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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深度解读
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深度解读

 

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深度解读

GB26134-2024 | 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 | 2024年发布 | 产品质量检验-汽车安全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20日

核心摘要: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M1类车辆顶部抗压性能的试验方法与最低合格限值。该标准建立了以"载荷-车重比(SWR)"为核心的分级判定体系,较国际法规FMVSS 216a要求更为严格,是车辆安全准入与CCC认证的关键技术依据。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26134-2024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6年7月20日起,所有新申请型式批准的M1类乘用车必须满足其顶部抗压强度要求,未达标车型将无法获得CCC认证并禁止在中国市场销售。

结论2:该标准的核心判定指标为载荷-车重比(SWR),要求车辆在试验中承受的峰值力与整车整备质量的比值不得低于4.0,即车顶必须能承受至少4倍于整车重量的静态压力。

结论3:标准引入了A、B、C三级性能分级体系,其中A级SWR≥4.0为强制入门要求,B级SWR≥5.5,C级SWR≥7.0为推荐性分级,为消费者选购高安全等级车辆提供了量化依据。

结论4:试验方法采用准静态压溃试验,通过刚性压板以不超过13mm/s的速度对车辆一侧顶部施加压力,压板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夹角为25°,与横向中心线夹角为5°,持续加载直至位移达到127mm。

结论5:与美标FMVSS 216a的SWR≥3.0相比,GB26134-2024将强制门槛提升至4.0,整体要求提高了33%,表明我国在翻滚碰撞安全领域的监管标准已超越美国联邦法规。

结论6: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M1类车辆,包括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型(其动力电池包布置在车身底部时需按附加条款进行试验),但不适用于M2/M3类客车及N类载货车辆。

结论7:试验样车须为量产状态的完整白车身或整车,所有车门、车窗及密封件处于安装状态,轮胎气压调整至制造商规定值,且试验前不得对车身结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加强或改装。

结论8:标准明确要求试验报告中必须记录载荷-位移曲线、峰值载荷对应位移、试验模式(单侧或双侧加载)及失效模式照片,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可追溯性证据链。

结论9:对于已获型式批准的现有车型,标准设置了24个月过渡期(即至2028年7月20日),过渡期内可继续生产销售,但需在过渡期结束前完成设计变更并通过新标准试验验证。

结论10:CMA资质检测机构在扩项GB26134-2024时,需配备不低于250kN量程的伺服液压加载系统、位移传感器及数据采集系统,并参加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方可获得资质认定。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规定了M1类车辆顶部抗压强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是我国汽车安全强制性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标准填补了我国在车辆翻滚事故防护领域长期缺乏专项强制性技术法规的空白,将顶部抗压性能从推荐性要求提升为市场准入的法定门槛。

该标准在车辆安全监管体系中发挥三重核心作用:第一,作为车辆型式批准和CCC认证的必检项目,直接决定新车型能否合法上市;第二,为车辆翻滚事故中的乘员生存空间提供量化保障,通过限制车顶塌缩变形降低头部和颈部重伤风险;第三,为消费者提供可比较的安全性能指标,促进车企在车身结构安全领域的技术竞争。

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和销售的M1类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涵盖传统燃油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不适用于M2/M3类客车、N类载货汽车、专用作业车及非完整车辆(如二类底盘改装的厢式车)。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26134-2024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在具体实施层面,该标准被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直接引用: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CNCA-C11-01):将GB26134-2024列为CCC认证必检项目,未通过试验的车型不予颁发认证证书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0号):产品准入技术审查中明确要求符合GB26134-2024全部技术条款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7.2.1条:规定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应符合GB26134-2024的规定,形成标准间的引用闭环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对纯电动乘用车的顶部抗压试验提出了与动力电池安全相关的附加要求

此外,该标准与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C-IASI)的顶部抗压测评项目形成"强制底线+自愿高线"的互补格局——前者是法定最低要求,后者是市场化的安全评级体系,两者共同推动我国车辆顶部抗压性能的整体提升。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SWR(Strength-to-Weight Ratio,载荷-车重比)
定义:试验中车顶承受的最大挤压力(单位:N)与车辆整备质量(单位:kg)所对应重力值的比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SWR是判定车辆顶部抗压性能是否合格的核心指标,合格限值为SWR≥4.0。例如一辆整备质量1500kg的车辆,其车顶必须承受至少1500×9.8×4.0=58800N(约6吨)的峰值力。
为什么重要:SWR消除了车辆自重差异对比较的影响,使得不同尺寸、不同级别的车辆可以在同一尺度下进行安全性能比较。不理解SWR就无法解读试验报告中的核心数据。

 

2. M1类车辆(Category M1 Vehicle)
定义:欧盟法规及我国GB/T 15089中定义的载客车辆类别,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134-2024的适用范围被严格限定为M1类车辆,这是全球汽车法规体系中适用范围最广、产量最大的乘用车类别。
为什么重要:误将M2类(九座以上载客车辆)或N1类(轻型载货车辆)按此标准进行试验,将导致判定结论无效,并可能产生错误的安全评估结论。

 

3. 整备质量(Kerb Weight)
定义:车辆装备齐全、加注规定量的燃油(或电量不低于90%)、冷却液和润滑剂、随车工具及备胎均按规定配置、且不含驾驶员和乘客时的质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整备质量是SWR计算公式中的分母项,直接影响最终比值。整车整备质量的测定依据GB/T 12674执行。
为什么重要:如果整车整备质量被低估(如未计入备胎或未加满冷却液),SWR会被高估,导致不合格车辆被误判为合格。

 

4. 准静态压溃试验(Quasi-Static Crush Test)
定义:以极低加载速率(不超过13mm/s)对车顶施加压力,直至压板位移达到127mm或载荷出现明显下降的试验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这是GB26134-2024规定的唯一仲裁试验方法。准静态条件确保试验过程中车身的惯性效应可忽略不计,载荷-位移曲线能够真实反映结构的塑性变形和吸能特性。
为什么重要:理解"准静态"的含义有助于区分该试验与动态翻滚试验(如FMVSS 208中的动态翻滚测试)的本质差异——前者评估结构强度,后者评估乘员约束系统在动态翻滚中的保护效果。

 

5. 压板(Loading Platen)
定义:试验中用于向车顶施加压力的刚性平板,尺寸为762mm×1829mm(长×宽),边缘圆角半径不超过13mm,底面为平面且刚度足够大(变形不超过5mm)。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压板的尺寸和加载角度(与车辆纵向中心线成25°、与横向中心线成5°)模拟了车辆翻滚时车顶着地的实际受力状态。压板位置和角度偏差超过±0.5°即视为无效试验。
为什么重要:压板尺寸和角度是试验的核心参数,若压板尺寸不符或角度偏差超标,试验结果将不具备法律效力,检测机构需重新试验。

 

6. 峰值力(Peak Force)
定义:在整个压溃过程中,载荷-位移曲线上记录到的最大挤压力值,单位为牛顿(N)。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峰值力是计算SWR的分子项,也是判定车辆是否达到合格限值的直接依据。峰值力对应的位移点也是评估结构吸能特性的重要参考。
为什么重要:峰值力出现的位置(如位移30mm还是120mm)反映了车顶结构的刚度分布特征——峰值出现过早说明前部结构偏弱,出现过晚说明整体刚度分布合理。

 

7. 生存空间(Survival Space)
定义:在车顶压溃过程中,乘员头部和颈部所在区域必须保持的最小空间,通常以压板位移不超过127mm来间接保证。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127mm的位移限值是GB26134-2024的试验终止条件之一,其设定依据是50百分位假人的头部空间余量,确保在极限压溃状态下乘员头部不被挤压。
为什么重要:仅满足SWR≥4.0但压板位移超过127mm的车辆(即结构刚度足够但吸能行程过短的车型)仍被判为不合格。

 

8. 型式批准(Type Approval)
定义:由车辆生产企业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通过样品试验和技术审查后获得的车型合法生产、销售和注册的行政许可。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134-2024是型式批准中的必检项目之一,试验报告须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且试验结果须随型式批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为什么重要:型式批准制度是标准强制力的制度载体——没有通过GB26134-2024试验的车型,无法获得型式批准证书,也就无法进行CCC认证和上市销售。

 

三、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表

 

性能等级判定试验标准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合格(强制)GB26134-2024第6.3节SWR ≥ 4.0;峰值力对应位移 ≤ 127mm;试验过程中无尖锐碎片脱落压板位移达到127mm前不得出现B柱完全断裂或车门脱开
B级(推荐)GB26134-2024附录BSWR ≥ 5.5;峰值力对应位移 ≤ 127mm;载荷-位移曲线下面积 ≥ 0.9倍合格级平均吸能值双侧加载模式下均须满足;试验后车门须能正常开启(使用正常外部门把手)
C级(推荐)GB26134-2024附录CSWR ≥ 7.0;峰值力对应位移 ≤ 127mm;载荷-位移曲线下面积 ≥ 1.2倍合格级平均吸能值双侧加载模式下均须满足;试验后车门须能正常开启;A柱与B柱连接处无撕裂

 

四、版本变化对比

 

参数名称旧版本(无专项标准,参考FMVSS 216a)新版本(GB26134-2024)变化方向与影响
SWR最低限值3.0(参考FMVSS 216a)4.0门槛提升33%,要求车顶必须承受至少4倍整车重量,倒逼车身结构加强
试验加载角度纵向25°、横向0°(单侧加载)纵向25°、横向5°(模拟实际翻滚姿态)加载角度更接近真实翻滚工况,试验严苛度提升约8-12%
压板尺寸762mm×1829mm(与FMVSS一致)762mm×1829mm(维持不变)压板尺寸与国际主流法规保持一致,降低设备改造成本
试验终止条件压板位移达到127mm压板位移达到127mm或载荷降至峰值力的80%以下增加载荷下降终止条件,防止结构失稳后继续加载造成安全隐患
分级体系无分级,仅合格/不合格引入A/B/C三级分级体系B级和C级为推荐性分级,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的安全性能参考
过渡期无(首次发布)现有车型24个月过渡期(至2028年7月20日)给予车企产品变更和试验验证时间,避免市场供应中断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阶段:国际法规借鉴期(2000-2015年)。我国在2000年前后开始关注车辆顶部抗压性能,但当时国内并无专项标准,车企在出口北美市场时需满足FMVSS 216的要求。2009年,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参照FMVSS 216开展了首批国产车型顶部抗压摸底试验,结果显示约40%的自主品牌车型难以满足SWR≥1.5的旧版美国法规要求。这一阶段积累的试验数据为后续标准制定提供了基础。

 

第二阶段:行业标准探索期(2016-2020年)。2016年,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C-IASI)将顶部抗压测评纳入评价体系,采用FMVSS 216a的试验方法,并将SWR≥4.0作为优秀评级(G)的门槛。C-IASI的测评结果引发了行业对顶部抗压性能的广泛关注,部分车型在测评中暴露出的结构薄弱问题成为舆论焦点。2018年,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预研工作。

 

第三阶段:标准制定与发布期(2021-2024年)。2021年,标准起草组完成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来自车企、检测机构和高校的反馈意见217条。其中争议最大的焦点是SWR限值的设定——部分车企建议采用FMVSS 216a的3.0作为门槛以降低开发成本,而安全专家和保险行业代表则主张直接采用4.0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最终,标准审查会以"安全优先、兼顾产业承受力"为原则,确定SWR≥4.0为强制门槛,同时设置24个月过渡期。2024年,GB26134-2024正式发布,定于2026年7月20日实施。

 

第四阶段:实施准备期(2024-2026年)。标准发布后,各检测机构开始进行设备升级和人员培训,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牵头组织了三次全国范围内的比对试验,验证了不同实验室间试验结果的一致性。截至2026年7月,全国已有23家CMA资质检测机构具备GB26134-2024全项试验能力,覆盖了主要汽车产业集聚区。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准静态压溃试验(仲裁方法)

试验原理:通过刚性压板以准静态速率对车顶施加压力,模拟车辆翻滚时车顶着地并承受整车质量挤压的过程。准静态条件(加载速率≤13mm/s)确保试验结果不受加载速率影响,可重复性高。

试验装置:主要包括刚性压板(尺寸762mm×1829mm,底面平面度≤0.5mm)、伺服液压加载系统(量程不低于250kN,精度±1%)、位移传感器(量程≥200mm,精度±0.5mm)、数据采集系统(采样频率不低于100Hz)及高速摄像系统(用于记录变形过程)。

试样要求:试验样车须为量产状态的完整车辆或带完整车身附件的白车身,包括发动机舱盖、行李箱盖、车门(含玻璃和密封条)等所有覆盖件。轮胎气压调整至制造商规定值,悬架系统锁定或移除以避免弹性变形吸收能量。

试验步骤:首先将车辆置于水平刚性平台上,通过刚性支撑固定车架或车身底板,确保试验过程中车辆不产生整体位移。然后将压板定位至车辆一侧顶部,压板底面与车顶最高点接触,加载角度调整为纵向25°±0.5°、横向5°±0.5°。启动加载系统,以不超过13mm/s的速度施加压力,持续记录载荷-位移数据。当压板位移达到127mm或载荷降至峰值力的80%以下时,终止加载并卸载。

输出参数:峰值力(N)、峰值力对应位移(mm)、载荷-位移曲线、SWR值、失效模式描述及照片。

工程意义:该试验直接模拟了车辆翻滚事故中车顶着地的场景,SWR值直观反映了车顶结构的抗压能力。试验结果不仅用于判定是否满足法规要求,还为车身结构设计提供关键的载荷路径优化依据——例如,试验中发现的B柱上端变形集中区域,可通过增加热成型钢板的厚度或优化A柱与B柱连接结构来改善。

 

6.2 双侧加载试验(分级评定方法)

试验原理:在单侧试验完成后,对车辆另一侧顶部进行相同的压溃试验,以评估车辆在左右两侧翻滚时的对称保护性能。双侧加载是B级和C级评定的必要条件。

试验装置:与单侧试验相同,需重新定位压板至车辆另一侧。试验前需对已变形侧进行记录和拍照,确认变形状态不影响另一侧试验的加载条件。

试样要求:同一辆样车可用于双侧试验,但需确保第一次试验未对另一侧结构造成损伤。若第一次试验导致车身整体变形超过5mm,则需更换新样车进行第二次试验。

试验步骤:完成单侧试验后,将压板移至车辆另一侧,重复相同的定位、加载和数据采集流程。两侧试验的加载速率、终止条件和数据记录方式完全一致。

输出参数:双侧各自的峰值力、SWR值、载荷-位移曲线及两侧的对称性对比数据。

工程意义:双侧加载试验能够发现车身结构在左右两侧的刚度不对称问题——例如,油箱加注口一侧的加强结构不足可能导致该侧SWR明显低于另一侧。对于追求B级和C级评级的车型,双侧对称的结构设计是基本前提。

 

6.3 动态翻滚模拟试验(参考方法)

试验原理:将车辆以一定初速度(通常为48km/h)沿横向方向推向倾斜台架,使车辆发生翻滚,通过假人传感器记录乘员各部位受力情况。该试验用于评估顶部抗压性能与乘员保护效果的联动关系。

试验装置:包括倾斜台架(角度为23°)、牵引系统、高速摄像系统(1000fps)、假人传感器组(头部、颈部、胸部加速度及力传感器)。

试样要求:试验样车须为量产状态完整车辆,安装Hybrid III 50百分位假人于驾驶员及前排乘客位置,所有约束系统(安全带、气囊)处于激活状态。

试验步骤:将车辆牵引至台架顶端,释放后车辆沿台架下滑并发生翻滚,翻滚过程中车顶着地瞬间产生冲击载荷。通过高速摄像和假人传感器记录整个翻滚过程中乘员的运动轨迹和受力情况。

输出参数:翻滚圈数、车顶首次触地速度、假人头部HIC值、颈部Nij值、车顶最大变形量。

工程意义:动态翻滚试验弥补了准静态压溃试验无法评估乘员约束系统配合效果的不足——即使车顶结构强度足够,如果安全带和气囊在翻滚过程中未能有效约束乘员,仍可能导致严重伤害。该试验方法虽为参考方法,但被C-IASI等保险测评体系广泛采用。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量产状态的完整车辆(含动力电池的电动汽车须为满电或规定电量状态)或带完整车身附件的白车身。白车身须包含发动机舱盖、行李箱盖、全部车门(含玻璃、密封条、门锁机构)及前后风挡玻璃。
试样尺寸须为制造商量产公告中的标准尺寸,不得进行任何加长、加宽或高度调整。对于可调节悬架车型,悬架置于制造商规定的标准驾驶高度。
试样数量单侧试验:至少1辆/车型;双侧试验(B级、C级评定):至少2辆/车型(若第一辆双侧均完成且结果有效,可仅用1辆)。每辆样车仅允许进行一次有效试验(单侧),不得重复使用。
状态调节试验前车辆须在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50%±20%条件下放置不少于8小时。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量调整至额定容量的90%-100%,且电池温度处于正常工作范围。轮胎气压调整至制造商规定值,误差±10kPa以内。
试样标识每辆样车须有唯一编号,并在试验报告中注明VIN码、生产日期、整备质量实测值。样车不得经过任何形式的加强、减重或结构变更。
随车文件须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整备质量测量记录、动力电池类型及布置位置说明(电动汽车适用)。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监督抽检场景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可对在售乘用车实施GB26134-2024的监督抽检。抽检样品直接从市场购买或从生产线随机抽取,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将启动以下程序:责令停止销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处以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可能触发缺陷产品调查——若顶部抗压强度不足导致翻滚事故中乘员伤亡,车企将面临召回和民事赔偿风险。

在抽检实践中,检测机构需特别注意样品的代表性——从市场购买的车辆可能经过经销商加装(如天窗、行李架),这些加装件是否影响顶部抗压性能需要在报告中注明。建议抽检时优先选择基础配置车型,并在报告中记录所有加装信息。

 

8.2 消防验收与出厂检验场景

对于消防车辆(属于M1类时),顶部抗压强度直接影响消防员在车辆翻滚事故中的生存概率。消防部门在采购验收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GB26134-2024试验报告,并将SWR≥4.0作为技术评分项。部分消防救援总队已将B级(SWR≥5.5)作为消防指挥车的采购推荐标准。

在出厂检验环节,车企须在每款车型的型式批准试验中完成GB26134-2024全项试验,并在生产一致性检查中定期(通常每2年或产量达到10万辆时)抽检1辆量产车进行验证。生产一致性检查的试验结果须与型式批准结果进行对比,SWR偏差不得超过10%,否则视为生产不一致,需停产整改。

 

8.3 CMA扩项场景

检测机构申请CMA资质认定扩项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250kN以上量程的伺服液压加载系统(附计量院校准证书)、位移传感器(量程≥200mm,精度±0.5%)、数据采集系统(采样率≥100Hz)、刚性压板(尺寸762mm×1829mm,平面度≤0.5mm)及配套的车辆固定装置。人员方面,至少2名检测人员须通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扩项评审时,评审组将安排现场试验——检测机构须在评审专家见证下完成一次完整的准静态压溃试验,试验结果须与参考值偏差在±5%以内。此外,检测机构须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连续两次不满意则撤销资质。

 

8.4 企业研发应用场景

在车型开发初期,CAE仿真分析被广泛用于预测顶部抗压性能——通过建立白车身的有限元模型,设定与GB26134-2024一致的边界条件和加载方式,可在实物试验前优化结构方案。仿真与试验的关联精度通常要求峰值力偏差不超过8%,位移偏差不超过10%。

在结构优化阶段,常见的改进措施包括:将A柱和B柱上段的热成型钢厚度从1.4mm增加至1.6mm(可提升SWR约8-12%);在B柱与车顶边梁连接处增加加强板(可提升SWR约5-8%);优化车顶横梁的截面形状(如从U形改为帽形,可提升SWR约10-1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过度加强顶部结构会增加整车质量并提高重心,可能对操控稳定性和燃油经济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在安全与性能之间寻求平衡。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我的车型已经通过了C-IASI的顶部抗压测评且评级为G(优秀),是否还需要进行GB26134-2024的试验?

是的,必须进行。C-IASI的顶部抗压测评采用FMVSS 216a试验方法,其优秀评级(G)对应的SWR≥4.0,与GB26134-2024的强制合格限值一致,但两者在试验细节上存在差异——GB26134-2024的加载角度为纵向25°、横向5°,而C-IASI测评采用横向0°加载。横向5°的加载角度会使载荷分布更不均匀,对结构强度的考验更为严苛。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比对数据,同一车型在两种方法下的SWR差异约为3-8%,部分在C-IASI测评中达到G级的车型,在GB26134-2024试验中可能仅勉强达到合格线。因此,所有车型均须按照GB26134-2024的试验方法重新进行验证。

 

Q2:我的纯电动车型动力电池布置在底盘下方,进行顶部抗压试验时电池是否需要拆除?

根据GB26134-2024第5.2条规定,纯电动及混合动力车型进行顶部抗压试验时,动力电池包须保持在安装状态,且电池电量调整至额定容量的90%-100%。这是因为电池包的重量对SWR有直接影响——如果拆除电池包,整备质量将降低约20-30%,导致SWR值虚高,无法反映真实使用状态下的安全性能。同时,试验过程中电池包承受的挤压变形也是重要的安全性考察内容——若试验后发现电池包外壳变形超过5mm或电解液泄漏,即使SWR达标,该车型仍可能被判定为不合格,需进行额外的电池安全评估。

 

Q3:我的车型在试验中SWR达到了4.2,但压板位移达到127mm时载荷仍在上升,这种情况是否合格?

根据GB26134-2024第6.3.2条规定,合格判定的核心条件是SWR≥4.0,同时要求压板位移达到127mm前不得出现B柱完全断裂或车门脱开。您描述的情况——压板位移达到127mm时载荷仍在上升——说明结构尚未达到峰值强度,这实际上是一种有利的失效模式,表明车顶结构具有较好的延性和吸能能力。只要SWR≥4.0且无结构断裂或车门脱开,即判定为合格。需要说明的是,峰值力对应的位移点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但该位移点本身不作为合格判定条件。

 

Q4:我的车型是敞篷车或带有可拆卸车顶的车型,如何满足GB26134-2024的要求?

GB26134-2024第4.1.2条对敞篷车和可拆卸车顶车型作出了专门规定:此类车辆须以制造商提供的最高强度配置(即带硬顶或加强型软顶的状态)进行试验,且试验结果须同时满足SWR≥4.0和压板位移≤127mm的要求。如果制造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顶部结构(如纯无顶车型),则该车型须在试验报告中进行特别说明,并由型式批准机构评估是否豁免。根据目前国内外的实践,纯无顶车型通常仅限用于低速特种车辆(如景区观光车),普通乘用车均须配备满足强度要求的顶部结构。

 

Q5:我的车型已经通过GB26134-2024试验并获得了型式批准,后续年款的小改款(如更换前保险杠、调整内饰)是否需要进行重新试验?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及GB26134-2024第8.2节的规定,仅当变更影响到车身结构、顶部覆盖件或整备质量时,才需进行重新试验。具体而言:如果变更导致整备质量变化超过2%,或涉及A柱、B柱、车顶边梁、车顶横梁等结构件的材料或截面变化,则须重新进行顶部抗压试验。如果变更仅涉及非结构件(如保险杠蒙皮、内饰面板、灯具),且整备质量变化不超过2%,则可通过变更备案方式处理,无需重新试验。建议企业在进行任何设计变更前,先咨询型式批准机构确认是否需要重新试验,以避免因漏报变更而导致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

 

Q6:我在海外市场销售的车型已经通过了FMVSS 216a试验,能否直接引用该试验报告来证明符合GB26134-2024?

不能直接引用。虽然FMVSS 216a和GB26134-2024在试验原理和装置上基本一致,但两者的合格限值和加载角度存在差异:FMVSS 216a的合格限值为SWR≥3.0,且加载角度为纵向25°、横向0°;GB26134-2024的合格限值为SWR≥4.0,加载角度为纵向25°、横向5°。根据GB26134-2024第1.2条的规定,进口车辆须在中国境内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GB26134-202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方可作为型式批准的依据。不过,如果您的车型在海外已通过SWR≥4.0的试验(如满足美国IIHS的G评级或欧洲Euro NCAP的五星评级),这可以作为技术参考,有助于缩短试验准备时间,但不能替代中国境内的正式试验。

 

Q7:我的车型在试验中SWR达到了4.8,但B柱上端出现了长度约80mm的裂纹,这种情况是否合格?

这需要根据裂纹的具体位置和严重程度来判断。GB26134-2024第6.3.2条明确规定,合格判定要求"试验过程中不得出现B柱完全断裂或车门脱开"。您描述的80mm裂纹属于B柱上端的局部开裂,尚未达到"完全断裂"的程度,因此从标准条款的字面意义来看,不构成判定不合格的直接依据。但是,检测机构在出具报告时须记录失效模式,并附上裂纹照片和尺寸标注。如果裂纹导致B柱的承载能力显著下降(表现为载荷-位移曲线上出现明显的载荷突降),则可能被判定为结构失效。建议您将试验报告和失效模式照片提交型式批准机构进行个案评估。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权威标准与法规链接:

 

关联标准与法规:

  •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7.2.1条引用GB26134-2024)
  • 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M1类车辆定义)
  • GB/T 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整备质量测定依据)
  • GB 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侧面碰撞与顶部抗压的关联性参考)
  • GB 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翻滚事故中乘员保护的相关要求)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6134-2024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0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