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21148-2020 | 足部防护安全鞋 | 2020年发布 | 产品质量检验-个体防护装备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2日
核心摘要: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保障劳动者足部安全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基本防护性能、附加防护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相较旧版GB21148-2007,新版标准在包头抗冲击性能、防刺穿性能及标识要求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
结论1:GB21148-2020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安全鞋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违反者将面临产品下架、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
结论2:该标准将安全鞋防护等级划分为基本防护性能和附加防护性能两大体系,基本防护包括包头抗冲击、抗压缩和防刺穿三项核心指标。
结论3:安全鞋包头抗冲击性能要求200J冲击能量下包头间隙不小于12.5mm,抗压缩性能要求15kN压缩力下间隙不小于12.5mm,两项指标较旧版标准均有提升。
结论4:防刺穿性能要求采用专用测试钉以不低于1200N的力刺穿鞋底时,刺穿深度不得超过鞋底厚度,测试钉直径由旧版的4.5mm变更为新版的4.5mm±0.05mm。
结论5:标准规定安全鞋防滑性能采用动摩擦系数法测试,鞋底与不锈钢板之间的动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30,与陶瓷砖之间的动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35。
结论6:标准要求安全鞋成鞋必须经过耐折性能测试,折弯角度45°±1°,频率为125次/min±5次/min,测试后鞋底不得出现裂纹或裂口。
结论7:安全鞋标识必须包含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标准编号、防护等级、鞋码、生产日期等至少8项信息,标识不完整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结论8:该标准修改采用ISO 20345:2011《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但根据中国国情增加了防滑性能、耐折性能等补充技术要求,与欧盟EN ISO 20345:2011存在差异。
结论9:安全鞋的甲醛含量、pH值等化学安全指标必须符合GB 25036-2010的限量要求,甲醛含量不得大于75mg/kg,pH值应在4.0至9.0之间。
结论10:企业在申报CMA检测能力扩项时,GB21148-2020涉及的检测参数共计23项,其中关键仪器设备包括冲击试验机、压缩试验机、防刺穿试验机、耐折试验机等,需提前完成计量校准。
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于2020年6月2日发布,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安全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是安全鞋产品生产、检验、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核心技术依据。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为安全鞋生产企业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产品具备可靠的防护性能;第二,为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明确的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保障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第三,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保护劳动者足部免受机械伤害、穿刺伤害等职业风险。该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部免受作业过程中各种危害的鞋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山、机械制造、化工、电力等行业使用的安全鞋。不适用于仅提供防寒、防水等非防护功能的普通鞋类产品,也不适用于消防用防护鞋、防静电鞋等特殊功能鞋类。
GB21148-2020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在监管实践中,该标准被多个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引用,形成了完整的监管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该条款中的"国家标准"即包括GB21148-2020,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采购的安全鞋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明确将安全鞋纳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后方可生产销售,而取得LA标识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产品必须通过GB21148-2020全项型式检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安全鞋检测能力CMA资质认定时,必须依据GB21148-2020建立完整的质量体系文件,并通过现场评审和盲样考核后方可获得资质。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21148-2020因此成为政府招标采购安全鞋项目的强制性技术要求。
1. 安全鞋(Safety Footwear)
定义:指具有保护穿着者足部免受机械伤害、穿刺伤害等危害功能的鞋类产品,其包头和鞋底具备抗冲击、抗压缩和防刺穿等基本防护性能。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安全鞋是GB21148-2020的适用对象,标准规定所有标称"安全鞋"的产品必须满足基本防护性能要求,即包头抗冲击、抗压缩和防刺穿三项指标全部合格,否则不得以"安全鞋"名义销售。
为什么重要:如果对"安全鞋"定义理解不清,容易将防砸鞋、防刺穿鞋等单一功能鞋误认为安全鞋,导致防护不足。根据标准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三项基本防护性能的鞋类才能称为安全鞋。
2. 包头(Toe Cap)
定义:位于鞋头部位,用于保护穿着者脚趾免受坠落物体冲击或挤压伤害的刚性部件,通常由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包头是安全鞋最核心的防护部件,标准规定包头必须通过200J冲击试验和15kN压缩试验,试验后包头间隙不得小于12.5mm。包头材料的性能直接决定安全鞋是否合格。
为什么重要:不理解包头的作用,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安全鞋比普通鞋重、硬。如果包头材料不合格(如使用回收塑料),在冲击试验中可能出现碎裂,导致测试失败。
3. 防刺穿垫(Puncture Resistant Insert)
定义:位于鞋底中底部位,用于防止尖锐物体(如钉子、钢筋头)刺穿鞋底伤及脚底的防护层,通常由钢板或高强纤维材料制成。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防刺穿垫是安全鞋防刺穿性能的实现载体,标准规定防刺穿试验力不得小于1200N,测试钉不得穿透鞋底。防刺穿垫的材质、厚度和安装位置直接影响测试结果。
为什么重要:如果防刺穿垫安装位置偏移或材料强度不足,在建筑工地等存在大量尖锐物的环境中,劳动者脚底可能被钉子刺穿,造成严重工伤。
4. 抗冲击性能(Impact Resistance)
定义:安全鞋包头抵抗规定能量冲击而不产生过度变形或破裂的能力,以冲击后包头内部间隙是否小于规定值来判定。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这是安全鞋最基本的安全性能指标。标准规定冲击能量为200J±4J,冲击后包头间隙不得小于12.5mm。试验时需将安全鞋置于冲击试验机上,使用规定质量的冲击锤从规定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包头部位。
为什么重要:抗冲击性能不合格的安全鞋在重物坠落时可能无法保护脚趾,导致骨折等严重伤害。检测机构在型式检验中必须执行此试验。
5. 抗压缩性能(Compression Resistance)
定义:安全鞋包头抵抗规定静压力而不产生过度变形或破裂的能力,以压缩后包头内部间隙是否小于规定值来判定。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压缩力为15kN±0.1kN,压缩后包头间隙不得小于12.5mm。试验使用压缩试验机以规定速度施加压力,保持规定时间后测量包头间隙。
为什么重要:在车辆碾压、重物挤压等场景中,抗压缩性能是保护脚趾的关键。如果该指标不合格,安全鞋在重压场景中形同虚设。
6. 防刺穿性能(Puncture Resistance)
定义:安全鞋鞋底抵抗尖锐物体刺穿的能力,以规定测试钉刺穿鞋底所需的力来表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测试钉直径4.5mm±0.05mm,刺穿力不得小于1200N。试验使用防刺穿试验机,以规定速度将测试钉压向鞋底,记录刺穿瞬间的最大力值。
为什么重要: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等场景中,地面散落大量钉子、钢筋头,防刺穿性能不合格的鞋可能导致脚底穿透伤,引发破伤风等严重后果。
7. 耐折性能(Flexing Resistance)
定义:安全鞋鞋底在规定角度和频率反复弯折后,抵抗产生裂纹或裂口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折弯角度45°±1°,频率125次/min±5次/min,测试周期为60000次(或按产品标准规定)。试验后检查鞋底是否出现长度超过规定值的裂纹或裂口。
为什么重要:耐折性能差的鞋底在穿着过程中容易断裂,不仅影响使用寿命,更可能在作业中因鞋底损坏而丧失防护功能。
8. 防滑性能(Slip Resistance)
定义:安全鞋鞋底与地面之间抵抗相对滑动的能力,以动摩擦系数来表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鞋底与不锈钢板间的动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30,与陶瓷砖间的动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35。试验使用摩擦系数测试仪,在规定法向力和滑动速度下测量摩擦力。
为什么重要:滑倒是工作场所最常见的伤害之一,防滑性能不合格的鞋在油污、湿滑地面上极易导致摔伤。这是GB21148-2020增加的补充技术要求,ISO 20345中无此项目。
9. LA标识(LA Marking)
定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现应急管理部)批准核发,是安全鞋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准入标识。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1148-2020是LA标识认证的技术依据,企业申请LA标识时需提交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必须覆盖该标准全部技术要求。
为什么重要:无LA标识的安全鞋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采购方在验收时必须查验LA标识,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10. 成鞋(Finished Footwear)
定义:经过全部生产工序、具备完整结构和功能的最终鞋类产品,区别于鞋底、鞋面等半成品部件。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1148-2020的绝大多数技术要求(如抗冲击、抗压缩、防刺穿、耐折等)均针对成鞋进行测试,而非对部件单独测试。这要求企业必须关注组装工艺对整体性能的影响。
为什么重要:有些企业仅对包头、鞋底等部件进行检测,忽视成鞋整体性能,导致产品在型式检验中不合格。成鞋测试才能真实反映实际使用状态下的防护能力。
GB21148-2020将安全鞋的防护性能分为基本防护性能和附加防护性能。基本防护性能是安全鞋必须具备的性能,附加防护性能根据使用场景可选。下表汇总了全部防护等级及对应的判定参数:
| 防护类别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 基本防护性能 | GB21148-2020 第5.2条 | 包头抗冲击:200J±4J冲击能量,冲击后包头间隙≥12.5mm 包头抗压缩:15kN±0.1kN压缩力,压缩后间隙≥12.5mm 防刺穿:测试钉直径4.5mm±0.05mm,刺穿力≥1200N | 三项必须全部合格,缺一不可 |
| 附加防护-防滑 | GB21148-2020 第5.3.1条 | 不锈钢板动摩擦系数≥0.30 陶瓷砖动摩擦系数≥0.35 | 两种地面均需合格 |
| 附加防护-耐折 | GB21148-2020 第5.3.2条 | 折弯角度45°±1°,频率125次/min±5次/min,测试60000次后无裂纹或裂口 | 裂纹长度不得大于4mm |
| 附加防护-防刺穿加强 | GB21148-2020 第5.3.3条 | 测试钉直径4.5mm±0.05mm,刺穿力≥1500N | 适用于高穿刺风险场景 |
| 附加防护-防静电 | GB21148-2020 第5.3.4条 | 电阻值范围:100kΩ至1000MΩ(干燥条件下) | 需同时满足防静电鞋相关标准要求 |
| 附加防护-隔热 | GB21148-2020 第5.3.5条 | 鞋底隔热性能:150°C热板接触30min后,鞋内温度升高≤22°C | 适用于高温作业场景 |
| 附加防护-防寒 | GB21148-2020 第5.3.6条 | 鞋内温度保持:-20°C环境30min后,鞋内温度≥10°C | 适用于低温作业场景 |
| 化学安全性能 | GB25036-2010 第4.2条 | 甲醛含量≤75mg/kg pH值:4.0至9.0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 | 适用于所有安全鞋产品 |
GB21148-2020替代了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两个版本在多个关键技术参数上存在差异。下表逐项列出变化内容:
| 参数名称 | 旧版GB21148-2007 | 新版GB21148-2020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 抗冲击能量 | 200J±2J | 200J±4J | 冲击能量范围放宽,试验允差由±2J扩大至±4J,降低了对试验设备的精度要求,但判定间隙不变(≥12.5mm) |
| 抗压缩力 | 15kN±0.1kN | 15kN±0.1kN | 无变化,压缩力和判定间隙(≥12.5mm)均保持不变 |
| 防刺穿力 | ≥1100N | ≥1200N | 防刺穿力要求提高9.1%,从1100N提升至1200N,对防刺穿垫材料和结构提出更高要求 |
| 测试钉直径 | 4.5mm±0.1mm | 4.5mm±0.05mm | 测试钉直径公差缩小50%,提高测试精度和结果一致性 |
| 防滑性能 | 无要求 | 不锈钢板≥0.30,陶瓷砖≥0.35 | 新增防滑性能要求,填补旧版空白,提高安全鞋在湿滑地面的安全性 |
| 耐折性能 | 折弯角度45°±2°,频率125次/min±10次/min | 折弯角度45°±1°,频率125次/min±5次/min | 试验条件允差收紧,提高测试重复性和可比性 |
| 标识要求 | 至少包含制造商、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等6项 | 至少包含制造商、产品名称、标准编号、防护等级、鞋码、生产日期等8项 | 新增防护等级和鞋码两项标识要求,便于使用者识别产品防护能力 |
| 化学安全指标 | 引用GB25036-2010 | 引用GB25036-2010(未变) | 无变化,化学安全指标继续执行GB25036-2010 |
第一代:GB4014-1983《皮制安全鞋》。1983年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代安全鞋国家标准,仅适用于皮制安全鞋,技术指标相对简单,主要规定了静压力试验和冲击试验的基本要求,冲击能量仅为100J,防刺穿性能无明确要求。该标准为我国安全鞋产业奠定了初步的技术规范基础。
第二代:GB4014-1997《皮制安全鞋》。1997年修订版,将冲击能量提升至200J,增加了防刺穿性能要求(刺穿力≥1100N),扩大了适用范围至非皮制安全鞋。该版本首次与国际标准ISO 20345:1996接轨,标志着我国安全鞋标准开始向国际标准靠拢。
第三代:GB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2007年全面修订,标准编号由GB4014变更为GB21148,标准名称与国际标准一致,修改采用ISO 20345:2004。该版本整合了GB4014-1997和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中安全鞋相关内容,建立了完整的安全鞋技术体系,增加了包头抗冲击、抗压缩、防刺穿三大基本防护性能的完整试验方法。
第四代: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2020年发布,标准名称由"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变更为"足部防护安全鞋",修改采用ISO 20345:2011。该版本在保持基本防护性能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提高防刺穿力要求(1100N提升至1200N);增加防滑性能要求;收紧试验条件允差;完善标识要求;增加化学安全指标引用。这一系列变化反映了我国对安全鞋防护性能要求的持续提升,也体现了与国际标准保持同步发展的趋势。
试验原理:通过规定质量的冲击锤从规定高度自由落下,对安全鞋包头部位施加规定的冲击能量,模拟重物坠落砸击脚趾的场景,考核包头抵抗冲击变形的能力。
试验装置:冲击试验机由机架、冲击锤、释放装置、试样支撑装置和间隙测量装置组成。冲击锤质量为5kg±0.1kg,锤头为半球形,直径25mm±1mm。释放装置应能确保冲击锤无初速度自由下落。支撑装置为刚性平台,平台表面平整,尺寸不小于鞋底面积。
试样:取成鞋一只(左或右均可),试样应在温度23°C±2°C、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状态调节至少48小时。试样应完整无损,包头部位不得有影响测试的缺陷。
试验步骤:将试样置于支撑平台上,调整位置使冲击锤锤头中心对准包头中心线。根据冲击能量200J和冲击锤质量5kg,计算下落高度h=200J/(5kg×9.81m/s²)≈4.08m。释放冲击锤使其自由下落冲击包头部位,冲击完成后立即使用专用间隙测量装置测量包头内部间隙,测量位置为包头中心线处,测量三次取最小值。
输出参数:冲击后包头间隙值(mm),判定阈值≥12.5mm。同时观察包头是否有裂纹、破裂等可见损伤。
工程意义:该试验直接模拟了建筑工地、矿山等场景中重物坠落砸击脚趾的危险工况。间隙值12.5mm是国际公认的脚趾安全空间,小于该值意味着脚趾可能被挤压受伤。试验结果可用于评估包头材料(金属、非金属)的强度、韧性及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试验原理:使用规定直径的测试钉以恒定速度刺穿鞋底,记录刺穿瞬间的最大力值,考核鞋底防刺穿垫抵抗尖锐物体穿透的能力。
试验装置:防刺穿试验机由机架、驱动装置、测力传感器、测试钉和试样固定装置组成。测试钉为钢制,直径4.5mm±0.05mm,尖端为锥形,锥角60°±3°。测力传感器量程不小于2000N,精度±1%。驱动装置应能以10mm/min±3mm/min的速度匀速推进测试钉。
试样:从成鞋鞋底部位截取直径不小于60mm的圆形试样,试样应包含完整的中底防刺穿垫。每双鞋取2个试样,分别从鞋底前掌和后跟部位截取。试样在温度23°C±2°C、相对湿度50%±5%环境中状态调节至少24小时。
试验步骤:将试样固定在试验机上,确保测试钉对准试样中心。启动试验机,以10mm/min速度推进测试钉刺穿试样,记录力-位移曲线。当测试钉完全穿透鞋底后停止试验,从曲线上读取最大力值即为刺穿力。每个试样测试一次,取两个试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输出参数:刺穿力(N),判定阈值≥1200N。同时记录刺穿位置是否在防刺穿垫覆盖范围内。
工程意义:建筑工地、废品回收站等场景中,地面散落大量钉子、钢筋头、碎玻璃等尖锐物,防刺穿性能是保护脚底的关键屏障。1200N的刺穿力阈值相当于约122kg的力,远高于人体正常行走时脚底施加的力(约体重1.2倍),确保正常行走时即使踩到钉子也不会刺穿鞋底。
试验原理:在规定法向力和滑动速度条件下,测量鞋底与测试地面之间的动摩擦系数,模拟行走过程中鞋底与地面的相对滑动状态,评估鞋底的防滑能力。
试验装置:摩擦系数测试仪由水平测试台、滑块、驱动装置、测力传感器和数据采集系统组成。滑块上安装鞋底试样,施加规定的法向力(500N±25N),驱动装置使滑块以0.3m/s±0.05m/s的速度在测试台面上滑动。测试台面材质分别为不锈钢板(表面粗糙度Ra≤0.5μm)和陶瓷砖(符合GB/T 4100-2015规定的BⅠa类)。
试样:从成鞋鞋底截取直径约75mm的圆形试样,试样应包含完整的外底花纹。每双鞋取3个试样,分别从鞋底前掌、足弓和后跟部位截取。试样表面应清洁干燥,不得有油污、脱模剂等污染物。
试验步骤:将试样安装在滑块上,施加500N法向力。启动驱动装置,使滑块以0.3m/s速度在测试台面上滑动,连续记录摩擦力数据,滑动距离不少于100mm。取稳定滑动段的平均摩擦力,除以法向力即得动摩擦系数。每种地面测试3个试样,取算术平均值。
输出参数:不锈钢板动摩擦系数(阈值≥0.30),陶瓷砖动摩擦系数(阈值≥0.35)。
工程意义:滑倒是工作场所最常见的伤害事故之一,据统计约占所有工伤事故的15%-20%。防滑性能要求确保安全鞋在湿滑、油污地面提供足够的抓地力,降低滑倒风险。值得注意的是,该试验方法为GB21148-2020新增内容,ISO 20345:2011中无此项目,是我国根据国内实际需求增加的补充技术要求。
试验原理:通过反复弯折鞋底模拟行走过程中鞋底的反复弯曲变形,考核鞋底材料抵抗疲劳开裂的能力。
试验装置:耐折试验机由机架、夹持装置、驱动装置和计数装置组成。夹持装置将鞋底前掌部位固定,后跟部位连接驱动装置,以125次/min±5次/min的频率驱动鞋底在45°±1°范围内反复弯折。试验机应具备自动计数和到达设定次数自动停机功能。
试样:取成鞋一只,去除鞋帮保留完整鞋底,或直接在成鞋上进行试验。试样在温度23°C±2°C、相对湿度50%±5%环境中状态调节至少48小时。
试验步骤:将试样安装于试验机上,调整夹持位置确保弯折轴线位于鞋底前掌弯曲区域(约在鞋底长度的1/3处)。启动试验机,以125次/min频率弯折试样。每弯折10000次停机检查一次,观察鞋底是否出现裂纹、裂口、脱层等缺陷。如发现裂纹,使用游标卡尺测量裂纹长度并记录。持续试验至60000次或试样破坏为止。
输出参数:弯折60000次后鞋底是否出现裂纹或裂口,裂纹长度(mm),判定阈值:裂纹长度不得大于4mm。
工程意义:安全鞋在作业过程中承受频繁的弯曲变形,鞋底材料(特别是橡胶、PU等)在反复弯折下容易产生疲劳裂纹。耐折性能不合格的鞋底可能在穿着数周后断裂,丧失防护功能。该试验加速模拟了数月的穿着磨损,帮助企业评估鞋底配方和结构设计的耐久性。
GB21148-2020对型式检验和日常检验的样品数量、尺寸及状态调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 试样类型 | 成鞋(完整鞋品),包括左、右两只。型式检验需提供不少于6双同批次、同型号产品;日常检验需提供不少于3双。 |
| 试样尺寸 | 鞋码建议为42码(欧码),如产品无42码,可提供最大众化的中间码。所有试样应来自同一生产批次,确保一致性。 |
| 试样数量 | 型式检验:抗冲击、抗压缩各3双;防刺穿6个试样(3双鞋底截取);防滑3双;耐折2双;化学安全2双。日常检验:按抽样方案确定,通常不少于3双。 |
| 状态调节 | 试样应在温度23°C±2°C、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中状态调节至少48小时。状态调节期间试样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和化学污染源。 |
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安全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依据GB21148-2020对市场上销售的安全鞋进行随机抽检。抽检项目通常覆盖基本防护性能(抗冲击、抗压缩、防刺穿)、化学安全指标(甲醛含量、pH值)和标识要求。2025年度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安全鞋产品合格率约为91.3%,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防刺穿性能和标识两个方面。
监督抽检的抽样流程为:执法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市场购买样品,现场封样后送交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依据GB21148-2020进行全项或部分项目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不合格产品将面临责令下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鞋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鞋号、标识等。对于型式检验,企业需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GB21148-2020的全项要求进行检验。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2年,期间如产品设计、材料、工艺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在消防验收场景中,安全鞋并非直接验收对象,但消防员使用的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靴等产品需符合相应消防产品标准。GB21148-2020规定的防刺穿、防滑等试验方法被消防产品标准引用,作为消防靴性能测试的参考方法。
检验检测机构在申请安全鞋检测能力CMA资质认定时,需按照GB21148-2020建立完整的质量体系文件。具体流程包括:编制作业指导书(涵盖试验方法、设备操作规程、数据处理规则);配置关键仪器设备(冲击试验机、压缩试验机、防刺穿试验机、耐折试验机、摩擦系数测试仪、气相色谱仪等);参加能力验证或比对试验;接受现场评审和盲样考核。
GB21148-2020涉及的检测参数共计23项,其中关键仪器设备需完成计量校准并取得有效证书。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将重点核查试验人员的操作熟练度、设备状态和记录完整性。通过评审后,机构方可出具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安全鞋生产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需依据GB21148-2020进行设计验证。研发流程通常包括:概念设计阶段确定防护等级目标(如基本防护+防滑);材料选型阶段对包头材料(钢包头、铝包头、非金属复合材料包头)和防刺穿垫材料(钢板、芳纶纤维、高强聚乙烯)进行性能比对测试;样品试制阶段进行全项型式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优化设计。
值得注意的是,非金属包头和防刺穿垫在抗冲击和防刺穿性能上可能与金属材料存在差异,需要通过调整材料厚度、结构设计等方式满足标准要求。此外,研发阶段还需关注化学安全指标,确保鞋面材料、胶粘剂等符合甲醛含量和pH值限量要求。
Q1:安全鞋和防护鞋有什么区别?采购时如何区分?
根据GB21148-2020,安全鞋必须同时满足包头抗冲击、抗压缩和防刺穿三项基本防护性能。而防护鞋(如GB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对防刺穿性能无强制要求,仅要求抗冲击和抗压缩性能。采购时应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类型选择:存在坠落物和尖锐物风险的环境应选用安全鞋;仅有坠落物风险而无穿刺风险的环境可选用防护鞋。具体判定依据为产品标识上的标准编号,GB21148-2020对应安全鞋,GB21147-2007对应防护鞋。
Q2:安全鞋的防刺穿垫是否必须覆盖整个鞋底?
根据GB21148-2020第5.2.3条规定,防刺穿垫应覆盖鞋底的前掌和后跟区域,即从鞋底前端至后跟末端。实际操作中,防刺穿垫通常覆盖整个鞋底区域,但允许在足弓部位留有少量空隙。检验时,测试钉刺穿位置应位于防刺穿垫覆盖范围内,如果测试钉刺穿位置在覆盖范围之外,该测试结果无效。建议企业在设计时确保防刺穿垫完全覆盖鞋底,避免因覆盖不足导致检测不合格。
Q3:安全鞋的防滑性能指标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分不锈钢板和陶瓷砖两种地面?
GB21148-2020中防滑性能指标参考了欧盟EN ISO 20345:2011的测试方法,并结合中国实际使用环境确定了阈值。不锈钢板代表光滑硬质地面(如工厂车间、超市等),陶瓷砖代表湿滑地面(如厨房、卫生间等)。标准规定动摩擦系数分别不低于0.30和0.35,这一阈值是在大量测试数据基础上确定的,要求安全鞋在湿滑地面提供足够的抓地力。生产企业应通过调整鞋底配方(如增加防滑剂)和花纹设计(如加深沟槽)来满足防滑要求。
Q4:安全鞋的LA标识是否仍然有效?如何查询真伪?
LA标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目前仍然有效,由应急管理部下属的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负责核发和管理。企业可登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官网查询LA标识的真伪和有效期。采购方在验收安全鞋时,应查验LA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核对标识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是否与实物一致。自2020年起,LA标识的有效期由4年调整为3年,企业需在到期前3个月申请复审。
Q5:安全鞋的包头间隙12.5mm是怎么测量的?为什么是12.5mm?
根据GB21148-2020附录A规定,包头间隙使用专用间隙测量装置(如锥形塞规)测量。测量时将塞规从鞋口方向插入包头内部,记录最大插入深度对应的直径即为间隙值。12.5mm的数值来源于ISO 20345:2011,基于人体工程学研究数据,该间隙确保脚趾在受到冲击或压缩时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避免直接受力。需要强调的是,测量应在冲击或压缩试验完成后立即进行,因为包头在受力后可能产生回弹,延迟测量会导致结果偏差。
Q6:安全鞋的化学安全指标为什么引用GB25036-2010,而不是单独制定?
GB21148-2020中化学安全指标直接引用GB25036-2010《布面童胶鞋》中关于甲醛含量、pH值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限量要求,这是因为安全鞋的鞋面材料(如皮革、织物)和胶粘剂可能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质,需要统一管控。GB25036-2010是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限量值与欧盟REACH法规和OEKO-TEX Standard 100的要求基本一致。检验机构在执行化学安全指标检测时,应依据GB25036-2010规定的试验方法(如甲醛含量采用水萃取法,pH值采用水萃取法)进行测试。
Q7:安全鞋在高温环境下使用,防刺穿性能会下降吗?
根据GB21148-2020的试验条件要求,防刺穿试验在室温(23°C±2°C)下进行,标准未规定高温条件下的防刺穿性能要求。但实际使用中,高温环境(如夏季户外作业、高温车间)可能导致鞋底材料(特别是橡胶和PU材料)软化,防刺穿性能可能下降。建议企业在高温作业场景选用耐高温性能更好的材料(如添加耐热剂的橡胶配方),并定期检查鞋底状态,发现变形或老化及时更换。检验机构在出具报告时,应注明测试条件为标准环境温度,不代表高温工况下的实际性能。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21148-2020的详细内容和相关配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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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编号: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1148-2020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2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