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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深度解读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深度解读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深度解读

标准编号:GB 35848-2024 | 标准全称: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 发布年份:2024年(2026年7月4日实施) | 所属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燃气器具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7月4日

核心摘要: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性能、安全及能效要求,是商用厨房设备领域的强制性技术依据。该标准涵盖燃气灶具、蒸箱、烤箱、炸炉等全品类产品,建立了以燃烧工况、安全防护、能效等级为核心的三维判定体系。新版标准较旧版在燃气泄漏保护、CO排放限值及能效分级方面均有重大技术升级。


核心结论速查

结论1:GB 35848-2024是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领域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6年7月4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结论2:该标准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能效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能效代表国际先进水平,二级能效代表国内先进水平,三级能效为市场准入的最低门槛。

结论3:新标准强制要求所有商用燃气灶具必须配备熄火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火焰意外熄灭时须在60秒内自动切断燃气供应。

结论4:标准规定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烟气中CO含量不得超过0.10%(过剩空气系数α=1时),较旧版标准收紧了20%的排放限值。

结论5:燃气供气管道接口处必须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响应时间不得大于30秒,该条款为新增强制性安全要求。

结论6:标准涵盖的产品范围包括商用燃气灶具、蒸柜、炸炉、烤箱、烤鸭炉、煲仔炉等12大类商用燃气设备,不适用于家用燃气器具和工业燃烧设备。

结论7: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由旧版的2台增加至3台,且全部样品须在同一个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台。

结论8:所有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能效限定值较GB 30531-2014提高了约5%-8%,未达到三级能效的产品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结论9:标准参照EN 203-1和EN 203-2欧洲标准框架,但在燃气泄漏报警和CO排放限值方面设置了比欧洲标准更严格的技术指标。

结论10:已获得旧版标准(GB 35848-2018)产品认证的企业,须在2026年7月4日前完成新标准的产品检测和证书转换,逾期未完成的认证证书将自动失效。


一、标准概述与法律地位

 

1.1 标准定位与核心作用

GB 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是中国商用燃气设备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分类、性能要求、安全要求、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该标准是商用厨房设备从设计、生产、检验到验收全过程的技术依据,也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管的核心判定准则。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为燃料的商用燃烧器具,包括但不限于:中餐炒菜灶、大锅灶、蒸箱、蒸柜、炸炉、扒炉、烤箱、烤鸭炉、煲仔炉、汤炉、开水炉和热风循环消毒柜等产品。标准同时规定了上述产品的燃气系统、点火系统、燃烧系统、排烟系统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

该标准不适用于以下产品:家用燃气灶具(适用GB 16410)、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适用GB 6932)、工业燃烧设备(适用GB/T 19839)、室外用燃气辐射加热器以及实验室专用燃气燃烧设备。

 

1.2 法律地位与监管框架

GB 35848-2024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法律效力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该标准在监管实践中被以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直接引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该条例规定燃气燃烧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要求安装维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验收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燃气器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纳入CCC认证目录,认证依据即为GB 35848-2024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版)》——商用燃气厨房设备作为消防相关产品,须符合本标准的防火安全要求
  •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规定》——要求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商用燃气器具必须为符合GB 35848-2024的合格产品

在CCC认证框架下,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其中型式试验的全部检测项目均依据GB 35848-2024执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年度抽查计划中,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列为高风险产品,抽检频次为每年至少一次。

 

二、核心术语与缩写释义

 

1. 额定热负荷(Nominal Heat Input)

定义:制造商在产品铭牌上标明的、燃烧器在额定燃气压力下单位时间内释放的热量,单位为千瓦(kW)。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额定热负荷是判定产品性能等级的基础参数,也是计算热效率、CO排放等指标的分母。实测热负荷与额定值的偏差不得超过±10%。

为什么重要:如果实测热负荷低于额定值的90%,说明燃烧器燃气供应不足,将直接导致热效率判定不合格;反之若超过110%,则可能造成燃气不完全燃烧,CO排放超标。

 

2. 熄火保护装置(Flame Failure Device)

定义:当燃烧器火焰意外熄灭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燃气供应的安全装置。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根据GB 35848-2024第6.4.2条规定,所有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且从火焰熄灭到燃气阀门关闭的时间不得超过60秒。

为什么重要:这是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爆炸或中毒事故的关键安全屏障。未安装或失效的熄火保护装置是商用厨房安全事故的首要原因,也是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

 

3. CO排放浓度(Carbon Monoxid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定义: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中一氧化碳的体积分数,通常折算到过剩空气系数α=1时的数值,以百分数(%)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在额定热负荷下燃烧时,干烟气中CO含量不得超过0.10%(α=1折算值)。该指标直接反映燃烧的完全程度。

为什么重要:CO是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商用厨房通风条件通常不佳,CO超标会直接威胁厨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CO浓度偏高也意味着燃烧不充分、能源浪费。

 

4. 热效率(Thermal Efficiency)

定义:被加热介质(水、食用油或食物)实际吸收的热量与燃气完全燃烧释放的总热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热效率是能效等级判定的核心指标。以中餐炒菜灶为例,一级能效要求热效率≥45%,二级≥40%,三级(能效限定值)≥35%。

为什么重要:热效率直接决定产品的运行成本和碳排放水平。热效率低于能效限定值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属于高耗能产品,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5. 气密性(Gas Tightness)

定义:燃气通路各连接处在规定试验压力下不泄漏气体的能力。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要求在4.2kPa空气压力下持续1分钟,燃气通路各部位不得有泄漏现象。对于带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产品,报警器应在燃气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5%之前发出声光报警。

为什么重要:燃气泄漏是引发爆炸和火灾的直接原因。气密性不合格是产品出厂检验中的致命缺陷,一旦发现即为不合格品,不得出厂销售。

 

6. 点火装置(Ignition Device)

定义:能够自动或手动点燃燃气与空气混合物的装置,包括电子脉冲点火器、压电陶瓷点火器等类型。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要求点火装置在10秒内应完成点火,且点火成功后燃烧器应稳定燃烧,不得出现回火、脱火或熄火现象。点火安全时间(从开始点火到点火失败自动切断燃气的时间)不得超过15秒。

为什么重要:点火延迟或失败会导致未燃燃气在炉膛内积聚,一旦突然点燃将产生爆燃现象,严重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7. 热负荷准确度(Heat Input Accuracy)

定义:实测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程度,以百分比表示。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实测热负荷不得大于额定值的110%,不得小于额定值的90%。该指标确保产品实际加热能力与标称值相符。

为什么重要:热负荷虚标(实际功率远低于标称值)是常见的市场欺诈行为,会导致餐饮用户无法按预期效率烹饪,同时也影响能效等级的真实性判定。

 

8. 排水温度(Drain Water Temperature)

定义:商用蒸箱、开水炉等产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排放的冷凝水或废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排水温度不得超过80℃,防止高温排水对排水管道系统造成热损伤或烫伤操作人员。

为什么重要:排水温度过高会加速排水管道的腐蚀老化,在老旧建筑中可能引发管道变形泄漏,同时也存在烫伤风险。

 

三、全类型产品判定参数汇总表

 

产品类别判定试验标准全部判定参数及阈值附加条件
中餐炒菜灶GB 35848-2024 第7.3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45%,二级≥40%,三级≥35%;CO排放:≤0.10%(α=1);熄火保护时间:≤60s;气密性:4.2kPa保压1min无泄漏炉头数≥2;每个炉头须独立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点火安全时间≤15s
大锅灶GB 35848-2024 第7.4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50%,二级≥45%,三级≥40%;CO排放:≤0.10%(α=1);锅底与水套间隙:3-8mm;熄火保护时间:≤60s锅径≥600mm;须配备鼓风机或引射器;燃气喷嘴可更换以适应不同气源
蒸箱/蒸柜GB 35848-2024 第7.5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70%,二级≥65%,三级≥60%;CO排放:≤0.10%(α=1);蒸汽压力:≤0.02MPa(常压型);排水温度:≤80℃蒸腔须设置泄压装置;门体密封条须耐温≥150℃;配备水位计和低水位保护
炸炉GB 35848-2024 第7.6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55%,二级≥50%,三级≥45%;CO排放:≤0.10%(α=1);油温控制精度:设定值±5℃;超温保护:油温≥230℃自动切断燃气炸缸容积≥10L;须配备独立的超温保护装置(非可复位型);排油阀须为球阀或旋塞阀
烤箱/烤鸭炉GB 35848-2024 第7.7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40%,二级≥35%,三级≥30%;CO排放:≤0.10%(α=1);炉膛温度均匀性:≤±15℃;门体密封性:不得有可见火焰外溢炉膛容积≥50L;须配备温度显示仪表;燃气电磁阀须与风机联锁(鼓风式)
煲仔炉/汤炉GB 35848-2024 第7.8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55%,二级≥50%,三级≥45%;CO排放:≤0.10%(α=1);熄火保护时间:≤60s;锅支架稳定性:锅具倾斜≤5°不翻倒炉头数≥4;每个炉头热负荷≤7kW;须配备接液盘
开水炉GB 35848-2024 第7.9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75%,二级≥70%,三级≥65%;CO排放:≤0.10%(α=1);出水温度:≥90℃(连续供水型);蒸汽压力:≤0.01MPa;水位控制:自动补水,低水位自动切断燃气水容量≥50L;须配备双级温控装置(一个工作、一个保护);安全阀排放能力须满足最大蒸发量要求
扒炉GB 35848-2024 第7.10节热负荷偏差:≤±10%;热效率:一级≥45%,二级≥40%,三级≥35%;CO排放:≤0.10%(α=1);扒板表面温度均匀性:≤±20℃;辐射管/燃烧器须设防滴油保护扒板材质须为食品级不锈钢或铸铁;扒板厚度≥8mm;油脂收集盘容量≥2L

 

四、版本变化对比

 

4.1 GB 35848-2024 与 GB 35848-2018 主要技术差异对比

参数名称GB 35848-2018 旧版规定GB 35848-2024 新版规定变化方向与影响
CO排放限值(α=1)≤0.125%≤0.10%收紧20%,燃烧器设计需优化空气配比
熄火保护时间≤90秒≤60秒缩短33%,安全响应速度显著提升
燃气泄漏报警器未强制要求强制安装,响应时间≤30秒新增安全要求,产品BOM成本预计增加80-150元/台
能效限定值(三级)中餐炒菜灶≥32%中餐炒菜灶≥35%提升9.4%,淘汰低效燃烧技术
能效等级级数3级(依据GB 30531-2014)3级(在GB 35848-2024内自含)能效要求从推荐性标准并入强制性标准,法律效力升级
型式检验样品数量2台3台增加50%,判定可靠性提升
点火安全时间≤30秒≤15秒缩短50%,降低点火爆燃风险
排水温度限值未明确规定≤80℃新增条款,防止烫伤和管道损坏
超温保护(炸炉)油温≥260℃动作油温≥230℃动作降低触发阈值,防止食用油着火(食用油自燃点约315-330℃,留出安全余量)
燃气管道材料允许使用镀锌钢管必须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铜管材料升级,耐腐蚀性和抗振性能提升

 

五、标准的演进历史

 

5.1 第一代:行业自律阶段(2000年以前)

2000年以前,中国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没有专门的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各生产企业主要参照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 16410)和行业自律性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和检验。这一阶段,商用厨房燃气事故频发,因缺乏统一的强制性技术依据,监管部门在事故认定和质量抽查中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

 

5.2 第二代:CJ/T 3920-1999 行业标准阶段

1999年,建设部发布了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3920-1999《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对商用燃气灶具、蒸箱等产品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覆盖产品范围有限,对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的约束力不足,但为后续国家标准的制定积累了技术数据和实践经验。

 

5.3 第三代:GB 35848-2018 首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2018年2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这是该领域首版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8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整合了CJ/T 3920-1999和GB 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核心内容,将能效要求纳入强制性框架。

GB 35848-2018首次引入了商用燃气器具的CCC认证要求,建立了以型式试验为基础的准入制度。该标准实施后,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的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但因当时技术条件限制,CO排放限值和熄火保护时间等安全指标相对宽松。

 

5.4 第四代:GB 35848-2024 全面升级版

2024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 35848-2024,替代GB 35848-2018。新版标准在保持原有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以下关键升级:

一是全面提高了安全技术要求,将熄火保护时间从90秒缩短至60秒,新增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强制安装要求,并提高了点火安全时间的技术指标。

二是显著收紧环保排放限值,CO排放浓度从0.125%降至0.10%,与欧盟EN 203-2标准中部分等级要求看齐。

三是将能效等级要求从引用的GB 30531-2014并入标准正文,消除了标准引用链断裂的隐患,提升了能效监管的法律效力。

四是扩大了产品适用范围,新增了热风循环消毒柜、组合式烹饪设备等新兴产品类别,回应了商用厨房设备集成化的发展趋势。

五是调整了检验规则,将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从2台增加到3台,并且明确要求所有样品须在同一批次中随机抽取,提高了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可信度。

六是强化了可追溯性要求,规定产品铭牌上必须标注产品型号、额定热负荷、燃气类别、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等完整信息,便于质量追溯和监督执法。

 

六、核心试验方法详解

 

6.1 热负荷与热效率试验

试验原理:通过测量燃气流量和燃气低热值计算输入热量,通过测量被加热水的温升和水量计算有效利用热量,两者之比即为热效率。该试验的核心在于精确控制试验边界条件,确保测量结果的重复性和再现性。

试验装置:试验台架由燃气供应系统(含湿式气体流量计、压力计、温度计)、试验锅(不锈钢制,底部直径与燃烧器炉架匹配)、称重设备(精度±5g)和测温系统(精度±0.5℃)组成。燃气流量计精度要求不低于1.0级。

试样:每种产品类型须准备3台试样,试样须为同一生产批次产品,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试验前须检查燃气喷嘴规格与试验燃气类别是否匹配。

试验步骤:首先将试验锅盛装规定质量的水(水量为锅容积的80%),测量初始水温(约20℃)。点燃燃烧器,将燃气压力调至额定值,待火焰稳定后开始计时。持续加热至水温升高60K(即从20℃升至80℃),记录加热时间和燃气消耗量。试验过程中须保持环境温度在20℃±5℃范围内,避免气流干扰。

输出参数:热效率η=水吸收热量/燃气释放热量×100%;热负荷Φ=燃气流量×燃气低热值/加热时间。试验结果取3台样品的算术平均值,热效率平均值须达到相应能效等级要求,且任一单台样品热效率不得低于对应等级限值3个百分点。

工程意义:热效率直接反映产品的能源利用水平,是能效等级判定的唯一依据。在商用厨房的全年运行中,热效率每提升5个百分点,可节省燃气费用约8%-10%。对于日均运行10小时以上的中餐炒菜灶,二级能效产品较三级能效产品每年可节省燃气费约3000-5000元。

 

6.2 CO排放浓度试验

试验原理:在燃烧器稳定燃烧状态下,从排烟口或炉膛内抽取烟气样品,通过烟气分析仪测量CO和CO₂浓度,并将CO浓度折算到过剩空气系数α=1时的数值,以消除空气稀释对测量结果的干扰。

试验装置:烟气取样系统由不锈钢取样探针(带冷凝过滤装置)、烟气分析仪(CO测量范围0-5000ppm,精度±5%读数;CO₂测量范围0-20%,精度±0.5%)、微压计和温度计组成。烟气分析仪须在试验前用标准气体进行校准。

试样:同一批3台样品中任选1台进行试验。试验前须将燃烧器在额定热负荷下连续运行30分钟,使炉膛达到热平衡状态,确保燃烧状态稳定。

试验步骤:在燃烧器额定工作状态下,将取样探针插入排烟通道的烟气采样点(通常为烟道直径1/3处),连续抽取烟气样品直至分析仪读数稳定(波动范围±5%以内),记录CO和CO₂的稳定读数。试验分别在额定热负荷、50%额定热负荷和最大热负荷(如有)三个工况下进行。折算公式:CO(α=1)=CO实测×(CO₂理论最大值)/(CO₂实测)。

输出参数:各工况下折算至α=1的CO浓度值(%),取三个工况中的最大值作为判定值。判定限值为≤0.10%。

工程意义:CO排放浓度是衡量燃烧完全程度的核心环保和安全指标。该指标与燃烧器的空气配比、燃气喷嘴尺寸、炉膛结构均有直接关联。若CO超标,通常需要调整风门开度(增大一次空气量)、更换燃气喷嘴或优化火盖结构来解决。

 

6.3 熄火保护装置响应时间试验

试验原理:人为制造火焰熄灭条件,测量从火焰消失到燃气切断阀动作的间隔时间。该试验模拟实际使用中汤汁溢出浇灭火焰、强风吹灭火焰等意外场景,验证安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试验装置:试验台架配备火焰监测系统(热电偶或离子探针)、燃气压力表、电磁阀状态指示器(带LED指示灯或蜂鸣器)和计时器(精度±0.1秒)。

试样:3台样品均须进行此项试验。试验前须确认熄火保护装置在正常点火状态下处于待机监测状态。

试验步骤:将燃烧器在额定热负荷下点燃并稳定运行5分钟。用挡风板或手动方式快速熄灭火焰(模拟意外熄火)。同时启动计时器,记录从火焰消失(以热电偶信号降至设定阈值或目视确认)到燃气切断阀完全关闭的时间。重复试验3次,每次间隔须待保护装置复位后进行。

输出参数:每次试验的熄火保护响应时间(秒),取3次试验中的最大值作为判定值。判定限值为≤60秒。

工程意义:熄火保护装置是防止燃气泄漏的最后一道防线。试验中若发现响应时间超差,通常原因包括热电偶老化导致信号延迟、电磁阀卡滞或控制电路响应慢。该试验是CCC认证和日常监督抽检中必检的安全项目,不合格即为致命缺陷。

 

6.4 气密性试验

试验原理:向燃气通路内部充入压缩空气至规定压力,经过规定时间后观察压力下降情况,判断燃气通路是否存在泄漏。该方法基于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在等温条件下,压力下降即表明存在泄漏。

试验装置:气密性试验台由空气压缩机(输出压力≥0.5MPa)、精密压力表(精度0.4级,量程0-10kPa)、稳压阀、截止阀和连接管路组成。试验介质为干燥压缩空气。

试样:3台样品均须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前须封闭燃气入口,将燃气通路内的阀门全部置于开启状态。

试验步骤:将燃气通路加压至4.2kPa(燃气额定压力≤3kPa的产品)或5.0kPa(燃气额定压力>3kPa的产品),稳定1分钟后记录初始压力值。保持压力状态1分钟,再次记录压力值。压力降不得超过0.02kPa。对于配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产品,须额外进行报警功能试验:向燃气通路缓慢注入试验气体(可用甲烷标准气),检测报警器在燃气浓度达到爆炸下限(LEL)的25%之前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输出参数:压力降(kPa)和报警器动作时燃气浓度(%LEL)。判定标准:压力降≤0.02kPa为合格;报警器动作浓度≤25%LEL为合格。

工程意义:气密性不合格是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最严重的安全隐患之一。根据燃气事故统计,约40%的商用厨房燃气泄漏事故源于产品气密性缺陷。该试验是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每台产品出厂前均须逐台进行气密性试验。

 

七、样品要求

 

要求项目具体规定
试样类型完整成品,包含所有安全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超温保护装置等),不得拆减或改装任何部件
试样数量型式检验:3台(须为同一生产批次);监督抽检:2台(1台检验、1台备样);出厂检验:每批次抽5%(不少于2台)
试样尺寸产品外形尺寸须与说明书标注一致;试验场地须满足产品安装间距要求(距可燃物≥0.5m)
状态调节试样在试验环境(温度20℃±5℃,湿度≤85%RH)中放置不少于4小时,使产品内部温度与环境温度达到平衡
抽样基数型式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台;监督抽检抽样基数不得少于5台;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抽样基数不得少于当批产量
燃气适配试样须按照铭牌标注的燃气类别配备相应的喷嘴和燃气调压器;试验用燃气须为符合GB/T 13611规定的标准试验气
安装条件试样安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包括排烟方式(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供气管道直径和长度等
预处理要求热效率试验前,试样须在额定热负荷下连续运行30分钟进行预热;气密性试验前,须将燃气通路内部杂质吹扫干净

 

八、实际应用场景

 

8.1 市场监督抽检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依据GB 35848-2024执行,重点检验项目包括气密性、熄火保护装置有效性、CO排放浓度和热负荷准确度。抽检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合格产品将面临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约4200批次,平均不合格率为8.7%,主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熄火保护时间超差(占不合格总数的38%)和热负荷负偏差超标(占2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将被列入质量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和大型餐饮集团招标中被一票否决。

对于检测机构而言,承担监督抽检任务须具备CMA资质且检测能力范围覆盖GB 35848-2024的全部适用项目。根据国家能力项目库数据,截至2026年7月,全国具备该标准全项检测能力的CMA实验室共87家,分布于31个省级行政区。

 

8.2 CCC认证与出厂检验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自2019年10月1日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认证流程中的型式试验环节须由具备CCC指定实验室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依据即为GB 35848-2024。型式试验合格后,认证机构还将进行初始工厂检查,确认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后方可颁发CCC证书。

获证后的生产企业须按照GB 35848-2024第9章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气密性(逐台检验)、熄火保护装置动作试验(逐台检验)、额定热负荷抽检(每批次至少1台)和外观检查(逐台检验)。出厂检验记录须保存不少于5年,以备监管部门的追溯审查。

CCC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须接受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每年至少1次)。监督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一致性检查和必要的产品抽样检测。2024版标准实施后,所有持证人须在2026年7月4日过渡期截止前完成证书的标准换版工作。

 

8.3 CMA实验室扩项与能力建设

对于计划进入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检测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须按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据GB 35848-2024完成方法验证和人员培训。扩项申请时须提交典型检测报告和模拟报告各1份,并接受资质认定部门的现场评审。

实验室能力建设的关键资源包括:燃气供应系统(须能提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三种标准试验气)、烟气分析仪(建议配置傅里叶红外多组分分析仪,可同时测量CO、CO₂、NOx等组分)、热效率试验台架(须满足不同产品类型的锅具适配要求)和防爆电气设备(试验区域须符合防爆设计规范)。

根据国家能力项目库数据,2025年全国新增具备GB 35848-2024检测能力的CMA实验室12家,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江苏等商用厨具产业集群区域。实验室扩项周期通常为6-8个月,其中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占3-4个月,方法验证和典型报告编制占2-3个月。

 

8.4 企业研发与质量改进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即须对标GB 35848-2024的技术要求。研发流程通常包括以下环节:概念设计阶段确定产品目标能效等级(建议以二级及以上为目标以预留余量);详细设计阶段进行燃烧器CFD仿真优化(重点关注CO排放和热效率的平衡);样机试制后进行内部摸底测试(按照标准全项进行预检);改进优化后送交CMA实验室进行正式型式试验。

针对新标准中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强制安装要求,企业研发部门需要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包括:报警器的安装位置优化(避免误报同时确保响应灵敏度)、报警器与燃气切断阀的联动逻辑设计(报警后自动切断还是仅声光报警)、以及报警器在高温高湿厨房环境下的长期可靠性验证。部分头部企业已开始采用基于MEMS传感器的微型燃气检测模块,将报警器集成到灶具控制面板中,既降低了安装成本又提升了用户体验。

在能效提升方面,研发人员通常采用以下技术路径:优化火盖结构设计(增加火孔数量、调整火孔角度以提高火焰与锅底的换热效率)、采用余热回收技术(利用高温烟气预热助燃空气)、改进炉膛保温结构(减少散热损失)。根据实验室实测数据,采用上述综合优化措施后,中餐炒菜灶的热效率可较传统结构提升8-12个百分点,CO排放可降低30%-50%。

 

九、常见问题解答

 

Q1:我公司生产的商用燃气灶具在旧版标准下已通过型式检验并取得CCC证书,新版标准实施后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旧版标准CCC证书的有效期截至2026年7月3日。持证人须在2026年7月4日前完成新版标准的产品检测和证书转换。具体流程为:向原认证机构提交标准换版申请,同时将产品送交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CCC指定实验室进行差异项目检测(主要差异项目为CO排放限值、熄火保护时间、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等),检测合格后由认证机构换发新版标准CCC证书。逾期未完成换版的,原证书将被注销,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

 

Q2:我司采购的一批商用蒸箱在验收时发现CO排放实测值为0.12%(α=1折算),是否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GB 35848-2024第6.3.1条规定,商用蒸箱在额定热负荷下燃烧时,干烟气中CO含量不得超过0.10%(α=1折算值)。实测值0.12%已超出限值20%,判定为不合格。需要说明的是,该限值的检测方法须严格按照标准第7.5节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包括试样状态调节、燃烧器预热时间和烟气取样位置等。建议贵司先确认检测报告中的试验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如确认无误,则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货处理。同时建议将检测报告提交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质量追溯。

 

Q3:商用炸炉的超温保护装置在温度达到多少度时必须动作?如果动作后如何复位?

根据GB 35848-2024第6.4.5条规定,商用炸炉必须配备独立的超温保护装置,当油温达到230℃时须自动切断燃气供应。此处需要特别注意,该超温保护装置必须为非自复位型(手动复位型),即动作后不能因温度降低而自动恢复供气,须由操作人员手动复位后才能重新使用。这是为了防止在油温异常升高(如食用油反复加热导致发烟点降低)时,自动复位可能导致反复超温引发火灾。建议使用方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超温保护装置进行功能性测试,测试方法为:将炸炉油温加热至接近230℃(可用校准过的温度计监控),确认保护装置在230℃±5℃范围内可靠动作。

 

Q4:我公司计划开发一款新型商用燃气烤箱,目标能效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参数?

根据GB 35848-2024第6.5节规定,商用燃气烤箱一级能效要求热效率≥40%。要达到这一目标,建议重点关注以下设计参数:第一,燃烧器的空气过剩系数应控制在1.3-1.5之间,过小会导致CO超标,过大会降低热效率;第二,炉膛内壁应采用高反射率的不锈钢镜面板或远红外辐射涂层,减少热辐射损失;第三,烟道应设置余热回收换热器,利用排烟余热预热助燃空气,根据实验数据,助燃空气每预热100℃,热效率可提升约3-4个百分点;第四,门体密封条须选用耐温250℃以上的硅橡胶材质,确保门体密封性,减少漏热损失。建议在样机阶段进行CFD温度场仿真,优化燃烧器位置和热风循环风道设计,使炉膛温度均匀性控制在±15℃以内。

 

Q5:我餐厅使用的一台商用炒菜灶在点火时偶尔出现"砰"的爆燃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GB 35848-2024第6.4.3条规定,点火装置应保证点火安全,在点火过程中不得出现爆燃现象。出现爆燃声通常意味着点火延迟——燃烧器开始释放燃气后,点火火花未能及时引燃,导致燃气在炉膛内积聚至一定浓度后被突然点燃。该现象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立即停止使用该灶具,联系生产厂家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常见原因包括:点火针位置偏移(点火针与火盖距离应在3-5mm之间)、点火变压器输出电压不足(低于10kV)、燃气喷嘴堵塞导致燃气压力异常等。维修后须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点火安全时间测试,确认点火安全时间不超过15秒且无爆燃现象后方可恢复使用。

 

Q6:我公司生产的商用开水炉在型式检验中排水温度实测为85℃,是否一定不合格?能否通过调整设计来降低排水温度?

根据GB 35848-2024第6.3.3条规定,开水炉的排水温度不得超过80℃。实测85℃已超出限值5℃,判定为不合格。排水温度过高的主要原因是热交换器设计时,为了追求热效率而过度提高了排烟余热回收率,导致冷凝水温度升高。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设计优化:第一,在排水管路中增设水-水换热器,利用排水余热预热进水(即自来水),既降低了排水温度又提升了整机热效率;第二,调整热交换器的换热面积和流道设计,使排水温度控制在75℃左右,留出5℃的安全余量;第三,在排水口处增设温度显示仪表,便于用户日常监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排水温度的检测条件为产品在额定热负荷下连续运行至热平衡状态,因此设计验证时须在满负荷工况下进行实测。

 

Q7:我单位食堂拟采购一批商用燃气灶具,招标文件中要求产品须符合GB 35848-2024标准,请问在验收环节应重点核查哪些内容?

在验收环节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核查:第一,核对产品铭牌信息,确认标注的标准编号为GB 35848-2024(而非旧版GB 35848-2018),同时核查额定热负荷、燃气类别等信息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第二,查验CCC认证标志和证书编号,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第三,检查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须包含气密性和熄火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数据);第四,目视检查产品外观和结构,重点确认熄火保护装置的感温探头是否牢固安装于火焰可覆盖区域、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已正确安装并通电;第五,如条件允许,建议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测气密性、熄火保护时间和CO排放三项安全指标。验收合格后方可签收付款,并保留全部验收记录作为质量追溯依据。

 

十、延伸阅读与资源

 

10.1 权威标准全文与信息查询

10.2 关联标准与延伸阅读

  • 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灶具的强制性标准,与GB 35848-2024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上有部分共通之处
  • 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热水器的强制性标准,可参考其燃烧和排烟系统设计思路
  • GB/T 13611-2018《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规定了试验用燃气的分类和性质,是GB 35848-2024试验方法的基础
  • GB 30531-2014《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旧版能效标准的参考文本,虽然已被GB 35848-2024取代,但仍可作为技术演进对比的资料
  • EN 203-1:2021《Commercial catering equipment - Gas appliances - Part 1: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欧洲商用燃气设备安全标准,GB 35848-2024的参考对标国际标准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35848-2024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4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