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24911-2010 | 标准全称: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 | 发布年份:2010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建筑材料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7日
核心摘要:GB24911-2010《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是规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核心构件(立杆、横杆、上碗扣、下碗扣等)材料、尺寸、力学性能及检验方法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关键技术依据。该标准确立了构件承载性能的分级判定体系,其中抗破坏强度、抗滑移位移为关键否决项,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构件不合格。相较于早期行业标准,该标准首次系统性地提高了对构件材料牌号和工艺的要求,对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具有基础性作用。
结论1:GB24911-2010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效力等级高,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该标准即属违法行为。
结论2:该标准的核心判定体系为单构件全项合格制,任一构件在抗破坏强度、抗滑移位移、尺寸偏差等任一检验项目上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结论3:标准对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使用的钢管材料作出了明确限定,立杆和横杆必须采用符合GB/T 13793或GB/T 3091规定的Q345A级或Q235A级焊接钢管,严禁使用劣质或来路不明的管材。
结论4:该标准规定的关键力学性能指标包括上碗扣抗拉强度(不小于30kN)、下碗扣抗剪强度(不小于60kN)、横杆接头抗弯强度(不小于20kN)等,这些指标直接决定了脚手架的整体承载能力和安全冗余度。
结论5:标准对构件尺寸偏差作出了严格规定,例如立杆长度允许偏差为正负1.0mm,横杆长度允许偏差为正负1.5mm,超出允许偏差的构件在安装时会导致架体受力不均,构成安全隐患。
结论6:该标准明确规定了构件的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进场复验三种情形,其中型式检验需对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周期为每两年至少一次或原材料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
结论7:标准要求构件表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镀锌或涂漆),且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小于70微米,涂漆层总厚度不小于80微米,该要求旨在保证构件在露天施工环境下的耐久性。
结论8:该标准强制要求构件上必须铸有或打印有制造厂标识和出厂日期,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构件在施工安全监督中被视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结论9:GB24911-2010与现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形成配套体系,前者管构件质量,后者管施工应用,两者缺一不可,施工单位进场验收时需同时核查构件标准和施工规范的双重要求。
结论10:该标准自2011年实施以来未进行修订,目前仍为有效版本,但行业内正密切关注其修订动态,企业应持续跟踪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及时调整生产和检验计划。
GB24911-2010《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规定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支撑架)的构件,是此类产品生产、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的核心技术依据。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作为产品准入门槛,通过强制性的技术指标淘汰低质构件,从源头上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第二,作为质量检验依据,为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实验室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了统一的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第三,作为法律追责标尺,当发生脚手架坍塌等安全事故时,该标准是判定构件质量是否合格、相关责任方是否履职的法理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质量控制,不适用于盘扣式钢管支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等其他架体类型的构件。其适用场景包括:构件制造企业的出厂检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进场复验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抽查。
GB24911-2010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地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立。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因此,该标准具有法律法规层面的强制约束力,违反该标准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
在监管框架层面,引用或关联该标准的主要法规和规范文件包括:
1.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Bowl-buckle Steel Tube Scaffold)
定义:采用碗扣式连接节点,将立杆、横杆等构件连接成整体的钢管脚手架体系。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是标准的适用对象总称,所有后续术语和检验要求均围绕这一体系展开。
为什么重要:不理解该体系的连接原理(上碗扣、下碗扣与横杆接头的楔紧作用),就无法理解为何要单独对每个构件设定力学指标。
2. 上碗扣(Upper Bowl Buckle)
定义:焊接在立杆上部的碗状连接件,与下碗扣配合,通过旋紧和锤击实现横杆接头的锁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上碗扣的抗拉强度直接关系到节点在受力状态下的可靠性,标准规定其抗拉强度不小于30kN。
为什么重要:上碗扣若强度不足,在偏心荷载或风荷载作用下可能发生脆性断裂,导致节点失效、架体垮塌。
3. 下碗扣(Lower Bowl Buckle)
定义:焊接在立杆下部的碗状连接件,与上碗扣共同构成连接节点的承力底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下碗扣承受横杆传递的剪力,标准规定其抗剪强度不小于60kN,是节点承载力的核心保障。
为什么重要:下碗扣若抗剪能力不足,横杆接头可能从碗扣中滑脱,造成架体局部失稳甚至整体坍塌。
4. 横杆接头(Horizontal Tube Joint)
定义:焊接在横杆两端的楔形连接件,插入上下碗扣之间形成节点连接。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横杆接头的抗弯强度(不小于20kN)和抗拉强度(不小于30kN)是保证横杆与立杆可靠连接的关键参数。
为什么重要:接头是力的传递枢纽,接头失效等同于节点失效,其质量直接决定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5. 抗滑移位移(Slip Resistance Displacement)
定义:在规定的荷载作用下,横杆接头相对于立杆产生的滑移量,标准规定不大于7.0mm。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该指标衡量节点在受力状态下的刚性程度,位移过大意味着节点刚度不足,架体变形显著。
为什么重要:抗滑移位移是判定节点连接质量的重要指标,位移超标会导致架体过大变形,影响施工精度和安全。
6. 抗破坏强度(Ultimate Load Capacity)
定义:构件在极限荷载作用下发生破坏前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上碗扣抗拉强度、下碗扣抗剪强度、横杆接头抗弯强度等均属于抗破坏强度范畴。
为什么重要:抗破坏强度是构件安全性的最终保障指标,低于标准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7. 焊缝强度(Weld Strength)
定义:构件连接部位(如立杆与上碗扣、立杆与下碗扣、横杆与接头)焊缝的力学性能。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对焊缝的尺寸和外观质量有明确规定,要求焊缝饱满、无裂纹、无夹渣等缺陷。
为什么重要:焊缝是构件最薄弱的环节之一,焊缝质量不合格将直接导致构件承载能力大幅下降。
8.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定义: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的全面检验,以验证产品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在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每两年一次、原材料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为什么重要:型式检验是产品设计定型和质量稳定性的全面验证手段,区别于每批出厂检验的抽样验证。
| 序号 | 构件类别 | 判定试验标准 | 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1 | 上碗扣 | GB24911-2010 第6.3.1条 | 抗拉强度 ≥ 30kN;位移 ≤ 7.0mm | 焊缝无裂纹、无未熔合 |
| 2 | 下碗扣 | GB24911-2010 第6.3.2条 | 抗剪强度 ≥ 60kN;位移 ≤ 7.0mm | 焊缝无裂纹、无未熔合 |
| 3 | 横杆接头 | GB24911-2010 第6.3.3条 | 抗弯强度 ≥ 20kN;抗拉强度 ≥ 30kN | 接头表面无裂纹、无毛刺 |
| 4 | 立杆 | GB24911-2010 第6.2条 | 外径48.3mm ± 0.5mm;壁厚3.6mm ± 0.4mm;长度偏差 ± 1.0mm | 直线度偏差 ≤ 1.5mm/m |
| 5 | 横杆 | GB24911-2010 第6.2条 | 外径48.3mm ± 0.5mm;壁厚3.6mm ± 0.4mm;长度偏差 ± 1.5mm | 直线度偏差 ≤ 1.5mm/m |
| 6 | 可调底座/托撑 | GB24911-2010 第6.4条 | 抗压强度 ≥ 100kN;丝杆直径 ≥ 38mm | 丝杆与螺母配合良好,无滑丝 |
| 7 | 防护栏杆 | GB24911-2010 第6.5条 | 抗弯强度 ≥ 15kN;高度偏差 ± 20mm | 表面无裂纹、无锈蚀 |
GB24911-2010是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首版国家标准,此前该产品主要执行建设部行业标准JG/T 503-1993(后修订为JG/T 503-2016)。由于GB24911-2010为该领域的第一版国标,无直接对应的旧版国标可对比,此处以标准文本结构导航方式呈现其内容框架:
| 章节号 | 章节名称 | 规定内容 |
| 第1章 | 范围 | 明确标准适用于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生产与检验,不适用于其他类型脚手架。 |
| 第2章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列出引用的GB/T 700、GB/T 13793、GB/T 3091、GB/T 228等材料与试验方法标准。 |
| 第3章 | 术语和定义 | 定义了上碗扣、下碗扣、横杆接头等12个核心术语。 |
| 第4章 | 分类与标记 | 按构件类型(立杆、横杆、斜杆等)和规格尺寸进行分类,并规定了标记方法。 |
| 第5章 | 要求 | 规定了材料要求、尺寸偏差、力学性能、焊缝质量、表面防腐处理等全部技术要求。 |
| 第6章 | 试验方法 | 详细规定抗拉、抗剪、抗弯强度试验的试验装置、加载速率和判定准则。 |
| 第7章 | 检验规则 | 规定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和合格判定规则。 |
| 第8章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要求构件标注制造厂名、型号、生产日期,并规定了包装和贮存的防潮防锈要求。 |
第一代:行业标准阶段(1993-2010年)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体系,1993年原建设部发布了行业标准JG/T 503-199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首次对构件质量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该阶段的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约束力相对有限,市场上构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钢材和简化工艺,导致脚手架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第二代:国家标准确立阶段(2010年至今)
鉴于建筑施工安全的严峻形势和行业标准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GB24911-2010,自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将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质量要求从推荐性行业标准提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效力显著增强。在技术内容上,该标准相较于JG/T 503-1993主要有以下关键变化:一是提高了钢管材料的强度等级要求,明确立杆和横杆应采用Q345A级或Q235A级钢;二是增加了上碗扣抗拉强度、下碗扣抗剪强度的量化指标;三是对尺寸偏差提出了更严格的公差要求;四是增加了可调底座和托撑的力学性能要求。
现行状态与修订展望
GB24911-2010自2011年实施至今已超过14年,目前仍为有效版本。但行业内已有多方呼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主要动因包括:一是与《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在个别技术参数上存在需要协调之处;二是新型高强钢和新型防腐工艺的应用需要标准与时俱进;三是近年来多起脚手架坍塌事故暴露出标准中部分指标需要进一步提高。截至2026年7月,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尚未发布该标准的修订计划,企业应持续关注标准动态。
试验原理:通过在立杆轴线方向施加拉伸荷载,检验上碗扣与立杆连接焊缝及上碗扣本体的抗拉承载能力,验证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承受上拔力的安全性。
试验装置:采用万能试验机(量程不小于100kN,精度等级不低于1级),配备专用的碗扣试件夹持装置,确保荷载沿立杆轴线方向施加,不产生偏心。
试样要求:取包含完整上碗扣的立杆段,长度不小于300mm,每组试验取3个试样。
试验步骤:将试样安装于试验机上下夹头之间,以不超过5mm/min的加载速率匀速施加拉伸荷载,直至试样破坏或荷载达到标准规定值的1.2倍以上。记录最大荷载值和破坏形式。
输出参数:最大拉伸荷载(kN)、破坏位置(焊缝断裂/母材断裂/碗扣变形)、破坏形式描述。
工程意义:上碗扣抗拉强度直接关系到脚手架在风荷载上拔力或偏心荷载作用下的节点可靠性。若该指标不合格,在强风或施工动载作用下上碗扣可能突然脱开,导致架体垮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试验原理:通过模拟横杆接头对下碗扣的剪切作用,检验下碗扣承受横杆传递的竖向剪力的能力。剪切破坏是碗扣节点最主要的失效模式。
试验装置:采用万能试验机配合专用剪切夹具,夹具应能将横杆接头的楔形部分准确嵌入下碗扣,并沿水平方向施加剪切荷载。
试样要求:取包含完整下碗扣的立杆段,长度不小于300mm,配套一个标准横杆接头,每组试验取3个试样。
试验步骤:将横杆接头插入下碗扣,上紧上碗扣并锤击锁固,然后将组件安装于剪切夹具中,以不超过5mm/min的速率加载,记录荷载-位移曲线,直至接头从碗扣中滑脱或发生破坏。
输出参数:最大剪切荷载(kN)、滑移位移(mm)、破坏形式。
工程意义:下碗扣是碗扣式脚手架节点的主要承剪部件,其抗剪强度直接决定架体承受施工荷载的能力。60kN的限值对应于施工中单个节点可能承受的最大竖向荷载,留有合理的安全冗余。
试验原理:通过对横杆接头施加弯矩,检验其在弯曲荷载作用下的承载能力。横杆在承受施工荷载时,接头部位承受较大的弯矩作用。
试验装置:采用万能试验机配合三点弯曲或悬臂弯曲夹具,跨距按标准规定设定。
试样要求:取包含完整接头的横杆段,长度不小于600mm,每组试验取3个试样。
试验步骤:将横杆试样水平放置于弯曲夹具上,接头位于跨中位置,以不超过5mm/min的加载速率施加集中荷载,记录荷载-挠度曲线,直至接头发生明显变形或破坏。
输出参数:最大弯矩(kN·m)、跨中挠度(mm)、破坏形式。
工程意义:横杆接头抗弯强度不足会导致横杆在接头处发生弯折或断裂,造成脚手板支撑失效,人员坠落风险急剧升高。
试验原理:在节点承受设计荷载的条件下,测量横杆接头相对于立杆的滑移量,以评价节点的刚性程度和连接可靠性。
试验装置:万能试验机配合专用节点试验夹具,配备位移传感器(精度不低于0.01mm)。
试样要求:完整的立杆-横杆节点组件,含上碗扣、下碗扣和横杆接头,每组试验取3个试样。
试验步骤:将节点组件安装于试验机上,先施加预紧力,然后分级加载至标准规定的荷载值(通常为设计荷载的1.5倍),持荷2分钟后测量接头相对立杆的滑移量。
输出参数:滑移位移值(mm)、残余变形量(mm)。
工程意义:抗滑移性能是衡量碗扣节点连接质量的核心指标。滑移过大意味着节点刚度不足,架体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显著变形,影响施工精度和安全性。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试样类型 | 按构件类别分别取样:立杆试样(含上碗扣、下碗扣)、横杆试样(含两端接头)、可调底座/托撑试样、防护栏杆试样。每类构件单独组成一个检验批。 |
| 试样尺寸 | 立杆试样长度不小于300mm;横杆试样长度不小于600mm(含两端接头);可调底座丝杆长度不小于200mm;每个试样均应包含完整的连接部位(碗扣或接头)。 |
| 试样数量 | 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3根(件)进行外观和尺寸检验,其中2根(件)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型式检验:每类构件随机抽取6根(件),3根(件)用于力学性能试验,3根(件)用于备样复验。 |
| 状态调节 | 试样应在温度23°C ± 5°C、相对湿度50% ± 20%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小时,使试样达到温度平衡状态后再进行试验。若试样表面有油污或水分,应先用干净棉纱擦拭干净。 |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GB24911-2010对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工作通常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抽样人员持证上岗,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销售场所随机抽取样品,封样后送至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通常覆盖标准中规定的全部力学性能指标和关键尺寸参数。
监督抽检的判定规则为:若检验项目中任一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即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并公开抽查结果。对于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属于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物资,施工单位在构件进场时必须进行复验。复验依据GB24911-2010和《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执行,重点核查构件的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并对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关键力学性能进行抽样复验。
工程监理单位对进场复验过程实施旁站见证,复验合格后方可允许构件在工程中使用。对于复验不合格的构件,必须做退场处理,并在监理日志中如实记录。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构件一旦用于工程,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第三方检测机构若计划开展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检测业务,需依据GB24911-2010进行CMA资质认定扩项。扩项工作包括:配备满足标准要求的万能试验机(量程不小于100kN)、专用夹具和测量工具;编制完整的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组织检测人员参加标准培训并考核合格;参加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以证明检测能力;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扩项申请并接受现场评审。
实验室在获得CMA资质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程验收和质量争议仲裁。同时,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即需对标GB24911-2010的各项技术要求。研发部门依据标准中的力学性能指标进行结构设计和材料选型,通过有限元分析和样件试验验证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质量控制部门则依据标准中的检验规则制定出厂检验规程,确保每批出厂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企业还应关注标准中关于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在产品上清晰标注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生产日期,做好产品的可追溯性管理。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企业应要求钢材供应商提供符合GB/T 13793或GB/T 3091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并对每批进厂钢材进行复验,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
Q1: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进场时,施工单位需要查验哪些质量证明文件?
根据GB24911-2010第7章和JGJ166-2016第3章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构件进场时应查验以下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应包含制造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等信息);型式检验报告(应为近两年内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覆盖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出厂检验报告(应与进场批次对应,包含该批构件的力学性能和尺寸检验结果)。上述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并作为工程档案资料归档保存。
Q2: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是多久?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根据GB24911-2010第7.2.2条的规定,型式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两年。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转产产品的定型鉴定时;正式生产后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超过半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型式检验必须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企业自行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Q3:如果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抗滑移位移实测值为8.5mm,超出了标准规定的7.0mm限值,该批次构件能否通过验收?
不能通过验收。根据GB24911-2010第5.3条的规定,抗滑移位移的判定限值为不大于7.0mm,实测值8.5mm已超出标准限值,该构件判定为不合格。根据标准第7.4条的判定规则,当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应判定该批次构件为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对该批次构件做退场处理,不得在工程中使用。若施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委托另一家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但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最终判定为不合格批次。
Q4: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表面局部锈蚀,但力学性能试验全部合格,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应根据锈蚀程度和部位进行综合判定。根据GB24911-2010第5.5条的规定,构件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且镀锌层或涂漆层应完好。若锈蚀仅发生在非受力部位(如杆件中部表面),且锈蚀深度轻微(不超过壁厚的5%),经除锈和重新防腐处理后可在工程中使用。但若锈蚀发生在焊缝部位、碗扣节点附近或接头部位,或锈蚀深度超过壁厚的10%,即使力学性能试验合格,也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因为锈蚀已削弱了关键受力部位的承载能力,存在突发性破坏的风险。
Q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有何区别?企业是否可以只做出厂检验不做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检验。出厂检验是生产企业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的质量验证,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焊缝外观,属于逐批抽检性质,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实施。型式检验是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的全面检验,包括全部力学性能试验,属于产品定型验证性质,必须由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企业不能只做出厂检验而不做型式检验,因为型式检验是产品获得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工程验收时必查的质量证明文件。缺少有效型式检验报告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将被拒绝接收。
Q6: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能否与其他类型的脚手架构件混用?
不能混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构件的连接原理是基于碗扣节点的楔紧作用,其立杆、横杆和斜杆的尺寸参数和连接方式与其他类型的脚手架(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盘扣式钢管支架)存在本质差异。根据GB24911-2010第4章的规定,碗扣式构件应按标准规定的分类和标记进行标识,不同规格型号的构件不得混用。在实际工程中,碗扣式构件只能与同系列、同规格的构件配合使用,否则可能导致节点连接不可靠,引发安全事故。
以下权威资源可供进一步查阅标准文本、技术资料和监管信息:
与GB24911-2010关联密切的相关标准包括: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4911-2010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7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