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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深度解读
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深度解读

 

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24155-2020 | 标准全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 发布年份:2020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机动车安全 |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 更新时间:2026年7月

核心摘要: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是我国电动两轮机动车领域的基础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与阻燃三大核心判定体系,替代2009版旧标准,在防水等级、绝缘性能、电池安全等关键指标上全面升级,是电动摩托车产品市场准入和CCC认证的必备技术依据。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24155-2020是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该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或进口。

结论2:该标准将整车安全要求划分为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与阻燃三大维度,其中电气安全是标准的核心内容,涉及条款数量占全文的60%以上。

结论3:GB24155-2020相比2009版新增了整车绝缘电阻的湿热态试验要求,在温度40℃±2℃、相对湿度90%±3%的环境下,绝缘电阻值必须≥1MΩ,而旧版标准仅要求常温状态下的绝缘性能。

结论4:标准明确规定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整车绝缘电阻在常温条件下必须≥1MΩ(兆欧),该限值与IEC相关标准协调一致,是判定电气安全合格与否的核心参数。

结论5:动力蓄电池的振动安全试验按照GB/T 31467.3-2015执行,试验后蓄电池不得出现电解液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等现象,且绝缘电阻值不得低于1MΩ。

结论6:标准要求电动摩托车整车必须配备短路保护装置,在电池组外部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在0.5秒内动作并切断电路,防止因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结论7:所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充电接口必须满足IP67防水防尘等级要求,确保在雨天或涉水环境下充电时不会因进水导致漏电或短路。

结论8:标准对车辆的非金属材料(如塑料覆盖件、座垫、线束护套等)提出了阻燃要求,水平燃烧速度不得超过100mm/min,以防止车辆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

结论9:GB24155-2020与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形成互补关系,前者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后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两者以最高设计车速和整车质量为界限进行区分。

结论10:企业申请CCC认证时,必须依据GB24155-2020完成全部适用项目的型式试验,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阻燃、电池安全等,任一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产品不合格,不得发证。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与阻燃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该标准是我国电动两轮机动车安全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技术文件,是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认证的核心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以动力蓄电池为能量来源、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包括两轮和三轮车型。标准所指的"电动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车型,"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的车型。需要注意的是,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不适用本标准,而应执行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不以动力蓄电池为唯一动力源的混合动力摩托车、残疾人专用摩托车、竞赛用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24155-2020的法律地位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该标准被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直接引用,构成完整的监管链条: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CNCA-C11-02):该规则将GB24155-2020列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CCC认证的必备检测依据,产品必须通过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试验后方可获得CCC证书。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0号):该办法要求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申请产品准入时,必须提交依据GB24155-2020进行的型式试验报告,标准符合性是产品准入的前置条件。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该推荐性标准在整车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提出要求,与GB24155-2020的安全要求形成互补,共同构成完整的产品技术要求体系。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提出管理要求,GB24155-2020中涉及电池安全的条款是其实施的技术支撑之一。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电动摩托车(Electric Motorcycle)

定义:以动力蓄电池为能量来源,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摩托车。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适用相同的安全要求,但部分条款(如制动性能)的限值因车型不同而有所区别。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上牌、投保交强险,驾驶人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为什么重要:如果不区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就无法正确适用CCC认证规则和道路通行管理规定。将电动摩托车误按电动轻便摩托车归类,可能导致产品因不符合车速限值要求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2. 电动轻便摩托车(Electric Moped)

定义:以动力蓄电池为能量来源,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该车型适用与电动摩托车相同的安全要求,但在CCC认证目录中属于不同的产品类别。电动轻便摩托车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但驾驶人仍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F证或E证)。

为什么重要: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的界限(25km/h)是监管中的高频争议点。如果实际最高车速超过25km/h但未按机动车管理,将面临"超标车"的法律风险。

3. 绝缘电阻(Insulation Resistance)

定义: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与可能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施加直流电压后测得的电阻值,单位为MΩ(兆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1.2条规定,整车绝缘电阻在常温条件下应≥1MΩ,在湿热条件下(温度40℃±2℃、相对湿度90%±3%)也应≥1MΩ。该参数是判定整车电气安全合格与否的核心指标,直接反映车辆的漏电防护能力。

为什么重要:绝缘电阻不达标意味着车辆在潮湿环境下可能发生漏电,对骑乘人员构成触电风险。如果企业只做常温绝缘测试而不做湿热态测试,产品在梅雨季节或涉水后可能暴露出严重安全隐患。

4. 短路保护(Short-Circuit Protection)

定义:当电路发生短路故障时,保护装置能够自动切断电路以防止过电流引发火灾或设备损坏的功能。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2.4条规定,车辆应配备短路保护装置,在电池组外部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在0.5秒内动作并切断电路。该条款旨在防止因线束磨损、电池组内部故障或外部导体搭接导致的短路起火。

为什么重要:电动摩托车火灾事故中,相当比例是由短路引发的。如果保护装置响应时间过长或失效,短路电流会使线束和电池急剧升温,在短时间内引燃周围可燃材料。

5. IP67(Ingress Protection Rating 67)

定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外壳防护等级标准,数字"6"表示完全防尘,数字"7"表示在1米水深下浸泡30分钟不进水。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1.4条规定,充电接口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这意味着充电接口在暴雨、洗车、涉水等场景下不会因进水而导致短路或漏电。

为什么重要:充电接口是车辆唯一需要用户频繁插拔的电气部件,也是进水风险最高的部位。如果防护等级不足,充电时进水可能引发电击事故或电池损坏。

6. 阻燃性能(Flame Retardant Performance)

定义:材料在接触火焰后抵抗燃烧或延缓火焰蔓延的能力,通常以水平燃烧速度(mm/min)或垂直燃烧速度来衡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4.2条规定,车辆非金属材料(包括座垫、塑料覆盖件、线束护套等)的水平燃烧速度不得超过100mm/min。该条款旨在降低车辆起火后的火势蔓延速度,为乘员逃生争取时间。

为什么重要:如果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不达标,车辆一旦因电气故障起火,火势可能迅速蔓延至整车,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 动力蓄电池(Traction Battery)

定义: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行驶提供能量的可充电蓄电池,包括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类型。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第5.3条对动力蓄电池提出了振动安全、绝缘电阻、过充电保护等要求。振动试验按GB/T31467.3-2015执行,试验后蓄电池不得出现电解液泄漏、外壳破裂、起火或爆炸等现象。

为什么重要:动力蓄电池是电动摩托车的核心储能部件,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整车的使用安全。电池热失控引发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屡见不鲜,标准对电池的振动安全、绝缘性能提出强制要求,是防范电池安全事故的关键防线。

 

三、全等级/全类型判定参数汇总表

序号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1整车绝缘电阻(常温)GB24155-2020 第5.1.2条绝缘电阻值 ≥ 1MΩ试验电压为500V DC,施加时间不少于5秒
2整车绝缘电阻(湿热态)GB24155-2020 第5.1.2条绝缘电阻值 ≥ 1MΩ环境条件:温度40℃±2℃、相对湿度90%±3%,保持24小时后测量
3充电接口防护等级GB24155-2020 第5.1.4条防护等级 ≥ IP67按GB/T4208-201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4短路保护GB24155-2020 第5.2.4条保护装置动作时间 ≤ 0.5秒在电池组外部端子直接短路的条件下测试
5动力蓄电池振动安全GB24155-2020 第5.3.1条无电解液泄漏、无外壳破裂、无起火、无爆炸按GB/T31467.3-2015规定的振动谱进行试验
6动力蓄电池绝缘电阻GB24155-2020 第5.3.2条绝缘电阻值 ≥ 1MΩ在振动试验后测量,试验电压为500V DC
7非金属材料阻燃性能GB24155-2020 第5.4.2条水平燃烧速度 ≤ 100mm/min适用于座垫、塑料覆盖件、线束护套等非金属材料
8充电系统过流保护GB24155-2020 第5.2.5条充电电流超过额定值1.2倍时,保护装置应在1分钟内动作充电系统应具备过流保护功能,防止充电过程中电流异常
9电机控制器过载保护GB24155-2020 第5.2.6条电机控制器应具备过载保护功能,在过载条件下应能自动降低输出功率或切断输出过载条件:电机持续运行在额定功率的1.5倍以上
10整车标识与警示GB24155-2020 第6章车辆应标注"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字样,并设置高压警示标识标识应清晰、耐久,符合标准规定的尺寸和颜色要求

 

四、版本变化对比

GB24155-2020是GB24155-2009的全面修订版,两个版本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上存在显著差异。以下表格列出了主要参数的变化情况。

参数名称GB24155-2009(旧版)GB24155-2020(新版)变化方向与影响
整车绝缘电阻(常温)≥ 1MΩ≥ 1MΩ限值不变,但试验方法更加明确,增加了对试验电压和施加时间的规定
整车绝缘电阻(湿热态)无此要求≥ 1MΩ(40℃±2℃、相对湿度90%±3%)新增要求。湿热态绝缘电阻试验的引入使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对企业在防潮设计和材料选型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充电接口防护等级无明确等级要求≥ IP67新增要求。充电接口的防水防尘等级被明确为IP67,直接推动企业改进充电接口的密封设计
短路保护响应时间≤ 1秒≤ 0.5秒要求加严。响应时间缩短50%,对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动力蓄电池振动试验按QC/T743-2006执行按GB/T31467.3-2015执行试验方法升级。GB/T31467.3-2015更接近实际道路振动工况,振动谱型更严苛,对电池包的机械强度要求更高
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水平燃烧速度 ≤ 100mm/min(仅座垫和覆盖件)水平燃烧速度 ≤ 100mm/min(扩展到线束护套等全部非金属材料)适用范围扩大。将线束护套纳入管控范围,弥补了旧版标准在电气线路防火方面的监管空白
充电系统过流保护无此要求充电电流超过额定值1.2倍时,保护装置应在1分钟内动作新增要求。针对充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流风险,增加了对充电系统的保护要求
电机控制器过载保护无此要求过载条件下应能自动降低输出功率或切断输出新增要求。防止电机控制器在过载工况下过热起火,提高整车在极限工况下的安全性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代:GB24155-2009(2009年发布,2010年实施)

GB24155-2009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首次建立了电动摩托车电气安全的基本框架,规定了整车绝缘电阻、短路保护、蓄电池安全等基础要求。2009版标准的发布实施,结束了电动摩托车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的局面,为行业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受当时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阶段的限制,2009版标准在防水防尘、电池安全、阻燃材料等方面的要求相对宽松。

第二代:GB24155-2020(2020年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

GB24155-2020是对2009版标准的全面修订,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在保留原有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技术升级:新增了湿热态绝缘电阻试验、充电接口IP67防护等级要求、充电系统过流保护、电机控制器过载保护等条款;将动力蓄电池振动试验方法从QC/T743-2006升级为GB/T31467.3-2015;将非金属材料阻燃要求的适用范围从座垫和覆盖件扩展到全部非金属材料。这些变化反映了电动摩托车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安全监管需求的提升,也使标准与国际主流技术要求(如IEC、ISO相关标准)更加协调。

当前状态与未来展望

截至2026年7月,GB24155-2020仍为现行有效版本。随着电动摩托车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固态电池、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新技术的应用,标准可能需要进一步修订以适应新的安全挑战。行业普遍关注的方向包括:电池热扩散防护要求、整车网络安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安全评价等。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修订动态,提前做好技术储备。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整车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原理:绝缘电阻试验通过施加直流电压测量电气回路与车身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阻值,反映车辆电气系统对漏电的防护能力。绝缘电阻值越高,表明绝缘性能越好,触电风险越低。

试验装置:绝缘电阻测试仪(兆欧表),输出电压500V DC,测量范围应覆盖0~1000MΩ;温湿度试验箱,可控制温度范围-10℃~+60℃,相对湿度范围20%~98%。

试样:完整的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所有电气系统处于正常连接状态,动力蓄电池已安装到位。

试验步骤:常温试验时,将车辆放置在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45%~75%的条件下,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在带电部件(如电池正负极、电机控制器输入端)与车架(接地端)之间施加500V DC电压,持续5秒后读取绝缘电阻值。湿热态试验时,先将车辆放入温湿度试验箱中,在温度40℃±2℃、相对湿度90%±3%的条件下保持24小时,然后在箱内直接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输出参数:绝缘电阻值(MΩ)。判定标准:常温态和湿热态绝缘电阻值均≥1MΩ为合格。

工程意义:绝缘电阻是电动摩托车电气安全的核心指标。湿热态试验模拟的是梅雨季节或高湿度环境下车辆长期停放后的绝缘性能。如果企业在设计阶段未考虑防潮措施(如密封胶、防潮涂层、排水孔设计),车辆在湿热环境下绝缘电阻可能急剧下降,引发触电事故。该试验直接推动企业在材料选型和结构设计上进行防潮优化。

 

6.2 充电接口防护等级试验(IP67)

试验原理:IP防护等级试验验证外壳对固体异物和水的防护能力。IP67中的"6"表示完全防尘,"7"表示在1米水深下浸泡30分钟不进水。试验通过模拟粉尘环境和浸水环境来检验充电接口的密封性能。

试验装置:粉尘试验箱(符合GB/T4208-2017第13.4条要求)、浸水试验装置(可控制水深1m±0.05m、水温20℃±5℃)。

试样:安装在车辆上的充电接口总成,包括充电插座、防尘盖、线束连接器等部件,状态应与实际使用状态一致。

试验步骤:防尘试验时,将充电接口放入粉尘试验箱中,在粉尘浓度2kg/m³的环境下持续试验8小时,试验后检查充电接口内部是否有粉尘进入。防水试验时,将充电接口完全浸入水中,水面距充电接口顶部不少于1米,持续浸泡30分钟后取出,擦干外部水分后打开充电接口,检查内部是否有进水迹象。

输出参数:是否完全防尘(无粉尘进入内部)、是否进水(内部无液态水进入)。判定标准:两项均满足要求为合格。

工程意义:充电接口是用户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电气部件,也是进水风险最高的部位。IP67防护等级要求确保充电接口在暴雨、洗车、涉水等场景下不会因进水而短路或漏电。该试验直接推动企业在充电接口设计中采用密封圈、防水透气膜、排水结构等防水措施。

 

6.3 动力蓄电池振动安全试验

试验原理:振动安全试验模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路面不平、发动机振动等原因产生的机械振动对蓄电池的影响。试验通过施加规定的振动谱(频率、加速度、持续时间),检验蓄电池在振动环境下的结构完整性和电气安全性。

试验装置:电动振动试验系统,应能满足GB/T31467.3-2015规定的振动谱要求,包括频率范围5Hz~200Hz、加速度范围1g~8g(g为重力加速度);充放电设备,用于试验前后对蓄电池进行充放电操作。

试样: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应为产品最终交付状态,包括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壳体、连接器等全部部件。

试验步骤:试验前先对蓄电池进行标准充放电循环,确认其工作正常。将蓄电池按实际安装方向固定在振动台上,按GB/T31467.3-2015规定的振动谱进行试验。该标准规定了随机振动和定频振动两种模式:随机振动频率范围5Hz~200Hz,加速度均方根值约1.5g,持续振动3小时;定频振动在特定频率(如30Hz)下以8g加速度振动2小时。振动试验后,检查蓄电池外观是否有电解液泄漏、外壳破裂等异常,然后测量蓄电池的绝缘电阻。

输出参数:外观状态(是否泄漏、破裂)、绝缘电阻值(MΩ)。判定标准:无电解液泄漏、无外壳破裂、无起火、无爆炸,且绝缘电阻≥1MΩ为合格。

工程意义:动力蓄电池是电动摩托车的核心储能部件,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整车安全。振动试验模拟的是车辆在恶劣路况下的行驶工况,如果电池包的结构设计不合理或焊接质量不过关,振动可能导致内部连接松动、电芯移位、壳体开裂等问题,进而引发短路、起火等严重事故。该试验是电池包设计和制造工艺验证的重要手段。

 

6.4 非金属材料阻燃性能试验

试验原理:水平燃烧试验通过将规定尺寸的试样水平放置,一端接触规定高度的火焰,测量火焰在试样上蔓延的速度。燃烧速度越慢,说明材料的阻燃性能越好。

试验装置:水平燃烧试验箱(符合GB/T2408-2008要求),包括本生灯(火焰高度可调)、试样支架、计时器、量尺等。

试样:从车辆非金属材料(座垫、塑料覆盖件、线束护套等)上截取的标准尺寸试样,长125mm、宽13mm、厚3mm(厚度不足3mm时以实际厚度为准),每组至少测试5个试样。

试验步骤:将试样水平放置在支架上,在试样一端施加高度为20mm的蓝色火焰,火焰接触试样端部10秒后移开,记录火焰从试样第一标记线(距点火端25mm)蔓延到第二标记线(距点火端100mm)所需的时间。如果火焰在到达第二标记线前熄灭,则记录火焰熄灭位置和燃烧时间。

输出参数:水平燃烧速度(mm/min),计算公式为:燃烧速度 = 燃烧距离(mm)÷ 燃烧时间(min)。判定标准:水平燃烧速度≤100mm/min为合格。

工程意义:非金属材料是电动摩托车火灾蔓延的主要载体。座垫、塑料覆盖件、线束护套等材料一旦被引燃,火势可能迅速蔓延至整车。阻燃性能试验确保这些材料在接触火源后不会快速燃烧,为乘员逃生争取宝贵时间。该试验直接推动企业在材料选型时优先采用阻燃等级较高的塑料和橡胶材料。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完整的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整车(用于整车绝缘电阻、短路保护、充电接口防护等级、标识警示等试验);动力蓄电池包或系统(用于电池振动安全、绝缘电阻试验);非金属材料标准试样(用于阻燃性能试验)
试样尺寸整车试样:应为最终交付状态的完整车辆,所有电气系统正常连接;电池试样:应为最终交付状态的电池包或系统,包括电池模组、BMS、壳体等全部部件;材料试样:长125mm±1mm、宽13mm±0.5mm、厚3mm±0.2mm(厚度不足时以实际厚度为准)
试样数量整车试样:至少1辆(用于全部整车级试验项目);电池试样:至少2套(1套用于振动试验,1套用于备用或对比);材料试样:每组至少5个(同一材料的多个试样取算术平均值)
状态调节整车试样:在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45%~75%的条件下放置至少8小时后进行试验;电池试样:在温度23℃±5℃的条件下放置至少12小时后进行试验;材料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至少24小时后进行试验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时,GB24155-2020是核心判定依据。抽检通常覆盖整车绝缘电阻(常温态和湿热态)、充电接口防护等级、短路保护、动力蓄电池振动安全、非金属材料阻燃性能等关键项目。

监督抽检的抽样环节通常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销售门店或电商平台进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辆,抽样数量一般为2辆(1辆用于检验,1辆用于备样)。检验机构依据GB24155-2020进行全项目或部分项目检验,任一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产品不合格。近年来,监督抽检中较为常见的不合格项包括:湿热态绝缘电阻不达标(多因防潮设计缺陷)、充电接口防护等级不足(多因密封圈老化或装配不当)、非金属材料阻燃性能不达标(多因使用低价非阻燃材料)。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撤销CCC证书,企业需完成整改并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销售。

8.2 消防验收与出厂检验

虽然GB24155-2020本身不是消防验收的直接依据,但其涉及电池安全、短路保护、阻燃性能等条款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在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的消防验收中,监管人员会关注车辆是否符合GB24155-2020的安全要求,特别是充电接口防护等级和电池安全性能。

对于生产企业而言,GB24155-2020是出厂检验的强制性依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出厂检验制度,确保每一辆出厂的车辆都符合标准要求。出厂检验项目通常包括:整车绝缘电阻(常温态)、短路保护功能验证、充电接口防护等级验证、标识与警示检查。湿热态绝缘电阻和电池振动安全等项目属于型式试验项目,不需要逐台进行,但企业应定期(如每年一次)送样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确认。

8.3 CMA/CNAS资质扩项

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时,GB24155-2020是电动摩托车检测领域的重要扩项方向。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设备方面,需要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500V DC)、温湿度试验箱(温度范围覆盖40℃±2℃、相对湿度覆盖90%±3%)、粉尘试验箱、浸水试验装置、电动振动试验系统(满足GB/T31467.3-2015振动谱要求)、水平燃烧试验箱等设备。人员方面,检测人员应熟悉GB24155-2020的试验方法和判定标准,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通过机构内部考核。质量体系方面,机构应建立符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编制GB24155-2020对应的作业指导书和原始记录表格。

扩项评审时,评审组会通过现场试验、盲样测试、人员比对等方式验证机构的检测能力。机构应提前准备典型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确保试验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完整、结果判定准确。

8.4 企业研发与设计

对于电动摩托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GB24155-2020是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必须遵循的技术底线。研发团队应在概念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标准要求,将安全设计融入产品开发全流程。

电气安全设计方面,应重点关注高压回路的绝缘设计,合理选择绝缘材料,设置足够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在电池包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振动工况下的结构强度,采用可靠的电池固定方式和防振措施;在充电接口设计中,应采用IP67及以上的防水防尘结构。机械安全设计方面,应确保车辆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不会对乘员造成伤害。防火设计方面,应优先选用阻燃等级高的非金属材料,特别是座垫、覆盖件、线束护套等关键部件。

研发阶段的验证测试应覆盖GB24155-2020的全部适用项目,建议企业在设计冻结前完成所有型式试验项目的摸底测试,确保产品一次性通过CCC认证。此外,企业还应关注标准的更新动态,及时将新要求融入产品迭代设计中。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标准如何区分?我该如何判断自己的产品适用哪个标准?

根据GB24155-2020和GB17761-2018的规定,两者的界限以最高设计车速和整车质量为标准。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且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的为电动自行车,适用GB17761-2018;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km/h的为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适用GB24155-2020。具体而言,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为电动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5km/h且不大于50km/h的为电动轻便摩托车。企业应首先确认产品的最高设计车速,再选择适用的安全标准。如果产品实际最高车速超过25km/h但未按机动车标准设计,将面临严重的产品质量和法律风险。

 

Q2:湿热态绝缘电阻试验不达标,通常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何改进设计?

根据GB24155-2020第5.1.2条规定,湿热态绝缘电阻试验要求在温度40℃±2℃、相对湿度90%±3%的条件下保持24小时后,绝缘电阻值仍须≥1MΩ。试验不达标的常见原因包括:高压部件(如电机控制器、DC-DC转换器)的密封设计不足,水汽在电路板表面凝结导致绝缘性能下降;线束接插件的防水性能不够,水汽沿导线渗入连接器内部;电池包透气阀的防水透气性能不佳,湿热环境下内部凝露。改进措施包括:对高压部件采用整体灌封或涂覆三防漆工艺;选用防水等级更高的接插件(如IP67及以上);在电池包底部设置排水孔,在顶部设置防水透气阀。

 

Q3:充电接口的IP67防护等级如何验证?是否可以用IP65替代?

根据GB24155-2020第5.1.4条规定,充电接口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IP65不满足标准要求。IP67的验证方法按GB/T4208-2017执行:防尘试验在粉尘浓度2kg/m³的环境下持续8小时,要求完全防尘(无粉尘进入内部);防水试验将充电接口完全浸入1米深的水中持续30分钟,要求内部不进水。这两个试验条件分别模拟了沙尘暴环境和暴雨积水环境。需要注意的是,IP67的验证对象是充电接口总成,包括充电插座、防尘盖和线束连接器,试验时所有部件应处于正常连接状态。企业如果采用IP65设计,将无法通过CCC认证,必须在设计阶段就按IP67标准进行选型和验证。

 

Q4:动力蓄电池振动试验按照GB/T31467.3-2015执行,具体振动条件是什么?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池?

GB/T31467.3-2015规定的振动试验包括随机振动和定频振动两种模式。随机振动频率范围为5Hz~200Hz,加速度功率谱密度在5Hz~10Hz区间为0.5g²/Hz,在10Hz~200Hz区间按-6dB/oct下降,振动时间为每个方向3小时(X、Y、Z三个方向共9小时)。定频振动在30Hz频率下施加8g加速度,振动时间为每个方向2小时(共6小时)。该试验方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动力蓄电池,包括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试验要求电池包按实际安装方向固定在振动台上,确保振动载荷与实车工况一致。对于不同化学体系的电池,试验条件相同,但电池包的结构设计和固定方式可能因电池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Q5: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试验如何取样?如果材料厚度不足3mm怎么办?

根据GB/T2408-2008的规定,阻燃性能试验的标准试样尺寸为长125mm±1mm、宽13mm±0.5mm、厚3mm±0.2mm。如果车辆非金属材料的实际厚度不足3mm,则按实际厚度进行试验,但试验结果仅适用于该实际厚度。对于厚度超过3mm的材料,应从一面加工至3mm,保持另一面为原始表面。取样位置应选择材料的代表性区域,避免在边缘、加强筋、安装孔等位置取样。同一材料应至少测试5个试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一材料在不同部位厚度不同,应在最薄处和最厚处分别取样测试,以覆盖最不利情况。

 

Q6:CCC认证时,GB24155-2020的哪些试验项目必须在指定实验室完成?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GB24155-2020的全部试验项目均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CCC指定实验室完成。这些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并在市场监管总局的CCC指定实验室名录中登记。截至2026年7月,国内具备GB24155-2020全项检测能力的CCC指定实验室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认证事业部、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等。企业送样时应提前与实验室确认试验能力和排期,并确保样品状态符合标准要求。此外,企业应保留完整的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权威信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24155-2020的标准文本、认证规则和行业监管动态:

相关标准编号(供对比参考):

  •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 GB/T24158-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 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GB/T2408-2008《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4155-2020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2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