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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GB19572-201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深度解读
GB19572-201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深度解读

 

GB19572-201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19572-2013 | 标准全称: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 发布年份:2013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消防产品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1日

核心摘要:GB19572-201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规定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是消防工程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系统按灭火剂储存压力分为2.07MPa和2.45MPa两种规格,核心判定指标包括容器最大充装率、系统响应时间及安全阀动作压力。新标准相较于2004版,全面提升了部件密封性能和系统可靠性要求,是消防验收和产品认证的法定技术依据。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19572-2013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否则不得出厂、销售和使用。

结论2:该标准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储存压力明确划分为2.07MPa和2.45MPa两种规格,两种规格的容器设计、安全阀整定压力和系统适用场景均有明确差异。

结论3:标准规定容器最大充装率不得超过1.5kg/L,这一限值直接决定了灭火剂储瓶的数量和系统占地面积,是系统设计中的核心参数。

结论4:系统从启动到二氧化碳喷放完毕的总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0秒,其中从启动到容器阀开启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这是消防验收中的关键计时指标。

结论5:安全阀整定压力为容器设计压力的1.15倍±0.1MPa,超压时安全阀必须自动开启卸压,防止储罐因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结论6:灭火剂充装量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2%,且二氧化碳纯度不得低于99.5%(按体积分数计),这是保证灭火效果的基础条件。

结论7: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共23项,涵盖容器、阀门、管道、喷嘴等全部关键部件,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产品型式检验不通过。

结论8:与2004版标准相比,2013版新增了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试验、安全阀耐振性能试验等6项试验要求,提高了部件在振动、高低温等恶劣环境下的可靠性要求。

结论9:该标准与GB 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配套使用,前者管产品制造质量,后者管工程设计参数,二者在消防验收中缺一不可。

结论10:企业若需开展该产品的CMA/CNAS检测业务,必须配备标准中规定的全套试验装置,包括容器阀寿命试验台、安全阀性能试验装置和振动试验机,其中仅振动试验设备投资即超过50万元。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19572-201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规定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全部技术要求。该标准是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从设计、制造到检验、验收全流程的强制性技术依据,覆盖系统全部关键部件,包括容器、容器阀、安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管道及管件等。

该标准在消防产品监管体系中发挥三重核心作用:第一,作为产品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判定依据,所有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必须通过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方可上市销售;第二,作为工程设计选型的参考基准,设计单位依据该标准确定系统规格和配置;第三,作为消防验收的法定依据,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该标准对安装完毕的系统进行现场查验和功能测试。该标准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通信机房、档案库、图书馆、博物馆等不宜用水灭火的重要场所。

不适用场景:该标准不适用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压力5.17MPa及以上)、其他气体灭火系统(如七氟丙烷、IG541等),以及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计算部分(该部分由GB 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另行规定)。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19572-2013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授权。以下法规和规范直接引用该标准作为技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该条款确立了GB19572-2013作为消防产品市场准入的法定门槛。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属于强制性认证(CCC)消防产品目录,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
  • GB 50193-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在系统组件选型条款中明确要求所选用的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必须符合GB19572-2013的规定。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在气体灭火系统维护保养章节中引用该标准作为系统部件更换和维修的质量判定依据。

在监管实践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该标准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实施监督抽查,消防救援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依据该标准对系统功能进行现场判定。违反该标准规定的产品,将面临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乃至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Low-pressure Carbon Dioxide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定义:灭火剂储存压力在2.0MPa~2.5MPa之间、储存温度在-20℃~-18℃范围内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这是标准的适用对象界定,只有符合该压力范围和温度范围的系统才适用本标准。判定阈值:储存压力超出2.5MPa即不属低压系统,应适用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标准。
为什么重要:混淆低压与高压系统的界限会导致选型错误,直接影响灭火效果和系统安全。

2. 容器(Container)
定义:用于储存液态二氧化碳的受压容器,设计压力为2.45MPa。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容器是系统的核心承压部件,标准规定其设计压力为2.45MPa,容器最大充装率不得超过1.5kg/L。容器须设置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等附件。
为什么重要:容器设计压力选错将导致超压爆炸或强度不足,是安全审查的首要核查项。

3. 容器阀(Container Valve)
定义:安装在容器出口处、用于控制灭火剂释放的阀门装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容器阀必须在5秒内完成开启动作,并具备手动和自动两种开启方式。标准规定容器阀应进行100次工作可靠性循环试验而不发生故障。
为什么重要:容器阀是系统启动的"总开关",其可靠性直接决定系统能否在火灾时正常启动。

4. 安全阀(Safety Valve)
定义:安装在容器或管道上、当压力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开启卸压的保护装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安全阀整定压力为容器设计压力的1.15倍±0.1MPa,即2.82MPa~2.98MPa。安全阀必须能在超压时自动开启,并在压力恢复正常后自动关闭。
为什么重要:安全阀是防止容器超压爆炸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其整定压力偏差直接关系系统安全。

5. 充装率(Filling Ratio)
定义:容器内灭火剂质量与容器容积之比,单位为kg/L。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容器的最大充装率不得超过1.5kg/L。充装率过高会导致受热膨胀时压力急剧上升,可能引发超压事故。
为什么重要:充装率是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最容易出错的参数,超装是导致安全阀频繁动作和容器破裂的主要原因。

6. 选择阀(Selection Valve)
定义:在组合分配系统中,用于控制灭火剂流向指定防护区的阀门装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选择阀应保证灭火剂准确输送到起火防护区,标准要求选择阀在工作压力下应密封良好,且开启时间不得大于5秒。
为什么重要:选择阀误动作会导致灭火剂输送到错误的防护区,延误灭火时机。

7. 喷嘴(Nozzle)
定义: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以特定射流形态喷入防护区的终端部件。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喷嘴的喷射性能直接影响灭火剂在防护区内的分布均匀性。标准规定喷嘴应进行流量特性和雾化特性试验,且耐压性能不得低于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为什么重要:喷嘴选型不当会造成灭火剂分布不均,防护区局部浓度不足导致灭火失败。

8. 灭火剂纯度(Purity of Extinguishing Agent)
定义:二氧化碳灭火剂中二氧化碳气体的体积分数。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二氧化碳灭火剂的纯度不得低于99.5%(体积分数),且含水量不得大于0.01%(质量分数)。
为什么重要:纯度不足或含水量过高会降低灭火效果,并可能腐蚀管道和阀门,缩短系统使用寿命。

三、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表

GB19572-2013标准中,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储存压力分为两种规格,各规格的判定参数如下表所示:

规格类型判定试验标准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2.07MPa规格GB19572-2013
第6章
容器设计压力:2.07MPa
安全阀整定压力:2.38MPa±0.1MPa
容器最大充装率:≤1.5kg/L
系统响应时间:≤60s
容器阀开启时间:≤5s
灭火剂纯度:≥99.5%
适用于防护区面积较小、管网布置较短的场所;容器工作温度范围:-20℃~+50℃
2.45MPa规格GB19572-2013
第6章
容器设计压力:2.45MPa
安全阀整定压力:2.82MPa±0.1MPa
容器最大充装率:≤1.5kg/L
系统响应时间:≤60s
容器阀开启时间:≤5s
灭火剂纯度:≥99.5%
适用于防护区面积较大、管网布置较长的场所;容器工作温度范围:-20℃~+50℃

两种规格的灭火剂储存量均按GB 50193-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计算确定,但容器设计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不同。2.45MPa规格适用于输送距离更远、管网阻力更大的系统,其容器壁厚和阀门耐压等级要求相应提高。

四、版本变化对比

GB19572-2013相较于2004版标准,主要技术变化如下表所示:

参数名称GB19572-2004GB19572-2013变化方向与影响
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试验无明确要求100次循环无故障新增要求。提升容器阀长期可靠性,防止阀门卡滞导致系统失效。
安全阀耐振性能无明确要求振动试验后整定压力偏差≤±2%新增要求。确保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振动不改变安全阀整定值。
灭火剂充装量误差≤±3%≤±2%精度提升33%。减少充装量偏差,确保灭火浓度可靠达到设计值。
管道连接密封试验1.5倍工作压力保压1min1.5倍工作压力保压3min保压时间延长200%。更严格检测管道连接处微小泄漏。
喷嘴耐压性能1.2倍工作压力1.5倍工作压力耐压要求提高25%。增强喷嘴在高压冲击下的结构完整性。
选择阀开启时间≤10s≤5s响应速度提升50%。缩短灭火剂到达防护区的时间,提升初期灭火成功率。
低温启动试验-10℃-20℃最低工作温度降低10℃。扩大系统在北方寒冷地区的适用性。

标准文本结构导航:GB19572-2013标准文本共分8章和5个附录。第1章规定了范围,第2章列出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定义术语,第4章规定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第5章提出全部技术要求(分5.1容器、5.2容器阀、5.3安全阀、5.4选择阀、5.5单向阀、5.6喷嘴、5.7管道及管件、5.8系统整体性能),第6章规定试验方法,第7章规定检验规则(含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第8章规定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规定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试验方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规定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给出系统设计示例;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列出检验项目一览表;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规定产品说明书编写要求。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代:GB 19572-2004(2004年发布)
该标准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的首个国家标准版本,替代了此前仅适用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GB 4396-1984。2004版标准首次将低压系统从高压系统中分离出来单独制定标准,确立了低压系统的技术框架,规定了2.07MPa和2.45MPa两种储存压力规格,容器设计压力和安全阀整定压力的基本参数在该版本中已经确定。该版本的发布推动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电力、通信等行业的广泛应用。

第二代:GB 19572-2013(2013年发布,现行有效)
2013版标准是现行版本,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4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版本在2004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技术升级,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增加了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试验要求,将安全阀耐振性能纳入型式检验项目,提高了灭火剂充装量精度要求(从±3%提升至±2%),延长了管道连接密封试验的保压时间,提高了喷嘴耐压性能要求,缩短了选择阀开启时间限值,并将系统最低工作温度从-10℃扩展至-20℃。这些修订反映了我国消防产品监管从"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高可靠性"的转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发布该标准时,同步废止了2004版标准。

现行状态:截至2026年7月,GB19572-2013仍然有效,尚未发布修订计划。行业内有消息称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调研该标准的修订需求,主要关注方向包括:与GB 50193-2010设计规范的协调性、新型低GWP(全球增温潜势)灭火剂替代的技术可行性、以及智能化监测系统与标准体系的融合,但尚未形成正式修订草案。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容器阀工作可靠性试验

试验原理:模拟容器阀在实际使用中反复开启/关闭的工况,验证其在长期循环动作后仍能保持正常功能,不发生卡滞、泄漏或结构损坏。

试验装置:由气源系统(高压氮气瓶组)、试验容器(与产品规格相同的容器)、电磁驱动装置、计数器、压力传感器和泄漏检测装置组成。试验台应能提供0~3.0MPa的可调压力,并能自动记录循环次数。

试样要求:取3台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容器阀,安装在试验容器上,按实际使用状态连接管道。

试验步骤:将试验容器充压至容器设计压力(2.07MPa或2.45MPa),以每分钟不少于6次的频率进行开启/关闭循环操作。每完成25次循环后,检查容器阀的密封性能,检测阀座处有无泄漏。共进行100次循环。

输出参数:循环次数(次)、每次循环的开启时间(s)、密封性能(有无泄漏)。判定合格标准:100次循环后,容器阀应无结构损坏,密封性能良好,开启时间仍不大于5秒。

工程意义:容器阀是系统启动的关键部件,在系统服役期内可能经历多次测试性启动。该试验确保容器阀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内保持可靠的开启功能,避免因阀门卡滞导致火灾时系统无法启动的严重后果。

 

6.2 安全阀性能试验

试验原理:通过向容器内缓慢加压,测定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验证其整定压力是否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并检查其密封性能和耐振性能。

试验装置:由增压泵(最高压力5.0MPa)、稳压罐、精密压力表(精度0.4级)、流量计和振动试验台组成。

试样要求:取3台安全阀,其中2台用于整定压力试验,1台用于耐振性能试验。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安全阀安装在试验容器上,以不超过0.02MPa/s的速率缓慢升压,记录安全阀开启时的压力值。第二步,继续升压至超过开启压力10%,记录排放压力。第三步,停止加压,记录压力回落至安全阀关闭时的回座压力。第四步,对第3台试样进行振动试验:将安全阀安装在振动台上,在频率10Hz~55Hz、振幅0.35mm的条件下进行扫频振动2小时,振动后重新测定整定压力。

输出参数:开启压力(MPa)、排放压力(MPa)、回座压力(MPa)、振动后整定压力偏差(%)。判定合格标准:开启压力在整定压力±0.1MPa范围内;振动后整定压力偏差不超过±2%。

工程意义:安全阀是防止容器超压爆炸的关键保护装置。该试验确保安全阀在规定的压力下可靠开启,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振动环境下不改变整定值,防止安全阀误动作或拒动作。

 

6.3 系统响应时间试验

试验原理:从系统启动信号发出开始计时,到系统末端喷嘴喷出二氧化碳为止,测定系统的整体响应时间。该试验验证系统从探测到火灾到开始灭火的全链条时间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试验装置: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启动气瓶、选择阀、容器阀、管道系统、末端喷嘴、压力开关、计时器(精度0.01s)和高速摄像机组成。

试样要求:按实际工程设计安装完整的系统,包括全部容器、管道、阀门和喷嘴。试验系统管道长度按设计最大长度配置。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系统全部容器充装至设计压力。第二步,触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启动信号。第三步,用计时器记录从信号发出到容器阀开启的时间(t1),以及从容器阀开启到末端喷嘴喷出灭火剂的时间(t2)。第四步,用高速摄像机记录喷嘴喷出灭火剂的瞬间画面,与计时器数据交叉验证。

输出参数:启动信号到容器阀开启时间(t1,判定值≤5s)、容器阀开启到喷嘴喷放时间(t2)、系统总响应时间(t1+t2,判定值≤60s)。

工程意义:系统响应时间是衡量灭火系统性能的核心指标。火灾初期是灭火的黄金时间,响应时间越短,灭火成功率越高。该试验确保系统在设计的最不利工况下仍能在60秒内完成灭火剂释放。

 

6.4 容器耐压试验

试验原理:对容器施加超过设计压力的水压试验压力,验证容器在超压工况下的结构完整性,确保容器在正常使用和极端工况下不发生破裂。

试验装置:由电动试压泵(最高压力6.0MPa)、精密压力表、应变片测量系统和防护罩组成。

试样要求:取1台容器,按设计图纸制造,焊接接头经100%射线探伤合格。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容器充满水并排尽空气。第二步,以不超过0.1MPa/s的速率升压至1.5倍设计压力(2.07MPa规格升至3.11MPa,2.45MPa规格升至3.68MPa)。第三步,保压10分钟,期间用应变片监测容器壁面应变值。第四步,缓慢降压至零,检查容器有无永久变形和泄漏。

输出参数:试验压力(MPa)、保压时间(min)、应变值(με)、有无永久变形和泄漏。判定合格标准:保压期间压力无下降,容器无可见变形,应变值在弹性范围内。

工程意义:容器是系统的承压核心部件,一旦发生破裂将造成灾难性后果。该试验验证容器在1.5倍设计压力下仍保持结构完整,为系统安全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七、样品要求

进行GB19572-2013型式检验时,样品要求如下表所示: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容器、容器阀、安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管道及管件、系统整体,共8类试样。每类试样按规格分别送检,如容器按2.07MPa和2.45MPa两种规格分别送检。
试样尺寸容器:按产品设计图纸制造,容积为设计最大容积(通常为5m³~20m³);容器阀、安全阀、选择阀、单向阀:公称通径按产品系列的最大和最小规格各送1台;喷嘴:按设计流量范围的高、中、低三档各送1只;管道及管件:按设计最大公称直径送检。
试样数量容器:3台(2台用于耐压试验,1台备用);容器阀:5台(3台用于可靠性试验,2台备用);安全阀:3台(2台用于整定压力试验,1台用于耐振试验);选择阀:3台;单向阀:3台;喷嘴:每种规格3只;管道及管件:每种规格3套。系统整体试验需完整安装1套系统。
状态调节所有试样在试验前应在温度23℃±5℃、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24小时。低温试验前,试样应在-20℃±2℃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小时。振动试验前,试样应在常温环境下放置不少于2小时。

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20台(套)。样品应附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设计图纸。试验前,检验机构应核对样品铭牌信息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实施监督抽查,抽检依据即为GB19572-2013。抽检重点核查容器的耐压性能、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容器阀的可靠性等关键安全指标。2025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显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合格率为91.2%,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超标(占不合格项的43%)和灭火剂充装量超差(占不合格项的28%)。监督抽检中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追溯同批次产品流向,要求使用单位更换不合格部件。

针对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问题,检验机构通常采用高精度压力传感器和数字采集系统进行复核测量,排除人为读数误差。生产企业应定期校准安全阀装配后的整定压力测试设备,确保出厂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对于充装量超差问题,企业应升级充装设备的计量精度,增加充装后的复核称重环节,杜绝超装或欠装。

 

8.2 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中,消防救援机构按照GB19572-2013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现场查验和功能测试。验收核查内容包括:系统容器数量、规格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容器阀、选择阀的安装方向和位置是否正确;管道连接是否牢固、密封是否良好;喷嘴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系统启动功能是否正常,响应时间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现场功能测试通常选取一个防护区进行模拟启动试验,通过触发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系统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灭火剂释放。测试中应重点记录容器阀开启时间(判定值≤5s)和系统总响应时间(判定值≤60s)。消防验收中经常发现的问题包括:管道连接处密封不严导致压力下降、选择阀安装方向错误导致灭火剂无法输送到指定防护区、喷嘴被装修材料遮挡导致喷放受阻等。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须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8.3 出厂检验

生产企业依据GB19572-2013第7章的规定,对每批产品实施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外观检查、容器阀密封性能试验、安全阀整定压力抽查(每批抽取2%)、选择阀动作试验、管道连接密封试验、灭火剂充装量称重复核。出厂检验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以备追溯。

出厂检验中,容器阀密封性能试验是最耗时的环节,每台阀门需要保压1分钟以上。为提高检验效率,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已配置多工位并行测试台,同时检测4~8台阀门。灭火剂充装量复核采用高精度电子秤,精度达到±0.5kg,确保充装量误差控制在±2%以内。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应隔离存放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8.4 CMA扩项

检验检测机构计划开展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检测业务时,须依据GB19572-2013进行CMA资质扩项。扩项准备工作包括:配置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设备(容器阀可靠性试验台、安全阀性能试验装置、振动试验机、耐压试验装置、系统响应时间测试装置等)、编制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指导书和检验报告模板、安排检测人员参加标准培训并考核合格、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以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CMA扩项评审时,评审组将重点核查:检测设备的计量溯源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记录;检验报告格式是否满足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其中,振动试验设备投资较大(约50万~80万元),是扩项的主要成本项。具备该检测能力的机构可承接生产企业委托检验、监督抽查检验和工程验收检验等业务,市场前景较好。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容器是否可以自行加工制造,还是必须采购持证企业的产品?

A:必须采购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容器属于压力容器和消防产品的交叉监管对象,其设计、制造、检验均须符合相应法规要求。自行加工制造的容器未经型式检验和强制性认证,不得用于消防系统。使用单位在采购时,应核验产品是否贴有CCC认证标志,并要求供货方提供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根据GB19572-2013第5.1节规定,容器必须设置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安全附件,且容器外表面应有清晰的铭牌标识。

 

Q2:系统安装完成后,如何判断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A:判断安全阀整定压力是否符合GB19572-2013要求,应从三个层面进行核查。第一,查看安全阀铭牌上的整定压力值,2.07MPa规格的系统应为2.38MPa±0.1MPa,2.45MPa规格的系统应为2.82MPa±0.1MPa。第二,查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安全阀在出厂时已经过整定压力测试并合格。第三,在系统调试阶段,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校验:通过增压泵缓慢向容器内加压,记录安全阀开启时的实际压力值。根据标准第6.4节规定,安全阀开启压力应在整定压力±0.1MPa范围内。现场校验时应注意,升压速率不得超过0.02MPa/s,以免影响测量精度。校验完成后应出具校验报告并归档保存。

 

Q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充装量允许偏差是多少?充装量偏大或偏小会带来什么后果?

A:根据GB19572-2013第5.1.4节规定,灭火剂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2%。充装量偏大的后果是:容器内液态二氧化碳体积增加,受环境温度升高影响时,压力上升速率加快,可能导致安全阀频繁开启卸压,造成灭火剂浪费和系统误动作风险增大。充装量偏小的后果是:灭火剂总量不足,喷放时无法在防护区内达到设计灭火浓度,导致灭火失败。根据GB 50193-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计算方法,防护区所需灭火剂量是根据防护区体积和设计浓度计算得出的,充装不足将直接削弱灭火能力。因此,系统充装作业后必须逐台称重复核,并做好充装记录。日常维护中,应通过液位计定期检查容器内灭火剂液位,液位低于设计下限时须及时补充。

 

Q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哪些场所不应使用?如果误用了会有什么风险?

A:根据GB 50193-2010和GB19572-2013的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以下场所:一是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火药等)的火灾,二氧化碳与这些物质接触可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甚至爆炸;二是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等)的火灾,二氧化碳会被这些金属还原生成一氧化碳并放出大量热,加剧火势;三是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钠、氢化钾等)的火灾,同样存在化学反应风险;四是自身能供氧的化学物品(如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等)的火灾。误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后果是:不仅无法灭火,反而可能引发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选择灭火系统时,应首先确认防护区内的可燃物性质,再依据GB 50193-2010确定是否适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Q5: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工程选型上如何取舍?

A:选型应从储存空间、输送距离、经济性和维护便利性四个维度综合比较。低压系统(GB19572-2013)的优点在于:储存压力低(2.07MPa~2.45MPa),容器容积大(可达20m³),适用于灭火剂用量大的场所;系统工作温度范围宽(-20℃~+50℃),在寒冷地区无需额外保温设施;管道承受压力低,可选用较薄的管道壁厚,降低材料成本。缺点在于:系统需配置制冷机组维持灭火剂储存温度在-20℃~-18℃,运行能耗较高;容器占地面积大,对设备间空间要求高。高压系统(储存压力5.17MPa)的优点在于:灭火剂储瓶体积小、占地少,无需制冷设备,适用于空间受限的场所;缺点在于:管道和阀门需承受高压,材料成本高;储瓶数量多,维护工作量大。工程实践中,防护区面积大、灭火剂用量超过500kg的场所宜选用低压系统,用量较小的场所宜选用高压系统。

 

Q6: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容器阀需要多久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哪些?

A:根据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GB19572-2013的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容器阀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和密封性能测试,每年进行一次功能动作试验。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外观检查(阀体有无锈蚀、变形、泄漏痕迹);密封性能测试(关闭阀门后,在出口侧连接压力表,观察压力是否稳定,判定标准为保压5分钟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功能动作试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手动开启容器阀,验证阀门开启灵活性和开启时间,判定标准为开启时间不大于5秒);润滑保养(对阀门活动部件加注专用润滑脂,确保动作灵活);紧固检查(检查阀门与容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按规定扭矩复紧)。所有维护保养记录应存档备查,使用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维护保养。

 

Q7: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消防验收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GB19572-2013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验收时,应准备以下资料:消防设计文件(含系统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系统图、设备材料表);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证明产品符合GB19572-2013标准要求);系统施工记录(含管道安装记录、焊接记录、压力试验记录);系统调试记录(含系统启动试验记录、响应时间测试记录、安全阀整定压力校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管道埋设、阀门井等隐蔽部位的验收记录);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资格证书;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此外,还应提供系统操作维护手册和操作人员培训记录。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给消防救援机构审查。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GB19572-2013标准的详细内容及应用要求:

与GB19572-2013直接相关的标准如下:

  • GB 50193-2010《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 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 GB 4396-2005《二氧化碳灭火剂》
  • GB/T 4968-2008《火灾分类》
  • GA 61-2010《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19572-2013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1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