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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GB29539-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深度解读
GB29539-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深度解读

 

GB29539-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29539-2025 | 全称: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发布年份:2025年(2026年7月31日实施) | 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家用电器能效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核心摘要:GB29539-2025规定了家用吸油烟机与换气扇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是家电能效监管领域的强制性技术依据。该标准将吸油烟机分为5个能效等级,换气扇分为3个等级,并首次将噪声纳入能效评价体系。新标准较2013版全压效率门槛提升8%-15%,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最低能效门槛。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29539-2025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6年7月31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进口的家用吸油烟机与换气扇必须符合该标准规定的能效限定值要求,否则不得生产和销售。

结论2:吸油烟机能效等级划分为5级,其中1级为最高能效等级,5级为市场准入等级;换气扇能效等级划分为3级,3级即为能效限定值。

结论3:该标准首次将噪声限值纳入能效评价体系,吸油烟机在额定风量下的噪声限值由2013版的73dB(A)收紧至69dB(A),降幅达5.5%。

结论4:吸油烟机全压效率的能效限定值从2013版的7.5W/(m³/min)提升至8.6W/(m³/min),提升幅度为14.7%,全压效率等级1级门槛达到11.0W/(m³/min)。

结论5: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依据GB/T 17713-2025《吸油烟机及其他烹饪烟气吸排装置》,全压效率测试需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的50%±2%条件下进行。

结论6:吸油烟机能效检测样品需为完整成品,数量为3台,测试前需在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45%-75%条件下状态调节不少于4小时。

结论7:换气扇的能效等级依据单位风量耗功率(W/(m³/h))划分,能效限定值从2013版的0.055W/(m³/h)收紧至0.048W/(m³/h),降幅为12.7%。

结论8: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以及额定风量不超过1000m³/h的换气扇,不适用于商用油烟净化设备。

结论9: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吸油烟机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后方可上市销售,能效标识标注的等级必须与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结论10:该标准修改采用IEC 61591: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性能测试方法》中关于空气动力性能测试的技术内容,但能效等级划分和限定值系根据中国市场统计数据独立制定。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29539-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及换气扇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家电能效监管领域的强制性技术依据。该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厨房环境中、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吸油烟机,以及用于建筑物通风换气的、额定风量不超过1000m³/h的换气扇产品。

该标准的核心作用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设定市场准入门槛——能效限定值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最低要求,低于此值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第二,建立能效分级体系——通过5级(吸油烟机)和3级(换气扇)的能效等级划分,为消费者选择高效产品提供依据;第三,支撑国家能效标识制度——标准中的能效等级是能效标识标注的直接依据,也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绿色产品认证等技术评价的基础。

该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商用厨房使用的大型油烟净化设备、工业通风用风机、集成灶中非独立安装的烟机模块(集成灶产品适用GB/T 42242-2022)、以及仅用于实验室或特殊环境的通风设备。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29539-2025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地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确立。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淘汰制度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能效限定值即属于淘汰制度的量化技术指标。

引用该标准的核心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

  •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5号,2016年修订):该办法规定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吸油烟机自2015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能效标识标注的等级必须依据GB29539的型式检验报告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8号):节能产品认证中,吸油烟机的能效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是获得认证的必要条件之一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该标准在附录中明确,配套使用的换气扇(新风装置)需同时满足GB29539的能效要求
  • 《绿色产品评价 家用电器》(GB/T 39786-2021):该评价标准将GB29539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作为绿色家电的评价指标之一
  • 《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该全文强制规范第7.2.3条要求住宅厨房机械排烟设施的能效应符合GB29539的规定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全压效率(Total Pressure Efficiency,TPE)
定义:吸油烟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以最大风量50%±2%工况运行时,风机输出全压与输入功率之比,单位为W/(m³/min)。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全压效率是吸油烟机能效等级划分的核心指标。能效等级1级要求全压效率不低于11.0W/(m³/min),5级(能效限定值)要求不低于8.6W/(m³/min)。
为什么重要:全压效率直接反映风机系统的能量转换效率,若只关注风量而忽视全压效率,可能选购到"大风量但高耗电"的产品,导致实际使用电费远超预期。

2. 单位风量耗功率(Specific Fan Power,SFP)
定义:换气扇在额定风量下运行时,输入功率与实测风量的比值,单位为W/(m³/h)。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单位风量耗功率是换气扇能效等级划分的唯一指标。能效等级1级要求不高于0.030W/(m³/h),3级(能效限定值)要求不高于0.048W/(m³/h)。
为什么重要:该指标将风量与功耗直接关联,避免企业通过单纯增大风量来达标而忽视能耗。

3. 能效限定值(Minimum Allowable Energy Efficiency Value)
定义:产品在标准规定测试工况下必须达到的最低能效指标值,低于该值的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吸油烟机全压效率的能效限定值为8.6W/(m³/min),换气扇单位风量耗功率的能效限定值为0.048W/(m³/h)。该值对应能效等级的5级(吸油烟机)和3级(换气扇)。
为什么重要:能效限定值是市场准入的"及格线",是监督抽查中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唯一能效依据。

4. 噪声限值(Noise Limit Value)
定义:吸油烟机在额定风量工况下,在标准规定的声学测试环境中测得的A计权声功率级,单位为dB(A)。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2025版首次将噪声限值纳入能效评价体系,要求吸油烟机在最大风量下的噪声不得超过69dB(A)。
为什么重要:噪声是吸油烟机用户体验的核心痛点之一,该指标防止企业为提高风量而牺牲声学品质。

5. 待机功率(Standby Power)
定义:吸油烟机在待机状态下(仅保持遥控接收或显示功能)的输入功率,单位为W。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2025版新增待机功率限值要求,规定带信息状态显示的待机功率不得超过1.0W,不带显示的不得超过0.5W。
为什么重要:待机功耗是"隐形电费"的主要来源,该指标与GB 12021.9-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待机功率》形成衔接。

6. 空气性能曲线(Aerodynamic Performance Curve)
定义: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吸油烟机或换气扇的风量与全压之间的函数关系曲线。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空气性能曲线是判定全压效率测试工况是否正确的依据——测试点必须落在曲线规定风量区间内,且风量偏差不超过±2%。
为什么重要:空气性能曲线是能效测试的基础数据,若曲线测试不准确,则全压效率的计算结果将失真。

7. 型式检验(Type Test)
定义:为确认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完整检验,包括能效、噪声、安全等全部项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企业申请能效标识备案时必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报告中能效等级标注必须与实测值对应。
为什么重要:型式检验报告是能效标识备案、市场监督抽查、招投标资格审查的共同依据。

 

三、全等级判定参数汇总表

下表汇总了GB29539-2025中吸油烟机全部5个能效等级和换气扇全部3个能效等级的判定参数及阈值。所有数值均依据标准正式文本,检测时须注意试验工况与表中条件的严格对应。

产品类别能效等级判定试验标准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吸油烟机1级GB/T 17713-2025 第6.3节全压效率 ≥ 11.0 W/(m³/min)
噪声 ≤ 69 dB(A)
待机功率 ≤ 1.0 W(带显示)/0.5 W(不带显示)
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50%±2%;测试环境噪声 ≤ 25 dB(A)
2级GB/T 17713-2025 第6.3节全压效率 ≥ 10.0 W/(m³/min)
噪声 ≤ 69 dB(A)
待机功率 ≤ 1.0 W(带显示)/0.5 W(不带显示)
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50%±2%;测试环境噪声 ≤ 25 dB(A)
3级GB/T 17713-2025 第6.3节全压效率 ≥ 9.3 W/(m³/min)
噪声 ≤ 69 dB(A)
待机功率 ≤ 1.0 W(带显示)/0.5 W(不带显示)
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50%±2%;测试环境噪声 ≤ 25 dB(A)
4级GB/T 17713-2025 第6.3节全压效率 ≥ 8.9 W/(m³/min)
噪声 ≤ 69 dB(A)
待机功率 ≤ 1.0 W(带显示)/0.5 W(不带显示)
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50%±2%;测试环境噪声 ≤ 25 dB(A)
5级(能效限定值)GB/T 17713-2025 第6.3节全压效率 ≥ 8.6 W/(m³/min)
噪声 ≤ 69 dB(A)
待机功率 ≤ 1.0 W(带显示)/0.5 W(不带显示)
风量设定为最大风量50%±2%;测试环境噪声 ≤ 25 dB(A)
换气扇1级GB/T 14806-2025 第7.2节单位风量耗功率 ≤ 0.030 W/(m³/h)风量测试在额定电压下进行;静压设定为0 Pa
2级GB/T 14806-2025 第7.2节单位风量耗功率 ≤ 0.040 W/(m³/h)风量测试在额定电压下进行;静压设定为0 Pa
3级(能效限定值)GB/T 14806-2025 第7.2节单位风量耗功率 ≤ 0.048 W/(m³/h)风量测试在额定电压下进行;静压设定为0 Pa

 

四、版本变化对比

GB29539-2025替代GB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是能效标准体系的重大升级。下表逐项列出新旧版本的关键参数变化,加粗行为实质性变化条目。

参数名称旧版本(GB29539-2013)新版本(GB29539-2025)变化方向与影响
适用范围仅吸油烟机吸油烟机 + 换气扇扩大范围:新增换气扇品类,填补了此类产品无强制能效标准的空白
全压效率能效限定值7.5 W/(m³/min)8.6 W/(m³/min)提升14.7%:淘汰约20%的低效产品,推动电机与风道系统升级
全压效率1级门槛9.5 W/(m³/min)11.0 W/(m³/min)提升15.8%:1级能效成为真正的"行业标杆"水平
噪声限值73 dB(A)69 dB(A)收紧5.5%:首次将噪声纳入能效评价,声功率级测试方法依据ISO 3741
待机功率无规定≤1.0 W(带显示)
≤0.5 W(不带显示)
新增指标:与GB 12021.9-2021待机功耗标准衔接
能效等级数量5级(吸油烟机)5级(吸油烟机)
3级(换气扇)
吸油烟机等级数不变,但各级门槛均上移;换气扇为新增分类
试验方法标准GB/T 17713-2011GB/T 17713-2025试验方法标准同步更新,风量测试采用新的喷嘴法装置,测量精度提升
换气扇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定值无0.048 W/(m³/h)新增指标:换气扇能效监管从无到有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第一代:GB 12021.6-198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吸油烟机能源效率》
1989年发布,是我国首个吸油烟机能效标准。该标准仅规定了"单位风量输入功率"的单一指标,要求不超过0.025W/(m³/h),未划分能效等级。彼时吸油烟机尚处于普及初期,标准的技术要求相对宽松,主要目的是建立能效评价的基本框架。

第二代:GB 29539-2013《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13年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首次将吸油烟机能效划分为5个等级,全压效率成为核心判定指标,能效限定值为7.5W/(m³/min)。该版本的实施推动了吸油烟机电机从"电容启动异步电机"向"直流无刷电机"的转型,全行业全压效率平均值提升了约12%。

第三代:GB 29539-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与换气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025年发布,2026年7月31日实施。该版本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一是适用范围从吸油烟机扩展至换气扇,填补了换气扇能效监管的空白;二是首次将噪声和待机功率纳入能效评价体系,标志着能效标准从"单一效率指标"向"综合性能指标"转型;三是全压效率门槛大幅提升14.7%,预计将推动行业淘汰约20%的低效产品。该版本修改采用IEC 61591:2023中空气动力性能测试的技术内容,但能效等级划分和限定值系根据中国市场的统计数据独立制定。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吸油烟机全压效率试验

试验原理:全压效率表征风机系统将电能转化为气流能量的效率。试验中测量风机在特定工况下的输出功率(全压与风量的乘积)与输入电功率之比,输出功率通过风量-全压曲线积分获得,输入功率用功率计直接测量。

装置:采用GB/T 17713-2025规定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装置,包括标准风道、流量喷嘴、可调风门、微压计(精度±0.5Pa)、功率计(精度±0.5%)、转速计(精度±1r/min)。风道需满足标准规定的直管段长度和整流格栅要求。

试样:完整成品吸油烟机3台,需在(23±5)℃、相对湿度45%-75%环境下状态调节不少于4小时。安装方式为标准的壁挂式安装,排风口连接试验风道。

步骤:首先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将风门全开测定最大风量Qmax。然后调节风门,使风量稳定在0.5Qmax±2%区间内,记录该工况下的全压值P和输入功率W。测试中电压波动不超过±1%,频率波动不超过±0.5%。每个工况点重复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

输出参数:全压效率η = (P × Q) / W,其中P为全压(Pa),Q为风量(m³/min),W为输入功率(W)。计算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工程意义:全压效率是衡量吸油烟机空气动力性能的核心指标。该值越高,说明在相同风量下消耗的电能越少,或相同能耗下产生的风量越大。对于企业研发而言,提升全压效率的关键在于优化叶轮设计、减小风道阻力、提高电机效率。

 

6.2 吸油烟机噪声试验

试验原理:噪声试验依据ISO 3741标准,在混响室中测量吸油烟机在额定风量工况下辐射的声功率级。混响室法通过测量室内声压级并考虑房间吸声量来计算声功率级,适用于稳态噪声源。

装置:混响室(容积应不小于60m³,满足ISO 3741对房间尺寸比例的要求)、精密声级计(符合IEC 61672-1 1级要求)、1/1倍频程滤波器、标准声源(用于标定房间吸声量)。

试样:同6.1节的全压效率试样,噪声试验与全压效率试验可在同一台样机上依次进行。试验时吸油烟机安装在混响室中央或墙壁反射面中央,排风口连接到室外或消声风道。

步骤:将吸油烟机调至最大风量档位,待运行稳定后(不少于5分钟),在规定的测点位置(距离产品表面1m,高度1.5m)测量声压级。每个测点测量时间不少于30秒,取等效连续声压级。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声压级,并与标准声源标定的房间吸声量结合,计算声功率级。

输出参数:A计权声功率级LWA,单位为dB(A),修约至整数。判定限值为69dB(A)。

工程意义:噪声是吸油烟机用户体验的"第二指标",直接影响厨房舒适度。2025版将噪声纳入能效评价体系,意味着企业不能为追求高风量而无限制提高转速——必须在空气动力性能和声学性能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推动了"仿生叶片""锯齿尾缘"等降噪技术的应用。

 

6.3 换气扇单位风量耗功率试验

试验原理:单位风量耗功率SFP = 输入功率P / 风量Q,表征输送单位体积空气所消耗的电能。该指标直接反映换气扇的能效水平,数值越低越好。

装置:采用GB/T 14806-2025规定的风量测试装置,包括标准风室、流量喷嘴、可调风门、微压计(精度±0.5Pa)、功率计(精度±0.5%)。风室需满足标准规定的密封性和结构强度要求。

试样:完整成品换气扇3台,状态调节条件与吸油烟机相同。安装方式为标准的开孔安装或管道安装,依据产品设计用途确定。

步骤: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将换气扇安装在风室上,风门全开,待运行稳定后测量风量Q和输入功率P。测试中电压波动不超过±1%。每个样品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计算SFP = P / Q,单位为W/(m³/h),修约至小数点后三位。

输出参数:单位风量耗功率SFP,判定限值:1级≤0.030,2级≤0.040,3级≤0.048W/(m³/h)。

工程意义:换气扇能效的核心在于电机效率和叶轮设计的匹配。SFP指标促使企业从"廉价异步电机"向"高效永磁同步电机"转型,同时优化叶轮角度以降低气流损失。对于建筑通风设计而言,SFP是计算建筑通风系统总能耗的基础参数。

 

6.4 待机功率试验

试验原理:待机功率测量依据GB 12021.9-2021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产品在待机模式下的输入功率。待机模式定义为产品连接到电源但仅执行待机功能(如遥控接收、时钟显示)的状态。

装置:功率计(精度±0.01W,带宽≥1kHz)、调压器(稳定电压精度±0.5%)、计时器。

试样:同6.1节试样,在完成全压效率和噪声试验后进行待机功率测试。

步骤:将吸油烟机接通额定电压,置于待机状态(关闭主电机和照明,仅保留待机电路工作)。待机稳定后(不少于10分钟),连续测量30分钟的功率,取平均值。若产品具有多种待机模式(如网络待机、遥控待机),分别测量并取最大值。

输出参数:待机功率PS,单位为W,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判定限值:带信息状态显示≤1.0W,不带显示≤0.5W。

工程意义:待机功耗是"隐形电费"的主要来源。一台待机功率1.0W的吸油烟机,年待机耗电约8.76kWh,看似不大,但全国数亿台家电的待机功耗合计是巨大的能源浪费。该指标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待机功耗法规(欧盟ErP指令1275/2008)保持同步。

 

七、样品要求

下表汇总了GB29539-2025对能效检测样品的全部要求,检测机构和企业实验室均须严格遵循。

要求项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完整成品吸油烟机或换气扇,包含所有功能部件(电机、叶轮、风道、外壳、控制电路),不允许使用半成品或改装样机
试样数量同一型号产品3台。3台样机均须通过全部试验项目,若任一项目不合格,则判定该型号不合格
试样尺寸吸油烟机:标准壁挂式安装,排风口直径与试验风道匹配;换气扇:开孔直径与风室接口匹配,安装法兰面平整度公差±0.5mm
状态调节环境温度(23±5)℃,相对湿度45%-75%,无强制对流;调节时间不少于4小时;试验过程中环境温度波动不超过±3℃
电源条件额定电压(如220V)±1%,额定频率(50Hz)±0.5%;电压谐波畸变率不超过5%
样品标识样机须有清晰的铭牌,标注产品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铭牌信息须与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市场监督抽检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对流通领域的吸油烟机和换气扇产品开展能效监督抽查。抽检依据GB29539-2025判定产品是否达到能效限定值,同时核查能效标识标注的真实性。2025年国家监督抽查数据显示,吸油烟机能效不合格率约为8.3%,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全压效率未达标注等级和待机功率超标。

监督抽检的典型流程为:抽样人员在销售终端随机购买样品,封样后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全项目检测。检测结果若判定能效等级与标识不符,将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若未达到能效限定值,则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七十条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2 消防验收与工程进场检验

依据《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第7.2.3条,住宅厨房机械排烟设施的能效应符合GB29539的规定。在住宅项目竣工验收中,吸油烟机虽不属于消防验收的强制项,但在精装房交付标准中,开发商采购的吸油烟机必须提供符合GB29539的型式检验报告,否则无法通过绿色建筑评价中的"健康舒适"指标审查。

实际工程中常见的问题是:开发商为控制成本采购低能效等级(4级、5级)产品,虽满足能效限定值要求,但无法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节能与能源利用"章节对家电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得分要求。因此,绿色建筑项目中的吸油烟机采购通常要求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换气扇不低于1级。

 

8.3 CMA/CNAS实验室扩项

检测机构申请GB29539-2025的CMA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GB/T 17713-2025和GB/T 14806-2025规定的全部试验装置(空气动力性能试验装置、混响室、功率计、微压计等);至少2名检测人员持有能效检测上岗证;建立并运行满足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质量体系。

扩项评审中,技术专家重点关注:空气动力性能试验装置的风道尺寸和整流格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混响室的容积和吸声量是否满足ISO 3741规定、功率计的校准周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此外,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也是评审的必查项——CNAS要求能效检测实验室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计划。

 

8.4 企业研发与产品升级

对于吸油烟机和换气扇制造企业,GB29539-2025的实施意味着产品研发方向的根本性调整。全压效率门槛提升14.7%,倒逼企业在以下三个技术方向进行突破:

第一,电机升级——从传统的电容启动异步电机(效率约55%-65%)向直流无刷电机(效率约75%-85%)转型。直流无刷电机不仅效率高,还能实现无级调速,为全压效率优化提供更大空间。

第二,风道优化——通过CFD仿真优化蜗壳型线和叶轮角度,减少气流分离和涡流损失。某头部企业通过将叶轮叶片数从56片增至64片并优化叶片倾角,全压效率从9.2W/(m³/min)提升至10.5W/(m³/min),提升幅度达14%。

第三,降噪技术——噪声限值收紧至69dB(A)后,单纯提高转速已不可行。行业普遍采用"锯齿尾缘叶片""微穿孔板消声器""柔性风道连接"等降噪措施,在保持风量不变的前提下将噪声降低2-4dB(A)。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我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全压效率实测值为8.4W/(m³/min),低于2025版的能效限定值8.6W/(m³/min),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还能继续生产和销售吗?

根据GB29539-2025的过渡期安排,该标准自2026年7月31日起实施。在实施日期之前,产品仍可依据旧版GB29539-2013进行检验和销售。但需注意,自2026年7月31日起,所有在售产品必须满足新标准的能效限定值要求。建议贵司立即启动产品升级,重点优化电机效率和风道设计。根据标准第6.4节规定,能效限定值的判定是基于3台样机的全部测试结果,任何一台不达标即判定不合格,因此研发阶段的样品验证应至少准备5台以上。

 

Q2:我公司生产的换气扇在GB29539-2025实施之前从未做过能效检测,现在申请能效标识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能效标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能效标识备案申请表、能效标识样本、产品型式检验报告(需由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产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必须包含GB29539-2025规定的全部能效检测项目,即单位风量耗功率的实测值及对应的能效等级。需特别注意,换气扇的能效标识样式与吸油烟机不同,标识上须标注"单位风量耗功率"指标及数值,格式要求见《吸油烟机及换气扇能效标识实施规则》(2026年修订版)。

 

Q3:我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在型式检验中全压效率达到2级(≥10.0W/(m³/min)),但噪声实测值为70dB(A),超过了69dB(A)的限值,这种情况下能效等级如何判定?

根据GB29539-2025第5.3节规定,吸油烟机的能效等级判定采用"木桶原理"——所有指标必须同时满足对应等级的要求。噪声实测值70dB(A)超过了69dB(A)的限值,因此该产品不能判定为2级能效。由于噪声限值在所有能效等级中均为69dB(A),该产品实际上无法获得任何能效等级,即判定为能效不合格。建议贵司优先解决噪声超标问题,可考虑采用锯齿尾缘叶片、增加消声材料、优化风道结构等措施。根据标准第6.5节,噪声试验在最大风量档位下进行,若产品具有多个风量档位,可考虑将最大风量档位的风量适当下调以降低噪声,但需确保全压效率仍满足能效限定值要求。

 

Q4:我公司计划将吸油烟机出口到欧盟市场,欧盟的能效法规与GB29539-2025有何异同?产品是否需要分别检测?

欧盟对吸油烟机的能效监管依据EU 65/2014(能效标识法规)和EU 66/2014(生态设计法规),其能效指标体系与GB29539-2025存在显著差异。欧盟采用"能效指数(EEI)"作为核心指标,EEI综合考虑流体动力效率、照明效率、油脂过滤效率三个维度,计算公式为EEI = (0.5×流体动力效率+0.1×照明效率+0.1×油脂过滤效率)的加权值。欧盟的能效等级从A+++到D共7级,A+++级对应的EEI值≤33。GB29539-2025的全压效率指标仅反映空气动力性能,不含照明和油脂过滤效率。因此,同一款产品在欧盟和中国需要分别进行能效检测,检测标准和判定体系完全不同。建议贵司根据目标市场选择相应的检测机构——出口欧盟需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或认可的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在中国销售则需由具有CMA资质的国内实验室检测。

 

Q5:我公司生产的吸油烟机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已按GB29539-2013完成型式检验并备案能效标识,新标准实施后能否继续使用原有的能效标识?

不能。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能效标识的内容应当与产品实际能效一致,当产品所依据的能效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者应当在新的能效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能效标识的重新备案。GB29539-2025实施后,原有依据GB29539-2013备案的能效标识自动失效。企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新标准下的型式检验和能效标识备案,否则自实施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需注意,能效标识备案的重新申请不收取行政费用,但型式检验费用需由企业自行承担。建议贵司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新标准检测和备案工作,预留充足的缓冲时间。

 

Q6:GB29539-2025中规定吸油烟机的待机功率限值为1.0W(带显示)或0.5W(不带显示),如果产品带有WiFi模块,待机功率如何测量?

根据GB29539-2025第6.6节和GB 12021.9-2021第5.3节的规定,带有网络功能的吸油烟机,其待机功率分为两种情况:若WiFi模块在待机状态下仍保持网络连接(即"网络待机"),则测量网络待机状态的功率,限值仍为1.0W(带显示)或0.5W(不带显示);若WiFi模块在待机状态下断开网络连接(即"关机待机"),则测量关机待机状态的功率。需注意,根据GB 12021.9-2021第5.4节,网络待机功率的测量应在网络连接稳定后进行,测量时间为30分钟,取平均值。如果产品具有多种待机模式,应分别测量并取最大值作为判定值。当前行业实践中,多数企业通过优化电源管理芯片和WiFi模块的休眠策略,可将网络待机功率控制在0.8W以内。

 

Q7:我公司生产的换气扇额定风量为1200m³/h,是否适用GB29539-2025?

不适用。GB29539-2025第1章"范围"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额定风量不超过1000m³/h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换气扇。贵司生产的1200m³/h换气扇已超出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属于工业通风或商用通风设备范畴。此类产品目前没有对应的强制性国标能效要求,但可参照GB 19762-202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进行能效评价——该标准适用于工业通风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判定指标为单位风量耗功率。需注意,若贵司产品用于住宅建筑集中新风系统,还可能受到GB 55016-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第4.3.5条关于新风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0.45W/(m³/h)的限制。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以下资源可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GB29539-2025的技术细节和实施要求:

与GB29539-2025密切相关的其他标准:

  • GB/T 17713-2025《吸油烟机及其他烹饪烟气吸排装置》
  • GB/T 14806-2025《家用和类似用途换气扇》
  • GB 12021.9-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待机功率》
  • 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GB 55038-2025《住宅项目规范》
  • GB/T 39786-2021《绿色产品评价 家用电器》
  • IEC 61591: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吸油烟机性能测试方法》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29539-2025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