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质检测项目的设置依据水的用途和评价目的而不同。中国现行标准体系将水质检测分为多个类别,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污水综合排放是三类最常涉及的基础标准。以下为各领域对应的核心标准依据:
| 水类别 | 现行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 生活饮用水 | GB 5749-2022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地表水(河流湖泊) | GB 3838-200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 地下水 | GB/T 14848-2017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 污水排放(综合) | GB 8978-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 | GB 18918-2002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农田灌溉水 | GB 5084-2021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
上述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具体检测项目的选择需依据水样类型及评价目的确定。
以生活饮用水(GB 5749-2022)为例,常规检测项目可分为感官性状、无机毒理指标、有机污染物、微生物学指标和消毒副产物等类别。下表列出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及其限值:
| 项目类别 | 检测项目 | 限值(GB 5749-2022) | 备注 |
|---|---|---|---|
| 感官性状 | 色度 | 15 铂钴色度单位 | 不得呈现异色 |
| 感官性状 | 浑浊度 | 1 NTU | 水源与净水条件限制时为 3 NTU |
| 感官性状 | pH 值 | 6.5 ~ 8.5 | — |
| 无机毒理 | 砷 | 0.01 mg/L | — |
| 无机毒理 | 镉 | 0.005 mg/L | — |
| 无机毒理 | 铬(六价) | 0.05 mg/L | — |
| 无机毒理 | 铅 | 0.01 mg/L | — |
| 无机毒理 | 汞 | 0.001 mg/L | — |
| 无机毒理 | 硝酸盐(以 N 计) | 10 mg/L |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 20 mg/L |
| 有机污染物 | 三氯甲烷 | 0.06 mg/L | — |
| 有机污染物 | 四氯化碳 | 0.002 mg/L | — |
| 微生物 | 总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每 100 mL) | — |
| 微生物 | 菌落总数 | 100 CFU/mL | — |
| 消毒副产物 | 游离余氯 | 出厂水 ≥ 0.3 mg/L,管网末梢 ≥ 0.05 mg/L | — |
对于地表水(GB 3838-2002),检测项目按水域功能类别(Ⅰ~Ⅴ类)分别规定限值,常见项目包括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 24 项基本项目。
水质检测方法依据项目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分析技术。以下为各项目类别对应的主流国家标准方法:
上述方法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实际检测中,方法的选择需根据水样基质、目标物浓度及实验室资质能力综合确定。
Q1:取样时容器有什么要求?水样能保存多久?
取样容器材质需根据检测项目选择:测定金属元素使用聚乙烯瓶或聚四氟乙烯瓶,测定有机物使用棕色玻璃瓶。取样前容器需用洗涤剂、酸液和纯水依次清洗。水样保存时限因项目而异:pH、余氯等易变项目需现场测定;微生物指标要求在 4℃ 冷藏条件下 4 小时内送检;金属元素加硝酸酸化至 pH<2 后可保存 14 天;有机物水样需避光冷藏,保存期一般不超过 7 天。具体保存条件可参照 HJ 493-2009 和 GB/T 5750.2-2023 的规定。
Q2:水质检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检测周期取决于项目数量和难度。常规理化指标(pH、浊度、色度等)可在 1-2 个工作日内完成;金属元素和阴离子项目通常需要 3-5 个工作日;有机物项目(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因需前处理,周期为 5-7 个工作日。若包含微生物培养(菌落总数需 48 小时,总大肠菌群需 24-48 小时),整体周期一般为 7-10 个工作日。加急检测可缩短至 3-5 个工作日,但需实验室具备相应条件。
Q3:检测报告有什么效力?哪些机构出具的报告才有效?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38 号),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CMA 报告可用于政府监管、司法鉴定、工程验收、产品认证等法定用途。报告应包含检测项目、方法标准号、检测结果、限值判定、样品信息及检测日期等要素。报告出具后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机构资质真伪。
Q4:生活饮用水检测应依据哪个标准?与矿泉水标准有何区别?
生活饮用水检测依据 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分散式供水。该标准包含 97 项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天然矿泉水执行 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需为地下深处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水,对锂、锶、偏硅酸等特征性矿物成分有最低含量要求,同时微生物指标(如铜绿假单胞菌)要求更严格。两者在限值设置和检测项目上存在差异,不可混用。
Q5:检测结果超标后应如何处理?
超标处理需区分水用途。生活饮用水若某项指标超标,应首先复核采样和检测过程是否合规,排除操作误差后,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分段复测以定位污染环节。若确认超标,供水单位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停止供水、清洗消毒管网、调整处理工艺等,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工业废水排放超标则需依据超标项目调整处理工艺,并可能面临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行政处罚。所有超标情况均需留存原始记录和复测报告。