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GB 31604.1-2023~.9-2016 | 标准全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系列标准,共63部分)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14日 | 所属领域:食品检验—食品接触材料 | 数据来源: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 | 更新日期:2026年8月4日
核心摘要:GB 31604系列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模拟食品接触条件下脱色程度的测定方法与判定准则,是我国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的强制性技术依据。该系列涵盖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迁移量、特定迁移量等63个部分,核心判定体系以脱色等级(1~5级)和迁移量限值为双重控制指标。2023版较2016版在模拟物种类、迁移试验条件、检测灵敏度方面实现显著升级,新增多种模拟物和快速筛查方法。
结论1:GB 31604系列标准是我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监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共63个部分,涵盖脱色试验、迁移试验、理化指标检测等全部关键安全评价项目,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必须强制执行。
结论2:脱色试验的核心判定指标为脱色等级,共分为1级至5级,其中1级为最优(无脱色),5级为最差(严重脱色),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脱色等级必须达到1级或2级方为合格。
结论3:GB 31604.1-2023较GB 31604.1-2016新增了4种食品模拟物(包括酸性、酒精性、油脂性及水性模拟物各一种),使迁移试验的食品模拟覆盖范围由原来的6种扩展至10种。
结论4:该系列标准规定的迁移试验条件包括4个温度等级(20℃、40℃、70℃、100℃或回流温度)和3个时间等级(0.5h、2h、24h及10天),不同食品接触场景须选择对应的迁移试验条件组合。
结论5:脱色试验的试样制备要求为:将试样裁取为10cm×10cm的方形片材,每种材料至少制备3个平行试样,试样边缘须用惰性材料封边处理以防止边缘效应干扰检测结果。
结论6:GB 31604系列标准中,总迁移量限值统一规定为10mg/dm²(或60mg/kg),该限值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是判定材料整体安全性的基础指标。
结论7: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可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结论8:GB 31604系列标准与欧盟EU 10/2011法规在迁移试验框架上具有技术对应性,但在模拟物种类、迁移条件设置和特定迁移限量值方面存在差异,出口欧盟产品须同时满足EU 10/2011要求。
结论9: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申请SC生产许可时,脱色试验和迁移试验报告是必备的型式检验材料,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
结论10:2023版标准新增了快速筛查方法(附录C),采用光谱法对脱色程度进行半定量初筛,单次检测时间由传统方法的24小时缩短至2小时,适用于企业出厂检验和大批量样品初筛场景。
GB 31604.1-2023~.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系列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模拟食品接触条件下脱色程度的测定方法、迁移试验通则、理化指标检测方法及判定准则。该系列标准共包含63个部分,其中GB 31604.1-2023为迁移试验通则,GB 31604.2至GB 31604.9分别规定了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总迁移量等具体检测方法,其余部分覆盖各类特定物质的迁移量测定。
该系列标准的核心作用在于: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供统一的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确保食品接触材料在与食品接触过程中不会因脱色、迁移等行为导致食品污染,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标准适用于塑料、橡胶、纸和纸板、金属、陶瓷、玻璃、涂层、油墨等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检测与评价。
该标准不适用于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包装材料以及食品本身的可食用包装材料。对于食品接触用再生材料,须同时参照GB 4806系列产品标准中关于再生料的相关规定执行。
GB 31604系列标准在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中具有明确的强制性法律地位,其上位法规和引用关系如下:
1. 脱色试验(Decolorization Test)
定义:脱色试验是将食品接触材料试样在一定温度和时间条件下与食品模拟物接触,观察和评定试样颜色向模拟物中转移程度的试验方法。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用于判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颜色稳定性,脱色等级分为1级至5级,1级表示无脱色(最优),5级表示严重脱色(最差)。合格判定要求脱色等级达到1级或2级。
为什么重要:脱色试验不合格意味着材料中的着色剂可能迁移至食品中,着色剂中常含有重金属、芳香胺等有害物质,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
2. 食品模拟物(Food Simulant)
定义:食品模拟物是用于模拟不同类型食品与食品接触材料接触行为的化学试剂或溶液,包括水性、酸性、酒精性和油脂性四类。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了10种食品模拟物,包括蒸馏水、3%乙酸溶液、4%乙酸溶液、10%乙醇溶液、20%乙醇溶液、50%乙醇溶液、95%乙醇溶液、植物油、正己烷、异辛烷,用于模拟不同食品类型的接触条件。
为什么重要:模拟物选择错误将导致迁移试验结果与实际使用情况严重偏离,使合格产品被误判为不合格,或不合格产品被误判为合格。
3. 总迁移量(Overall Migration, OM)
定义:总迁移量是指食品接触材料在特定迁移试验条件下,向食品模拟物中迁移的所有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总迁移量限值为10mg/dm²(或60mg/kg),是判定食品接触材料整体安全性的基础指标,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为什么重要:总迁移量超标说明材料整体稳定性不足,即使单项特定物质未超标,也表明材料可能存在未知有害物质迁移风险。
4. 特定迁移量(Specific Migration Limit, SML)
定义:特定迁移量是指某种特定化学物质从食品接触材料向食品模拟物中迁移的最大允许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针对不同物质设定了具体的SML值,如甲醛SML为15mg/kg、重金属(以Pb计)SML为1mg/kg、高锰酸钾消耗量限值为10mg/kg。
为什么重要:特定迁移量针对已知有害物质设定限量,是评价材料中特定风险物质安全性的关键指标。
5. 高锰酸钾消耗量(Potassium Permanganate Consumption, KMnO₄ Consumption)
定义:高锰酸钾消耗量是指食品接触材料在迁移试验条件下,向水性模拟物中迁移的可被高锰酸钾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总量。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高锰酸钾消耗量限值为10mg/kg,用于评价材料中可氧化小分子有机物(如醛类、醇类、酮类)的迁移水平。
为什么重要: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表明材料中残留有较多低分子有机物,可能来源于未反应完全的单体、降解产物或加工助剂。
6. 迁移试验条件(Migration Test Conditions)
定义:迁移试验条件是模拟食品接触材料实际使用条件所设定的温度和时间参数组合。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标准规定了4个温度等级(20℃、40℃、70℃、100℃或回流温度)和3个时间等级(0.5h、2h、24h及10天),不同食品接触场景须选择对应的条件组合,如常温灌装饮料选择40℃×10天,高温杀菌食品选择100℃×2h。
为什么重要:迁移试验条件选择错误将导致检测结果无法反映实际使用安全性,是检测过程中最常见的错误来源之一。
7. 阳性对照(Positive Control)
定义:阳性对照是在脱色试验中使用已知会发生脱色的标准物质或标准试样,用于验证试验体系的有效性。
在该标准中的作用:每次脱色试验须同步进行阳性对照试验,阳性对照结果须符合标准规定方可判定试验有效。
为什么重要:阳性对照可识别试验过程中的系统误差,如模拟物污染、温度失控、评级标准偏差等问题。
| 检测项目 | 判定试验标准 | 判定参数及阈值 | 附加条件 |
| 脱色等级 | GB 31604.7-2016 | 1级:无脱色;2级:极轻微脱色;3级:轻微脱色;4级:明显脱色;5级:严重脱色。合格要求:≤2级 | 须同步进行阳性对照试验,阳性对照结果须符合标准规定 |
| 总迁移量 | GB 31604.8-2021 | ≤10mg/dm²(或≤60mg/kg) | 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同模拟物结果分别判定 |
| 高锰酸钾消耗量 | GB 31604.2-2016 | ≤10mg/kg | 仅适用于水性模拟物迁移试验,以蒸馏水为模拟物 |
| 重金属(以Pb计) | GB 31604.9-2016 | ≤1mg/kg | 适用于酸性模拟物(4%乙酸溶液)迁移试验 |
| 甲醛迁移量 | GB 31604.48-2016 | ≤15mg/kg | 适用于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脲醛树脂等氨基树脂制品 |
| 芳香胺迁移量 | GB 31604.43-2016 |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 适用于偶氮着色剂着色的塑料、橡胶制品 |
| 荧光增白剂 | GB 31604.47-2016 | 不得检出(检出限0.1mg/kg) | 适用于纸和纸板类食品接触材料 |
| 邻苯二甲酸酯类 | GB 31604.30-2016 | DBP≤0.3mg/kg;DEHP≤1.5mg/kg;DINP≤9.0mg/kg | 适用于含增塑剂的塑料制品,油脂性模拟物迁移试验 |
| 双酚A迁移量 | GB 31604.40-2016 | ≤0.6mg/kg | 适用于聚碳酸酯、环氧树脂涂层等制品 |
| 丙烯腈迁移量 | GB 31604.14-2016 |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 适用于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等制品 |
| 氯乙烯迁移量 | GB 31604.31-2016 | ≤0.01mg/kg | 适用于聚氯乙烯(PVC)制品 |
| 苯乙烯迁移量 | GB 31604.16-2016 | ≤0.5mg/kg | 适用于聚苯乙烯(PS)、ABS等制品 |
| 己内酰胺迁移量 | GB 31604.19-2016 | ≤15mg/kg | 适用于聚酰胺(尼龙)制品 |
| 偏二氯乙烯迁移量 | GB 31604.32-2016 | ≤0.05mg/kg | 适用于聚偏二氯乙烯(PVDC)制品 |
| 参数名称 | 旧版本(2016版)规定 | 新版本(2023版)规定 | 变化方向与影响 |
| 食品模拟物种类 | 6种:蒸馏水、4%乙酸、20%乙醇、50%乙醇、植物油、正己烷 | 10种:新增3%乙酸、10%乙醇、95%乙醇、异辛烷 | 模拟物数量增加66.7%,食品模拟覆盖范围显著扩大,检测结果更贴近实际使用场景 |
| 迁移试验温度等级 | 3个:20℃、40℃、70℃ | 4个:新增100℃或回流温度 | 温度等级增加33.3%,覆盖高温杀菌、蒸煮等极端使用条件 |
| 迁移试验时间等级 | 3个:0.5h、2h、24h | 4个:新增10天(长期接触) | 时间等级增加33.3%,覆盖长期储存接触场景 |
| 脱色试验评级方法 | 目视比色法,5级评定 | 新增仪器比色法(附录B),保留目视比色法 | 检测方法由单一目视法升级为目视+仪器双方法,消除主观误差 |
| 快速筛查方法 | 无 | 新增光谱法快速筛查(附录C) | 检测时间由24h缩短至2h,效率提升91.7% |
| 总迁移量限值 | 10mg/dm²(60mg/kg) | 10mg/dm²(60mg/kg),保持不变 | 限值未变,但检测方法灵敏度提升,低浓度迁移检出能力增强 |
| 高锰酸钾消耗量限值 | 10mg/kg | 10mg/kg,保持不变 | 限值未变,但试样前处理方法优化,结果重现性提高 |
| 重金属(以Pb计)限值 | 1mg/kg | 1mg/kg,保持不变 | 限值未变,但检测方法由比色法升级为原子吸收光谱法,灵敏度提升10倍 |
| 试样制备要求 | 10cm×10cm,3个平行样 | 10cm×10cm,3个平行样,新增边缘封边处理要求 | 新增封边要求,消除边缘效应对检测结果的干扰 |
| 阳性对照要求 | 推荐执行 | 强制要求每次试验同步进行 | 由推荐升级为强制,试验有效性控制更加严格 |
第一代(2003版):GB 31604系列标准的前身为GB/T 5009系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其中脱色试验方法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发布的GB/T 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该版本首次规定了脱色试验的目视比色法,试样尺寸为10cm×10cm,浸泡条件为60℃×2h,脱色等级分为1~5级。该版本的主要局限在于模拟物种类少(仅4种)、检测方法灵敏度低、缺乏阳性对照要求。
第二代(2016版):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GB 3160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及配套的GB 31604.2~.9-2016等系列标准,首次建立了独立的食品接触材料迁移试验标准体系。该版本将食品模拟物扩展至6种,迁移试验温度等级增加至3个(20℃、40℃、70℃),时间等级增加至3个(0.5h、2h、24h),并首次引入阳性对照概念(推荐执行)。脱色试验评级方法仍为目视比色法,但评级标准更加细化,增加了评级参照物的规定。
第三代(2023版):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对2016版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变化包括:食品模拟物由6种扩展至10种,新增3%乙酸、10%乙醇、95%乙醇、异辛烷四种模拟物;迁移试验温度等级由3个增加至4个,新增100℃或回流温度条件;时间等级由3个增加至4个,新增10天长期接触条件;新增仪器比色法(附录B)作为脱色试验的补充方法;新增光谱法快速筛查方法(附录C);将阳性对照由推荐执行升级为强制要求;新增试样边缘封边处理要求。2023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食品接触材料迁移试验标准体系与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接轨。
试验原理:将食品接触材料试样与食品模拟物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接触,试样中的着色剂向模拟物中迁移,通过目视比色法或仪器比色法评定模拟物的着色程度,以脱色等级表示。
装置:恒温水浴锅(控温精度±1℃)、分析天平(感量0.1mg)、比色管(50mL,具塞)、标准比色卡(1~5级)、分光测色仪(仪器比色法用,波长范围400~700nm,分辨率1nm)。
试样:将试样裁取为10cm×10cm的方形片材,每种材料至少制备3个平行试样。试样边缘须用惰性材料(如聚四氟乙烯胶带)封边处理,封边宽度不超过2mm。试样表面须清洁、无划痕、无污染。
步骤:将试样放入50mL比色管中,加入40mL食品模拟物(根据实际使用场景选择),密封后置于恒温水浴锅中,在规定的温度和时间条件下浸泡。浸泡结束后取出试样,将模拟物冷却至室温,在自然光或标准光源下与标准比色卡进行目视比色,或使用分光测色仪测定模拟物的色差值(ΔE)。
输出参数:脱色等级(1~5级)或色差值(ΔE)。目视比色法输出脱色等级,仪器比色法输出色差值,色差值≤1.5对应1级,1.5<ΔE≤3.0对应2级,3.0<ΔE≤6.0对应3级,6.0<ΔE≤12.0对应4级,ΔE>12.0对应5级。
工程意义:脱色试验结果直接反映食品接触材料在实际使用条件下颜色稳定性,是评价材料中着色剂安全性的关键指标。脱色等级≤2级表明材料颜色稳定性良好,着色剂迁移风险低;脱色等级≥3级表明材料存在着色剂迁移风险,须进一步分析着色剂种类及迁移量。
试验原理:食品接触材料试样在规定的迁移试验条件下与食品模拟物接触,模拟物中非挥发性物质的总量通过蒸发干燥后称重测定。
装置:恒温干燥箱(控温精度±2℃)、分析天平(感量0.1mg)、旋转蒸发仪、恒温水浴锅、蒸发皿(50mL)。
试样:将试样裁取为10cm×10cm的方形片材,每种材料至少制备3个平行试样。试样总表面积与模拟物体积比须控制在6dm²/L至10dm²/L之间。
步骤:将试样放入具塞锥形瓶中,按6dm²/L至10dm²/L的比例加入食品模拟物,密封后置于恒温条件下浸泡。浸泡结束后取出模拟物,准确移取一定体积(通常为50mL)的模拟物至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同时进行空白试验。
输出参数:总迁移量(mg/dm²或mg/kg)。计算公式:总迁移量=(m₁-m₀)/S,其中m₁为试样迁移后蒸发残留物质量(mg),m₀为空白蒸发残留物质量(mg),S为试样接触面积(dm²)。
工程意义:总迁移量是评价食品接触材料整体安全性的基础指标,限值为10mg/dm²。总迁移量超标表明材料中存在较多可迁移的非挥发性物质,可能包括未反应单体、低聚物、降解产物、添加剂等,须进一步进行特定迁移量分析以确定风险物质种类。
试验原理:食品接触材料试样在水性模拟物中迁移出的还原性物质,在酸性条件下与高锰酸钾发生氧化还原反应,通过滴定法测定高锰酸钾的消耗量。
装置:滴定管(25mL,精度0.05mL)、恒温水浴锅、锥形瓶(250mL)、移液管。
试样:将试样裁取为10cm×10cm的方形片材,每种材料至少制备3个平行试样。
步骤:将试样放入锥形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在60℃水浴中浸泡2h。取50mL浸泡液于锥形瓶中,加入5mL硫酸溶液(1+2)和10mL高锰酸钾标准溶液(0.01mol/L),加热煮沸5min,趁热加入10mL草酸钠标准溶液(0.01mol/L),再用高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至微红色,保持30s不褪色为终点。同时进行空白试验。
输出参数: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计算公式:KMnO₄消耗量=(V₁-V₀)×c×31.6×1000/m,其中V₁为试样消耗高锰酸钾体积(mL),V₀为空白消耗高锰酸钾体积(mL),c为高锰酸钾浓度(mol/L),m为试样质量(g)。
工程意义:高锰酸钾消耗量反映材料中可氧化小分子有机物(如醛类、醇类、酮类、烯烃等)的迁移水平,限值为10mg/kg。该指标超标表明材料中残留有较多低分子有机物,可能来源于未反应完全的单体、加工助剂或降解产物,须进一步分析具体物质种类。
| 要求项 | 具体规定 |
| 试样类型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成品或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层材料,包括塑料、橡胶、纸和纸板、金属、陶瓷、玻璃、涂层、油墨等 |
| 试样尺寸 | 10cm×10cm方形片材(总表面积100cm²),厚度为材料实际厚度;若材料厚度不均匀,须取平均厚度 |
| 试样数量 | 每种材料至少制备3个平行试样,用于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的平行测定 |
| 状态调节 | 试样须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状态调节至少24h;对于吸湿性材料,须在干燥器中状态调节至少48h |
| 试样前处理 | 试样表面须清洁、无划痕、无污染;试样边缘须用惰性材料(如聚四氟乙烯胶带)封边处理,封边宽度不超过2mm |
| 模拟物选择 | 根据食品类型选择:水性食品选蒸馏水或3%乙酸;酸性食品选4%乙酸;酒精性食品选10%、20%、50%或95%乙醇;油脂性食品选植物油、正己烷或异辛烷 |
| 迁移条件选择 | 常温灌装(≤40℃)选40℃×10天;中温灌装(40~70℃)选70℃×2h;高温杀菌(70~100℃)选100℃×2h;高温灭菌(>100℃)选回流温度×0.5h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每年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是重点抽检品类之一。抽检项目包括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迁移量、特定迁移量等,全部依据GB 31604系列标准执行。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将依法进行查处,包括责令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在监督抽检中,脱色试验不合格是最常见的判定不合格原因之一。根据202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报,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3%,其中脱色试验不合格占比达31.7%,主要集中在小作坊生产的塑料餐具、纸杯、橡胶密封圈等产品。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须按照GB 31604系列标准建立出厂检验制度,对每批次产品进行脱色试验和总迁移量检测。出厂检验报告须包含脱色等级、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等关键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对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作为具备CMA/CNAS双重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可依据GB 31604系列标准提供脱色试验、迁移试验、理化指标检测等全项目检测服务,检测报告可用于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生产许可申请等场景。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申请SC生产许可时,须提交依据GB 31604系列标准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须覆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包括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迁移量、特定迁移量等。检测报告须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
在SC审查过程中,审查组会重点核查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检测项目是否覆盖产品标准要求、检测方法是否依据GB 31604系列标准、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不合格或缺失将直接导致SC审查不通过。
在食品接触材料新产品研发和配方优化过程中,GB 31604系列标准是评价材料安全性的核心依据。研发人员通过脱色试验和迁移试验结果,可判断配方中着色剂、增塑剂、稳定剂等助剂的选用是否合理,以及加工工艺条件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例如,某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在开发新型着色剂配方时,通过GB 31604.7-2016脱色试验发现新配方在4%乙酸模拟物中脱色等级为3级,判定不合格。经分析发现,该着色剂在酸性条件下稳定性不足,遂调整配方改用耐酸性着色剂,再次检测脱色等级为1级,判定合格。该案例表明,GB 31604系列标准在企业研发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Q1:食品接触材料脱色试验结果为3级,但其他指标都合格,产品能否判定为合格?
A1:不能判定为合格。根据GB 31604.7-2016规定,脱色试验合格要求为脱色等级≤2级,3级属于不合格。脱色等级3级表明材料存在轻微脱色,着色剂已向模拟物中迁移,即使其他指标合格,也说明材料颜色稳定性不足,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建议企业分析脱色原因,调整着色剂种类或用量,重新检测至脱色等级≤2级。
Q2: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脱色试验应该依据GB 31604还是EU 10/2011?
A2: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须同时满足GB 31604系列标准和EU 10/2011法规要求。EU 10/2011对脱色试验的要求与GB 31604.7-2016在评级方法上基本一致,但在模拟物种类和迁移条件设置上存在差异。例如,EU 10/2011规定的油脂性模拟物为植物油、95%乙醇和异辛烷,而GB 31604.1-2023规定的油脂性模拟物为植物油、正己烷和异辛烷。出口企业须根据目标市场要求选择对应的模拟物和迁移条件进行检测。
Q3:食品接触材料迁移试验中,如何选择正确的食品模拟物?
A3:食品模拟物的选择须根据食品的实际类型确定。根据GB 31604.1-2023规定:水性食品(如饮用水、饮料)选择蒸馏水或3%乙酸溶液;酸性食品(如醋、番茄酱)选择4%乙酸溶液;酒精性食品(如白酒、料酒)根据酒精含量选择10%、20%、50%或95%乙醇溶液;油脂性食品(如食用油、油炸食品)选择植物油、正己烷或异辛烷。对于复合型食品,须选择覆盖所有食品类型的模拟物进行试验。
Q4:企业自行进行脱色试验检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A4:企业自行进行脱色试验检测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恒温水浴锅、分析天平、比色管、标准比色卡等基本设备;二是具备符合GB 31604.7-2016要求的标准比色卡和评级环境(自然光或标准光源);三是检测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脱色试验操作流程和评级标准;四是须建立完善的检测质量控制系统,包括阳性对照试验、平行样测定、空白试验等。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建议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Q5:GB 31604.1-2023新增的快速筛查方法(附录C)能否替代传统方法用于合格判定?
A5:不能替代。根据GB 31604.1-2023规定,附录C光谱法快速筛查方法仅用于初筛,筛查结果不能作为最终合格判定依据。快速筛查方法检测时间短(2h),适用于企业出厂检验和大批量样品初筛场景。若快速筛查结果异常,须采用传统方法(GB 31604.7-2016目视比色法或仪器比色法)进行确认检测,以确认检测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Q6:食品接触材料脱色试验不合格,企业会面临哪些处罚?
A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Q7:食品接触材料脱色试验报告的有效期是多久?
A7:食品接触材料脱色试验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1年。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用于SC生产许可申请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用于监督抽检的检测报告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对于出口欧盟的产品,EU 10/2011法规要求检测报告有效期通常为1年,但部分欧盟客户可能要求更短的有效期(如6个月)。建议企业在检测报告到期前及时进行复检,确保报告持续有效。
相关标准:
本文基于国家能力项目库2026年7月版数据和GB 31604.1-2023~.9-2016标准正式文本编写。具体检测参数及限值仅供参考,检验判定请以国家标准正式文本和CMA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发布时间:2026年7月14日 | 数据版本:能力项目库2026-07-01 | 下次更新建议:GB 31604系列标准修订发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