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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深度解读
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深度解读

 

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26387-2011 | 标准全称: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 | 发布年份:2011年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玩具安全 | 数据来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20日

核心摘要: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规定了化学实验玩具的安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是保障儿童科学实验类玩具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涵盖标记、化学物质限量、包装及说明书等核心要求,明确禁止部分高危害化学品用于实验玩具。相关产品须同时满足GB6675系列玩具安全基础标准要求,方可判定合格。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26387-2011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化学实验玩具产品必须执行该标准。

结论2:该标准的核心判定体系包括标识与说明书要求、特定化学物质限量要求、包装要求三大板块,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判定产品不合格。

结论3:GB26387-2011明确规定实验玩具中禁止使用某些高危害性化学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浓度的有毒重金属化合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结论4:该标准要求化学实验玩具的包装必须采用防止儿童误开的儿童安全紧固件(CRF),且包装上必须标注明确的警示语和年龄标识。

结论5:标准规定实验玩具说明书必须包含详细的实验操作步骤、安全警示、急救措施和废弃物处理指南,且语言须为中文。

结论6:GB26387-2011与GB6675系列标准构成玩具安全的完整体系,化学实验玩具须同时满足GB6675.1(基本规范)、GB6675.2(机械物理性能)和GB6675.4(特定元素迁移)的要求。

结论7:该标准参照国际玩具安全标准框架制定,在化学物质管理方面与欧盟EN 71-5(化学玩具)和ISO 8124系列标准存在技术对应关系。

结论8: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中,对化学实验玩具的检验项目通常涵盖标识核查、说明书审核、化学物质含量检测和包装安全性评估四个维度。

结论9: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化学实验玩具的判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级,不合格项须明确标注具体不符合条款。

结论10:企业研发化学实验玩具时,应在设计阶段即引入标准合规审查机制,重点核查配方中化学物质的禁限用清单,避免因化学物质超标导致整批产品无法上市。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规定了化学及类似活动实验玩具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该标准是化学实验玩具领域的核心安全技术依据,适用于设计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学实验玩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反应套装、晶体生长套装、颜色变化实验套装等。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通过化学物质禁限用清单从源头控制实验玩具中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含量,降低儿童接触有害物质的风险;其二,通过严格的标识和说明书要求,确保监护人能够充分了解实验活动的潜在风险和正确操作方法;其三,通过包装安全要求,防止低龄儿童在无人监护条件下接触实验玩具中的化学组分。

该标准不适用于非玩具用途的化学试剂、实验室专用化学品以及仅供成人使用的化学实验器材。此外,仅含有惰性物质(如水、食盐、淀粉等)且不涉及化学反应的玩具套装不属于该标准管辖范围。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26387-2011在玩具产品监管体系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其监管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7号):化学实验玩具属于CCC认证目录内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1-2014):该标准将GB26387-2011列为化学实验玩具必须同时满足的专项标准,构成"基础标准+专项标准"的双层监管模式。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将化学实验玩具列为重点监管产品,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抽查频次。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CRF(Child Resistant Fastening,儿童安全紧固件)

定义:经过专门设计,使5岁以下儿童难以在合理时间内打开,但成人能够正常开启的包装紧固装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387-2011第5.3条规定,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的实验玩具包装必须采用CRF紧固件,防止低龄儿童擅自开启包装接触危险化学品。CRF的开启力须经特定试验验证,合格标准为儿童组开启失败率不低于80%,成人组开启成功率不低于90%。

为什么重要:如果企业使用普通螺纹盖或卡扣替代CRF,在市场监管抽检中将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项,且该缺陷可能引发严重的儿童误食化学品安全事故。

2. 特定元素迁移(Migration of Specific Elements)

定义:玩具材料在模拟人体胃液条件下,可溶出的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八种元素的含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387-2011第4.2条引用GB6675.4的限量要求,规定实验玩具中各材料中上述元素的迁移量不得超过表1所列限值(如铅≤90mg/kg、砷≤25mg/kg)。该指标在化学实验玩具检测中属于必检项目,样品须经0.07mol/L盐酸溶液在37℃±2℃条件下萃取2小时后测定。

为什么重要:化学实验玩具中的化学试剂可能含有重金属杂质,若不控制特定元素迁移量,儿童在实验过程中接触或误食后可能导致慢性中毒。

3. 禁限用物质清单(Prohibited and R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

定义:标准附录A列出的在实验玩具中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化学物质及其浓度限值清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387-2011附录A明确规定,实验玩具中不得含有浓度超过规定限值的特定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铜(Cu)含量超过1%的化合物、铬(VI)化合物、汞化合物、铅化合物等。该清单是化学实验玩具配方设计的红线,企业须在研发阶段逐项核对。

为什么重要:误用清单外的化学物质可能导致产品在CCC认证或监督抽检中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面临召回和行政处罚风险。

4. 警示语(Warning Label)

定义:印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用于提示使用者注意潜在危险和正确使用方法的文字、符号或图形。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387-2011第6.1条规定,化学实验玩具的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警告!仅供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等警示语,字体高度不得小于5mm,颜色须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警示语内容须使用简体中文。

为什么重要:警示语缺失或不符合规范是监督抽检中最常见的判定不合格项之一,2020-2025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显示,约15%的不合格化学实验玩具涉及警示语问题。

5. 说明书(Instruction Manual)

定义:随产品附带的、载明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急救措施和废弃物处理等信息的文本材料。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GB26387-2011第6.2条规定,说明书必须包含:完整的实验步骤及预期现象、每一步骤的安全注意事项、意外情况(如皮肤接触、误食、溅入眼睛)的急救措施、实验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书语言须为简体中文,且应使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风格。

为什么重要:说明书内容不完整是CCC认证审核中的常见否决项。企业须确保说明书内容覆盖标准规定的全部要素,否则将导致认证不通过。

6. 儿童安全紧固件开启力试验(CRF Opening Force Test)

定义:使用标准规定的试验装置,模拟儿童和成人开启包装紧固件的力值测试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该试验用于验证包装CRF的有效性,试验分为儿童组(42-51个月龄儿童,测试人数不少于50人)和成人组(18-70岁成人,测试人数不少于100人),分别统计开启成功率。CRF判定标准为儿童组失败率≥80%且成人组成功率≥90%。

为什么重要:该试验是化学实验玩具包装安全检测的必做项目,试验周期较长(通常需要2-4周),企业应预留充足的检测时间。

 

三、全项目检测与合格判定条件汇总表

序号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合格判定条件不合格后果
1特定元素迁移GB26387-2011第4.2条
引用GB6675.4
锑≤60mg/kg、砷≤25mg/kg、钡≤1000mg/kg、镉≤75mg/kg、铬≤60mg/kg、铅≤90mg/kg、汞≤60mg/kg、硒≤500mg/kg任一元素超标即判定产品不合格,须整批退货或销毁
2禁限用化学物质GB26387-2011附录A不得含有浓度超过限值规定的铜化合物(Cu>1%)、铬(VI)化合物、汞化合物、铅化合物、硼酸(浓度>0.5%)等发现禁用物质即判定严重不合格,须启动产品召回
3包装CRF开启力GB26387-2011第5.3条儿童组开启失败率≥80%,成人组开启成功率≥90%CRF不达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4警示语标注GB26387-2011第6.1条包装及说明书须标注规定的全部警示语,字体高度≥5mm,使用简体中文警示语缺失或不符合规范,判定为标识不合格
5说明书完整性GB26387-2011第6.2条须包含实验步骤、安全注意事项、急救措施、废弃物处理、生产者信息等全部要素说明书不完整,CCC认证审核不通过
6易燃性GB26387-2011第4.3条
引用GB6675.3
玩具表面火焰传播速度≤10mm/s,移开火源后2秒内自熄易燃性不合格,产品存在火灾风险,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7标签耐久性GB26387-2011第6.3条标签经水洗和干擦试验后仍清晰可读,无脱落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判定为标识不合格
8包装跌落试验GB26387-2011第5.4条包装经1.2m高度跌落至混凝土表面后,内部化学物质无泄漏包装破损导致化学品泄漏,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四、标准文本结构导航

GB26387-2011标准文本共包含7个章节和2个附录,各章节内容分布如下:

章节号章节名称规定内容对应检测项目
第1章范围明确标准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学实验玩具,列出不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GB6675系列、GB5296.5等引用标准——
第3章术语和定义定义化学实验玩具、CRF、警示语等关键术语——
第4章技术要求规定化学物质限量、易燃性、特定元素迁移等安全指标特定元素迁移、禁限用物质、易燃性
第5章包装要求规定包装材料、CRF紧固件、包装跌落试验要求CRF开启力、包装跌落
第6章标志和说明书规定警示语内容、说明书要素、标签耐久性要求警示语标注、说明书完整性、标签耐久性
第7章试验方法规定各项技术要求的试验步骤和判定准则全部检测项目
附录A禁限用化学物质清单列出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化学物质及其浓度限值禁限用化学物质
附录BCRF试验方法规定儿童组和成人组开启力试验的详细步骤CRF开启力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代标准:GB26387-2011(现行有效)

GB26387-2011于2011年5月12日发布,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学实验玩具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玩具安全标准ISO 8124-5(化学玩具)和欧盟EN 71-5(化学玩具)的技术框架,并结合我国玩具产业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调整。标准发布实施后,结束了我国化学实验玩具无专项标准可依的局面,填补了监管空白。

相关标准体系的同步发展

2014年,GB6675系列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新版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明确将GB26387-2011纳入化学实验玩具的专项标准体系,形成了"基础安全标准+专项安全标准"的双层架构。2016年,国家认监委将化学实验玩具纳入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产品须通过认证后方可上市销售。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化学实验玩具列为年度监督抽查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从2015年的78.4%提升至2024年的92.6%。

标准修订动态

截至2026年7月,GB26387-2011尚未发布修订版本。但根据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3)的公开信息,该标准的修订计划已列入工作议程,拟在以下方面进行修订:一是扩大禁限用物质清单范围,新增对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多环芳烃等物质的限制;二是提高特定元素迁移限量要求,与欧盟最新指令保持同步;三是增加对微生物污染的要求,特别是对含水实验玩具中细菌总数的限制。企业应密切关注标准修订动态,提前做好技术储备。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特定元素迁移试验

试验原理:模拟玩具材料在儿童误食后与胃酸接触的条件,将样品置于一定浓度的盐酸溶液中,在恒温条件下萃取一定时间,使可溶性重金属元素从材料中溶出,然后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或原子吸收光谱仪(AAS)测定萃取液中的元素浓度。

试验装置:恒温振荡水浴锅(控温精度±2℃)、pH计(精度±0.1)、0.45μm微孔滤膜、ICP-OES或AAS分析仪器、分析天平(精度±0.1mg)。

试样制备:从实验玩具中取代表性材料样品,剔除油漆涂层和电镀层等非主体材料,将样品切割或研磨至粒径小于0.5mm的颗粒。每种材料取样量不少于100mg,如样品量不足,可组合多个同种材料样品。

试验步骤:第一步,准确称取0.1g±0.01g试样置于100mL锥形瓶中;第二步,加入20mL预热至37℃±2℃的0.07mol/L盐酸溶液;第三步,将锥形瓶置于恒温振荡水浴锅中,在37℃±2℃条件下以60次/分钟的频率振荡2小时;第四步,静置1小时后,用0.45μm滤膜过滤萃取液;第五步,使用ICP-OES或AAS测定滤液中八种元素的浓度;第六步,按公式计算各元素的迁移量(mg/kg)。

输出参数: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八种元素的迁移量,单位mg/kg。

工程意义:该试验是化学实验玩具检测中最重要的化学安全指标,直接反映产品在儿童误食条件下的重金属暴露风险。企业配方设计中应选择低重金属含量的原料,并在批量生产前进行预检测。

6.2 CRF儿童安全紧固件开启力试验

试验原理:通过模拟儿童和成人开启包装紧固件的实际行为,统计两组人群在规定时间内的开启成功率,验证紧固件是否达到"儿童难以开启、成人正常开启"的安全设计要求。

试验装置:标准试验包装(与产品实际包装一致)、秒表、试验记录表、儿童试验室(配备监控设备)、成人试验室。

试样要求:取与产品实际包装完全一致的包装样品不少于20个,每个包装内装入与真实产品等重且无危险的替代物。儿童组试验对象为42-51个月龄的健康儿童,不少于50人;成人组试验对象为18-70岁的健康成人,不少于100人。

试验步骤:第一步,向儿童组每位受试儿童展示包装,并告知"请打开这个瓶子",给予5分钟时间尝试开启;第二步,记录每位儿童是否成功开启,统计失败率;第三步,向成人组每位受试者展示包装,并告知"请打开这个包装",给予5分钟时间尝试开启;第四步,记录每位成人是否成功开启,统计成功率;第五步,对比两组数据,判定CRF有效性。

输出参数:儿童组开启失败率(%)、成人组开启成功率(%)。

工程意义:CRF试验是包装安全的核心验证手段,直接决定产品能否上市销售。企业应选择经过验证的CRF供应商,并在批量生产前进行预试验确认。

6.3 易燃性试验

试验原理:将玩具样品置于标准试验装置中,用规定火焰高度和燃烧时间的火源接触样品表面,测量火焰传播速度和自熄时间,评估玩具在火源接触下的燃烧危险性。

试验装置:燃烧试验箱(尺寸不小于600mm×600mm×600mm)、本生灯(火焰高度20mm±2mm)、秒表(精度±0.1s)、钢尺(精度±0.5mm)、样品固定支架。

试样制备:从实验玩具中取代表性材料制成尺寸不小于100mm×50mm的试样,如玩具形状不规则,可在不影响燃烧特性的前提下进行裁剪。每种材料测试3个试样,取最大值作为判定依据。

试验步骤:第一步,将试样水平固定在支架上,调整本生灯位置使火焰接触试样边缘;第二步,施加火焰5秒后移开火源;第三步,记录火焰移开后试样的持续燃烧时间和火焰传播距离;第四步,计算火焰传播速度(mm/s);第五步,重复测试3个试样,取最大值为最终结果。

输出参数:火焰传播速度(mm/s)、自熄时间(s)。

工程意义:易燃性指标直接关系到儿童使用实验玩具时的火灾风险。企业应避免使用易燃溶剂和可燃性高的塑料材料,优先选用阻燃材料。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目具体要求
试样类型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覆盖全部颜色/配方/规格型号;化学试剂类样品须包含全部试剂组分;包装样品须与实际销售包装一致
试样尺寸特定元素迁移试验:材料粒径≤0.5mm,每份试样≥100mg;易燃性试验:不小于100mm×50mm×原厚度;CRF试验:完整包装,内含等重替代物
试样数量特定元素迁移:每种材料3份平行样;易燃性:每种材料3个试样;CRF试验:包装样品≥20个;说明书和标签:全套产品随附文件
状态调节样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条件下调节≥24小时后再进行试验;化学试剂类样品须在原始包装中保存,避免受潮或挥发
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须标注唯一编号,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抽样日期和抽样基数;样品封样后须保持原始状态
样品保存留样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自检测报告签发之日起);化学试剂类样品须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

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学实验玩具的监督抽检通常依据GB26387-2011和GB6675系列标准实施。抽检程序包括:抽样(每批次抽取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样品)、封样(双方签字确认)、送检(送至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依据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逐项检验)、结果判定(依据标准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条件出具结论)。

2020年至2025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显示,化学实验玩具的不合格率从10.2%下降至7.4%,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警示语标注不规范、说明书内容不完整和特定元素迁移超标。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2 企业出厂检验与CCC认证

化学实验玩具生产企业须在每批次产品出厂前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警示语标注、说明书完整性、包装完整性等常规项目。对于特定元素迁移、易燃性等涉及化学安全的项目,企业可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通常每年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测。

CCC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将依据GB26387-2011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型式试验须覆盖标准规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工厂检查重点核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货检验记录、过程检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企业须确保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否则认证证书将被暂停或撤销。

8.3 CMA检测机构扩项建设

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在申请GB26387-2011检测能力扩项时,须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标准规定的全部试验设备(包括ICP-OES或AAS分析仪器、恒温振荡水浴锅、燃烧试验箱等);具备标准规定的试验环境(包括恒温恒湿实验室、化学通风橱等);检测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建立并运行满足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检测机构在扩项评审时,评审组将安排现场试验,考核检测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和数据准确性。建议检测机构在正式扩项前,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或与已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比对试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8.4 企业研发设计与配方合规审查

化学实验玩具研发阶段的合规审查是确保产品顺利上市的关键环节。企业研发团队应在配方设计阶段即对照GB26387-2011附录A的禁限用化学物质清单进行逐项核查,确保所有组分均符合限量要求。建议企业建立化学物质合规数据库,将标准中禁限用物质的CAS号和浓度限值录入系统,实现配方自动筛查。

在包装设计阶段,企业应选择通过CRF认证的紧固件供应商,并在包装打样后进行CRF预试验。在说明书编写阶段,应参照标准第6.2条的要求逐项核对,确保实验步骤、安全注意事项、急救措施、废弃物处理等要素齐全。研发完成后,建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项目预检测,提前发现潜在不合格项。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化学实验玩具中使用了少量酒精(乙醇)作为溶剂,是否符合GB26387-2011的要求?

根据GB26387-2011附录A的规定,乙醇并未列入禁限用物质清单,因此从化学物质管理的角度,使用乙醇作为溶剂不违反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但企业需注意两个附加条件:第一,乙醇属于易燃液体,产品须满足GB26387-2011第4.3条易燃性试验的要求,即火焰传播速度≤10mm/s且移开火源后2秒内自熄;第二,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须标注"易燃"警示语,且包装须采用CRF紧固件。如果乙醇浓度较高导致易燃性试验不达标,则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建议企业在配方设计时优先选用水基溶剂替代醇类溶剂,以降低易燃性风险。

 

Q2:化学实验玩具的说明书是否必须使用中文?能否同时提供多语言版本?

根据GB26387-2011第6.2条的规定,化学实验玩具的说明书必须使用简体中文,且应使用儿童能够理解的语言风格。该要求的立法本意是确保中国境内的消费者能够充分理解实验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企业可以在中文说明书之外额外提供英文、法文等多语言版本,但不得以多语言版本替代中文说明书。值得注意的是,CCC认证审核中,仅提供外文说明书而无中文说明书的产品将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此外,警示语部分同样要求使用简体中文,且字体高度不得小于5mm。

 

Q3:化学实验玩具中的指示剂(如pH试纸)是否需要进行特定元素迁移试验?

根据GB26387-2011第4.2条的规定,特定元素迁移试验适用于玩具中所有可触及的材料。pH试纸作为实验玩具的组成部分,属于可触及材料,因此必须进行特定元素迁移试验。试验时,将pH试纸按标准规定的方法制备试样,测定八种元素的迁移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pH试纸中可能含有显色剂(如甲基红、溴百里酚蓝等),这些有机化合物虽然不在特定元素迁移的检测范围内,但企业仍应确保其符合附录A中禁限用物质清单的要求。如果pH试纸的基材为纸制品,还应关注其是否含有荧光增白剂等禁用物质。

 

Q4:企业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通知后,应如何处理?

企业收到不合格通知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第一,立即停止该批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防止不合格产品继续流入市场;第二,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或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第三,若复检结果仍为不合格,企业应主动启动产品召回程序,通过销售渠道追溯已售产品流向;第四,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第五,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将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企业应高度重视监督抽检的合规性,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行政处罚和声誉损失。

 

Q5:化学实验玩具的包装必须使用儿童安全紧固件(CRF)吗?所有包装容器都适用吗?

根据GB26387-2011第5.3条的规定,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的实验玩具包装必须采用CRF紧固件。这里的"危险化学物质"指的是附录A中列出的限制使用物质以及易燃液体等具有潜在危险的化学组分。如果实验玩具仅含有水、食盐、淀粉等惰性物质,且不含任何危险化学物质,则其包装可不采用CRF紧固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CRF紧固件的适用范围包括瓶盖、袋口封口件、盒盖等所有可开启的包装部件。企业在设计包装时,应全面评估产品中是否含有危险化学物质,并据此决定是否采用CRF。在CCC认证和市场监管抽检中,CRF适用性判断是重点核查内容之一,企业应确保包装设计与产品实际成分相符。

 

Q6:化学实验玩具中使用的硼砂(四硼酸钠)是否被GB26387-2011禁止使用?

GB26387-2011附录A对硼酸(H3BO3)的限值为浓度不超过0.5%,但并未直接列出硼砂(四硼酸钠,Na2B4O7·10H2O)的限值。然而,硼砂在水溶液中会水解产生硼酸,因此在实际检测中,硼砂的允许使用量须按硼酸当量计算。如果实验玩具中硼砂的浓度折算为硼酸后超过0.5%,则判定为不合格。此外,欧盟EN 71-5和REACH法规对硼化合物的限制更为严格,如果产品出口欧盟市场,须同时满足欧盟的要求。建议企业在配方设计中,尽量避免使用硼砂和硼酸类化合物,改用柠檬酸钠等低风险物质替代。

 

Q7:化学实验玩具的CCC认证周期通常需要多长时间?包含哪些环节?

化学实验玩具的CCC认证周期通常为8-12周,具体时间取决于产品复杂程度和检测项目数量。认证流程包含以下环节:第一,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资料(产品描述、规格书、配方清单、说明书等),认证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约1-2周);第二,企业寄送样品至指定检测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检测项目涵盖GB26387-2011和GB6675系列的全部适用项目(约4-6周);第三,认证机构安排工厂检查,审核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约2周);第四,认证机构综合评定型式试验结果和工厂检查结论,颁发CCC证书(约1-2周)。企业应注意,CRF试验需要招募儿童和成人受试者,试验周期较长,建议企业提前安排样品寄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间企业须接受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审核。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26387-2011的技术细节和应用实践:

与GB26387-2011相关的标准文件包括:

  • GB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 GB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 GB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 GB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 GB5296.5-200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 ISO 8124-5:2015 《玩具安全 第5部分:化学玩具》
  • EN 71-5:2013 《玩具安全 第5部分:化学玩具》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6387-2011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0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