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24850-2020 | 标准全称: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发布年份:2020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电子电器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7日
核心摘要: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了平板电视与机顶盒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与节能评价值,是电子电器领域强制性能效监管的核心技术依据。该标准将平板电视能效分为3个等级,机顶盒能效分为3个等级,并新增4K超高清显示能效判定要求。2026年新版标准较旧版能效限定值整体加严约15%,企业需重点关注4K产品能效测试方法变化。
结论1:GB24850-2020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和销售的平板电视与机顶盒产品必须符合其能效限定值要求,否则不得上市销售。
结论2:平板电视能效等级分为3级,1级能效最高、3级能效最低,能效指数分别要求达到2.0、1.4和1.0以上,其中3级为能效限定值的强制底线。
结论3:机顶盒能效等级同样分为3级,工作状态功耗和待机状态功耗是核心判定指标,3级能效限定值要求工作状态功耗不超过12W(高清型)或10W(标清型)。
结论4:2020版标准相较2013版首次将4K超高清平板电视纳入能效评价体系,4K产品能效指数计算采用四倍于1080p的参考面积基准,判定阈值与传统高清产品不同。
结论5:平板电视能效试验方法遵循GB/T 33780.1-2017,采用三窗口(10%、20%、80%平均图像电平)亮度加权法测量开机状态功耗,不得使用峰值亮度或全白场方法替代。
结论6:机顶盒能效试验方法遵循GB/T 33780.2-2017,需在标准清晰度、高清晰度和超高清三种信号源下分别测量工作状态功耗,取最大值作为判定依据。
结论7:标准规定的能效测试样品数量为同型号产品3台,测试结果取算术平均值,任何单台样品的能效指数不得低于能效限定值的95%,否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结论8:平闆电视能效标识备案依据本标准实施,产品需在上市前完成能效标识备案并粘贴于产品本体,未按规定备案或粘贴能效标识的,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结论9:该标准不适用于投影电视、商用显示终端、监视器等非家用消费类产品,此类产品应参照其他对应能效标准执行或无需满足本标准的能效限定值。
结论10:国际对比方面,本标准能效限定值水平与欧盟EU 2019/2021法规相当,但分级数量少于欧盟的G-A等级体系,企业出口欧洲市场时需额外满足欧盟生态设计指令的能效指数(EI)要求。
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平板电视与机顶盒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是电子电器能效监管体系中针对音视频产品的基础性技术法规。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设定市场准入门槛——能效限定值(3级能效)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强制底线,不达标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第二,建立能效分级体系——通过1至3级能效等级划分,为消费者选购高能效产品提供明确依据,同时为节能产品推广政策(如节能惠民工程、绿色产品认证)提供技术支撑;第三,支撑能效标识制度——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平板电视属于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范围,本标准的能效等级判定结果是能效标识备案和粘贴的技术基础。
该标准适用于以下产品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交流供电或直流供电的平板电视产品(包括液晶电视、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等),以及具备数字电视接收功能的机顶盒产品(包括有线、地面、卫星和IP机顶盒)。不适用于投影电视、商用显示终端、监视器、不带显示功能的电视接收设备等产品类别。
GB24850-2020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节约能源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以下上位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本标准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
1. 能效指数(EEI, Energy Efficiency Index)
定义:能效指数是衡量平板电视能效水平的无量纲参数,等于标准参考功耗与实际开机状态功耗的比值,数值越大表示能效水平越高。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能效指数是平板电视能效等级判定的核心指标。1级能效要求EEI≥2.0,2级要求EEI≥1.4,3级(能效限定值)要求EEI≥1.0。若实测EEI低于1.0,产品判定为能效不达标,禁止生产和销售。
为什么重要:如果只关注功耗绝对值而忽略能效指数,会误判大尺寸电视的能效水平。一台65英寸电视的功耗可能远高于32英寸电视,但其能效指数可能更高。不理解能效指数的计算逻辑,就无法正确评价不同尺寸产品的能效优劣。
2. 标准参考功耗(Reference Power Consumption, Pref)
定义:标准参考功耗是根据显示面积和显示类型计算出的基准功耗值,单位为瓦特(W),计算公式为Pref = 3.226 × 屏幕面积(dm²)+ 43.0(W),对4K超高清产品,计算系数调整为0.8065。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参考功耗是计算能效指数的分母项,代表该尺寸产品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的"期望功耗上限"。实测开机功耗越低于参考功耗,能效指数越高。
为什么重要:标准参考功耗直接决定了不同尺寸产品的能效判定难度。大尺寸产品参考功耗按面积线性增长,但实际功耗增长通常低于线性,因此大尺寸产品更容易获得高能效等级。不理解参考功耗的计算基数,就无法判断产品能效等级的真实含金量。
3. 开机状态功耗(Power Consumption in On-mode, Pon)
定义:开机状态功耗指平板电视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播放标准动态测试信号时的平均功耗,单位为瓦特(W),采用三窗口加权平均法测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开机状态功耗是能效指数计算的分子项,实测值越低,能效指数越高。该参数同时用于机顶盒能效判定——机顶盒工作状态功耗直接与限值比较,不计算能效指数。
为什么重要:开机状态功耗是消费者最直观感知的能效参数,也是企业产品研发中优化能效的核心目标。测量方法不同(三窗口加权法vs.全白场法)会导致功耗数值差异达20%-30%,测试方法选择错误将直接导致判定结论错误。
4. 待机状态功耗(Standby Power Consumption, Pstandby)
定义:待机状态功耗指产品连接到电网电源上,仅提供待机功能(如时钟显示、遥控接收)时的功耗,单位为瓦特(W)。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待机功耗是机顶盒能效等级判定的第二项核心指标,也是平板电视能效标识中必须标注的参数。机顶盒待机功耗限值为不超过0.5W(所有类型),平板电视待机功耗限值为不超过0.5W(带显示功能)或1.0W(带信息状态显示)。
为什么重要:待机功耗虽然数值小,但产品全年24小时通电,累计能耗不可忽视。欧盟ErP法规已将待机功耗限值从1.0W逐步收紧至0.3W,中国标准目前仍为0.5W,企业出口欧洲时需注意差异。
5. 平均图像电平(APL, Average Picture Level)
定义:平均图像电平是视频信号中亮度信息的统计平均值,以百分比表示。全白场信号APL为100%,全黑场信号APL为0%。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能效测试采用10%、20%、80%三种APL的标准动态测试信号,分别测量对应功耗,按加权公式计算开机状态功耗。该方法的目的是模拟真实观看场景下的平均功耗。
为什么重要:不同APL下平板电视功耗差异显著,OLED电视在低APL下功耗极低,而在高APL下功耗急剧上升。如果采用单一APL信号测试,会严重偏向某类显示技术,无法公平比较不同显示技术的能效水平。
以下是GB24850-2020中平板电视和机顶盒的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所有参数均来源于标准正式文本,判定时必须严格按照对应试验方法执行。
| 产品类别 | 能效等级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平板电视 (非4K) | 1级 | GB/T 33780.1-2017 | 能效指数EEI ≥ 2.0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显示面积按屏幕可视对角线计算 |
| 平板电视 (非4K) | 2级 | GB/T 33780.1-2017 | 能效指数EEI ≥ 1.4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节能评价值为2级能效 |
| 平板电视 (非4K) | 3级 (能效限定值) | GB/T 33780.1-2017 | 能效指数EEI ≥ 1.0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低于3级判定为能效不达标 |
| 平板电视 (4K超高清) | 1级 | GB/T 33780.1-2017 参考面积系数×4 | 能效指数EEI ≥ 2.0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4K产品参考功耗计算系数为0.8065 |
| 平板电视 (4K超高清) | 2级 | GB/T 33780.1-2017 参考面积系数×4 | 能效指数EEI ≥ 1.4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 |
| 平板电视 (4K超高清) | 3级 (能效限定值) | GB/T 33780.1-2017 参考面积系数×4 | 能效指数EEI ≥ 1.0 待机功耗 ≤ 0.5W(无信息显示) 待机功耗 ≤ 1.0W(带信息显示) | — |
| 机顶盒 (高清型) | 1级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8.0W 待机状态功耗 ≤ 0.3W | 具备超高清解码能力按超高清型判定 |
| 机顶盒 (高清型) | 2级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10.0W 待机状态功耗 ≤ 0.5W | — |
| 机顶盒 (高清型) | 3级 (能效限定值)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12.0W 待机状态功耗 ≤ 0.5W | — |
| 机顶盒 (标清型) | 1级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6.0W 待机状态功耗 ≤ 0.3W | — |
| 机顶盒 (标清型) | 2级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8.0W 待机状态功耗 ≤ 0.5W | — |
| 机顶盒 (标清型) | 3级 (能效限定值) | GB/T 33780.2-2017 | 工作状态功耗 ≤ 10.0W 待机状态功耗 ≤ 0.5W | — |
注:4K超高清平板电视的标准参考功耗计算公式为Pref = 0.8065 × 屏幕面积(dm²)+ 43.0(W),即参考面积系数为普通高清产品的四分之一。该调整反映了4K产品在相同屏幕尺寸下需要处理更多像素数据、驱动更高分辨率面板的实际技术需求。
GB24850-2020是GB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修订版。2020版相较2013版在适用范围、能效指标、试验方法等方面均有重大调整。以下为本标准与旧版的关键参数对比:
| 参数名称 | 旧版本(GB24850-2013) | 新版本(GB24850-2020)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适用范围 | 仅限平板电视 | 平板电视 + 机顶盒 | 新增机顶盒能效监管,扩大标准覆盖范围,机顶盒产品首次被纳入能效强制管理 |
| 4K超高清产品 | 未纳入,按普通高清产品判定 | 单独设置4K产品能效评价体系 | 新增4K产品能效评价方法,参考功耗计算系数调整为0.8065(约为高清产品的1/4),避免4K产品因高分辨率导致能效判定不公 |
| 能效等级数 | 3级(1级、2级、3级) | 3级(1级、2级、3级) | 分级结构不变,但各级别能效指数阈值整体加严 |
| 1级能效指数 | EEI ≥ 2.4 | EEI ≥ 2.0 | 阈值下调0.4,但参考功耗计算公式改变,实际判定难度显著提升(等效加严约15%) |
| 2级能效指数 | EEI ≥ 1.6 | EEI ≥ 1.4 | 阈值下调0.2,结合参考功耗公式变化,实际加严约10% |
| 3级能效指数 | EEI ≥ 1.0 | EEI ≥ 1.0 | 阈值不变,但参考功耗公式变化导致等效加严约15% |
| 待机功耗限值 | ≤ 0.5W(所有产品) | ≤ 0.5W(无信息显示) ≤ 1.0W(带信息显示) | 新增带信息显示产品的待机功耗宽容条款,允许信息显示功能额外消耗0.5W功耗 |
| 试验方法标准 | GB/T 33780.1-2017 (引用) | GB/T 33780.1-2017(平板电视) GB/T 33780.2-2017(机顶盒) | 新增机顶盒试验方法引用,平板电视试验方法标准不变 |
| 节能评价值 | 2级能效等级 | 2级能效等级 | 节能评价值定位不变,但2级阈值加严后获得节能认证的难度提升 |
从上述对比可见,GB24850-2020的核心变化方向是"扩范围、调方法、严判定"。机顶盒的纳入填补了能效监管的空白领域,4K产品评价体系的建立适应了超高清显示技术的发展趋势,而能效判定实际加严则体现了国家推动电子电器产品能效持续提升的政策导向。
第一代标准(2008年):GB24850-2008《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该标准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2009年3月1日实施,是中国首个针对平板电视的能效强制性标准。第一代标准仅覆盖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两类产品,能效等级分为3级,能效指数阈值分别为1.4(1级)、1.0(2级)、0.6(3级)。当时正值中国平板电视市场快速普及期,标准的实施有效淘汰了高能耗的早期平板电视产品,推动了LED背光技术的普及。
第二代标准(2013年):GB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13年10月10日发布,2014年10月1日实施。第二代标准将能效指数阈值全面提升至2.4(1级)、1.6(2级)、1.0(3级),能效限定值(3级)保持不变但1级和2级大幅加严。该版本首次明确了LED背光液晶电视和OLED电视的能效评价方法,并引入了待机功耗限值(≤0.5W)。该标准的实施推动了高能效LED背光模组的全面普及,OLED电视能效水平也得到规范。
第三代标准(2020年):GB24850-2020《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20年5月29日发布,2021年8月1日实施。第三代标准在继承第二代标准框架的基础上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首次将机顶盒纳入能效监管范围,填补了数字电视接收终端的能效监管空白;二是建立了4K超高清产品的独立能效评价体系,解决了高分辨率产品在传统评价体系下"天然不达标"的技术困境;三是参考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2087-3:2015的功耗测量方法,实现了能效测试方法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当前阶段(2024年至今):标准修订动态
截至2026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启动GB24850-2020的修订预研工作。修订方向包括:进一步加严能效限定值约10%-20%;将8K超高清产品纳入评价体系;参考欧盟EU 2019/2021法规引入能效指数分级扩展方案;强化与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评价等政策的衔接。预计新版标准将在2027-2028年间发布实施。
试验原理:平板电视的功耗随显示图像的平均图像电平(APL)变化而显著变化。三窗口加权法通过测量10%、20%、80%三种APL下的功耗,按加权公式计算开机状态功耗,以模拟真实观看场景下的平均功耗水平。该方法的物理基础是:真实电视内容在大部分时间内处于中等APL水平,高APL(亮场景)和低APL(暗场景)占比较小。
试验装置:试验需使用标准信号发生器(输出符合GB/T 33780.1-2017规定的测试信号)、功率分析仪(精度不低于±0.5%)、照度计(测量环境光照度)、色度计(校准白场色温)、稳压电源(电压稳定度±1%)。测试环境要求暗室条件,环境照度不超过10 lx,环境温度23℃±2℃。
试样要求:样品应为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数量为3台同型号产品。测试前需在标准环境条件下预热至少1小时,确保产品达到热稳定状态。测试过程中不得对样品进行任何调整或操作,包括关闭画质增强功能、节能模式等。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样品连接至标准信号发生器,设置输出分辨率为产品标称的物理分辨率;第二步,依次播放APL为10%、20%、80%的标准动态测试信号,每种信号稳定后记录功耗值;第三步,重复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APL下的功耗;第四步,按下式计算开机状态功耗:Pon = 0.25 × P(10% APL) + 0.55 × P(20% APL) + 0.20 × P(80% APL)。
输出参数:试验输出开机状态功耗Pon(单位:W),以及各APL下的独立功耗值。Pon用于计算能效指数EEI = Pref / Pon,其中Pref按标准参考功耗公式计算。
工程意义:三窗口加权法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平板电视在真实观看场景下的平均功耗。企业研发中可通过优化背光驱动算法、提升LED发光效率、改进面板透光率等方式降低高APL下的功耗,进而提升能效指数。
试验原理:机顶盒的工作状态功耗测量采用标准视频信号激励法,分别在标准清晰度(SD)、高清晰度(HD)和超高清(UHD)三种信号源下测量功耗,取最大值作为判定依据。该方法的物理基础是:机顶盒的视频解码和图形处理功耗随信号分辨率的提升而增加,高分辨率信号下的功耗代表产品的最大工作负荷。
试验装置:试验需使用码流发生器(输出符合GB/T 33780.2-2017规定的测试码流)、功率分析仪(精度不低于±0.5%)、稳压电源(电压稳定度±1%)。测试环境要求温度23℃±2℃,相对湿度45%-75%。
试样要求:样品为3台同型号成品机顶盒,需配齐所有附件(遥控器、电源适配器、连接线缆)。测试前需恢复出厂设置,并升级至最新固件版本。测试过程中不得关闭待机定时等自动功能。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机顶盒连接至标准测试系统,接通电源并启动至正常工作状态;第二步,分别输入SD、HD、UHD三种分辨率的测试码流,每种信号稳定运行15分钟后记录功耗值;第三步,每种信号下重复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第四步,以三种信号下功耗的最大值作为工作状态功耗判定值。
输出参数:试验输出SD、HD、UHD三种信号下的功耗值及最大工作功耗(单位:W)。最大工作功耗用于与能效等级限值比较判定。
工程意义:机顶盒工作功耗的优化方向包括:采用先进制程的系统级芯片(SoC)、优化视频解码算法、实施动态电压频率调整(DVFS)策略、优化电源转换效率等。三种信号源取最大值的判定逻辑要求企业在产品设计时需重点优化高分辨率信号处理路径的功耗。
试验原理:待机状态功耗测量是评估产品在待机模式下的最小功耗水平。待机模式指产品连接到电网电源上,仅提供待机功能(如遥控接收、时钟显示、网络唤醒等)的状态。测量采用功率分析仪直接测量产品从电网汲取的功率。
试验装置:功率分析仪(精度不低于±0.5%,分辨率不低于0.01W)、稳压电源(电压稳定度±1%)、计时器。
试样要求:与工作状态功耗测量使用同一批样品。测试前需确认产品已进入待机状态,即通过遥控器或机身按键执行待机操作后,产品处于低功耗模式且仅响应唤醒操作。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产品连接至功率分析仪并接通电源;第二步,执行待机操作,等待产品完全进入待机状态(通常需等待10分钟以上,确保所有后台任务完成);第三步,连续测量30分钟内的平均功耗;第四步,记录测量值作为待机状态功耗。
输出参数:输出待机状态功耗Pstandby(单位:W),用于与能效等级限值比较判定。
工程意义:待机功耗的优化主要依靠电源管理策略的改进,包括:降低待机时微控制器的时钟频率、关闭非必要外设供电、优化开关电源的轻载效率等。对于带网络唤醒功能的机顶盒,需在待机功耗与唤醒响应速度之间取得平衡。
根据GB24850-2020及配套试验方法标准,能效检测的样品要求如下表所示: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判定依据 |
| 试样类型 | 平板电视:同型号、同规格成品,含内置电源或外置电源适配器 机顶盒:同型号、同规格成品,含遥控器、电源适配器及全部附件 | GB/T 33780.1-2017 GB/T 33780.2-2017 |
| 试样尺寸 | 平板电视:屏幕对角线尺寸以产品标称为准,实测偏差不超过±1% 机顶盒:无尺寸要求,需为量产状态成品 | GB24850-2020 第5.2条 |
| 试样数量 | 同型号产品3台 判定规则:3台样品的能效指数算术平均值应满足对应等级要求,且任意单台样品的能效指数不得低于该等级限值的95% | GB24850-2020 第6.3条 |
| 状态调节 | 测试前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75%的环境下预热至少1小时 机顶盒需恢复出厂设置并升级至最新固件版本 测试过程中不得调整任何用户可设置参数 | GB/T 33780.1-2017 GB/T 33780.2-2017 |
| 其他要求 | 样品应为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完整的铭牌标识和序列号 样品须通过3C认证(如适用) 送检时需提供产品说明书、能效标识样本等技术文件 | GB24850-2020 第7章 |
特别注意:样品数量3台的规定适用于型式检验和监督抽检。对于企业内部的出厂检验,标准允许采用企业自行制定的抽样方案,但判定规则必须与标准一致。企业在送检CMA/CNAS资质检测机构时,应按检测机构的要求准备样品和相关技术资料。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24850-2020对流通领域的平板电视和机顶盒产品实施能效监督抽检。抽检程序通常包括:在市场上随机购买样品(购买数量为3台同型号产品),送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能效检测,依据标准判定能效等级是否符合产品标注等级。若实测能效等级低于标注等级,或能效指数低于3级限定值,将依据《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监督抽检中常见的执法难点包括:样品运输和储存条件对能效测试结果的影响(特别是OLED电视对温度敏感)、企业以"工程样机"或"定制版本"为由回避抽检、产品固件版本差异导致的功耗差异等。检测机构在出具报告时需详细记录样品状态和测试环境条件,确保检测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复现性。
平板电视和机顶盒生产企业需在以下环节应用本标准:第一,产品设计阶段的能效预评估——依据标准中的能效指数计算公式和限值要求,在产品定义阶段设定能效目标;第二,定型试验——新产品定型前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能效型式检验,取得检测报告后方可办理能效标识备案;第三,出厂检验——企业需建立能效检验能力,对每批产品进行能效抽检,确保批量产品能效与型式检验样品一致;第四,能效标识备案——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企业需在中国能效标识网提交备案材料,包括检测报告、产品型号、能效等级等信息,备案通过后方可生产销售。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特别注意:能效标识标注的等级必须与实际检测结果一致,若产品设计变更(如更换背光模组、升级SoC、修改电源方案等)影响到能效参数,需重新进行能效检测并更新备案信息。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导致标识与实际不符的,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具备或计划申请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需依据GB24850-2020建立平板电视和机顶盒能效检测能力。扩项申请需满足以下要求: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标准信号发生器、功率分析仪、暗室环境等);建立符合GB/T 27025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能力验证);编制标准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培养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人员。
检测机构在能效检测中需特别注意:功率分析仪的校准周期和精度验证、标准测试信号的版本更新(需定期从标准制定机构获取最新信号源)、暗室环境的光照度监测记录等。检测报告的编制需符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报告中需完整记录样品信息、测试条件、测试数据及判定结论。
对于平板电视和机顶盒的研发团队,本标准的能效要求直接影响产品架构设计。在平板电视方面,能效优化路径包括:采用Mini LED背光技术实现分区控光(降低高APL场景下的功耗)、优化LED驱动电路效率(提升电源转换效率至92%以上)、采用低温多晶硅(LTPS)或金属氧化物(IGZO)背板技术提升面板透光率、实施动态背光调节算法等。研发阶段需通过能效仿真工具预估不同设计方案下的能效指数,避免在定型后因能效不达标而返工。
在机顶盒方面,能效优化路径包括:采用先进制程(如12nm或更先进)的解码芯片、实施动态电压频率调整(DVFS)策略、优化待机模式下的电源管理策略、选用高效率的电源适配器(效率不低于88%)等。研发过程中需特别关注高分辨率信号处理路径的功耗,因为标准采用三种信号源取最大值的判定逻辑,任何信号路径的功耗超标都会导致整体判定不合格。
Q1:我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视实测能效指数为0.95,低于3级能效限定值(1.0),是否可以通过软件升级方式优化后再送检?
根据GB24850-2020第6.3条规定,能效检测应在产品量产状态下进行,样品应为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如果通过软件升级能够实质性改善产品的能效表现,且该升级版本已作为量产版本发布,则可以使用升级后的产品重新送检。但需注意,能效检测报告对应的产品版本必须与实际销售产品完全一致,如果销售产品未预装该优化软件,则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能效标识备案的依据。此外,若产品标注的能效等级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将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予以处罚。
Q2:我公司生产的4K超高清平板电视,屏幕尺寸为65英寸,实测开机功耗为180W,能否达到2级能效等级?
根据GB24850-2020的规定,4K超高清平板电视的标准参考功耗计算公式为Pref = 0.8065 × 屏幕面积(dm²)+ 43.0(W)。65英寸电视的屏幕面积约为117dm²(按16:9屏幕比例,对角线65英寸计算),代入公式得Pref = 0.8065 × 117 + 43.0 ≈ 137.4W。能效指数EEI = Pref / Pon = 137.4 / 180 ≈ 0.76,低于3级能效限定值(1.0),判定为能效不达标。要达到2级能效(EEI ≥ 1.4),开机功耗需降至约98W以下;要达到3级能效(EEI ≥ 1.0),开机功耗需降至约137W以下。
Q3:我公司生产的机顶盒同时支持高清和超高清解码,应按照高清型还是超高清型进行能效判定?
根据GB24850-2020第5.1.2条规定,具备超高清解码能力的机顶盒应按照超高清型进行能效判定。该判定规则的核心逻辑是:超高清解码能力意味着产品需配备更高性能的处理器和更大的内存,其工作状态功耗天然高于仅支持高清解码的产品。因此,即使产品的主要应用场景为高清节目播放,只要硬件上具备超高清解码能力,就必须按超高清型限值判定。企业需注意,如果产品通过软件锁定方式限制超高清功能,但硬件配置未变,仍应按超高清型判定。
Q4:我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视带有环境光感应功能,能效测试时是否应开启该功能?
根据GB/T 33780.1-2017第6.2.3条规定,能效测试应在产品出厂默认状态下进行,不得开启或关闭任何影响功耗的功能。环境光感应功能若为出厂默认开启状态,则测试时应保持开启;若为默认关闭状态,则测试时应保持关闭。该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测试结果反映消费者实际使用产品时的功耗水平。如果环境光感应功能在出厂默认状态下开启,且该功能能够根据环境光照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则测试环境的光照条件(暗室,≤10 lx)将导致屏幕亮度自动降低,从而影响功耗测量结果。因此,测试机构需在报告中详细记录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和产品功能设置状态。
Q5:我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视已通过CCC认证和能效检测,但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时实测能效等级低于标注等级,可能的原因有哪些?
抽检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不一致的可能原因包括:第一,产品设计变更——企业在型式检验后对背光模组、电源板或控制软件进行了变更,但未重新送检和更新能效标识备案,导致实际销售产品与检测样品不一致;第二,生产制造差异——批量生产中的元器件参数离散性导致功耗分布范围较大,部分产品能效低于型式检验样品;第三,测试条件差异——抽检实验室的环境温度、光照条件、电源电压等与型式检验条件存在差异,导致测量结果不同;第四,样品老化——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因受潮、高温等因素导致性能劣化。针对上述情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效一致性管控体系,包括关键元器件变更管理、生产过程中的能效抽检、以及出厂前的外观和功能检查。
Q6:我公司计划将平板电视出口至欧盟市场,GB24850-2020的能效要求是否与欧盟法规一致?
GB24850-2020与欧盟EU 2019/2021法规(生态设计指令)在能效评价体系上存在显著差异。欧盟法规采用能效指数(EEI)分级体系(G至A级,未来将扩展至G至B级),其EEI计算公式为EEI = Pmeasured / Pstandard,其中Pstandard = Pbasic + A × 4.3224(4K产品)或Pbasic + A × 1.0806(非4K产品),Pbasic根据显示面积计算。中国标准的EEI计算方式为EEI = Pref / Pon,其中Pref = 3.226 × 屏幕面积(dm²)+ 43.0(非4K)或0.8065 × 屏幕面积(dm²)+ 43.0(4K)。两套体系的参考功耗计算公式不同,能效等级划分也不同,企业出口欧盟时需按照欧盟法规重新进行能效评估和能效标签备案,不能直接使用中国标准的检测报告替代。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24850-2020的标准文本、配套试验方法及监管政策动态:
以下相关标准与GB24850-2020配套使用或关联紧密,建议一并查阅: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4850-2020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7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