,禁止生产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强制性标准的法律约束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车用液化石油气储罐、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GB19159-2012作为介质质量基准被引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经营和安全管理作出规定,车用液化石油气作为车用燃气的一种,需符合GB19159-2012要求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质量需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在监管实践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19159-2012对车用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和加气站实施监督抽检,检验结果作为行政处罚和产品召回的技术依据。CMA资质认定和CNAS认可也将该标准纳入检测能力范围。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2.1 LPG(Liquefied Petroleum Gas,液化石油气)

定义: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烃类混合物,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加压或冷却后呈液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LPG是标准的对象物质,GB19159-2012对车用LPG的组分和杂质含量进行了全面规定。判定要求:丙烷含量按等级不同须达到40%-85%以上,丁烷及以上组分含量须符合对应等级要求。

为什么重要:不理解LPG的组分构成,就无法理解为什么标准要按丙烷含量分级——丙烷的蒸气压特性直接决定了发动机的冷启动性能和燃料系统的安全。

 

2.2 C3(Propane,丙烷)

定义:化学式为C₃H₈的饱和烃,是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主要可燃组分。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丙烷含量是划分产品等级的核心指标。判定要求:1号产品丙烷含量≥85%,2号≥60%,3号≥40%(体积分数)。

为什么重要:丙烷含量决定了燃料的蒸气压特性——丙烷含量越高,低温蒸气压越大,发动机冷启动性能越好,但高温下储罐压力也越高。

 

2.3 总烯烃(Total Olefins)

定义:液化石油气中所有烯烃类不饱和烃(如丙烯、丁烯等)的总含量,以体积分数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总烯烃是车用LPG的关键质量指标之一,直接影响发动机燃烧室积碳和胶质形成。判定要求:总烯烃含量不大于12%(体积分数)。

为什么重要:烯烃含量过高会导致燃料在发动机喷嘴和进气阀处形成积碳和胶质沉积,影响发动机性能和寿命。2003版标准对此没有明确的量化限值,2012版首次作出了严格规定。

 

2.4 丁二烯(Butadiene)

定义:化学式为C₄H₆的二烯烃,是液化石油气中活性最高的不饱和烃组分。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丁二烯是2012版标准新增的控制指标,对燃料系统的橡胶密封件有极强的溶胀和腐蚀作用。判定要求:丁二烯含量不大于0.2%(体积分数)。

为什么重要:丁二烯含量过高会加速车辆燃料系统橡胶密封件的老化和损坏,导致燃料泄漏等安全隐患。这是2012版标准最严格的新增指标之一。

 

2.5 蒸气压(Vapor Pressure)

定义:在规定温度下,液化石油气在密闭容器中产生的最大蒸气压力,以kPa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蒸气压是衡量车用LPG安全性和适用性的核心物理参数。判定要求:37.8℃时蒸气压不大于1340kPa。

为什么重要:蒸气压过高会导致夏季高温时储罐和燃料系统压力超限,存在爆裂风险;蒸气压过低则影响冬季低温条件下的发动机启动性能。

 

2.6 蒸发残留物(Evaporation Residue)

定义:液化石油气在规定的蒸发条件下蒸发后残留的液体或固体物质含量,以mg/kg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蒸发残留物是2012版标准新增的控制指标,反映产品中重组分和杂质的含量。判定要求:蒸发残留物不大于50mg/kg。

为什么重要:蒸发残留物过高会导致燃料系统中形成油泥和沉积物,堵塞喷嘴和过滤器,影响供油系统正常工作。

 

2.7 硫化氢(Hydrogen Sulfide,H₂S)

定义:液化石油气中含有的硫化氢气体,以mg/m³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硫化氢是腐蚀性杂质,对燃料系统金属部件具有强腐蚀作用。判定要求:硫化氢含量不大于10mg/m³。

为什么重要:硫化氢与水分共存时形成的酸性环境会严重腐蚀储罐内壁、管道和发动机燃料系统,缩短设备寿命并造成安全隐患。

 

2.8 游离水(Free Water)

定义:液化石油气中以液态形式存在的游离水分,不属于溶解水。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游离水是产品纯度的直观指标,对燃料系统的安全运行有直接影响。判定要求:目测不得检出游离水。

为什么重要:游离水在低温下会结冰堵塞燃料管路和喷嘴,同时与硫化氢反应形成腐蚀性酸,加剧系统腐蚀。

三、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表

 

3.1 产品等级与核心技术要求

GB19159-2012按照丙烷含量将车用液化石油气分为1号、2号和3号三个等级。各等级产品适用于不同气候条件和发动机类型,具体技术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质量指标试验方法说明
1丙烷含量(体积分数)/%1号:≥85
2号:≥60
3号:≥40
SH/T 0230等级划分核心指标
2丁烷及以上组分(体积分数)/%1号:≤15
2号:≤40
3号:≤60
SH/T 0230与丙烷含量对应互补
3总烯烃(体积分数)/%≤12.0SH/T 0233防止积碳和胶质沉积
4丁二烯(体积分数)/%≤0.2SH/T 0614防止橡胶密封件溶胀
5蒸气压(37.8℃)/kPa≤1340SH/T 0230保证储运和使用安全
6蒸发残留物/(mg/kg)≤50SH/T 0231防止喷嘴和过滤器堵塞
7硫含量/(mg/m³)≤270SH/T 0222防止腐蚀和催化剂中毒
8硫化氢含量/(mg/m³)≤10SH/T 0232防止金属部件腐蚀
9游离水无目测防止低温冰堵

 

3.2 各等级适用场景说明

1号产品丙烷含量不低于85%,具有优良的低温启动性能,适用于寒冷气候条件下的车辆使用。2号产品丙烷含量不低于60%,适用于一般气候条件下的车辆使用,是市场流通的主流产品。3号产品丙烷含量不低于40%,适用于温暖气候条件下的车辆使用,成本相对较低。

生产企业应根据目标市场和气候条件选择生产对应的产品等级,并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明确标注产品等级。加气站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在用车型构成,选择采购和销售合适等级的产品。

四、版本变化对比

 

4.1 GB19159-2012与GB19159-2003主要技术指标对比

GB19159-2012是对GB19159-2003的全面修订,在技术指标体系、限值严格程度和试验方法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以下为关键差异对比:

参数名称GB19159-2003限值GB19159-2012限值变化方向与影响
丙烷含量(体积分数)/%1号:≥85
2号:≥60
3号:≥40
1号:≥85
2号:≥60
3号:≥40
无变化,等级划分体系延续
总烯烃(体积分数)/%≤15.0≤12.0收紧20%,减少积碳倾向
丁二烯(体积分数)/%未规定≤0.2新增指标,防止橡胶溶胀
蒸气压(37.8℃)/kPa≤1430≤1340降低6.3%,提高高温安全性
蒸发残留物/(mg/kg)未规定≤50新增指标,防止喷嘴堵塞
硫含量/(mg/m³)≤343≤270收紧21.3%,降低排放污染
硫化氢含量/(mg/m³)≤10≤10无变化,延续原有严格控制
游离水无无无变化
铜片腐蚀≤1级≤1级无变化

 

4.2 标准结构变化

GB19159-2012在标准结构上也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章节,明确了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补充了检验规则的具体规定。新版标准对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频次和判定规则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在试验方法方面,2012版标准全部采用SH/T系列行业标准,替代了2003版中部分GB/T方法,实现了试验方法与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统一和衔接。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5.1 第一代标准:GB19159-2003

GB19159-2003《车用液化石油气》是该标准的首个版本,于2003年发布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车用液化石油气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空白,为当时快速发展的液化石油气汽车产业提供了质量基准。2003版标准确立了按丙烷含量划分三个等级的基本框架,并对总烯烃、硫含量、硫化氢等关键指标作出了规定。

 

5.2 第二代标准:GB19159-2012

GB19159-2012是现行版本,于2012年发布,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版本在继承2003版等级划分框架的基础上,全面收紧了关键指标限值,新增了丁二烯和蒸发残留物两个控制项目,降低了蒸气压和硫含量的上限值。这些变化反映了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发动机技术发展对燃料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

2012版标准的修订背景包括:一是我国液化石油气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对燃料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发动机尾气排放标准不断升级,对燃料中的烯烃和硫含量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三是行业反馈2003版标准在蒸发残留物和丁二烯方面缺乏控制,导致实际使用中出现喷嘴堵塞和密封件损坏等问题。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蒸气压测定(SH/T 0230)

试验原理:在规定温度下,将液化石油气试样引入密闭蒸气压测定仪中,测定其平衡蒸气压力。该方法基于道尔顿分压定律和拉乌尔定律,通过测定混合烃的饱和蒸气压来评价燃料的挥发性和安全性。

试验装置:采用SH/T 0230标准规定的蒸气压测定仪,包括蒸气压弹、压力表、水浴恒温系统等。压力表精度不低于0.25级,量程覆盖0-1600kPa。

试样要求:取样时必须使用专用取样钢瓶,取样前用试样冲洗取样管路和取样钢瓶至少3次,确保试样代表性。试样量应满足蒸气压弹容积的80%以上。

试验步骤:将蒸气压弹置于恒温水浴中,在37.8℃±0.1℃条件下恒温至少5分钟,然后剧烈摇荡蒸气压弹使气液两相充分平衡,读取压力表稳定读数即为蒸气压值。

输出参数:37.8℃蒸气压(kPa),判定限值为≤1340kPa。

工程意义:蒸气压是车用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的最关键参数之一。蒸气压过高,车辆燃料系统在高温环境下可能超压,引发安全阀起跳或储罐破裂风险;蒸气压过低,则冬季低温条件下燃料气化不足,影响发动机启动和运行。

 

6.2 总烯烃含量测定(SH/T 0233)

试验原理:采用气相色谱法,将液化石油气试样经气化后通过色谱柱分离各组分,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总烯烃含量。该方法基于不同烃类在色谱柱上的分配系数差异实现分离。

试验装置:气相色谱仪,配备FID检测器、色谱柱(如Al₂O₃ PLOT柱或等效柱)、气体进样阀和数据处理系统。载气采用高纯氮气或氦气。

试样要求:试样通过气体进样阀直接进样,进样前需用试样吹扫定量环至少30秒,确保进样代表性。进样量一般为0.5-1.0mL。

试验步骤:设定色谱仪温度程序(初温50℃,程序升温至200℃),待基线稳定后进样分析,记录色谱图。各组分按保留时间定性,按峰面积归一化法定量,汇总所有烯烃组分的含量即为总烯烃含量。

输出参数:总烯烃含量(体积分数,%),判定限值为≤12.0%。

工程意义:总烯烃含量直接影响发动机燃烧室积碳和胶质沉积速率。烯烃在高温下易发生聚合反应形成胶质,附着在喷嘴、进气阀和燃烧室壁面,导致发动机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和排放恶化。

 

6.3 丁二烯含量测定(SH/T 0614)

试验原理: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液化石油气中丁二烯的含量。丁二烯(1,3-丁二烯)在特定色谱柱上与其他C4烃类分离,用FID检测器定量。由于丁二烯含量较低(≤0.2%),需要采用高灵敏度检测条件或浓缩进样技术。

试验装置:气相色谱仪,配备FID检测器和高分离度色谱柱(如GasPro柱或等效柱),建议配备大体积进样或冷柱头进样系统以提高检测灵敏度。

试样要求:与总烯烃测定相同的取样要求,但进样量可适当增大(1.0-2.0mL)以提高低含量组分的检测精度。

试验步骤:色谱仪温度程序优化至丁二烯与其他C4组分(正丁烷、异丁烷、1-丁烯、异丁烯、反-2-丁烯、顺-2-丁烯)完全分离。进样分析后,按丁二烯峰面积与总峰面积之比计算含量。

输出参数:丁二烯含量(体积分数,%),判定限值为≤0.2%。

工程意义:丁二烯是液化石油气中对橡胶材料最具破坏性的组分,其共轭双键结构使其极易与橡胶中的不饱和键发生交联反应,导致密封件溶胀、老化和失效。丁二烯含量超标将直接威胁车辆燃料系统的密封安全性。

 

6.4 硫含量测定(SH/T 0222)

试验原理:采用燃灯法或微库仑法测定液化石油气中的总硫含量。燃灯法将试样在特定灯具中完全燃烧,硫转化为二氧化硫后被吸收液吸收,用滴定法或比浊法测定;微库仑法将试样注入裂解管中燃烧,硫转化为二氧化硫后被电解池检测。

试验装置:燃灯法需配备专用燃灯、吸收瓶和滴定装置;微库仑法需配备裂解炉、微库仑滴定仪和气体进样系统。

试样要求:取样钢瓶中的液态试样经减压气化后,以气体状态进入燃烧系统。燃灯法需控制气体流量使火焰稳定燃烧,微库仑法需控制进样速率确保完全裂解。

试验步骤:燃灯法——称量吸收液,点燃灯具,通入试样气体燃烧30-60分钟,吸收液用氯化钡滴定或比浊法定量。微库仑法——设定裂解炉温度(约900℃),以恒定速率通入试样气体,记录库仑电量,换算硫含量。

输出参数:硫含量(mg/m³),判定限值为≤270mg/m³。

工程意义:硫含量是影响尾气排放和燃料系统寿命的重要指标。硫燃烧后生成SO₂和SO₃,不仅直接污染大气,还会导致三元催化转化器催化剂中毒失效,使尾气净化系统丧失功能。同时,硫氧化物与水分结合形成的酸性物质对排气管路和消声器具有强腐蚀作用。

七、样品要求

 

7.1 取样与样品管理要求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取样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环节。由于LPG在常温常压下为气体,取样必须使用专用耐压取样钢瓶,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下为样品管理的主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取样钢瓶专用耐压取样钢瓶,材质为不锈钢或碳钢,工作压力不低于4MPa,容积1L-4L,配有双阀或单阀结构
取样方法液相取样法,取样前用试样冲洗取样管路和钢瓶至少3次,取样量不超过钢瓶容积的80%,确保气液相平衡空间
试样尺寸每批次产品取样量不少于2L(液相),分装于2个取样钢瓶中,1瓶用于检验,1瓶留存备查
试样数量出厂检验:每批次取1个综合样;型式检验:取3个批次样品;监督抽检:按抽样方案确定,一般不少于2个独立样品
状态调节取样后试样应在室温(15℃-30℃)下静置至少30分钟,使气液两相达到平衡后方可进行试验
样品保存留存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保存期间钢瓶阀门保持关闭状态,防止泄漏和空气混入
安全要求取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样现场严禁明火和静电,取样钢瓶应定期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检验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市场监督抽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19159-2012对车用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和加气站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抽检。抽检程序包括:制定抽样计划、现场取样、样品封存、送检至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依据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在监督抽检中,最常见的超标项目为总烯烃和硫含量。总烯烃超标通常源于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而使用烯烃含量较高的炼厂气或混合气;硫含量超标则与脱硫工艺不完善或原料气质量波动有关。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相关许可证。

 

8.2 消防验收与加气站管理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直接影响加气站的安全运营。加气站进货验收时,应查验每批次产品的质量证明书,确认产品符合GB19159-2012要求。加气站应建立进货台账,记录产品来源、批次、检验报告等信息,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消防部门在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时,会将储罐内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状况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如果发现储罐内产品质量异常(如蒸气压过高、游离水超标等),将要求加气站立即停止加气作业并整改。蒸气压过高的产品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可能导致储罐安全阀频繁起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8.3 CMA资质扩项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GB19159-2012检测能力的CMA资质认定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具备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方法的检测能力,包括SH/T 0230(蒸气压)、SH/T 0233(总烯烃)、SH/T 0614(丁二烯)、SH/T 0222(硫含量)等;配备相应的气相色谱仪、蒸气压测定仪等仪器设备;具备LPG取样钢瓶和安全操作条件;检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CMA资质扩项时,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交方法验证报告、仪器检定证书、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接受评审组的现场试验考核。现场试验通常包括盲样测试和人员操作考核,评审组将依据GB19159-2012和对应SH/T方法标准,对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8.4 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与质量控制

车用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应将GB19159-2012作为出厂检验和内部质量控制的基准。生产企业应建立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每批次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丙烷含量、总烯烃、丁二烯、蒸气压、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等全部指标。

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出具质量证明书,注明产品名称、等级、批次号、生产日期、检验结果、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质量证明书是产品进入市场的"身份证",也是下游用户和监管部门查验产品质量的依据。生产企业应留存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九、常见问题解答

 

9.1 加气站采购车用液化石油气时,如何快速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加气站采购时应首先查验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确认产品等级和检验结果符合GB19159-2012要求。其次,可进行简易的感官检查:合格产品应为无色透明液体,无异臭(硫化氢味),蒸气压适中。如果产品颜色发黄或具有明显臭味,可能表明烯烃或硫化物含量超标。最可靠的方式是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项目检验。根据GB19159-2012第7章规定,每批次产品均应有质量证明书,未附质量证明书的产品应拒绝接收。

 

9.2 冬季车辆启动困难,是否与车用液化石油气的质量有关?

冬季启动困难与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丙烷含量直接相关。根据GB19159-2012的规定,丙烷含量越高,低温蒸气压越大,冷启动性能越好。如果使用3号产品(丙烷含量≥40%)在寒冷地区冬季使用,可能因蒸气压不足导致气化量不够、混合气过稀而启动困难。建议寒冷地区冬季选择1号或2号产品。同时,蒸气压指标(37.8℃≤1340kPa)也影响低温性能——蒸气压过低的产品在低温下难以维持足够的供气压力。

 

9.3 车辆燃料系统橡胶密封件频繁损坏,是否与LPG质量有关?

橡胶密封件频繁损坏很可能与车用液化石油气中的丁二烯含量超标有关。根据GB19159-2012规定,丁二烯含量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丁二烯具有共轭双键结构,对橡胶材料有强烈的溶胀和侵蚀作用。如果使用的LPG中丁二烯含量超标,会加速密封件老化、开裂和失效。建议对使用的LPG进行全项目检验,特别是丁二烯含量检测(SH/T 0614方法),确认燃料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9.4 加气站储罐压力异常升高,应当如何排查原因?

储罐压力异常升高时,首先应检查环境温度——夏季高温日晒可能导致储罐温度升高、压力上升。其次,应核查储罐内LPG的蒸气压是否超标。根据GB19159-2012规定,37.8℃蒸气压不超过1340kPa。如果进购的产品蒸气压接近或超过限值,在高温环境下储罐压力可能超过设计工作压力,触发安全阀起跳。此时应立即停止进气和加气作业,联系供方处理,并委托检验机构对储罐内产品进行蒸气压检测。

 

9.5 车用液化石油气与民用液化石油气能否混用?

不建议混用。GB19159-2012明确规定了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用技术指标,包括总烯烃≤12%、丁二烯≤0.2%、蒸发残留物≤50mg/kg等,这些限值远严于民用液化石油气标准(GB11174)的要求。民用LPG中烯烃含量和重组分含量通常较高,混用后可能导致车辆燃料系统积碳、喷嘴堵塞和密封件损坏等问题。同时,民用LPG的蒸气压范围与车用LPG不同,混用可能影响发动机性能和燃料系统安全。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10.1 权威信源链接

 

10.2 相关标准与规范

  • 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民用液化石油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 GB/T 19204-2020《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液化天然气基础标准
  • GB 18047-2017《车用压缩天然气》——车用CNG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 SH/T 0230-2019《液化石油气组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组分分析方法标准
  • SH/T 0233-2019《液化石油气总烯烃含量测定法》——总烯烃分析方法标准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19159-2012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0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